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水演练和联合排水试验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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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水演练和联合排水试验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因暴雨、洪水及井下透水引起的重大不害事故,同时提高对矿井水灾事故的快速抢险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障公共供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暴雨、洪水、煤矿井下透水等原因引起煤矿重大水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特开展此次防水演练和联合排水试验活动,通过此次演练能使我矿更好地做好煤矿井下重大水灾事故救灾处理工作,有效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 二、演练的基本原则 (一)主动报告灾情原则。 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水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透水的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调度室听取事故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矿负责人和值班矿领导,并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决定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矿相关领导要迅速组织抢险人员按照救援方案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三)迅速抢险原则。领导组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四)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五)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六)对执行命令不力的,指挥部有权做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 三、演练指挥机构组织与职责 总指挥杜振彪(矿 长) 副指挥康林刚(生产副矿长) 张 敏(安全副矿长) 张晓刚(技术副矿长) 张庆宏(机电副矿长) 韩自龙(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崔立坚(技术科长) 孙志峰(信息科长) 陆晓俊(督查科长) 段俊鹏(通风区长) 岳宇鹏(办公室主任) 杨海忠(保卫科科长) 王文生(安检队队长) 陈永贵(瓦检队队长) 张兴保(掘进队队长) 廉双九(采煤队队长) 张国谦(隐患处置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张敏担任。 职责分工 (1)矿 长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提供救灾必备的技术资料,主要有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 (3)安全副矿长根据指挥的命令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组织所必须的人员待命,控制入井人员,保证救险灾人员和器材及时到位,指挥抢救遇难人员。 (4)生产副矿长提供所需要的各类图纸资料以及事故地点具体位置和条件状况,及时完成总指挥的安排任务。 (5)机电副矿长负责事故地点的电源控制及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时完成总指挥安排任务。提供所需要的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等。 (6)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及时组织人员到达指挥部待命,迅速安全地完成抢救工作,及时完成总指挥安排任务。 (7)通风区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作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9)井下各区队队长、班长负责按本矿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10)信息科科长负责事故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向下传达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刊号上各地区人数,掌握事故动态、营救情况及事故抢险的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完成总指挥安排任务。 (11)安全科科长执行救灾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对灾区人员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12)矿灯房负责人根据灯号查清井下人数及姓名,助记词时报调度室,停止发放没有特别许可证人员的矿灯,及时完成总指挥安排任务。 (13)机电科长保证监控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刊号上各瓦斯变化状态,及时抢修所必要的中断通讯线路及设施。 (14)保卫科长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围观和入矿。 四、主要预防措施 (一)做好水文观测工作与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 (二)井下探放水矿井生产和建设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井下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三)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掉。 (四)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它地区,减轻水患威胁。 (五)配备足够防洪防汛的人力、物力、财力,防汛期间,矿井要有专人值班。 (六)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按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维修制度。 五、演练时需掌握的知识 (一)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同时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抢险救灾指挥部要立即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在水灾应急期,各科室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透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四)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五)根据透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水的技术措施。 (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七)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八)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 (九)对于被水、沙截堵的灾区人员,除应积极组织抢救外,如一时难以疏通,则应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难人员供风;一方面积极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抢险救人,另一方面狠抓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六、演练程序及排水系统 各单位准备工作到位后,汇报安全指挥中心,领导组组长下达演练开始命令。南翼01、02、03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出现遇水征兆,当班负责人命令撤人的同时打电话汇报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听取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等,发出灾害警报。同时通知矿山救护大队,汇报集团公司。通知井下中央泵房和变电所关闭密闭门并开泵排水,随后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生产副矿长、通风区队长相继赶到调度室,听取情况,制定救援措施。 在听取调度室灾情和已采取的措施汇报后,总指挥杜矿长宣布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清点井下人数,签发入井许可证,严格控制入井人员,密切关注通风、供电、排水系统情况,救护人员分两组分别从主、副井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等人员都升井以后,开始进行联合排水试验,井下各地点临时排水点同时向主水仓排水,主水仓启动主水泵向地面排水。 防水演练及联合排水试验结束后,由总工程师根据演练过程编写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步骤,以备下次演练时使用。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执行煤矿“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防治水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沁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矿防治水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我矿要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落实防治水责任,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坚决遏制水害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我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我矿成立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杜振彪(矿长) 副组长张晓刚(总工) 康林刚(生产总监) 张 敏 (安全总监) 韩自龙(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张庆宏(机电副矿长) 段俊鹏(通风区长) 成 员孙志峰 岳宇鹏 杨永利 孙晓俊 陆晓俊 和晓鹏 崔立坚 段银贵 张军辉 李来朋 组 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水患情况。 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及安监、质检现场跟班人员,井下防治水由防治水科长负责带领各队组全体人员组成。 地面防治水由综合办主任带领井上后勤人员组成,在雨季时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井下由防治水科长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治水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信息科,办公室主任韩自龙(兼),联系电话7962285。 三、工作安排与自查自纠 (一)2011年4月13日-2011年4月30日 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对照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限期整改,重点对井田内、周边关闭矿井的老空积水情况进一步进行调查摸底,收集资料,再修订完善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二)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30日 各系统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要抓好矿井防治水措施的制定和现场落实情况。 (三)2011年6月-2011年8月 矿委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及工作开展的不扎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检查内容 1、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中相应的防治水内容、矿井及周边、采掘作业面、附近老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是否清楚,措施是否得当。 2、是否按照长煤局行发[2009]286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3、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图纸、台帐、是否填写。 4、防治水设施、探放水设备是否齐全、到位,防治水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作业规程是否有完善的防治水综合治理措施,是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5、是否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6、矿井是否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 五、工作要求 各系统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极为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首位,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扎实、措施上得力。全面排查,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构建我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安全指挥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长煤兴矿[2011]17号 签发人杜振彪 探放水实施方案 为预防矿井水患事故的发生,强化井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主动掌握和防治水灾隐患,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及矿井的长治久安,同时明确各级责任,严格奖惩考核,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探放水机构设置 组 长 韩自龙(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安排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副组长 康林刚(生产总监)负责探放水工作的协调组织。 张 敏(安全总监)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张晓刚(技术总监)负责探放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及现场技术指导。 张庆宏(机电副矿长)负责探放水所需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 段俊鹏(通风区长)负责探放水期间工作面通风及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成员 崔立坚(地测科科长)负责地测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以及探放水设计的制定和现场技术指导。 王文生(督查科科长)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孙志峰(信息科科长)负责探放水信息的收集与处置,并督办落实。 陈永贵(瓦检队长)负责安排专人检查探放水地点的通风情况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 张国谦(探水队队长)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现场组织、钻探工作。 张俊辉(防治水科科长)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并负责按照探放水设计组织进行探放水工作。 二、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执行好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对照执行防治水的有关规定。 2、必须支持“不探不掘”的现场管理原则。 3、现场执行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钻孔数量、钻孔方位、钻孔角度、钻孔间距等) 4、每次探放水现场跟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跟班监督施工作业情况,并负责现场应急情况的处理。 5、矿井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能熟知透水预兆知识,班组长必须掌握探放水设计和执行标准,钻探人员必须掌握和执行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每一次钻探工作必须有矿领导现场指挥,并有矿督查科人员现场监督,技术科、机电科派人现场技术指导,瓦检员现场检查钻场附近20m范围瓦斯浓度情况,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得进行钻探和作业,应钻探而未按照规定及设计钻探不得掘进施工。 7、现场探放水人员必须熟悉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应急措施的相关内容。 三、防治水装备 1、必须保证矿井中央水仓、水泵房及每个探掘面都应配备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并能满足各个时期实际需要的排水设备、设施,管路并确保完好,均能正常使用。同时要建立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和备用设备的定期试用行制度,备用设备每季要试运行一次。 2、斜井与下山掘进工作面,以及下山回采工作面都必须要配备有可靠的能满足异常处置能力的排放水设备设施和管路,其吸水端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0m。 3、每一个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坚持配备使用探放水设备(双巷交替掘进的工作面可共用一台探放水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4、每一个探放水工作面必须在距探水地点最近的全风压的巷道口安设本安型电话,以便做到上通下达及时联络。 四、探放水工作班检班报和日通报制度 1、每次的钻探情况和结果必须执行班中、班后汇报制度,由当班探水负责人及跟面安全员负责。 2、探放水跟班人员必须携带井下探放水记录表,在现场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3、技术科探放水跟班人员负责现场探放水作业的钻孔方位、坡度的调整工作。 4、每次探放水作业完工后24小时以内,探放水跟班人员要将本次探放水现场记录表复印两份,一份转安全技术科存档,一份转安全指挥中心存档,原件探放水队保存。 5、每次探水作业完毕24小时内地测科负责人必须对探水记录进行检查审核。 6、每次探放水作业完毕后,钻孔深度能够达到设计距离或保证有30m范围的安全距离时,由地测科现场跟班技术指导人员,根据钻孔的位置,电话请示安全指挥中心确定掘进距离及下次探水位置,出井后补签书面手续。 7、地测科必须每天如实填写探放水管理牌板并上报安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根据施工进度掌握下次钻探。 8、地测科必须将每次的钻探记录标注在专门的图纸上并建立专门的台帐以便汇总分析,全面完善探放水档案。 9、每次钻探工作必须有详细记录,分别填报相关报表,每天填报的探放水报表,必须由地测科跟班探水员汇总整理,报矿技术总监审签。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安全指挥中心、督查科监督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探放水 实施方案 抄 报沁源煤炭工业局安全指挥中心 王陶安监站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沁煤兴发[2011]20号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史晶晶、张国谦同志任职的通知 矿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史晶晶同志任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探放水队队长。 张国谦同志任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探放水队副队长。 特 此 通 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抄 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各级领导 新兴煤矿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领导机构及人员名单 组长(矿长杜振彪) 副组长(安全矿长张 敏) (总 工张晓刚) (生产矿长康林刚) (机电矿长张庆宏) (指挥中心主任韩自龙) (通风区长段俊鹏) 防治水科 崔 史 和 李 张 立 晶 晓 鹏 俊 坚 晶 鹏 飞 强 井下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人员 岳 尤 张 岳 史 宇 石 晓 国 月 鹏 锁 伟 林 飞 张 李 张 裴 刘 崔 国 福 克 海 二 云 谦 庆 礼 庆 亮 强 探放水组织机构图 李 张 裴 刘 崔 孙 福 克 海 二 云 长 庆 礼 庆 亮 强 福 (防治水科科长崔立坚) 王 段 文 银 生 贵 陆 赵 晓 俊 璟 副组长(安全矿长张 敏) (总 工张晓刚) (生产矿长康林刚) (机电矿长张庆宏) (指挥中心主任韩自龙) (通风区长段俊鹏) 组长(矿长杜振彪) 防探水验收组 督查科 质检科 井下防探水队 探放水队长 张国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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