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综放)工作面安装、撤除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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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矿井 为规范综采(放)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实现本质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林万令安排,结合各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综采(放)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由生产处牵头,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在集团公司各部处室及部分矿井生产管理人员的大力协助下,“ 综采(综放)工作面安装、撤除有关规定(试行)”初稿已形成,为进一步完善“规定”内容,保证本“规定”更加符合各矿井的现场实际情况,现下发到各生产矿井征求意见,希望各矿组织生产、安装、机电、通防、地质方面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认真修改完善本规定,务必高度重视。 各矿均必须对修改情况进行反馈。 修改稿中要注明章节、条款,改动的内容用红字标出,便于识别,有争议的要说明原因。2010年5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到生产处邮箱。 生产技术处 2010年5月3日 综采(综放)工作面 安装、撤除有关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综采(综放)工作面(以下简称“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工作,规范安装、撤除工作流程,实现本质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外部所有生产矿井。 上级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工作面安装、撤除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上级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内外部所有生产矿井自行制定的规范、标准等有关工作面安装、撤除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生产矿井分管生产的副职是本单位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具体负责工作面安装、撤除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工作面安装、撤除岗位责任制,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制度,要明确主管职能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五条 生产矿井必须将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纳入到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严格检查、考核、验收和奖惩。 第六条 生产矿井必须编制年度工作面安装、撤除计划,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每个工作面应当编制设备选型配套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建立健全工作面安装、撤除工程档案,详细记录所有设备规格、数量、产品质量、来源、使用地点、验收人员、下井时间、回撤时间等具体情况(包括工作面生产期间,维修更换的设备、设施等)。 第八条 参加工作面安装、撤除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九条 积极推广应用实用性强、安全性好的小改、小革创新项目,鼓励自主创新,提高工作面安装、撤除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工作面安装、撤除前,要由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安装、撤除现场办公会。成立安装、撤除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与沟通,严格工作流程控制,切实抓好现场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 第十一条 工作面安装、撤除前应根据工作面设计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前10天编制“作业规程”,审批后及时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详细传达、贯彻实施。 “施工作业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1、各种设备的安装、撤除数量及大型部件的重量等。 2、设备安装、撤除顺序。 3、设备运输路线和安装、撤除运输提升设备的布置情况及布置图。 4、设备安装、撤除方法及标准要求。 5、安装、撤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安装、撤除中的顶板管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 设备通过的巷道必须支护状态良好,断面尺寸和轨道质量满足装载设备的车辆通过要求并畅通无阻,巷道两侧和上部间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运输综采(综放)支架及其他大型设备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运输路线进行检查、测量。 第十三条 综采设备装车要求。 1、装车前必须使用合格的相应吨位平板车、花车。 2、装车前,先找好设备重心,必要时在平板车上垫防滑胶带或木板等物,按要求进行固定,装车要平稳。 3、封车选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或特殊的锁紧装置,要确保绑扎牢固安全。 4、对于易损坏、怕碰的设备、部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碰坏。 5、封车时,要在设备上垫上木板等,防止设备滑动或损坏设备。 6、专用车辆的宽度和轨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和线路曲率的要求。 7、装在车上的设备,其两侧超出车边部分的宽度不得大于200mm,否则要将设备解体或采取其他措施。 8、综采设备装运前,应详细校对运输路线及安装装车顺序,并确定好设备的装车方向。 第十四条 提升综采综放设备的绞车、钢丝绳、钩头、连接环等都要事先根据综采(综放)设备提升的最大质量进行计算,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综采(综放)设备安装和撤除的运输、提升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通讯、信号系统必须清晰、灵敏、可靠。 第十四条 综采(综放)设备运输 1、根据设备的装车情况,准备好连车工具及其它有关用具,并要全面检查其完好情况。 2、检查设备装车和封车情况,查看有无滑动和没有固定好的小件,无问题后方可运输。 3、检查阀组、立柱和各种千斤顶、胶管等液压元件的进出口是否封堵好(对仪表和易损坏部件要派专人运送,以免损坏丢失)。 4、运送较长设备和液压支架等时,要使用特制连杆连车,车速不得超过2m/s,并要运行平稳,无特殊情况不准急刹车,防止碰撞。 5、斜巷、工作面顺槽中运行前,必须检查信号、通讯等装置,保证其完好、灵敏、可靠。 6、运送设备前要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的连接装置、钩头、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运送。 7、运送超高、超宽、超长设备要有专门措施。 8、运输途中处理车辆掉道或物件歪斜等问题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绞车司机刹好车,在对车辆进行可靠的固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的处理工作。斜巷运输发生以上问题时,还要在车辆下方打好戗柱,人员要站斜上方处理,有专人统一指挥,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9、平巷或起伏不平的小坡度巷道使用两台绞车对拉时,信号必须明确,两台绞车松、拉速度必须密切配合,严防断绳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综采(综放)设备起吊 1、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2、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 3、设备应捆缚稳固,找好被起吊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 4、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5、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6、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中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7、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8、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9、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 10、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 11、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钢带等做为起吊点。 第十六条 工作面设备交接、验收 1、所有工作面安装、造撤面条件及撤除验收、交接均按采煤工程质量标准化及安装、撤除质量标准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职能部门制定工作面交接验收单,明确需交接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线和管理范围,以及需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名单。 3、接收单位对验收后的综机设备、机电设备、电缆、小型电器、轨道、道岔、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各类牌板、管线等要纳入工程档案,列出明细清单,以备下次交接。 4、需交接的采掘工作面,各种设备、设施、管线若出现损坏、丢失或无法交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除限期整改外,按照影响时间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对劣质工程进行处罚。 6、所有交接工程留有尾工的,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付费”的原则,超出规定工期产生的费用,除不予结算、由本单位承担外,矿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工作面安装完毕或造好撤除条件后,必须由矿相关部门组织工作面安全环境准入自评,具备开工条件后,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申请安全环境准入评定,经评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十八条 工作面正式生产前,不得由没有生产经验的安装工区进行临时性生产,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第十九条 工作面安装期间的设备出厂验收、交接验收及安装过程中的各种验收记录、工程档案必须妥善留存保管,期限一年。 第二十条 工作面撤除前要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工作面周期来压及周边生产系统情况合理确定停采位置,避开压力集中区。 第二十一条 工作面回采前,地测部门应当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含水层富水性等情况,并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工作面要按照防治水方案及相关要求安装排水系统,并确保能正常运转。受水威胁工作面要求现场挂牌管理,并在巷道最低洼点水仓处安装水位自动报警系统。 第二十二条 工作面安装、撤除期间,在临时泵站电话附近安装撤人报警装置;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在控制台安装撤人报警装置,信号必须清晰、灵敏、可靠,确保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调度室能够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 第二十三条 工作面控制台、皮带机头、支架组装硐室等地点要安装调度电话。工作面控制台、面内、运输巷设扩音电话,工作面扩音电话间距小于等于12m;运输巷扩音电话间距小于100m。 第二章 安 装 第二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竣工后交接验收 (一)掘进工作面竣工后,由矿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掘进工作面进行交接验收。分别填写工程、设备验收记录,并下达交接验收整改通知单。 (二)验收时,各参与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三)经营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标准和验收结果进行考核结算。 (四)掘进工作面竣工验收标准 1、巷道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程规定。巷道施工长度、位置、层位、坡度、标高、高度、宽度、断面、支护形式、安全硐、绞车窝、车场、硐室符合规程措施的要求,无遗留尾工。 2、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于顶板破碎、受矿山压力影响较大,要强化顶板控制,严防顶板冒落。井下各组装硐室的位置、断面、支护方式要达到设计要求。 3、巷道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4、所属区域巷道卫生清理干净彻底,施工单位物料、工具、料池等全部转走。 5、轨道铺设、车场安全间隙符合标准要求。 6、巷道内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绞车信号、声光报警设置齐全、灵敏、可靠。小绞车必须部件齐全、完好,使用正常、操作灵活;绞车基础、地锚牢固可靠。 7、风水管路、排水管路、电缆吊挂整齐,达到标准要求。 8、工作面低洼点必须设置水仓,水仓设置标准,规格符合规程要求,水泵及排水管路吊挂整齐,能正常排水,并挂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作面安装前,由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生产、机电、通防、地质、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按有关标准要求对所有待安装的机电、通防设备、安全设施进行严格验收。 凡下井的综采设备必须进行地面安装调试,经调试有问题或质量不过关的设备部件不准下井。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电缆、胶带、钢丝绳等特殊物品下井前,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做相关试验。 大型租赁设备到矿后,及时做好设备验收、卸车解体、装车下井及交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作面安装前,按照质量标准安装好风、水管路,形成工作面通风系统,按配风计划调风量。 第二十七条 安装施工单位根据工作面安装需要,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规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安装工作。 第二十八条 设备安装准备工作。 1、准备井下使用的各种绞车、平板车及其他需用矿车,需经检查、检修达到完好;按绞车型号、运输设计长度缠绕好直径匹配、长度合适的钢丝绳,分车准备下井。 2、检修好临时泵站一般两台液压泵一个泵箱。准备好所使用的各种高压主胶管。 3、准备好施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装入工具车准备下井。 4、将调试合格的设备配件装车准备下井。液压支架、采煤机等设备经解体拆下的部件,按安装顺序单独装车编号下井。 5、按绞车布置位置,安装好各种型号的绞车,并将绞车调试好。 6、备足安装所需的支护用品及材料。 第二十九条 安装顺序 1、先安装工作面前(后)刮板输送机的溜槽和底链,然后安装液压支架。 2、在工作面安装完10余组支架后,可随后依次安装刮板输送机档煤板及后驱动架和驱动装置。采煤机、转载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移动电站等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同步安装。 3、液压支架安装完后,安装刮板输送机的前驱动架、驱动装置和上链,供电后紧上链、上齐刮板。 4、先单机调试、再联合试运行。 第三十条 大型综机设备安装 (一)液压支架组装及安装 1、井下组装要在专用的组装硐室内进行。 2、顶梁的安装方法 (1)利用行车或吊顶梁专用吊架吊起顶梁,移动到底座上方,把顶梁放到底座上。 (2)对准顶梁和后掩护梁连接的销孔,插入两个大销子,并固定。 (3)把四个立柱与顶梁固定的销子上好。 (4)连接全部胶管。 (5)把支架在平板车上移正后固定好,运往工作面安装。 3、前梁、尾梁的安装可参照顶梁的安装方法。前梁、尾梁与顶梁、掩护梁连接好后,运往工作面调定支架后,再连接前梁、尾梁的千斤顶。 4、在支架正式安装前,将安装支架地点及周围进行加固支护。 5、支架车沿工作面轨道拉到安装地点停车稳固,拆除固定支架的装置。 6、继续向前拉支架,将支架调至安装规定位置并与煤壁垂直,安好前梁和尾梁。 7、将支架升到距抬棚100mm处停下,加固被安装支架顶部抬棚。 8、升起支架,达到初撑力,支撑顶板,连接推拉装置。 9、按完好标准对液压支架进行全面检查。 (二)采煤机安装 1、 把底托架安装到工作面运输机上。 2、 从里向外依次吊装,对机体内的截割部、牵引箱、电控箱、电动机、外面的截割部,上好定位块,紧固、对接底盘螺丝。 3、 安装左右滚筒。 4、 连接各部分之间的管线,安装供水管、电缆、电缆卡、护板装置等附属装置。 5、 配齐滚筒截齿和喷头。 6、 向各部加注合格的油脂,油量达到要求位置。 7、 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接通电源和水源,安装调高千斤顶。 (三)运输机安装 1、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先于工作面支架安装前定位铺设好前(后)溜槽。 2、 输送机各部件通过铺设在切眼内的安装轨道,按顺序依次运入并卸载到安装地点。 3、安装前要根据有关部门给定的尺寸确定机头或机尾的安装位置。 4、按给定位置先将机头(或机尾)各部件运入到位,依次运入、安装过渡溜槽、中间溜槽,机尾(或机头)部过渡溜槽,最后运入、组装机尾(或机头)各部件。 5、安装机头、机尾时,为不影响支架安装,其电机、减速箱等部件可滞后支架安装再组装。 6、每次运入设备至安装地点前,要先拆除安装位置的轨道,然后将运到的设备赶快吊,把车拉出运走,再将设备拖至安装位置与上一节溜槽插接,直到机尾(或机头)。每次插接完一节溜槽应及时安好连接环和挡销。 7、底链铺设可采用钢丝绳牵引法,即预先将绞车钢丝绳从底槽中穿过至机尾(或机头),最后挂上底链用慢速绞车牵引将底链拖入底槽。 8、安装上刮板链,安装完成后将上链、底链连成一体;并组装采煤机牵引齿轨等。 9、安装挡煤板可与支架安装同步,并滞后三组支架安装。 10、刮板输送机送电后,用闸盘紧链至能开机为止。开机将底链翻上,再掐开链子把刮板上齐。 11、向各润滑部位加注合格适量的润滑油脂。 12、紧链。用随机带的阻链器卡在机尾(机头)阻止链子正(反)转,在机尾(机头)电机减速箱对轮处安上闸盘,点动机尾(机头)链子下(反)转,当链子不再转动时,立即停机间紧闸盘,接上链子,缓慢松开闸盘,撤掉阻链器。紧链时,操作闸盘人员要动作迅速,无在人员要躲在安全地点,防止断链伤人。 13、接通电源和操作系统,空载试运转,再次把运输链张紧,开机再紧链,重复几次,直至链子紧到合适程度。 14、按完好标准对刮板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四)转载机与破碎机的安装 1、桥式转载机安装前,要根据带式输送机安装中线把带式输送机机尾承载段安装好。 2、先将破碎机底托盘摆正,然后组装破碎机。 3、从破碎机开始分别向机头、机尾摆落地溜槽上档板,并将机尾摆好。 4、桥部溜槽安装从平坡开始,先将溜槽吊起对好,再上档板。起完坡后在桥部打木垛直至机头,木垛作临时支撑用。 5、把机头小车吊起安装至胶带机尾段的承载跑道上。 6、把机头吊起安装在小车上,对好连接销,与桥身对接后一体,拧紧螺栓。 7、吊起对好机头减速箱电机,上紧螺栓。 8、把摆放在破碎机后的落地段前,先铺两股底链。在所有溜槽摆完后,上刮板。 9、安装齐封底板、上封底板、卸煤装置、电缆槽、冷却装置等部件,拧紧所有螺丝。 10、向各润滑部位注以合格适量的油脂。 11、安装拖移锚固装置及拖移液压部件并接通回液胶管。 12、按照完好标准对全机进行检查。 (五)胶带输送机安装 1、安装前要由有关部门在胶带输送机整个安装长度范围内的巷道顶板上给出安装基准线。 2、根据安装基准线及带式输送机机头的落煤中心点,定好机头卸煤滚筒的位置,并依此位置将要安装的设备依次运入摆开卸车。若落煤点为溜煤眼,先用工字钢等密排封堵溜煤眼。 3、依次安装卸载端、机头部、储带仓部分、张紧绞车和卷带装置。 4、安装中间架和下托辊,铺设胶带安装上托辊。 5、调平调直机架,加上防跑偏装置。 6、安装胶带输送机供电固定电站,安设信号、紧急停车及其他装置。 7、向各润滑部位加注合格适量的油脂。 8、把胶带张紧后,按照完好标准对安装的胶带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 (六)液压泵站安装 1、接通液压泵和供液箱间的所有胶管。 2、把供回液胶管向工作面液压支架和其他用地点铺设,并接好。 3、把供液管接到液箱的入口上。 4、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制乳化液。将乳化液配比装置安装调试好。 5、将需用的电缆、管线敷设吊挂安装好,然后接通电源和操作按纽。 6、对泵站和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 大型综机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一)液压支架 1、矿压仪表安装齐全、读数准确。 2、架间喷雾齐全且保持一条直线,雾化良好,无少喷雾头现象。 3、液压管路无漏液,液压阀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泄载。 4、支架操作手把齐全,无受卡及反把手现象。操作阀组密封性能好,不窜、渗、漏。 5、各千斤顶、连接件、销轴齐全,管接头“U”型销齐全,严禁出现单腿销或用铁丝代替“U”型销。 6、胶管排列整齐,架箱内无杂物,配件。 7、支架架间照明齐全,照明灯及电缆保持一条直线。 (二)采煤机 1、零部件齐全完好,连接部位紧固、可靠,结合面严密。 2、煤机滚筒截齿、齿轨条齐全完好。 3、煤机敷设Φ25,Φ30两路防尘管路,煤机内外喷雾及二次负压降尘雾化效果好。 4、各部油管、水管密封齐全,不漏油、漏水,“U”型销齐全。 5、各部位油位适当,无严重渗漏油现象,油质合格并有化验记录。 6、煤机电缆夹长度符合要求,电缆夹上齐挡销。 7、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刮板运输机的闭锁装置。 8、各类仪表齐全,指示正确;各操作手把、按钮、旋钮齐全可靠,电控系统工作正常。 (三)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 1、设备零部件齐全完好,连接紧固可靠。 2、工作面运输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3、紧链装置齐全完好;刮板链松紧适宜,不得出现少刮板。 4、减速箱及电机冷却水管齐全完整。 5、运输机头尾链轮油盒、油管路齐全。 6、溜槽哑铃销、涨簧卡齐全。 7、机头尾减速箱油位适宜。 8、各转载点喷雾、破碎机喷雾帘必须安齐全,无缺喷嘴现象。 9、转载机卸载挡煤板安装挡煤皮子,调整好。 10、减速器润滑良好,有油标尺、通气孔,冷却水畅通,无严重的渗漏现象。 11、转载机有安全护栏和拉急停装置,行人跨越输送机地点有过桥,防护严密,安全可靠。 (四)皮带机 1、各类滚筒齐全,密封润滑好,运转无异常。 2、上下托辊、缓冲托辊齐全牢固,转动灵活,巷道起伏不平,倾角大地段加安防滑板及加密架杆、托辊。 3、机头储带仓、缓冲段连接固定螺栓齐全、紧固。 4、皮带接头要做正做直,不得偏歪,接头卡子牢固平整。 5、各处刮煤器、分煤器安装齐全。 6、巷道起伏不平处进行皮带吊挂,保持中间架平直。 7、各加油部位按要求适量加油。 8、安装皮带运行时,上下皮带不得磨皮带“H”架。 9、皮带机保护及信号、按钮齐全可靠,有行人过桥,机头(尾)有安全护网(罩),胶带不跑偏。 10、液力耦合器使用水介质或不燃性液,有易容合金塞和防爆片,硬连接必须双速开关或软启动开关。 (五)泵站 1、泵站零部件整齐完好,无渗漏,运转无异响,曲轴箱、柱塞箱油质油量合格,润滑良好。 2、各管接头密封良好,不漏油,管路吊挂整齐。 3、液箱盖、口网、磁性过滤器齐全完好,压力表齐全,指示正确,卸载阀动作可靠,蓄能器压力合格。 4、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5、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联轴节处有防护罩。 6、乳化液箱清洁,乳化泵表面清洁。 7、有自动配液装置,乳化液配比合格,有折射仪。 8、泵站及液箱应安装稳固的调平装置。 9、有专用油脂库,采用不燃性支护,消防器材齐全、合格,闭锁齐全,有标志牌;有专用小油桶、抽油器,有注油图标。 (六)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元件及各种缆线无失爆,工作面有供电系统图,实现采煤机、运输机、皮带机传输联锁开停机。 2、防爆设备有统一的防爆合格证、整定卡、标示牌,开关上架,有两防锁,五小件牌板化。 3、两巷电缆吊挂整齐,接线合格,各类电缆选用正确;移变至工作面机尾段电缆加工专用电缆钩吊挂。 4、工作面使用支架照明,间距不大于15m。 5、移变和高低压开关选型合理,保护齐全可靠。 6、仪表校验合格,指示准确。 (七)设备列车 1、设备列车就位后,每辆车用专用阻车器卡在轨道上阻车。 2、设备列车与车之间用专用连接钢板(δ10mm)硬性连接。 3、设备列车平板车连接牢固可靠。 4、巷道坡度较大时,在设备列车末端打戗柱或安设专门阻车装置。 第三十二条 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安装标准 (一)供电系统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除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防爆标准。 2、电缆接头压线处必须去掉屏蔽层,以防误接地,电缆接地要良好地接在设备内部接地螺丝上,不得兼作他用。 3、电器设备安装后,必须做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并记录上报,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测装置进行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试验后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 4、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联接,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埋在专用接地沙坑内或巷道水沟等潮湿的地方,联接导线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或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5、电缆悬挂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条规定执行。 6、机电设备中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栅栏等防护设施。 7、开关必须上架,电缆、管线盘放要整齐。放炮时安全距离内的电缆要采取防范措施。 8、电缆的连接,必须使用同电源电压相符的矿用隔爆型接线盒,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的规定。 9、电器设备的各种整定值必须合理。 10、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且正常使用。 11、各种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12、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并指示准确、清析。 13、控制、监视系统完毕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14、设备内部腔室无灰尘、无积水、无其他异物。 15、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 16、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17、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设施。 18、设备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底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拉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19、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送电。 20、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责任到人,确保设备完好,定期进行防爆检查,挂牌管理。 21、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易损备品件存放于箱内,妥善保管。 (二)运输设施 1、运送综采支架的车辆轴距不得小于0.9m。 2、运送综采支架的巷道有效高度不低于2.0m;中部车场双轨中心距不得小于1.6m;车场巷道有效宽度不小于4.2m。 3、运送综采设备的轨道线路轨型不得小于22Kg/m,使用标准道岔或采区标准道岔,弯道曲线半径不小于6m,轨枕间距不大于0.7m。 4、工作面安装前,各项安全设施要上全, 并要专人负责检查与维修, 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巷道内每隔150-200m安设一组声光信号,信号必须进峒室。巷道内堆积物料、设置材料库等,严禁占用人行道安全间隙。 5、两巷不倒翁挡车棍联锁,超速捕车器、吊梁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正常使用。 6、采区运输使用小绞车的主要上下山水平车场,距变坡点0.8-2m处设不倒翁,与变坡点下方不倒翁组成联动,不倒翁框架固定在轨道边,框架应紧固无变形,不倒翁应高出轨道面200mm,距上车场不倒翁0.5m设挡车棍,挡车辊用直径2寸长1.2m厚壁钢管制成,挡车棍窝用4寸钢管作套筒,深度不小于0.5m,且用混凝土浇注。 7、吊梁下落必须在轨道中心,吊梁下端距轨面不得超过200mm,超速吊梁按正常过车最大高度再加200mm的余量。 8、安全设施基础用混凝土浇注,混凝土比例水泥河沙石子=123,基础坑尺寸长宽深1.51.20.5m,基础上面与道板持平,表面要求平整光滑,基础浇注应用专用模板,基础除不倒翁倒落方向为斜面,其余拐角必须为直角,基础确保强度。 9、安全设施刷漆标准,要求刷漆均匀,鲜明,刷漆界面清晰,不倒翁刷黑漆,吊梁和挡车棍刷红白相间,红白漆间距、超速吊梁打棍、框架,挡车棍为200mm,吊梁为500mm,其它全部刷灰漆。 10、轨道质量道岔、道结构件齐全,不出现无眼道,断夹板少螺丝、无道牙、无联杆滑块、道岔合不严或开程大等现象;道板铺设均匀,无悬空;轮距、高低差、内外错符合要求,消灭阴阳道。 (三) 小绞车 1、小绞车闸把、闸皮、离合应灵活,护绳板、闸皮符合要求,绞车绳排列整齐,不准爬绳、咬绳。 2、移动绞车,打齐四压两戗柱固定,并确保牢固,拴好安全绳,无重楔,不能打在棚梁,棚腿上,距轨道间距大于500mm,绞车不能直接打在道上。 3、提升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 压绳卡齐全紧固,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绳不得超过绞车最大容绳量。 4、绞车必须使用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的专用连接装置(滑头)。插接时插接长度不小于3个半捻距,使用绳皮。严禁使用绳卡子做滑头。 5、斜巷提升(包括绞车运输)必须使用斜巷连接装置并设有防脱销装置,链环规格为Φ38mm,插销规格为Φ40mm。斜巷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固定在滑头上,长度与提升矿车数相适应,保险绳规格不小于18.5mm,必须插接,不准使用绳卡子,两端插接长度不少于2个捻距。 6、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必须可靠。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最大容绳量,滚筒边缘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20mm。 7、顺槽内使用对拉绞车,绞车之间要设置红绿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通防设备、安全设施安装标准 (一)通风 1、必须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2、工作面、两道及辅助巷道各地点风速、风量、温度等气候条件符合有关规定。材巷、运巷设测风站并有测风牌板、定期检测。 3、风门位置、数量、规格符合规定,能自动关闭,有闭锁装置。通车风门自动,有底坎、防撞装置,且有声光报警讯号。风门门扇包边沿口有垫衬,有可视玻璃,门扇及墙垛严密不漏风。有电缆通过时在风门墙设置电缆孔,电缆孔周围封堵严密不漏风。 4、工作面沿途密闭严密不漏风,无通往密闭内的轨道、电缆,闭前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有反水池或反水管、观测孔、措施孔,密闭管理检查说明牌填写正确。 5、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6、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易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确需设置调节设施的,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7、突出煤层或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8、突出煤层或高瓦斯区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9、其它未尽事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防瓦斯、防突 1、按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点,并挂牌管理。 2、工作面回风隅角安设大数码瓦斯便携仪。 3、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8m2以上,经抽放瓦斯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由矿井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9号令有关规定。 3、按照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规定,突出煤层或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4、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工作面安装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瓦斯抽放,瓦斯预抽率不得小于30。 6、工作面安装前必须对工作面的防突工程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凡防突工程没有达到防突设计要求的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对补充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确保工作面消除突出危险。 7、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避难所设在工作面附近,能够满足工作面最多作业人数时的避难要求。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如下要求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官道上。 (2)距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等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8、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它非正规采煤法。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9、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跨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10、其它未尽事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及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防治自然发火 1、自燃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2、自燃煤层的工作面必须建立束管监测系统,回风隅角安设束管探头。对高冒区每天进行检查并挂牌管理,定期分析气体成分。 3、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工作面在材巷或运巷(标高较高的一巷)安装防火注浆管路。 4、采煤面必须在设计停采线建立防火门。 (四)防尘 1、必须实现静压连续供水,水量、水质符合规定,安装硬质管路,减少接头,管径≥50mm,吊挂平直稳,刷天蓝漆,材巷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球阀、运巷每50m设置一个三通球阀,运巷控制阀门引到人行道一侧;管路距面煤壁材巷不大于80m、运巷不大于50m;水压大于2Mpa,材巷、运巷门口安设水质过滤器,末端设置压力表。 2、材巷、运巷安设辅助隔爆水袋棚,巷道长度小于300m时设1个隔爆水棚区,300-500m设2个隔爆水棚区,500m以上设3个隔爆水棚区,每组盛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棚区长度不小于20m,首组第一排集中水棚距工作面60-200m;安装符合标准(AQ1020-2006)规定,每个水袋编号管理。 3、材巷内距工作面煤壁30m内安装一道雾化全断面自动净化水幕; 运巷至少安装两道雾化全断面自动净化水幕,第一道距面煤壁不超过30m,第二道距面煤壁不超过50m; 4、材巷、运巷实施煤体动静压注水并安设注水计量装置,注水孔编号,悬挂注水综合管理牌板。 5、运巷靠近工作面处安设1道捕尘帘。 6、在回风口里10-15m内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监测数据上传,装备粉尘超限自动喷雾及报警装置。 7、转、卸载处安装半封闭或全封闭自动喷雾或干洒湿不洒喷雾。 8、破碎机安装防尘罩和内部自动喷雾装置。 9、工作面敷设两路直径为30mm和25mm供水管路,分别供煤机喷雾和架间喷雾。 10、采煤机安装水电联动闭锁装置及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小于2.0MPa,雾化好,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使用高效喷雾装置且喷雾覆盖滚筒。 11、液压支架每架间安设固定喷雾装置,实现移架降柱自动同步喷雾,放煤口安装放煤联动喷雾装置,推广装备全自动智能定位随机喷雾除尘控制系统。 12、具备短臂注水条件(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的工作面配备打钻设备及一定数量的短臂注水器,按规定实施短臂注水,注水孔间距6-10m,注水效果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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