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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20;73.080 D 13 D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质 矿 产 行 业 标 准 DZ/T 0326202X 代替 DZ/T 03262018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墨、碎云母 Specifications for graphite and broken mica mineral exploration 报批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 布 DZ/T 0326202X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 ................................................................. 2 4.1 勘查目的 ....................................................................... 2 4.2 勘查阶段 ....................................................................... 2 5 勘查工作程度 ....................................................................... 2 5.1 勘查控制基本要求 ............................................................... 2 5.2 普查阶段要求 ................................................................... 4 5.3 详查阶段要求 ................................................................... 5 5.4 勘探阶段要求 ................................................................... 7 6 勘查工作及质量 ..................................................................... 9 6.1 绿色勘查 ....................................................................... 9 6.2 地形测量 ...................................................................... 10 6.3 地质填图和工程测量 ............................................................ 10 6.4 物探工作 ...................................................................... 10 6.5 探矿工程 ...................................................................... 10 6.6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 11 6.7 样品的采集、加工与测试 ........................................................ 11 6.8 放射性检查 .................................................................... 14 6.9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 14 7 可行性评价 ........................................................................ 14 7.1 概略研究 ...................................................................... 14 7.2 预可行性研究 .................................................................. 15 7.3 可行性研究 .................................................................... 15 8 资源储量估算 ...................................................................... 15 8.1 资源量估算的工业指标 .......................................................... 15 8.2 资源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 16 8.3 资源储量类型确定 .............................................................. 16 8.4 估算结果 ...................................................................... 16 附 录 A (资料性) 石墨、碎云母矿勘查类型与工程间距 ............................... 18 附 录 B (资料性) 石墨、碎云母矿床共伴生矿产/矿物 ................................ 20 附 录 C (资料性) 碎云母实验室质量分数测定 ....................................... 21 附 录 D (资料性) 石墨、碎云母矿产一般工业指标 ................................... 22 附 录 E (资料性) 石墨产品技术要求 ............................................... 24 附 录 F (资料性) 碎云母产品技术要求 ............................................. 28 DZ/T 0326202X II 附 录 G (资料性) 石墨、碎云母矿产资源量规模划分标准 .............................. 29 附 录 H (资料性) 石墨、碎云母矿床成因类型 ........................................ 30 参考文献 ............................................................................. 31 DZ/T 0326202X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 草。 本文件代替DZ/T 03262018石墨、碎云母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与DZ/T 03262018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1)。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修改了勘查目的(见4.1)勘查阶段划分和各阶段任务(见4.2) 修改了勘查研究程度和勘查控制程度的章节编排(见5)。 修改了勘查控制基本要求(见5.1)。 修改了普查阶段要求(见5.2)。 修改了详查阶段要求(见5.3)。 修改了勘探阶段要求(见5.4)。 增加了绿色勘查要求(见6.1)。 修改了地形测量工作要求(见6.2) 修改了地质填图和工程测量要求(见5.3)。 删除了区域地质调查工作要求、遥感工作要求。 修改了探矿工程工作及质量要求(见6.5)。 修改了样品的采集、加工与测试工作及质量要求(见6.7)。 增加了放射性检查要求(见6.8)。 修改了可行性评价要求(见7)。 修改了工业指标应用要求(见8.1)。 修改了资源量估算的基本要求(见8.2) 修改了估算结果要求(见8.4)。 修改了附录A 石墨、碎云母矿体形态分类(见A.1)。 增加了附录B(资料性)石墨、碎云母矿床共伴生矿产/矿物。 修改了附录C 碎云母实验室质量分数测定标准筛型号和计算公式(见C.2)。 修改了附录D 晶质石墨矿一般工业指标注1、注3(见表D.1)。 修改了附录F 碎云母产品技术要求(见表F.1、F.2)。 修改了附录G 石墨、碎云母矿产资源量规模划分标准(见表G.1)。 修改了附录H 石墨矿床成因类型(见表H.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黑龙江总队、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 查中心新疆总队、山西地质博物馆、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黑龙 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内 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艳平、董立嵬、万初发、陈正国、宋晗、闫晓兰、董来世、高利民、刘建芬、 付茂英、王惠江、李作武、刘义明、郝雨、和志文、庞尔成、李发斌、郑宜昌、田小林、王桂雪、陈军 元、董坤鹏、王世新、邹本利、宋俊峰、刘春生、李傲竹、张伟东、杨迷娜、付佳琪、望子艺。 DZ/T 0326202X IV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Z/T 03262018。 DZ/T 0326202X 1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墨、碎云母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墨、碎云母矿产地质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勘查工作程度、绿色勘查、勘查工作及 质量、可行性评价、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墨、碎云母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资源储量估算及成果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71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T 13908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8341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 25283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GB/T 3344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DZ/T 003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DZ/T 0064.2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DZ/T 0078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T 0079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DZ/T 0130 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 0141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DZ/T 0227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DZ/T 0336 固体矿产勘查概略研究规范 DZ/T 0338 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 DZ/T 0339 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技术要求 DZ/T 0340 矿产勘查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程度要求 DZ/T 0362 浅层取样钻探技术规程 DZ/T 0374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DZ/T 0382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填图规范 DZ/T 0429 固体矿产勘查采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碎云母 broken mica 岩石中片度小于4cm 2,能构成矿床的鳞片状白云母,包括绢云母。 注碎云母的特点是片度小,集中度高。 DZ/T 0326202X 2 4 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 4.1 勘查目的 发现和评价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石墨、碎云母矿床(体),为勘查或开发决策提供相关地质信 息,最终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以降低矿床开发的投资风险,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4.2 勘查阶段 4.2.1 勘查阶段划分 按GB/T 17766,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地质勘查工作一般 按勘查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合并或跨越阶段提交勘查成果时,也宜参照各勘查阶段要求分步实施。 4.2.2 各阶段任务 4.2.2.1 普查阶段 在区域地质调查或区域矿产成矿预测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潜力较大地区,采用地质测量、物探、 稀疏取样工程控制和测试、试验研究,初步查明勘查区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围岩蚀变情况 及其与成矿的关系,初步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和矿石特征,初步查明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和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基本确定矿床成因。开展概略研究,估算推断资源量,作出是否有必要转入详查的 评价,提出可供详查的范围。 4.2.2.2 详查阶段 通过大比例尺地质测量、系统取样工程控制和测试、试验研究,基本查明勘查区地层、构造、岩浆 岩、变质作用、围岩蚀变情况及其与成矿的关系,基本查明矿体形态、产状、规模、矿石特征,基本查 明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确定矿床成因,为矿区规划、勘探区确定等提供地质依 据。开展概略研究,估算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作出是否有必要转入勘探的评价,并提出可供勘探 的范围;也可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信储量。 4.2.2.3 勘探阶段 通过加密取样工程控制和测试、深入试验研究,详细查明勘查区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 围岩蚀变情况及其与成矿的关系,确定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和矿石特征,确定矿体的连续性,详细 查明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为矿山建设设计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 方式、开拓方案、采矿(采剥)方法、矿石加工选矿工艺以及矿山总体布置等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开 展概略研究,估算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也可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估算 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 5 勘查工作程度 5.1 勘查控制基本要求 5.1.1 勘查类型确定 5.1.1.1 勘查过程中应根据主要矿体特征确定矿床勘查类型。一般将资源量从大到小累计超过勘查区 总资源量 70的一个或多个矿体确定为主要矿体。当不同的主要矿体或同一矿体的不同地段,其地质 特征差别很大时,也可以矿体为单元或分段确定勘查类型。 DZ/T 0326202X 3 5.1.1.2 根据矿体规模、形态复杂程度、厚度稳定程度、矿石质量稳定程度及构造复杂程度五个主要 地质因素,勘查类型划分为、、类型。勘查类型确定依据的主要地质因素特征参见附录 A。由 于地质因素的复杂性,允许存在过渡类型。 5.1.1.3 原则上某一矿体确定为某种勘查类型(类型除外),应能以相应勘查类型的基本勘查工程 间距连续布置三条及以上勘查线且每条勘查线上有连续两个以上工程见矿。 5.1.1.4 矿床勘查类型应随勘查进程和地质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适时调整。 5.1.2 勘查工程间距确定 5.1.2.1 普查阶段,按照地表有稀疏的取样工程控制,深部有工程验证,且本阶段工程能够为下阶段 工作所利用的原则,确定工程间距,不要求系统的工程网。 5.1.2.2 详查和勘探阶段,应根据勘查类型确定合理的勘查工程间距。详查阶段初期,勘查工程间距 可暂按相似矿床的勘查类型确定,当无可参照的相似矿床时,可暂按类型确定。详查阶段中、后期 和勘探阶段,应通过类比、地质统计学分析、工程验证等方法,以满足相应勘查研究程度要求为准 则,论证确定勘查类型和圈定各类型资源量的勘查工程间距。勘探过程中,应根据部分地段加密工程 验证结果,适时优化勘查类型、调整工程间距。 5.1.2.3 某一勘查类型条件下圈定控制资源量的勘查工程间距为该勘查类型的基本勘查工程间距。石 墨、碎云母矿床基本勘查工程间距参见附录 A。一般情况下,圈定探明资源量的勘查工程间距可在基 本勘查工程间距的基础上加密 1 倍,圈定推断资源量的勘查工程间距可在基本勘查工程间距的基础上 放稀 1 倍;但也可不限于 1 倍,以满足相应勘查研究程度要求为准则。 5.1.3 勘查深度确定 勘查工作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勘查深度。有类比条件时,可通过类比确定勘查深度;不具备类比条 件时,应依据开采技术水平及矿产品市场发展趋势,论证确定勘查深度。勘查深部矿体应适当加强开 采技术条件的研究。 5.1.4 勘查工程布置 5.1.4.1 勘查工作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地表以地形地质测量、地表取样工程(剥土、 探槽、浅钻、浅井)为主;深部以钻探为主,必要时辅以坑探验证。适合采用物探勘查的地区,应物 探先行。 5.1.4.2 应根据勘查目的、矿床地质特征、施工条件、绿色勘查要求等,遵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 由疏到密、由已知到未知的原则,合理选择勘查工程布置方式和勘查深度,必要时应本着一个工程多 种用途的原则,兼顾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的需要。 5.1.4.3 勘查线一般垂直矿体走向布置,勘查工程宜布置在勘查线上或勘查工程网格结点上。各类采 样点的布设,宜充分考虑岩矿石类型及特征、空间位置的代表性。 5.1.4.4 普查阶段,全区布置大比例尺地质简测,条件适宜时布置大比例尺物探,对露头或近地表布 置一定间距的稀疏工程,对深部选择成矿条件较好地段进行少量钻探验证。 5.1.4.5 详查和勘探阶段,应采用大比例尺地形地质测量和系统取样工程,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 和相互关系,以及矿体的顶、底板和延伸情况。对拟露天开采的矿床,还需系统控制矿体四周边界和 采矿场底部矿体边界。布置针对性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查明开采技术条件及其变 化情况。 DZ/T 0326202X 4 5.1.4.6 对勘查工程间距不能满足要求的局部问题,如对矿体覆盖层和风化层的控制,对矿体边界及 转折处等重要部位的控制,对首采区的控制,对能与主要矿体用同一开拓系统采出的其他小矿体的控 制,对褶皱、断层、侵入岩、破碎带的控制等,可适当增加工程。 5.1.4.7 当矿体埋藏较深或倾向延深较大时,在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下,一般不做深入工作,可投入少 量工程初步了解矿体的延伸情况,对成矿远景作出评价。 5.1.4.8 地表露头条件允许时,应选择 1 条或 2 条代表性勘查线,布置连续探槽(剥土、浅井)工 程,通过编录和取样测试,与深部钻探工程所揭露的含矿层和品位进行对比。 5.1.5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5.1.5.1 各勘查阶段均应对矿床的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照 GB/T 13908、GB/T 25283 执行。详查和勘探阶段,对于资源量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共生矿产,应与主矿 产统筹考虑,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相应评价,其勘查工作程度,详查阶段应达到相应矿产 勘查规范规定的详查工作程度要求,勘探阶段视具体情况确定;对资源量规模为小型的共生矿产,视 控制主矿产的工程对其控制情况和需要进行顺便控制或加密控制,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评 价。 5.1.5.2 对伴生矿产一般利用控制主矿产的工程进行控制,对达到综合评价参考指标且在当前技术经 济条件下能够回收利用的伴生矿产,应研究提出综合回收利用方案;对虽未达到综合评价参考指标或 未列入综合评价参考指标,但在矿石选矿过程中可单独回收的伴生矿产,应研究提出综合回收利用途 径,并进行相应评价。 5.1.5.3 石墨、碎云母矿床常见共伴生矿产和矿物参见附录 B。 5.1.5.4 对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等应提出综合利用的可能性,有可能性时提出综合利用 方向。 5.1.6 资料收集利用 各勘查阶段均应全面收集以往的地质资料, 特别是勘查区及周边典型矿床和类似矿床的地质、 矿产、 物探、化探、遥感、探矿工程、取样测试、试验研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以及最新 研究成果等,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加以利用。 5.2 普查阶段要求 5.2.1 成矿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查明地层的层序、岩性、厚度和含矿层位; b 初步查明主要构造的性质、规模、产状、分布及对矿体的控制或破坏作用; c 初步查明岩浆岩的种类、期次、形态、空间分布及其与围岩的接触关系,岩浆岩对矿体的破 坏作用; d 初步查明变质岩的类型、分布以及围岩蚀变与矿体的关系; e 初步查明风化带的发育程度、深度、分布范围; f 初步查明矿体覆盖层的种类、分布、厚度等基本特征; g 初步查明控矿因素、找矿标志、成矿规律,基本确定矿床成因。 5.2.2 矿体特征 DZ/T 0326202X 5 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查明矿体的分布范围、数量、规模、形态、产状、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b 初步查明构造、岩浆岩等对矿体的破坏和影响程度; c 初步查明矿体中夹石及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及分布。 5.2.3 矿石特征 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查明矿石的矿物组成、化学成分、结构、构造、主要有用组分的含量和赋存状态; b 初步查明石墨矿物的结晶程度; c 初步查明晶质石墨和碎云母矿物的片度; d 初步查明矿石的风化程度; e 初步查明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 f 初步查明共生和伴生有用、有益组分及主要有害元素的种类及含量。 5.2.4 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 在工艺矿物学基本研究的基础上,对易选矿石和较易选矿石可通过类比研究初步评价矿石的加工 选矿技术性能;对难选矿石和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可选性试验。 5.2.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收集、研究勘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资料,与开采技术条件相似的矿山进行类比; 对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矿床或未开展过相关工作的勘查区,适当布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工作。初步查明以下开采技术条件 a) 水文地质条件 1 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含水性及空间分布,地下水水位; 2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 3 概略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床开发的影响。 b) 工程地质条件 1 工程地质岩组; 2 断层、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 3 岩石风化程度; 4 软弱层分布情况; 5 工程地质勘查类型; 6 矿体覆盖层的分布与厚度。 c) 环境地质条件 1 区域地震情况; 2 勘查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水体污染等地质环境现状; 3 勘查区地质环境质量; 4 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5.2.6 资源量类型 圈定矿体时,在符合地质规律的前提下,估算推断资源量。 5.3 详查阶段要求 5.3.1 成矿地质条件 DZ/T 0326202X 6 工作程度要求 a 基本查明地层层序; b 基本查明含(控)矿岩系的层位、岩性、厚度,研究其分布规律及控矿因素; c 基本查明控制和破坏矿床(体)的较大地质构造的性质、规模、产状、分布范围及其对矿体 的控制或破坏作用; d 基本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岩浆岩的类型、岩性、产状、规模、时代、期次、空间分布、围岩接 触带的形态、与成矿的关系及后期岩浆岩对矿体的破坏作用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e 基本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变质岩的类型、岩性、相带、变质矿物组合、变质作用与成矿的关 系; f 基本查明矿床风化带的发育程度、深度、分布范围及其物质成分,研究风化作用对矿体的影 响; g 基本查明覆盖层的分布、厚度及其变化、种类、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胶结程度。当矿体覆 盖层分布面积较大,厚度大于 3m,且拟露天开采时,应编制矿体覆盖层等厚线图; h 确定矿床成因。 5.3.2 矿体特征 工作程度要求 a 基本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厚度、规模及分布范围。 b 基本查明矿体的数量、连接对比标志及矿体的连续性。 c 基本查明构造、岩浆岩等对矿体的破坏和影响程度。 d 基本查明矿体中夹石的岩性、厚度及分布,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及分布。 5.3.3 矿石特征 工作程度要求 a 基本查明矿石矿物和脉石矿物的种类、含量、共生组合及矿石的结构、构造特征。 b 基本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有用组分的变 化情况和分布规律。 c 基本查明石墨、碎云母片度及在空间范围内的变化规律。 d 基本查明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各类型矿石的分布规律。 e 初步查明近矿围岩、夹层和脉岩的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 5.3.4 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 5.3.4.1 在工艺矿物学基本研究的基础上,对易选矿石和较易选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对难选 矿石和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进行半工业试验。 5.3.4.2 生产矿山深部、外围勘查区新发现的矿体,且矿石性质与生产矿山总体一致,能利用已有加 工选矿设施处理矿石的, 可利用矿山现行选矿加工工艺流程进行实验室验证试验, 必要时进行可选性试 验。 5.3.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3.5.1 水文地质条件 选择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或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工作,基本查明以下水文地质条件 a 区域气象和水文条件、地表水体分布、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和最高洪水位、老窿位置及积水 情况; DZ/T 0326202X 7 b 勘查区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及埋藏条件; c 主要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及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 d 主要隔水层的稳定性和隔水性; e 断层破碎带、节理、风化带等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富水性、导水性及对矿床充水的影 响; f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其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g 矿床主要充水因素、矿坑涌水量; h 勘查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 i 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利用条件。 5.3.5.2 工程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划分矿床工程地质岩组,测定主要岩石、矿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b 基本查明断层破碎带、节理、风化带等及软弱夹层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征; c 基本查明开采影响范围内岩体的质量和稳固性,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 d 划分工程地质勘查类型; e 预测可能影响矿床开采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5.3.5.3 环境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收集区域地震及新构造活动资料,调查活动性断裂分布情况,初步确定抗震等级,对区域地 壳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 b 调查岩石、矿石和地下水中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元素、气体、放射性核素的情况, 勘查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地下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 状,对矿床开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c 预测可能影响矿床开采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以及矿床开采对当地环境、生态可能产生的影 响,提出预防建议。 5.3.6 资源量类型及比例 探求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 控制资源量应集中分布在可能的首采地段, 且控制资源量一般不少 于总资源量的 30,供矿山建设设计的中型和小型矿床控制资源量不少于总资源量的 50。 5.4 勘探阶段要求 5.4.1 成矿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详细查明地层层序、岩性组合、标志层,含(控)矿岩系的岩性、岩相、厚度及分布规律; b 详细查明控制和破坏矿床(体)的较大地质构造的性质、规模、产状和分布范围,小构造的 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构造对矿体的控制或破坏作用; c 详细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岩浆岩类型、岩性、产状、规模、时代、期次及空间分布,后期岩浆 岩对矿体的破坏作用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d 详细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变质岩类型、岩性、变质矿物组合、变质相及相带分布特点,变质作 用与成矿的关系; e 详细查明风化层的深度、分布范围、物质成分,风化作用对矿体的影响; DZ/T 0326202X 8 f 基本查明覆盖层的分布、厚度及其变化,基本查明覆盖层的种类、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胶 结程度。当矿体覆盖层分布面积较大,厚度大于 3m,且拟露天开采时,应编制矿体覆盖层等厚线图。 g 深入研究成矿作用与成矿规律。 5.4.2 矿体特征 工作程度要求 a 详细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厚度、规模及其变化情况; b 详细查明矿体的数量、埋深和标高、矿体的连续性、连接对比标志和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 c 详细查明矿体中无矿地段及夹石的规模、岩性、厚度及分布,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及分布; d 详细查明风化作用、淋滤作用对矿体的影响以及围岩、构造等与矿体贫化或富集的关系。 5.4.3 矿石特征 工作程度要求 a 详细查明矿石矿物和脉石矿物的种类、含量、共生组合关系及嵌布特征、矿石的结构及构造 特征; b 详细查明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种类、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和主要有用组分的含量及其变 化特征; c 详细查明石墨和碎云母片度,及其在空间范围内的分布规律; d 详细查明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研究各工业类型矿石的分布规律及所占比例; e 初步查明近矿围岩、夹层和脉岩的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研究采矿时近矿围岩和夹石、脉岩 的混入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5.4.4 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 5.4.4.1 在工艺矿物学详细研究的基础上,对易选矿石和较易选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对 难选矿石和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半工业试验,必要时进行工业试验。 5.4.4.2 生产矿山深部、外围勘查区新发现的矿体,且矿石性质与生产矿山总体一致,能利用已有加 工选矿设施处理矿石的,可利用矿山现行选矿加工工艺流程进行实验室验证试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 流程试验。 5.4.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4.5.1 水文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详细查明勘查区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范围、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 性、渗透性及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矿床顶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和隔水性; b 详细查明开采影响范围内的构造破碎带、风化破碎带的位置、规模、产状、分布、含水性、 导水性及与其他各含水层、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 c 详细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范围、汇水面积、水位、流量、流速、动态变化等水文特征及其与 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力联系; d 详细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水文地质边界、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充水方式 和途径、老窿分布和积水情况、露天采场岩土层的渗透(导水)系数,矿床开采的自然排水 条件和露天采场地表汇水条件; e 详细查明矿坑充水因素,计算首采区矿坑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DZ/T 0326202X 9 f 划分勘查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预测矿床开采时可能出现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 施; g 提出矿床疏干排水及矿坑水综合利用的可能性,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和利用条 件,供水水源方向。 5.4.5.2 工程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详细查明勘查区工程地质岩组的性质、产状和分布; b 详细查明矿体和顶底板围岩、露采场边坡岩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井巷围岩的稳固性和露天 采场边坡的稳定性; c 详细查明构造带、风化带、软弱层的发育程度、分布、组合特征及对岩体稳定性的影响; d 划分工程地质勘查类型,预测矿床开采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 e 详细查明岩石强风化层的发育深度与分布; f 详细查明露天开采矿床覆盖层的岩性、厚度、分布规律及与矿体的界线。 5.4.5.3 环境地质条件 工作程度要求 a 调查勘查区及附近地震活动历史、新构造活动特征、地震地质情况、活动性断裂分布情况, 评述区域稳定性; b 详细查明岩石、矿石和地下水中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元素、气体、放射性核素的情 况;当矿体与煤层共生时,详细研究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情况; c 详细查明勘查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地下水、地 表水质量,评价矿床开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 d 评价矿床开采及疏排水对矿区地质、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建议。 5.4.6 资源量类型及比例 5.4.6.1 在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上范围,探求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且探明资源量和 控制资源量之和不少于总资源量的 50,其中探明资源量不少于总资源储量的 10。在满足矿山建设设 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型矿床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之和占总资源量比例可适当降低。 5.4.6.2 首采区内原则上探求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按照“保证首采区还本付息、矿山建设风险 可控”的原则,通过论证,合理确定各类资源量的比例。 6 勘查工作及质量 6.1 绿色勘查 6.1.1 应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矿产勘查设计、施工、验收、成果提交的全过程。 6.1.2 勘查设计中,应统筹勘查目的任务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 方法、工艺和设备;勘查工程布置应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地段;应对勘查活动各环节的绿色勘查工 作作出明确的业务技术安排。 6.1.3 勘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勘查设计中的绿色勘查要求,确保绿色勘查工作实施。 6.1.4 勘查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修复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妥善处理物料堆存、废弃物处 置、工程回填、土地复垦等问题。 DZ/T 0326202X 10 6.1.5 绿色勘查工作的具体技术要求按 DZ/T 0374 执行。 6.2 地形测量 6.2.1 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高程系统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6.2.2 地形图的比例尺和测量范围应满足地质测量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需要,图幅边廓应规整。 6.2.3 普查阶段地形图可简测,为 110000 地质填图使用时,也可采用不小于 150000 的地形图放大 作为地形底图。详查和勘探阶段地形图应正测。地形图的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 GB/T 18341 的要求。 6.3 地质填图和工程测量 6.3.1 普查阶段地质填图比例尺一般为 15000110000,当普查区面积较小时,也可采用 11000 12000 比例尺。详查、勘探阶段比例尺一般为 12000,当勘查区面积较小时,也可采用 110001500 比例尺。分段勘查的大型矿床,全区地质填图比例尺可用 1200015000。 6.3.2 比例尺为 110000 的地质填图可简测,比例尺大于 110000 的地质填图应正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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