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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3 设立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 为认真落实矿党政科技兴矿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为我所用”,进一步发挥科技人才的聪明才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设立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目的及原则 1、 设立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旨在构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带头人重要作用的平台,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以加快科技兴矿、人才强企战略。 2、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应在专业技术密集、专业技术要求高,并需要学科带头人的技术岗位中设立。 3、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竞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4、 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首席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两年。 5、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执行与行政职务分离的原则。 二、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 1、 在井下及生产辅助单位先行设立采煤、掘进、通防、设计、地质、测量、水文、机械、电气、选矿、计算机等专业的首席工程师。 2、 每一专业首席工程师可配15名首席工程师助理,但每一专业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 3、 待井下及生产辅助单位试行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经验后,逐渐在经营、政工等系列推开。 三、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并对其负责。其职责如下 1、 负责本专业岗位重大技术问题。 2、 负责本专业岗位年度专业计划及中、长期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学科建设。 3、 负责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 四、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 首席工程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首席工程师助理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应全面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技能,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成绩显著。 4、 每一专业技术岗位只设1名首席工程师,可配15名首席工程师助理。首席及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可设在采掘、辅助和生产科室,并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科级干部限报。 五、 选拔聘任程序 1、 公布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2、 符合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均可提出个人申请,履行相应的报名手续,填写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申请时不受现工作单位和岗位的限制。 3、 资格审查。 4、 矿分专业(或相近专业)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有关分管领导、副总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干部门、工会等组成评鉴小组,听取申报人的竞聘演说并进行评议。申报人员要汇报本人上年度的工作情况及竞聘后的工作思路。申报人员竞聘首席工程师落选后可不需要申请直接参与首席助理的竞聘。 5、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凡构成竞争的,一律实行竞争上岗。报名或具备条件人数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也要进行竞聘演说,接受评鉴小组评议。 6、 根据评议结果,矿对竞聘首席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择优聘任。 7、 矿对各专业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竞聘结果进行公示。 8、 受聘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相应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9、 矿对受聘首席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发聘任书,同时受聘人员与矿签订目标责任书。 六、 考核 1、 矿对受聘首席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年一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为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总则及本专业目标责任书细则。 2、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所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内容的为合格;不能履行职责,没有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内容的为不合格。 3、 目标责任书总则和细则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该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 4、 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解聘其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每一聘期内因考核等各种原因解聘的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所形成的空缺,本聘期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增补。 七、 待遇 首席工程师特殊津贴600元/月,首席工程师助理特殊津贴400元/月,按月在工资中发放。 八、 培养与管理 1、 选聘首席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首席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规范选拔聘任程序,宁缺勿滥,加强考核,落实相关待遇,使其切实发挥作用。 2、 首席工程师是矿后备人才库,作为今后提拔任用矿中层管理人员的依据。 九、 附则 1、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孔庄煤矿。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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