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818[1].11-2009 煤矿用电缆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发布稿).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MT 818[1].11-2009 煤矿用电缆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发布稿).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MT 818[1].11-2009 煤矿用电缆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发布稿).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MT 818[1].11-2009 煤矿用电缆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发布稿).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MT 818[1].11-2009 煤矿用电缆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发布稿).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29.060.20 K13 备案号 MT MT 818.112009 代替 MT 818.11-199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煤矿用电缆 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 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Cables for coal mine- Part 11 General rules for fixed ation power cables of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10kV 2009-12-11 发布 2010-07-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MT 818.11-2009 I 前 言 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MT 818煤矿用电缆 ,分为 13 个部分 第 1 部分移动类软电缆一般规定;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1.9/3.3 kV 及以下采煤机软电缆; 第 3 部分额定电压 1.9/3.3 kV 及以下采煤机屏蔽监视加强型软电缆; 第 4 部分额定电压 1.9/3.3 kV 及以下采煤机金属屏蔽软电缆; 第 5 部分额定电压 0.66/1.14 kV 及以下移动软电缆; 第 6 部分额定电压 8.7/10 kV 及以下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软电缆; 第 7 部分额定电压 6/10 kV 及以下移动屏蔽软电缆; 第 8 部分额定电压 0.3/0.5kV 煤矿用电钻电缆; 第 9 部分额定电压 0.3/0.5 煤矿用移动轻型软电缆; 第 10 部分煤矿用矿工帽灯线; 第 11 部分额定电压 10kV 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第 12 部分额定电压 1.8/3kV 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第 13 部分额定电压 8.7/10kV 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本部分为 MT 818 的第 11 部分,本部分代替 MT 818.11-1999煤矿用阻燃电缆 第 2 单元煤矿用 额定电压 10kV 及以下铜芯固定敷设阻燃电力电缆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 。 本部分与 MT818.11-199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3.6/6kV 及以上产品(见 1999 版第 4 章) ; 修改了电压试验参数(见 1999 年版的 6.2.3、6.4 及本部分的 6.2.3、6.4) ; 修改了冲击电压试验参数(见 1999 年版的 6.4 及本部分的 6.4) ; 修改了局部放电试验参数(见 1999 年版的 6.2.2、6.4 及本部分的 6.2.2、6.4) ; 增加了电缆标志依据安全标志管理要求(见 7.1) ; 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电缆有限公司、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普睿司曼(天津)电缆有限公 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奚宏、胡占华、金鑫、滕东浩、朱欣娣、夏亚芳、张令宜。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T 818.11-1999。 MT 818.11-2009 1 煤矿用电缆 第 11 部分额定电压 10kV 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1 范围 MT 818 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固定敷设用额定电压 10kV 及以下铜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以下简称电 缆)的定义、电缆型号及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要求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煤矿用固定敷设交流额定电压 10kV 及以下铜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MT 818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10 电工术语 电缆GB/T2900.10-2001,idt IEC 60050(461)1984 GB/T 2951.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1节厚度和外形 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997,idt IEC 60811-1-11993) GB/T 2951.2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 2 节热老化试 验方法(GB/T 2951.2-1997,idt IEC 60811-1-21985) GB/T 3048.1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 13 部分 冲击电压试验(GB/T 3048.13-2007,mod IEC 602301966,IEC 60060-11989) GB/T 3956-1997 电缆的导体(GB/T 3956-1997,idt IEC 602281978) GB/T 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第三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1986,neq IEC 2271979)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2706.1-2002 额定电压lkVUm1.2kV到 35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kVUm=1.2kV和 3kV Um=3.6kV电缆eqv IEC 60502-11997 GB/T 12706.2-2002 额定电压lkVUm 1.2kV到35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kVUm=7.2kV到 30kVUm=36kV电缆eqv IEC 60502-21997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JB/T 8137(所有部分) 电线电缆交货盘 JB/T 8996 高压电缆选择导则(JB/T 8996-1999,eqv IEC 601831984) MT 386 煤矿用阻燃电缆阻燃性的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 818.12-2009 煤矿用电缆 第 12 部分 额定电压 1.8/3kV 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力 电缆 MT 818.13-2009 煤矿用电缆 第 13 部分 额定电压 8.7/10kV 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 力电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T 818的本部分。 3.1 标称值 nominal value 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 在本部分中通常根据标称值引伸出的量值规定公差, 通过测量进 行检验。 [GB/T 12706.1-2002,定义 3.1.1] MT 818.11-2009 2 3.2 近似值 approximate value 一个既不保证也不检查的数值,例如用于其他尺寸值的计算。 [GB/T 12706.1-2002,定义 3.1.2] 3.3 假设值 fictitious value 按 GB/T 12706.1 附录 A 及 GB/T 12706.2 附录 A 计算所得的值。 注改写 GB/T 12706.1-2002,定义 3.1.4 4 电缆型号及表示方法 4.1 电缆型号组成 电缆型号的组成和排列顺序如下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系列代号M 绝缘材料代号 护套内衬层材料代号 外护层型号 第一部分用大写字母 M 表示煤矿用阻燃电缆的系列代号。 第二部分用大写字母 V 表示聚氯乙烯绝缘材料的代号;用大写字母 YJ 表示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 代号。 第三部分用大写字母 V 表示聚氯乙烯护套内衬层材料代号。当电缆有外护层时,本部分表示内 衬层的材料代号。 第四部分电缆外护层型号,应按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的结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一数字表 示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在一般情况下,由 2 位数字组成。 本部分所涉及的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材料的数字及含义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材料的数字及含义 标 记 铠 装 层 外被层或外护套 2 双钢带 聚氯乙烯外套 3 细圆钢丝 4 粗圆钢丝 4.2 电缆表示方法 电缆用型号、电压等级、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 4.2.1 电缆型号 电缆常用型号为MVV、MVV22、MYJV、MYJV22、MYJV32、MYJV42。 4.2.2 电压等级 额定电压等级,用U0/U表示,单位为kV; 本部分中电缆的额定电压U0/UUm表示方法如下 U0/UUm0.6/l1.21.8/33.63.6/67.26/67.26/10128.7/1012kV。 在电缆的电压表示U0/UUm中 U0电缆设计用的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U电缆设计用的导体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Um设备可承受的“最高系统电压”的最大值。 MT 818.11-2009 3 电缆的额定电压应适合电缆所在系统的运行条件。为了便于选择电缆,将系统划分为下列三类。 A类任一相导体与地或接地导体接触时,能在1min内与系统分离。 B类可在单相接地故障时作短时运行,根据JB/T 8996规定接地故障时间不宜超过1h, 对于本部分包括的电缆允许更长的带故障运行时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宜超过8h,每年接地故 障总持续时间不宜超过125h。 C类包括不属于A类、B类的系统。 用于三相系统的电缆,U0的推荐值列于表2。 表2 额定电压U0推荐值 额定电压U0 kV 系统最高电压Um kV A 类 B 类 C 类 1.2 0.6 0.6 3.6 1.8 3.6 7.2 3.6 6.0 12.0 6.0 8.7 4.2.3 电缆规格 电缆规格由芯数与截面组成。电缆芯数及标称截面积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二者之间以“” 连接。标称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2) 。 型号与电压之间用“-”连接。 4.2.4 举例 a)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额定电压 0.6/1kV,三芯,标称截面 240mm 2, 表示为 MVV-0.6/1 3240 MT 818.122009 b)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额定电压 6/6kV,三芯,标称截面 150mm 2,表示为 MYJV22-6/6 3150 MT 818.132009 5 技术要求 5.1 导体 5.1.1 导体应符合 GB/T 3956-1997 中的第 1 种或第 2 种退火铜导体或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的要 求。 5.1.2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5.1.3 4 芯电缆的截面有等截面和不等截面31 芯两种,不等截面的第 4 芯截面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第 4 芯截面选用表 单位为平方毫米 主线芯 第 4 芯 主线芯 第 4 芯 主线芯 第 4 芯 主线芯 第 4 芯 主线芯 第 4 芯 4 2.5 16 10 50 25 120 70 240 120 6 4 25 16 70 35 150 70 300 150 10 6 35 16 95 50 185 95 5.2 绝缘 5.2.1 绝缘应符合 MT 818.12-200 x 和 MT 818.13-2009 的规定,电缆绝缘材料可采用下列材料 a)聚氯乙烯绝缘料,代号 PVC/A; b 交联聚乙烯绝缘料,代号 XLPE。 5.2.2 绝缘厚度符合 MT 818.12-200 x 和 MT 818.13-2009 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 最薄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 90减去 0.1mm。 厚度测量结果应按 GB/T 8170 规定修约。 导体和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或半导电屏蔽层的厚度应不包括在绝缘厚度内。 MT 818.11-2009 4 5.2.3 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应符合 GB/T 6995.3 的规定。 5.3 屏蔽 导体屏蔽、绝缘屏蔽或金属屏蔽应符合后续部分 MT 818.12-2009 和 MT 818.13-2009 的规定。 5.4 多芯电缆的缆芯、内衬层及填充物 5.4.1 各种具有铠装层、同心导体或金属屏蔽层的多芯电缆,在缆芯上一般应有一内衬层。 5.4.2 既无铠装层,又无同心导体或绕包金属屏蔽层的 0.6/1kV多芯电缆,以及 1kV以上分相金属屏蔽 电缆只要外形圆整,且绝缘线芯与护套不粘接,可以省去内衬层。如缆芯中圆形绝缘线芯的导体截面不 超过 10mm 2,其热塑性护套允许嵌入绝缘线芯间。假如仍加内衬层,其厚度可不按规定考核。 5.4.3 额定电压0.6/1kV电缆只有当金属带标称厚度不超过0.3mm时,金属带才可直接绕包在缆芯上而 省去内衬层,且成品电缆应符合 6.4.3.12 规定的特殊弯曲试验要求。 5.4.4 内衬层和填充物应符合下述规定 a)内衬层可以挤包或绕包,非铠装电缆内衬层厚度应符合表 4 规定。铠装电缆内衬层厚度符合 5.5 规定。 表4 内衬层厚度 内衬层厚度近似值 mm 缆芯假设直径 d mm 挤包型 绕包型 d≤25 25<d≤35 35<d≤40 40<d≤45 45<d≤60 60<d≤80 d>80 1.0 1.2 1.4 1.4 1.6 1.8 2.0 0.4 0.4 0.4 0.6 0.6 0.6 0.6 b)圆形绝缘线芯电缆只有在绝缘线芯间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才可采用绕包内衬层。 c)内衬层及填充物应与电缆的工作温度相适应,并对绝缘材料无有害影响。 d)缆芯在挤包内衬层前允许采用合适的带子绕包扎紧。 5.5 铠装 5.5.1 金属铠装类型 本部分包括铠装类型如下 a)钢丝铠装; b)钢带铠装。 5.5.2 材料 钢带应采用热轧或冷轧镀锌钢带。 钢丝应采用低碳镀锌钢丝。 5.5.3 电缆直径与铠装层尺寸的关系 铠装钢丝的标称直径和铠装钢带的标称厚度应分别不小于表5和表6规定的数值。 表5 铠装钢丝标称直径 铠装钢丝标称直径 mm 铠装前假设直径 d mm 细钢丝 粗钢丝 d≤10 10<d≤15 15<d≤25 25<d≤35 35<d≤60 d>60 0.8 1.25 1.6 2.0 2.5 3.15 4.0 4.0 4.0 4.0 4.0 4.0 MT 818.11-2009 5 表6 铠装钢带标称厚度 铠装前假设直径 d mm 钢带标称厚度 mm d≤30 30<d≤70 d>70 0.2 0.5 0.8 5.5.4 要求 铠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a)铠装钢丝和钢带的尺寸不能高于 5.5.3 中规定的标称尺寸的量值 钢丝5%; 钢带10%。 b)钢带铠装应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钢带间隙应不大 于钢带宽度的50%。 c) 钢丝铠装应紧密,总间隙不大于本身装铠的一根钢丝直径。 5.5.5 包带垫层 采用钢带铠装时,内衬层厚度除应按表 4 规定选用外,还应同时采用包带垫层加强。如果铠装钢带 厚度为 0.2mm,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应按表 4 的规定值再加 0.5mm;如果铠装金属带厚度大 于 0.2mm,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应按表 4 的规定值再加 0.8mm。 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不得小于规定值的 80%减去 0.2mm。 如果有隔离套或挤包的内衬层并且满足5.5.6规定时,则不必加包带垫层。 5.5.6 隔离套 当铠装下的金属层与铠装材料不同时, 必须用符合5.6.1规定的材料, 挤包一层护套将其隔开。 如果在铠装层下采用隔离套,可以由其代替内衬层或附加在内衬层上。 挤包隔离套的标称厚度Ts应按公式(1)计算 Ts 0.02D0.6(1) 式中 Ts挤包隔离套的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 D挤包该隔离套前的假设直径,单位为毫米(mm)。 计算按GB/T 12706.1-2002附录A或GB/T 12706.2-2002附录A所述进行,计算结果修约到 0.1mm。 隔离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2mm,但粗钢丝铠装层隔离套应不小于2.0mm. 5.6 非金属护套 5.6.1 材料 非金属护套材料采用黑色聚氯乙烯护套料,分为 ST1、ST2 两类 ST1用于正常运行导体最高额定温度为 80℃的电缆; ST2用于正常运行导体最高额定温度为 90℃的电缆。 材料的确定应根据后续部分 MT 818.12-2009 和 MT 818.13-2009 中的规定选择。 5.6.2 厚度 若无其他规定,挤包护套标称厚度Ts应按公式(2)计算 Ts0.035D1.0(2) 式中 Ts挤包护套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 D挤包护套前电缆的假设直径,单位为毫米(mm)。 计算按GB/T 12706.1附录A和GB/T 12706.2附录A所述进行,计算结果修约到0.1mm。 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8mm。 5.6.3 要求 非金属护套隔离套的厚度,其最小值应不低于规定标称值的 80%减去 0.2mm。 MT 818.11-2009 6 5.7 交货长度 根据用户需要,交货长度由双方协商确定。长度计量负偏差应不超过 0.5。 6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6.1 试验条件 6.1.1 交流电压试验的频率为 49Hz 61Hz,电压波形基本上应是正弦波形。 6.1.2 冲击电压试验波形规定波首为 1μs 5μs,波尾为 40μs 60μs。 6.2 例行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R) 产品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 所有例行试验项目合格并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质量检 验合格证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电压及规格; c 长度 m; d 制造年月及生产批号; e 标准编号; f 安全标志标识。 6.2.1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6.2.1.1 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 GB/T 3956 中第 1 种、第 2 种导体的规定。 6.2.1.2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应在成盘的所有导体上进行。 6.2.2 局部放电试验 6.2.2.1 额定电压U0为 3.6kV及以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6.2.2.2 局部放电试验应在电缆的所有绝缘线芯上进行。 6.2.2.3 施加交流电压 1.73U0时,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放电量应不大于 10pC。 6.2.3 电压试验 6.2.3.1 试验可采用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电缆按 6.2.3.2 中的规定施加电压,持续 5min, 试验过程中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6.2.3.2 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按下列规定确定 额定电压U0为 3.6kV以下电缆2.5U02,kV; 额定电压U0为 3.6kV及以上电缆3.5U0,kV。 对应各额定电压的单相试验电压值如表 7 规定。 表 7 例行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U0 kV 0.6 1.8 3.6 6 8.7 试验电压 kV 3.5 6.5 12.5 21 30.5 若用三相变压器对三芯电缆进行试验时,相间试验电压应为表 7 规定值的 1.73 倍。 采用直流电压试 验时,其数值应为表 7 规定值的 2.4 倍。 6.3 抽样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S) 6.3.1 抽样检验规则 6.3.1.1 结构及表面标识检查应在同一型号和规格电缆中的一根制造长度的电缆上进行,抽样应按表8 进行。 6.3.1.2 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其余试验按商定的质量控制协议,在制造长度上取样进行 试验。若无协议,对于总长度大于2km的多芯电缆测试按表8进行。 MT 818.11-2009 7 表 8 抽取样品数量 结构及表面标识 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的其余试验 电缆盘数 N/ 盘 电缆长度 L/ km 样品数 N≤5 2L≤10 1 5N≤10 10L≤20 2 10N≤15 20L≤30 3 余类推 余类推 余类推 6.3.1.3 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和负载燃烧试验,在企业正常生产且材料、配方无变化时,同一型号规格 的产品,每月至少进行1次试验,材料、配方发生变化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6.3.1.4 抽样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同一批中再取两个附加试样就不合格项目重新试验。必须两个 附加试样都合格,则该批电缆才可被认为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果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认为该批电缆不 符合本标准要求。 6.3.2 结构检查 结构检查应按照 GB/T 29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3.3 4h 交流电压试验 额定电压U0为 6kV及以上电缆应进行 4h交流电压试验。 除终端外,成品电缆试样长度应不小于 5m,按表 9 规定施加交流电压,持续时间 4h。试验过程中 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表 9 电压试验 额定电压U0 kV 6 8.7 试验电压 kV 24 35 6.3.4 热延伸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应进行热延伸试验。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表 17 的规定。 6.3.5 阻燃性能试验 电缆应进行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和负载燃烧试验。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 MT386 的规定。 6.4 型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T) 6.4.1 额定电压U0为 3.6kV及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电气性能试验 6.4.1.1 试样 6.4.1.1.1 试样为一段成品电缆,除附件外,试样长度应为 1015m。 6.4.1.1.2 除第 6.4.1.3 条规定外,所有 6.4.1.2 条规定的试验应依次在同一试样上进行。 6.4.1.1.3 电缆的每次试验或测量应在所有的绝缘线芯上进行。 6.4.1.1.4 对半导电屏蔽层电阻率的测量应单独另取试样进行。 6.4.1.2 试验顺序 正常试验顺序规定如下 a 局部放电试验; b 弯曲试验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c 额定电压 6/10kV 及以上电缆的 tanδ试验; d 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e 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 f 4h 交流电压试验。 g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6.4.1.3 特殊规定 MT 818.11-2009 8 6.4.1.3.1 试验项目 c、g可以不在第 6.4.1.2 中所规定正常试验程序的试样上进行,可以另取试样 进行试验。 6.4.1.3.2 试验项目 f可以另取试样,但试样应已预先进行过 b和 d两项试验。 6.4.1.4 局部放电试验 试验应在短段电缆试样上进行。施加交流电压 1.73U0时,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放电量应不大于 5pC。 6.4.1.5 弯曲试验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在室温下试样应围绕试验圆柱体例如线盘的筒体至少绕一整圈, 然后松开展直, 再在相反方向上 重复此过程。 此操作循环应进行三次。 圆柱体的直径应按公式(3)计算 15dD 5%(3) 式中 D电缆试样实测外径,单位为毫米(mm) ; d导体的实测直径,单位为毫米(mm) 。 如果导体不是圆形,则 d 应按公式(4)计算 d=1.13S(4) 式中 d导体的实测直径,单位为毫米(mm) ; S标称截面,单位为平方毫米(mm 2) 。 弯曲试验完成后,应在试样上进行局部放电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6.4.1.4 规定。 6.4.1.6 额定电压 6/10kV 及以上电缆的 tanδ试验 成品电缆试样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加热 试样应放置在液体槽或烘箱中, 或者在试样的金属屏 蔽层或导体或两者都通电流加热。 试样应加热至导体温度超过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 每一方法中,导体的温度或者通过测量导体电阻确定,或者用放在液体槽、烘箱内或放在屏蔽 层表面上,或放在与被测电缆相同的另一根基准电缆上的测温装置进行测量。 在交流电压不低于2kV和上述规定温度下进行tanδ测量。 测量数值应不高于8010 -4。 6.4.1.7 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将经过上述各项试验后的试样放在试验室的地板上, 并在试样导体上通以电流, 加热导体直至 达到稳定温度,此温度应高于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 三芯电缆的加热电流应通过所有导体。 加热循环应持续至少 8h,在每一加热过程中,导体达到规定温度后至少应维持 2h,并随即在 空气中自然冷却至少 3h。 此循环应重复20次。 第20个循环后,试样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并应完全符合6.4.1.4规定。 6.4.1.8 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高于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的温度下进行。 按GB/T 3048.13规定的步骤施加冲击电压,其电压峰值列于表10。 表10 冲击电压 额定电压U0 kV 3.6 6 8.7 试验电压峰值 kV 60 75 95 电缆的每一个绝缘线芯应在经受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冲击电压后不击穿。 在冲击电压试验后,电缆试样的每一个绝缘线芯在室温下应经受工频电压试验15min。试验电 MT 818.11-2009 9 压见表7规定,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6.4.1.9 4h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室温下进行,并应在试样的导体和屏蔽之间施加工频电压4h。 试验电压应为4U0,对应于标准额定电压的试验电压见表11。电压应逐渐升高至规定值,绝缘 应不发生击穿。 表 11 4h 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U0 kV 3.6 6 8.7 试验电压 kV 14.4 24 35 6.4.1.10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 6.4.1.10.1 取样 挤包导体和绝缘半导电屏蔽层的电阻率测量, 应在电缆绝缘线芯上取下的试样上进行, 绝缘线 芯应分别取电缆样品和按6.4.3.3规定的材料附加老化试验方法进行过老化处理的电缆样品。 6.4.1.10.2 步骤 试验应按GB/T 12706.2 规定的步骤进行。 应在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2℃范围内进行测量。 6.4.1.10.3 要求 在老化前和老化后,电阻率应不超过下列数值; 导体屏蔽1000Ωm; 绝缘屏蔽500Ωm。 6.4.1.11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应在不少于1m长度的电缆上进行,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GB/T 3956中第1种、第2 种导体的规定。 6.4.2 额定电压U0为 1.8kV及以下电缆的电气性能试验 6.4.2.1 试样 试样应满足如下规定 a 试样为一段成品电缆,试样长度为(1015)m。 b 所有第 6.4.2.2 中规定的试验应依次在同一试样上进行。 c 试样的绝缘线芯数应不超过 3 根。 6.4.2.2 试验顺序 正常试验顺序规定如下 a 室温下绝缘电阻试验; b 最高额定工作温度下绝缘电阻试验; c 4h 交流电压试验。 d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当电缆额定电压U01.8kV时,电缆应进行冲击电压试验;试验应在另外10~15m长的成品电缆试 样上进行见 6.4.2.5。 试验 d可以不在 6.4.2.2 中所规定正常试验程序的试样上进行,可以另取试样进行试验。 6.4.2.3 绝缘电阻试验 6.4.2.3.1 体积电阻率及绝缘电阻常数 体积电阻率ρΩcm及绝缘电阻常数KiMΩkm应分别按公式5、公式6计算 d D ln RL2 π ρ (5) ρ367 . 0 10 lg 10 11 11 − − d D RL ki (6) MT 818.11-2009 10 式中 R绝缘电阻测量值,单位为欧姆(Ω) ; L试样长度,单位为厘米(cm) ; d绝缘内径,单位为毫米(mm) ; D绝缘外径,单位为毫米(mm) 。 注导体截面非圆形的绝缘线芯,其 D/d 比值是绝缘表面的周长与导体表面周长的比值。 6.4.2.3.2 室温下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应在未经过任何其它电气试验的试样上进行。试验前,去除所有外包复层,将绝缘线芯浸入室 温水中,时间应不少于 1h,如有要求,试验应在(201)℃下进行。 试验时,在导体与水间施加直流电压(80500)V,施加电压时间为(15)min,以求达到稳态后 测量。 绝缘电阻测量值按公式5、公式6进行计算,其结果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 表 12 绝缘电阻试验要求 序号 试验项目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20℃时 10 13 - 1 体积电阻率ρ(最小值) Ωcm 最高额定温度时 10 10 10 12 20℃时 36.7 - 2 绝缘电阻常数 Ki (最小值) MΩkm 最高额定温度时 0.037 3.67 6.4.2.3.3 最高额定温度下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前,去除所有外包复层,将绝缘线芯试样浸入规定温度的温水中,时间应不小于 1h。 试验时,在导体与水之间施加直流电(80500)V,加压时间(15)min。 由绝缘电阻测量值按公式5、公式6进行计算,其结果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 6.4.2.4 4h 交流电压试验 试验前,去除所有外包复层,将绝缘线芯浸入室温水中,浸水时间应不小于 1h。 按表 13 规定对绝缘线芯试样施加交流试验电压 4h,试样应不被击穿。 表 13 4h 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U0 kV 0.6 1.8 试验电压 kV 2.4 7.2 6.4.2.5 冲击电压及工频电压试验 当电缆额定电压U01.8kV时,电缆应进行冲击电压试验,试验应在高于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 温度 5℃到 10℃的温度下进行。 按GB/T 3048.13规定施加冲击电压。电压峰值为40kV。 电缆的每一个绝缘线芯应在经受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冲击电压后不击穿。 6.4.2.6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应在不少于1m长度的电缆上进行,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GB/T 3956-1997中第1种、 第2种导体的规定。 6.4.3 机械物理性能试验 6.4.3.1 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机械性能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 6.4.3.2 老化前和老化后护套机械性能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5 的规定。 6.4.3.3 成品电缆段的附加老化试验 MT 818.11-2009 11 所有的电缆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成品电缆附加老化试验。 a 试样制备取 200mm 长的成品电缆试样三段,尽量靠近未老化的拉力试验用试样处取样。 b 老化试验试样应垂直悬挂在老化箱的中部,彼此间距离应不小于 20mm。试样体积应不大于 老化箱的容积 2。 老化试验温度为电缆最高额定温度加 10℃(温度偏差2℃) 。试验持续时间为(724)h。 c 老化后的机械性能试验老化结束后,立即从烘箱中取出电缆试样,并放置于环境温度下至少 16h,避免日光直接照射。然后剥开三段电缆试样,分别从电缆护套和每个绝缘线芯各取 2 个试片。 若试片需要削平或磨平到厚度不大于 2mm 时, 磨削操作应尽可能不影响到试片在电缆中与不同类型 材料接触的一面。若试片与不同类型材料接触面的凸背必须磨平或削平时,应则尽量少磨削掉一些,以 适度平整即可。 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及护套机械性能的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4、表 15 的相应规定。 6.4.3.4 ST2 型聚氯乙烯护套失重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6 的规定。 6.4.3.5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高温压力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6 的规定。 6.4.3.6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低温性能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6 的规定。 6.4.3.7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抗开裂热冲击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6 的规定。 6.4.3.8 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绝缘吸水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 16、表 17 的规定。 6.4.3.9 交联聚乙烯绝缘收缩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7 相应规定。 6.4.3.10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 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7 规定。 6.4.3.11 半导电层剥离试验 6.4.3.11.1 步骤 试验应在老化前和老化后的样品上各进行三次, 可在三个单独的电缆试样上进行试验, 也可在同一 个电缆试样上沿圆周方向彼此间隔约 120 0的三个不同位置上进行试验。 应从老化前和按 6.4.3.3 老化后的被试电缆上取下长度至少 250mm 的绝缘线芯用作试验。 在每一个试样的挤包绝缘屏蔽表面上,从试样的一端到另一端向绝缘纵向切割成两道彼此相隔宽 101mm 相互平行的刀痕。 沿平行于绝缘线芯方向也就是剥切角近似于 180 0拉开长 50mm、宽 10mm的一条形带后,将绝缘线 芯垂直地装在一拉力机上,用夹头夹在绝缘线芯的一端,另一端为 10mm条形带,夹在另一个夹头上。 拉力分别加在绝缘和 10mm条形带上。拉动至少约 100mm长的距离,在剥切角近似于 180 0和速度为 25050mm/min条件下进行试验。 试验应在205℃温度下进行。 对未老化和老化后的试样应连续地记录其剥离力的数值。 6.4.3.11.2 要求 从老化前后的试样绝缘上剥下挤包半导电屏蔽的剥离力应不小于 4N 且不大于 45N,剥离段绝缘表 面应无损伤,并且应无半导电屏蔽的残迹留在绝缘上。 6.4.3.12 特殊弯曲试验 试验应满足下列规定 a) 试验仅适用于 5.4.3 中规定的电缆; b) 弯曲试验用圆柱体直径为 7D5,D 为电缆试样的实际外径; MT 818.11-2009 12 c) 将绕在圆柱体上的经过弯曲试验后的试样放入加热到电缆最高工作额定温度的烘箱中,保持 24h; d) 从烘箱中取出电缆试样, 冷却后按6.2.3中的规定对处于弯曲状态下的电缆试样进行电压试验; e) 电缆试样应不发生击穿,外护套应无开裂。 6.4.4 印刷标志耐擦试验 按 GB/T 6995 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 6.4.5 成品电缆阻燃性能试验 成品电缆阻燃性能应符合 MT 386 各项试验要求。 6.4.6 结构检查 6.4.6.1 绝缘厚度应符合 5.2.2 规定。 标称截面相等的 4 芯电缆,可取任意 3 个绝缘线芯进行检查。 6.4.6.2 非金属外护套结构尺寸应符合 5.6 规定。 6.4.7 型式检验规则 若型式试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被检验电缆不合格。 7 成品电缆标志 7.1 线芯识别标志 线芯和电缆识别标志应符合 GB 6995.3 的规定。 7.2 成品电缆标志 7.2.1 成品电缆护套表面应用压印方式或颜色明显区别于护套颜色的油墨印制产品标识。产品标识应 包括如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 b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