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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光短路起大火 26人入黄泉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人民法院对机电队工人孙某某、电管队副队长苏某某、机械化队队长周某某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刘桥一矿掘进一区大班班前会上,机电队长布置孙某某当日下井65采区皮带机卷JD25内齿轮绞车的80N开关,以待使用。该队副队长告知孙该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检修了80N开关,更换了该开关的零部件,但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况下,就让65采区变电所送电,孙按动按钮试车,由于检漏继电器未动作,导致开关短路,加之65采区下部变压所变压器未跳闸,短路电流冲击到变压器低压侧,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引起该处弧光短路,产生强大电流和高温,将低压侧绝缘瓷头炸碎,继而造成炸脱瓷头的低压侧接线柱接触变压器外壳,再次短路,使变压器油温和压力急骤上升、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势,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擅自撤掉井下变电所主管人员。1991年8月,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撤掉并下看管人员,机电科领导得知后,要求周重新派人看管,到事故发生时也没有派人看管。 2.违章作业。副队长告知孙某某80N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没有按照电工寻找漏电故障的规定用摇表摇测的方法进行检查、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只是更换一下开关便让送电是导致弧光的主要原因。 3.苏某某违反停产检修计划,对65采区下部变电所没有检修,留下重大隐患。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党和政府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多。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煤矿的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人人、时时、处处按规章制度办事,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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