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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 中煤建协字[2010]3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煤炭行业 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了促进煤炭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开发创新实用专有技术,根据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煤建协[2008]93号),经研究,在煤炭建设行业开展2009~2010年度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行业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发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级工法应由施工企业自主开发,关键技术须经中国 煤炭建设协会或省、部级专家委员会鉴定,并经企业审核评定为企业级工法后,再行申报。 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煤炭行业级工法的审定、发布工作, 并按照国家级工法的条件择优推荐煤炭行业级工法参加国家级工法的评审。 三、有关煤炭行业级工法的编写、申报、审定和奖励等工作,按 照上述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四、2009-2010年度煤炭行业级工法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 五、每部煤炭行业级工法的申报评审费为2300元。 六、申报资料要求 1、填写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并提交企业申请报告。 2、将工法技术总结、关键技术鉴定证书、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及照片等全套工法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在申报时将以上资料一份同电子版文本一并报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进行审查。专家评审时所需资料份数,另行通知。 联系人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工程技术部 刘培年 单益新 联系电话(010)64463945 网址 地址 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C512室 邮 编100713 开户名称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号11001018800056012025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 编写与申报指南 为指导煤炭施工企业编写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行业级工法),规范编制内容和申报程序,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中煤建协 [2008]93号),制定本指南。 一、工法的编写原则 施工企业在编写行业级工法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行业级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技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项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应当按照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 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二、行业级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现有的行业级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三、行业级工法编写内容 行业级工法的编写内容共有11项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鉴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创新性。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该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说明。 6、材料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节能环保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节能、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各项指标,以及必要的监测、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效益分析从工程的材料消耗、工时、设备、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方面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采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节能、环保和社会效益(可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比)。 11、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每项工法要有三个工程实例已成为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推广的可适当放宽。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申报行业级工法时,须在申报材料中加以说明,但在审定时,应当按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秘密加以保护。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用词应准确、表述要规范。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四、行业级工法文本要求 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要求 工法名称 完成单位名称 主要完成人 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编写内容所含11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 编号示例说明如下 章 节 条 款 项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格式举例如下 AQ/B100 (1.1.1-1) 式中 A安全事故频率; 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 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 2、m 3、kg、d、h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5、文稿统一使用A4纸打印,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 6、文字选用4号宋体字体。 五、行业级工法的申报 1、行业级工法申报必须经企业级工法的批准单位向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推荐。 申报行业级工法应提交以下资料 (1)行业级工法申请表; (2)工法具体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关键技术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国家工程技术标 准复印件。 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其关键技术须经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鉴定。 (5)三份工法应用证明和效益证明工法应用证明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6)工法关键技术鉴定书、工法查新报告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国家工程技术标准复印件。 (7)关键技术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奖励证明复印件。 (8)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录像光盘(重点是反映工法工艺操作程序)。 (9)电子版文件。 2、已批准的行业级工法其有效期已超过五年,但工法内容仍具先进性并符合煤炭行业级工法的申报条件,可重新申报行业级工法。 3、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且打印装订成册。 4、申报前工法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有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的工法不予受理。 六、行业级工法评审时间及公布 行业级工法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一般在3月15日。 评审时间每年的4月下旬。 审定结果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网站和煤炭建设信息刊物上公布。 附件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煤 炭 行 业 工 程 建 设 工 法 申 报 表 年度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申 报 资 料 目 录 一、 煤炭行业工法申报表 二、 工法内容材料 三、 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 关键技术鉴定材料复印件 五、 3份工程应用证明原件(特殊情况例外) 六、 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七、 关键技术获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八、 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九、 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录像片或照片 工法名称 主要完成 单 位 1、 2、 3、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主 要 完 成 人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工法应用的工程 名称及时间 1、 2、 3、 工法关键技术名称、组织鉴定的单位和时间 工法关键技术获科技成果奖励的情况 原工法名称、完成单位、煤炭行业工法批准文号及工法编号重新申报项目填写此栏 工法内容简述 关键技术及保密点(如有专利权,请注名专利号) 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水平相比) 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当工法工程应用少于3项时填写) 工法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节能和环保效益) 主要完成单位意见 第一完成单位 盖章 第二完成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完成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1。如工法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对该工法关键技术可靠,成熟性提出意见 2、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行业级工法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栏必须是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主要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写3家,并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 3.“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 4.“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填写5人。 5.“重新申报项目”指该工法已批准为行业级工法,但批准年限超过五年,其内容仍符合行业级工法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项目。 6.“工法应用工程名称及时间”栏最少填写3项工程,如工程应用少于3项,应填写申报表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 中煤建协字[2008]93号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煤炭工程建设企业 为促进煤炭行业工程建设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提高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根据原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煤炭建设行业实际,现将经我协会组织制订的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请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网下载)。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炭行业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 煤炭行业工法(简称行业级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并具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行业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煤炭行业工法按照专业分为矿山建设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五条 工法分为企业级、行业级和国家级。 企业级工法 煤炭建设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实力、科技规划和市场需求等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自行组织审定。 行业级(部级)工法 由煤炭建设施工企业在企业级工法中推荐申报,经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行业专家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 经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在行业级工法中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六条 行业级工法每年评审一次,每年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第七条 行业级工法的申报条件 一、已经审定为企业级的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工法中采用的关键、专有技术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尚无相应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鉴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工法编写内容要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及效果、经济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三项等。 六、工法关键技术的查新 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记录的范围,要进行科技查新。 第八条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建立工法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选取。工法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需要,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专家库专家每四年进行部分更换。 第九条 工法的评审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评审专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所有评审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注意工法关键技术的保密性。 第十条 行业级工法的评审程序 一、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行业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并根据所评工法的所属专业选取相应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 二、工法的评审实行主审制。指定每项工法的主审一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审详细审阅材料,并由主审提出基本评审意见。 三、评审程序 1、审查工法的申报资料。 2、听取申报单位的工法介绍,观看项目施工录像。 3、进行质询和答辩。 4、听取主审对工法的基本评审意见。 5、评审专家进行评议。 6、通过评审决议。 四、评审决议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确定。 第十一条 经评审确定的行业级工法首先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网公示10天。如无不同意见,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审定公布。 对获得行业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 已审定公布的行业级工法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三条 已审定公布的行业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消其行业级工法称号,四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行业级工法。 第十四条 工法编制企业应注意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 工法所有权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有偿转让。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条例的,应积极申请专利、国家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六条 各企业对开发、编写、推广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各煤炭行业施工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煤炭行业工程建设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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