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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铜板带厂企业标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⑴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伤害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和放射事故等,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腐蚀、有毒有害气体等。 ⑵险情的级别划分 为了便于应急行动的协调指挥和应急行动的有效实施,根据铜板带厂实际把应急险情的应急行动按以下分级,一级险情的应急行动上报公司应急部门负责指挥实施,二级、三级险情的应急行动由厂应急部门负责应急行动的实施。 险情的级别划分 分级 事故险情 三级事故险情 (经济损失不超过5万元) 二级事故险情 (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 一级事故险情 (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 人员伤亡(包括起重伤害 燃气设施、放射事故等) 个别人受伤,现场情况简单 多人受伤,但未出现重伤以上人员 多人受伤或重伤死亡 有毒有害物质泄露 轻微或有迹象发生泄露,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完好 有人员中毒,但仍在控制之下,在局部扩散,报警显示毒物严重超标 已有人员中毒,且在不断增加,控制系统失灵,毒物大面积扩散 车辆伤害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有人轻微受伤,现场情况简单 人员受伤严重,涉及一个单位 多人受伤,1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严重 洪捞灾害(应急级别均提前一级) 24小时降的雨量为25-100mm,非重点部位局部积水50-100mm。 24小时的降雨量为50-100mm,变配电站、地下室、重要设备等重点部位积水50-100mm,其他部位积水100-250mm。 24小时的降雨量为100-250mm,厂区多处重点部位积水50-100mm,严重威胁生产安全。 1.4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铜板带厂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⑶依靠科学,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2.1.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1.2成立铜板带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武装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铜板带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总指挥 厂长 副总指挥生产副厂长 副总指挥设备副厂长 通讯组 生产安保科负责联络 专家顾问组 自动化室牵头组织人员 抢险抢修组 自动化室牵头组织人员 消防治安组 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 精轧车间 精整车间 自动化室 热轧车间 初轧车间 综合办公室 材料科 通用车间 包装车间 生产安保科 剪切车间 异型带车间 质量管理科 2.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 2.2.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2.3在本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2.2.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2.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6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2.7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3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2.3.1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职责 2.3.1.1负责伤员的安置工作 2.3.1.2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2.3.1.3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64949584 2.3.2通讯救护组(生产科)职责 2.3.2.1及时将所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根据事故等级决定指挥部组成的人员和单位。 2.3.2.2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2.3.2.3对受害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2.3.2.4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2.3.2.5确保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通过通讯指挥各专业救援组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2.3.2.6牵头负责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2.3.2.7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64948083 2.3.3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职责 2.3.3.1自动化室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2.3.3.2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2.3.3.3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64939413 2.3.4抢险、抢修组(设备科)职责 2.3..4.1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2.3.4.2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64938177 2.3.5消防治安组(武装保卫科)职责 2.3.5.1由武装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2.3.5.2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2.3.5.3对火灾、泄漏事故,利用专业器材完成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2.3.5.4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2.3.5.5参加事故调查。 2.3.5.6联系地点及电话,武装保卫科科长室,64938250 2.3.6后勤保障组(材料科)职责 2.3.6.1为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2.3.6.2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64948384 2.3.7各车间职责 2.3.7.1对需抽调到专业救援组的本车间人员,坚决支持、提供。 2.3.7.2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车间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7.3加强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信息情况,服从铜板带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车间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信息报告 发生事故后,现场目击者或伤者应立即通过电话、手机、喊话等方式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或直接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尽可能准确、详细,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指挥部与事故现场的联系方式等。发生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露还应讲明泄露气体的名称、性质及现场环境情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讲明火灾爆炸类型、现场易燃易爆物存放量和重要的设备分布、居民分布情况,并可直接拨打119求救。铜板带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报警电话64948083 3.2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 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待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各级应急状态的起始分别有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责任人做出决定,当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做出决定。一级应急状态由公司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二、三级应急状态由铜板带厂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应急行动程序 ⑴宣布进入一级应急状态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机构报告,厂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均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现场指挥组组长应迅速到达现场,听从公司应急机构命令,指挥应急抢险救助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和应急保障系统,随时投入应急抢险行动。 ⑵宣布进入二、三级应急状态后,厂应急指挥中心成员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现场指挥组组长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救助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和应急保障系统,随时投入应急抢险行动,必要时请求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支持。 ⑶各级应急救援中心要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行动,密切配合,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实施。 4.2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 4.2.1 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的优先原则员工和救援队员的生命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优先。 4.2.2 伤员现场应急救援的处置方案抢救生命、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伤情的并发症,迅速救治。 ⑴镇定有序的指挥。发生事故后,首位发现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对伤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同时与医疗部门联系。 ⑵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身上重物,撤离中毒现场,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员口鼻内的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证呼吸道畅通等。 ⑶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⑷止血。有创伤流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尽快送医院。 ⑸如有腹腔脏器脱出或颅脑组织膨出,可用干净毛巾、软布料或搪瓷碗加以保护。 ⑹有骨折者用木版等临时固定,腰部受伤者使其平躺,且不可背抬。 ⑺转运途中随时观察伤员病情变化。 4.3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应急行动计划 4.3.1伤员现场急救程序 ⑴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⑵在搬运和转运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和扭转,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⑶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怀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的患者切忌做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⑷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松解颈胸部纽扣。 4.3.2伤员急救程序 ⑴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和高处物体坠落伤人险情时,目击者或伤者应发出报警信息,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⑵医疗机构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派人赶赴现场。 ⑶检查伤员受伤情况并采取必要救护,同时决定采取何种应急救援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与协作医院联系,通报伤员人数、伤情、事故地点、时间,让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⑸医疗救护组护送伤员去医院过程中,时刻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保持联络,随时汇报伤情,确保伤员受到及时治疗。 ⑹由总指挥部和医疗救护组对救护过程做出评价和改进意见,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措施。 4.3.3各类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4.3.3.1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过多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且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而使伤者情况迅速恶化。 4.3.3.2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迟延,要在现场立即进行。 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如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燃烧。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4.3.3.3触电急救 电击伤俗称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的损伤。大多数是因人体直接接触电源所致,也有被数千伏以上的高压电间接击伤。 接触1000V 以上的高压电多出现呼吸停止,200V 以下的低压电易引起心肌纤颤及心搏停止,220~ 1000V 的电压可致心脏和呼吸中枢同时麻痹。触电局部可有深度灼伤,而呈焦黄色,与周围正常组织分界清楚。有两处以上的创口,1 个入口、1 个或几个出口,重者创面深及皮下组织、肌腱、肌肉、神经,甚至深达骨骼,呈炭化状态。当发生触电事故时,救护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 问题 4.3.3.3.1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或干布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4.3.3.3.2 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1 )如果伤员症状较轻,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性休克或心衰。 (2 )如果伤员症状较严重,即呼吸停止,但心搏存在,要将伤员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也可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或给予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碱、咖啡因、可拉明,同时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3 )如果伤员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有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 5 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 次,心脏按压5 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 人,用1 5 2 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 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 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4.3.3.3.3 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4.3.3.3.4 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 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3.3.4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是铜板带厂职工最常见的一种伤害,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指、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4.3.3.5 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可将其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在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 )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 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 )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 )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做简单担架运送。 (6 )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者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性瘫痪的严重后果。 4.3.3.6 眼伤急救 眼睛是人体重要的器官,也是最易受到损伤的部位,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 )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 )如伤者的眼伤较为严重时,可让伤者仰躺,救护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避免伤口大出血和损坏可治愈的伤眼。 (3 )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应立即用消毒纱布轻轻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伤眼为原则。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措施。 4.4 火灾、爆炸应急行动计划 ⑴发生初期火灾或爆炸,最先发现人员要立即呼救报警,并保持镇定,拨打119电话和通知有关部门人员; ⑵拨打119电话要详细说明火灾爆炸的地点或附近目标,到达路线,简述灾情,告知电话和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 ⑶如有人员伤亡,首先按伤员急救程序抢救伤员; ⑷ 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 ⑸发生的火灾没有涉及易燃易爆区或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单位有自救能力,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进行自救; ⑹迅速隔离或撤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 ⑺消防队到达之前,现场救火人员有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消防队到达后,由消防队统一指挥。 ⑻在事故升级时,应急行动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或向市应急救援中心和消防部队请求支援。 4.5车辆伤害应急行动计划 ⑴发生车辆伤害或厂内交通事故,最先发现人员或肇事者要立即呼救报警并保持镇定,拨打医院或120电话和通知有关部门人员。 ⑵拨打医院或120电话要详细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或附近目标,到达路线,告知电话和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 ⑶如有人员伤亡,首先按伤员急救程序抢救伤员。 ⑷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一切物体保持原样,因抢救伤员却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好标志。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 ⑸如发现出事车辆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升级预案响应程序 ⑹在事故升级时,应急行动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或向市应急救援中心和交通管理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6职业中毒事故应急行动计划 ⑴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时应立即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报告并咨询(电话63213636)。安排中毒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⑵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中毒的环节。 ⑶现场空气中被有毒气体或蒸气污染,如患者己昏迷在内,或不能自行脱离,首要任务是将患者迅速救出现场,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紧急措施,如向内送风等。 ⑷进入现场救护者应配带防护设备,同时必须有人进行监视,并携带呼救设备,安排下一步抢救及送医院等工作。 ⑸在以上情况下,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下进入现场抢救,因为现场可使抢救者立即昏迷,造成更多人中毒,使抢救工作更为困难。 ⑹经呼吸道吸入中毒,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的场所,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⑺皮肤污染,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皮肤(冬天宜用温水)。如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抹去污染物后,再用水冲洗。 ⑻经口中毒应立即采用引吐、洗胃、导泻等措施,必要时切开洗胃。 ⑼对严重中毒者应尽快采取现场救治措施,严密注意其意识状态、瞳孔、呼吸、脉率、血压。若发现呼吸、循环有障碍时,应及时进行复苏急救,具体措施与内科急救原则相同。 4.7放射事故应急行动计划 4.7.1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时应立即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报告并咨询(电话63213636)。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4.7.2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⑴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⑵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其他人员及水源的污染; ⑶对可能受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⑷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⑸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7.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4.8燃气(煤气)设施爆炸事故应急行动计划 4.8.1一般规定 ⑴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事故的环节,并立即报告洛阳市燃气公司救护中心。 ⑵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⑶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应有人监护,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 ⑷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9 常见急救技术 4.9.1 人工呼吸法 一个人呼吸停止后2 4 分钟内便会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伤者实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将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使用人工呼吸时,要掌握要领 (1)将伤者仰卧,面部向上,颈后部不是头后部垫一软枕,使其头尽量后仰。 (2)救护者位于伤者头旁,一手捏紧伤者鼻子,以防止空气从鼻孔漏掉。同时用口对着伤者的口吹气,在伤者胸壁扩张后,即停止吹气,让伤者胸壁自行回缩,呼出空气如此反复进行,每 分钟约12 次。 (3)吹气要快而有力。此时要密切注意伤者的胸部,如胸部有活动后,立即停止吹气,并将伤者的头偏向一侧,让其呼出空气。 (4)成人每次吹气量应大于800ml, 但不要超过1200ml 。低于800ml, 通气可能不足;高于2000ml, 常使咽部压力超过食管内压,使胃胀气而导致呕吐,引起误吸。 (5)每次吹气后抢救者都要迅速掉头朝向伤者胸部,以求吸入新鲜空气。 (6)进行4 5 次人工呼吸后,应摸摸颈动脉、腋动脉或腹股沟动脉。如果没有脉搏,必须同时进行心脏按摩。 4.9.2心脏按压法 心脏按压法是从体外压迫一度停止跳动的心脏,使之恢复跳动的一种急救方法。在实施心脏按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伤者仰卧在硬板上或地上 救护者站在或跪在伤者侧面左侧或右侧均可,两手相迭,将手掌根部放在伤者的胸骨下方、剑突之上,借自己身体的重量,以手掌根部用力向下作适度压陷,然后放松压力,让胸廓自行弹起。 (2)按压要有规律 在按压时要有规律地以每分钟60 80 次的速度按压,向下按压和松开的时间必须相等。按压的间歇不再使胸部受压,便于心脏充盈;但手掌根不要抬起离开胸壁,以免改变按压的正确位置。 (3)救护者双臂应绷直 救护者的双臂应绷直,双肩应在伤者胸骨的正上方,上半身可向前倾斜,利用上半身的体重;同时肩、臂部肌肉度和宽度应够大,不然会使压迫心脏的力量减少了按摩的作用。 (4)伤者背后应垫一块石板 如伤者平躺在较软的地方,救护者应在其背后垫一块硬板,其长度和宽度应够大;不然会使压迫心脏的力量减弱而减小了按摩的作用。 (5)心脏大致位于胸腔的中央 在进行心脏按摩时,一定把一只手掌放在胸骨中央下三分之一处,用另一只手放在前一只手的上面加强力量。 4.9.3 绷带包扎法 用绷带包扎伤口,目的是固定盖在伤口上的纱布,固定骨折或挫伤,并有压迫止血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患处常用的绷带包扎法有以下几种 1环形法 此法多用于手腕部,肢体粗细相等的部位.首先将绷带作环形重叠缠绕.第一圈环绕稍作斜状;第二、三圈作环形,并将第一圈的斜出一角压于环形圈内,最后用粘膏将带尾固定,也可将带尾剪成两个头,然后打结。 (2)蛇形法 此法多用于夹板的固定。先将绷带按环形法缠绕数圈,按绷带的宽度作间隔斜着上缠或下缠。 (3)螺旋形法 此法多用于肢体粗细相同处。先按环形法缠绕数圈,上缠每圈盖住前圈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呈螺旋形。 (4)螺旋反折法 此法应用肢体粗细不等处。先按环形法缠绕,待缠到渐粗处,将每圈绷带反折,盖住前圈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依此由下而上地缠绕。 在打绷带时,不要过紧,也不能过松,不然会引起血液循环不良或松得固定不住纱布。如果没经验,打好绷带后,看看身体远端有没有变凉、有没有浮肿等情况。同时要注意,打结时不要在伤口上方,也不要在身体背后,免得睡觉时压住不舒服。如果没有绷带而必须急救时,可用毛巾手帕、床单撕成窄条,长筒尼龙袜子等代替绷带包扎。 4.9.4 徒手救护搬运法 危重伤者,经过现场急救后,下一个步骤是迅速安全地将伤者送往医院。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扶行法 救护人站于伤者一侧,使其身体略靠着救护人。 (2)背负法 将伤者背起,如伤者卧于地上,救护人可躺其一侧,一手紧握伤者肩部,另一手抱其腿,用力翻身,使其伏于救护人背上,而后慢慢起来。 (3)椅托式 甲乙两人在伤者两侧对立,甲以右膝、乙以左膝跪地,各以一手入伤者大腿之下互相紧握,另外一手彼此交替搭于肩上,支托伤者背部。 (4)双人拉车式 一个站在伤者的头部,两手插其腋下,抱入怀内;一个站其足部,立在伤者中间然后步调一致前行。 在搬运救护时还要注意,上有止血带的伤者,每隔40 分钟放松止血带一次,每次约1~ 2 分钟。途中伤者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时,要积极抢救。伤者在车上应横卧,身体与前进方向成垂直角度。 4.10事故应急行动终止程序 4.10.1根据发生事故应急行动级别和影响范围,在保证现场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结束应急行动恢复生产以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10.2事故应急行动的结束以及时救助伤员和消除现场危险因素为标准。 4.10.3宣布终止应急行动,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应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各级应急状态的终止分别有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责任人做出决定,当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做出决定。一级应急状态由公司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二、三级应急状态由厂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4.10.4解除现场警戒,取消现场安全区域并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人员并及时恢复生产等正常秩序。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力资源部和安全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快速办理受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的相关事宜。 5.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3.1轻微伤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5.3.2重伤事故,由安全处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3死亡事故,由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检察部门、市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5.5.4重大死亡事故,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5.5.5特大死亡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铜板带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消息报告系统,建立和完善救援组织力量,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体系,发生重大事故要以最快的第一时间报告生产调度室及安全主管领导。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铜板带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氧气呼吸器、防爆电筒、消防器材、检测仪器、解毒药品储备及其它物资,各种救护器材指定专人定期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备急用。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厂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同时要不断研究生产工艺特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应急办公室制定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应急计划培训并作好应急培训记录。 6.4.2参加培训的人员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应急保障系统、应急信息系统的有关人员。 6.4.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应急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险情发生后的应急基础知识、运行组织方式和抢险救助措施。 6.4.4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培训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培训并作好应急培训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参照本条款6.4.2和6.4.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4.5应急演习 ⑴应急办公室制定应急演习计划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铜板带厂应急指挥机构和全部应急抢险办公室参加演习,必要时还应联络各有关单位和公司应急保障系统参加演习。 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级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⑶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⑷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其他事项 7.3.1本预案是铜板带厂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7.3.2各车间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厂预防重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7.3.3任何车间、科室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7.3.4.各车间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子预案。 7.3.5.各相关车间科室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3.6本预案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7.3.7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生产安保科负责起草 本办法起草人王卓 本办法审核人林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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