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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建议稿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建议稿 一、 为保障储煤筒仓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要求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一、 为保障储煤筒仓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要求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二、 保持筒仓的储煤和卸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调度人员要轮流均衡 使用各个筒仓;使筒仓内存煤不超过15 天,以防止存煤时间太长,因筒 仓内部过热而引起储煤自燃或可燃气体瓦斯浓度超限发生爆炸事故。 二、 保持筒仓的储煤和卸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调度人员要轮流均衡 使用各个筒仓;使筒仓内存煤不超过15 天,以防止存煤时间太长,因筒 仓内部过热而引起储煤自燃或可燃气体瓦斯浓度超限发生爆炸事故。 三、 筒仓监测装置应设立专职负责人;建立工作日记,逐日记录筒仓监测装 置各参数值。如发生报警信号,应及时至现场核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设备如有故障,及时申报,采取维修或更换等措施,使设备始终处于完 好的运行状态。 三、 筒仓监测装置应设立专职负责人;建立工作日记,逐日记录筒仓监测装 置各参数值。如发生报警信号,应及时至现场核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设备如有故障,及时申报,采取维修或更换等措施,使设备始终处于完 好的运行状态。 四、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的检测元件探头及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数据采 集系统SCADA,DCS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一年至少一次。平时应存有足够 的备品备件,当现役使用的探头/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模块返厂进行年度 测试时,由备品备件顶替使用。 四、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的检测元件探头及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数据采 集系统SCADA,DCS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一年至少一次。平时应存有足够 的备品备件,当现役使用的探头/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模块返厂进行年度 测试时,由备品备件顶替使用。 五、 配备标准气体如丙烷。定期三个月或陆个月现场标定检查可燃气体 瓦斯监测系统;或者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现频繁报警时,在现场安全的 条件下,现场标定检查该系统。 五、 配备标准气体如丙烷。定期三个月或陆个月现场标定检查可燃气体 瓦斯监测系统;或者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现频繁报警时,在现场安全的 条件下,现场标定检查该系统。 六、 可燃气体瓦斯的报警处理、 六、 可燃气体瓦斯的报警处理、 可燃气体瓦斯的测量范围是0--100 LEL,25 LEL为初报警,40 LEL 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瓦斯浓度偏高时,必须采 取措施-开顶部的除尘器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可燃气体瓦斯的测量范围是0--100 LEL,25 LEL为初报警,40 LEL 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瓦斯浓度偏高时,必须采 取措施-开顶部的除尘器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七、 一氧化碳气体的报警处理、 七、 一氧化碳气体的报警处理、 一氧化碳气体的测量范围是0--100 LEL,25 LEL为初报警,40 LEL 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CO浓度偏高时,开顶 一氧化碳气体的测量范围是0--100 LEL,25 LEL为初报警,40 LEL 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CO浓度偏高时,开顶 部风机或除尘器使其通风。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部风机或除尘器使其通风。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八、 储煤筒仓着火报警处理 八、 储煤筒仓着火报警处理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发生报警并确认着火时,停止储煤,紧急卸煤; 并在筒仓煤出口处对煤流喷水降温,确保卸煤皮带和其他设备的安全。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发生报警并确认着火时,停止储煤,紧急卸煤; 并在筒仓煤出口处对煤流喷水降温,确保卸煤皮带和其他设备的安全。 在仓顶撒干粉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或大量注入惰性气体,消灭火源。 在仓顶撒干粉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或大量注入惰性气体,消灭火源。 如筒仓内的温度值偏高时,应密切注意,并优先卸掉该仓的存煤。 如筒仓内的温度值偏高时,应密切注意,并优先卸掉该仓的存煤。 切记如果筒仓内发生大量烟雾,说明筒仓内存煤燃烧明火燃烧或阴燃, 不得开启通风机,以防止助燃。 切记如果筒仓内发生大量烟雾,说明筒仓内存煤燃烧明火燃烧或阴燃, 不得开启通风机,以防止助燃。 北京京佳璐科技有限公司 谭应军编写 13801062946 第 1 页 共 1 页 , e-mailinfo,tanyi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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