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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 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应急厅〔2024〕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提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讲座、媒体解读等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有关企业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加快实施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 二、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组织相关企业对照目录自查,摸清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底数,明确需改造的企业名单,推动有关企业制定方案、加大安全投入、明确改造时限,做到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确保安全风险可控;逾期未按要求实施淘汰或改造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加强指导帮扶,对标国际先进工艺水平,“一企一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并督促企业做好改造期间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防止在改造过程中发生事故。 四、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统筹组织,与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整治、高危工艺企业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协同发力推进,抓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落实,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4年3月8日 6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 序号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 设备名称 淘汰原因 淘汰类型 限制范围 代替的技术 或设备名称 依据 1 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 过氧化氢溶液或含有过氧化氢的工作液误入碱性环境中,或者碱性物料窜入含有过氧化氢的环境中, 均会导致过氧化氢急剧分解甚至爆炸,安全风险高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五年内改造完毕 流化床、全酸性固定床或其他先进的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新(扩)建项目应采用流化床工艺,现有工艺的替代技术应优先采用流化床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2 有机硅浆渣人工扒渣卸料技术和敞开式浆渣水解技术 人工扒渣过程中,有机硅浆渣中的氯硅烷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反应生成腐蚀性盐酸酸雾,且浆渣遇空气可能发生自燃。敞开式浆渣水解工艺中,浆渣与碱性水发生反应会释放出氯化氢气体和氢气,氯化氢气体在空气中会形成腐蚀性盐酸酸雾,氢气易积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安全风险高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二年内改造完毕 有机硅浆渣自动化密闭式卸料技术及密闭式浆渣水解技术,或者连续运行的回转窑浆渣焚烧处理工艺,或者其他先进的密闭式固液分离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3 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使用硫化氢湿式气柜的) 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采用湿式气柜储存硫化氢,易造成气柜腐蚀、卡顿,因密封失效引发硫化氢泄漏中毒事故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碳酸锶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一年内改造完毕,现有碳酸钡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二年内改造完毕 碳酸锶、碳酸钡连续碳化法生产工艺或多塔碳化生产工艺,取消硫化氢湿式气柜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4 间歇或半间歇釜式硝化工艺 间歇和半间歇釜式硝化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反应釜内危险物料数量多,一旦反应失控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限制 硝基苯等27种化学品(清单见表后注释)禁用,二年内改造完毕 微通道反应器、管式反应器或连续釜式硝化生产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5 无冷却措施的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油浴反应釜、油浴锅) 靠自然冷却降温无法满足紧急降温需求,一旦反应釜超温,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限制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反应釜禁用,在役设备一年内更换完毕 具备冷热媒切换功能等满足紧急降温需求的反应釜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6 油库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 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安全性能差,易沉盘,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禁止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库禁用,在役设备二年内改造完毕 钢制内浮顶和装配式不锈钢全接液内浮顶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6.1.7条 7 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液下泵除外) 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可靠性低,易因密封失效而发生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禁止 甲A类、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操作温度超过自燃点的危险化学品禁用,在役设备三年内更换完毕 双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串联机械密封、干气密封离心泵或者屏蔽泵、磁力泵、隔膜泵等无泄漏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注生产过程涉及硝化工艺的27种化学品包括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乙氧氟草醚、O-甲基-N-硝基异脲、唑草酮、2, 5-二氯硝基苯、3-硝基邻苯二甲酸、2, 4-二氯-5-氟苯乙酮、硝基胍、5-氯-2-硝基苯胺、2, 4-二氯硝基苯、2, 4-二氟硝基苯、芬苯达唑、阿苯达唑、二甲戊灵、甲磺草胺、氟磺胺草醚、4-氯-2, 5-二甲氧基硝基苯、2-硝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3, 4-二氟硝基苯、1-氨基-8-萘酚-3, 6-二磺酸(H酸)、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6-硝基-1, 2-重氮氧基萘-4-磺酸(6-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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