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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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集团“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创建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扎扎实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同煤集团实际,制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生产矿(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各子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章 隐患认定 第4条 “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5条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6条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7条 集团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邸学勤 成员通风处 矿山救护大队 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定期对生产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六座矿井(直属矿五座,子公司一座)。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第8条 各子公司相应成立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职责 1、各子公司对本公司所属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 2、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所属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对所属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等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4、掌握所属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治理进度,审核治理措施,确定治理期限,跟踪落实,评价治理效果,组织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并建立“一通三防”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第9条 各矿(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职责 1、各矿(公司)是本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总工程师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切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4、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5、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6、各矿(公司)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一通三防”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第10条 隐患排查治理“干眼下”,每周由矿采掘区(队)长对工作面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测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和员工通风技能等内容,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报矿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第11条 隐患排查治理“想当前”,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从通风、防火、瓦斯、监测、井巷、人员等所有涉及“一通三防”的隐患进行立体网络式的全面排查(排查内容见后表1),对排查隐患内容实施编码管理,排查后矿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同时对下月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对于矿能解决隐患,由矿限期进行解决;对于矿解决不了的隐患,直属矿上报集团公司解决,子公司所属矿上报子公司解决。 第12条 隐患排查治理“看长远”,各矿提前制定一年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对一年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治理。 第13条 集团公司排查治理每月各矿将隐患排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通风处组织对矿上报隐患进行认定、分析,对于重大隐患和矿解决不了的隐患,由“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与矿共同制定方案,由矿组织实施,并逐月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第14条 子公司也相应按照同样要求对各矿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子公司每月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通风处、安监局。对于子公司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由子公司提出专题报告,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专题研究解决方案。方案确定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 第15条 各矿隐患排查后,将隐患建档,重大隐患需向矿长和集团公司详细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16条 重大隐患必须详细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17条 各矿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设置警戒,并向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18条 每月20日前,各矿将“一通三防”月报签字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子公司所属各矿上报子公司,子公司每月23日前将各矿隐患汇总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附件4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卡)只在出现重大隐患的第一个月度上报,同时一并将报表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通风处邮箱0352TFC163.COM。 第五章 隐患注销 第19条 隐患注销凡是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只有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隐患治理完毕,可以进行注销 1、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 2、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第20条 一般隐患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重大隐患先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直属矿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通风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注销;子公司所属矿重大隐患,由子公司组织验收、注销,注销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 第六章 考 核 第21条 生产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绩效工作挂钩,实行月度、季度考核。集团公司每月抽查考核直属矿五座以上,季度覆盖100%,子公司每月考核矿数量自行确定,在季度内对所属矿井全部考核覆盖达到100。 第22条 集团公司对各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见附表。 第23条 凡每月“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的矿井,为“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享受全额“一通三防”安全绩效工资;80-90分为隐患治理一般单位,每低于先进单位最低分(90分)1分,扣当月工资基数的0.02%; 80分以下,扣矿井工资基数的3。 第24条 生产矿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 (一)、重大“一通三防”隐患总量上升,每增加一条(人为因素),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按月延续直至隐患治理结束。 (二)、重大“一通三防”隐患未按期治理完成,每延续一个月,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 第七章 附 则 第25条 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26条 未提及部分执行同煤经安字【2008】84号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第27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附件2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3 矿井月度“一通三防”隐患月报 附件4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卡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同煤集团实际,在原有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将容易导致事故的14条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具体“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如下 一、重大隐患 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4、新井、改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 5、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9、高瓦斯矿井没有专用回风井的; 10、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11、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 12、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13、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 14、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15、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 16、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7、主提升兼作回风井无控制外部漏风措施,或漏风超过规定的; 18、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19、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0、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21、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放炮时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23、高瓦斯矿井放炮未执行停电制度的; 24、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5、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6、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27监控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的; 28、擅自调高瓦斯报警点和断电点、擅自甩掉监测断电装置或不能实行自动断电的; 29、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现“瓦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控制的; 30、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发出声光报警的; 3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3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3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3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35、下井不佩带自救器,或下井使用报废自救器的; 36、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矿井洒水系统不能使用的; 37、采掘工作面管路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8、采、掘工作面煤尘堆积。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附件2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检 查 方 法 得分 评 分 办 法 1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 10 未建立不得分,内容不明确、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有一项扣1分 2 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 5 机构未建立的,不得分建立不完善的,有一处扣1分;。 3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查现场及相关资料 5 制度未建立不得分,内容缺项或不完善有一项扣1分,相关制度未按规定贯彻落实的,不得分。 4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10 未排查或有重大隐患未发现的,不得分,排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5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查现场,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 10 一项重大隐患无方案扣5分,不按方案要求执行,有一项扣2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6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整改治理落实情况 现场抽查,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15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7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工作情况 现场抽查,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5 发现一次不按时上报扣3分,上报内容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1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8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5 无台帐不得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9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 现场抽查 10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一项未落实,扣1分,月度治理进度未完成,扣1分,季度进度未完成扣5分 10 “一通三防”隐患治理效果 现场检查、查记录 20 未按期限治理,扣10分;因管理不善,造成瓦斯超限或一氧化碳泄出的或出现无计划停风1小时以上,有一次扣10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11 “一通三防”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 现场询问员工、查相关记录 5 无制度(办法)或有制度(办法)未运行不得分,运行不符合要求有一项(次)扣1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合 计 100 附件3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月报 矿井名称 总工程师 通风区长 审 核 编 制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矿井“一通三防”概况 简要说明矿井“一通三防”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月度隐患排查情况 说明当月排查隐患总量、一般隐患数量和重大隐患数量。并附表1 第三部分 隐患治理情况 分别填写一般隐患治理表和重大隐患治理表。表2、表3 第四部分 隐患治理效果分析及评价 说明当月已治理隐患数量(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数量),以及已治理重大隐患治理项目,患隐患治理效果,未达到治理效果原因分析及改进的措施和对策等内容。 第五部分 下月隐患预测 用表说明下月可能出现的隐患,并提前制定的措施和预案,添写表4。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表 矿井名称 表1 隐患编码 排 查 内 容 是否合格 隐 患 内 容 排查时间 排查人 1 矿井通风系统 - - - - 11 主扇 - - - - 111 两套主扇能力匹配 112 反风设施反风功能 113 防爆门 114 附属风门 115 外部漏风 116 压差符合规定 117 风硐风速 12 进(回)风井 - - - - 121 井筒状况(支护、断面、浮煤杂物、井底积水) 122 风 速 123 高瓦斯矿井设置专用回风井 13 回风巷 - - - - 131 专用回风巷 132 专回状况(支护、断面、浮煤杂物、积水) 133 风 速 141 角联巷道风流稳定 15 分区通风系统 - - - - 152 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无一段进一段回 153 回采通风系统 154 掘进通风系统或无违反规程的串联通风 155 火药库、采区变电所等峒室通风系统 16 风量 - - - - 161 矿井风量 162 采区风量 163 回采工作面风量 164 掘进工作面风量 163 峒室风量 164 其它地点风量 165 主提升井兼做回风井漏风控制 17 通风设施 - - - - 171 回采面通风设施 172 掘进面通风设施 173 峒室通风设施 174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通风设施 175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设施 176 其它通风设施 181 无超通风能力生产 191 其它 2 瓦斯管理 - - - - 21 瓦斯防治 - - - - 211 瓦斯抽放系统 212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无超限 213 掘进工作面无瓦斯超限 214 高冒区瓦斯无超限 214 密闭墙外瓦斯积聚 215 其它地点瓦斯无超限 216 排放瓦斯 217 盲巷封闭 218 瓦斯超限处置 22 瓦斯检查 - - - - 221 瓦斯检查点设置 221 瓦斯检查次数 222 一炮三检 223 三人连锁放炮 224 瓦检工持证上岗 225 瓦斯检查仪配置数量 226 瓦斯检查仪调校维修 227 入井仪器100%完好 228 入井仪器100%开机 229 应佩人员100%持机 231 其它 3 防灭火管理 - - - - 311 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和按设计组织生产 312 按规程规定采取灌浆或注氮、阻化等措施 313 火灾监测系统 314 防火预测预报 315 大巷煤(岩)柱裂隙及周边无漏风 316 其它煤(岩)柱裂隙及周边无漏风 317 采区回风巷(无浮煤堆积) 318 主要回风巷(无浮煤堆积) 319 总回风巷(无浮煤堆积) 320 其它巷道(无浮煤堆积) 321 火区密闭 322 隔离小窑密闭 323 采空区密闭 324 采空区地表裂隙充填 325 废弃小窑井口封闭 326 机械均压通风系统 327 封闭区无CO超限 328 回采面无CO超限 329 采区回风巷无CO超限 330 其它区域无CO超限 331 无高温区域 332 其它 4 综合防尘 - - - - 41 洒水系统 411 水质 412 静压水池 413 地面供水管路(水池-井筒) 414 井筒洒水管路 415 大巷洒水管路 416 采区供水管路 417 回采洒水管路 418 掘进洒水管路 419 其它巷道洒水管路 4191 回采面水量水压 4192 掘进面水量水压 42 煤尘堆积 - - - - 421 大巷粉尘堆积 422 采区进风巷粉尘堆积 423 采区回风巷粉尘堆积 424 回采工作面煤尘堆积 425 掘进工作面煤尘堆积 426 其它地点煤尘堆积 43 防尘措施、设施 431 煤层注水 432 采煤机内外喷雾 433 综采面架间喷雾 434 回采面转载点洒水 435 回采面净化水幕 436 掘进机内外喷雾 437 掘进面净化水幕 438 掘进面转载点洒水 439 其它地点洒水 4391 大巷水幕 4392 采区巷道水幕 4393 其它地点水幕 4394 湿式钻眼 4395 使用水炮泥封孔 4396 放炮前后喷雾洒水 44 隔爆设施 - - - - 441 采区进风巷隔爆设施 442 采区回风巷隔爆设施 443 回采工作面隔爆设施 444 掘进工作面隔爆设施 445 其它地点隔爆设施 45 其它 5 监测监控系统 - - - - 51 系统合格证书 - - - - 511 系统、设备具有煤安标志证书 512 按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选择系统关联设备 512 中心站软件系统 52 中心站 - - - - 521 中心站硬件系统 522 主备机切换 523 不间断电源 53 传感器设置 - - - - 521 瓦斯传感器设置 522 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523 风速传感器设置 524 风压传感器设置 525 温度传感器设置 526 主扇开停传感器设置 527 局扇开停传感器设置 528 风门开关传感器设置 529 馈电传感器设置 54 数据传输 - - - - 541 监测数据上传中心站 542 数据上传监控信息网 55 主要功能 551 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 552 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 553 风速传感器超限报警 554 系统报警 555 瓦电闭锁 556 风电闭锁 557 故障闭锁 558 监测系统接地 559 监测系统防雷 561 传感器调校 571 各类监测设备备用量 581 其它 6 局部通风 - - - - 601 风机吸循环风 602 风机安装位置 603 双机双电自动切换 604 风筒吊挂 605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 606 风筒漏风 7 自救器管理 - - - - 701 自救器数量满足要求 702 自救器备用量 703 自救器性能 704 井下员工能正确使用自救器 8 机构及人员管理 - - - - 81 通风机构 - - - - 811 机构设置 812 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82 通风工程施工人员 - - - - 821 瓦检工 822 抽放瓦斯工 823 井下监测工 824 监测系统值机人员 825 防灭火工 826 测风工 827 测尘工 828 其它工种 9 其它 26 同煤集团“一通三防”一般隐患治理情况表 矿井名称 年 月 表2 序号 隐患内容 治理措施 治理时间 责任人 备注 同煤集团“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表 矿井名称 年 月 表3 序号 隐患内容 治理方案和措施 资金 本月治理进度 累计完成进度 治理期限 责任人 备注 同煤集团“一通三防” 月隐患预测表 矿井名称 表4 序号 预测隐患内容 分级 预防措施 责任人 备注 矿 井 隐 患 内 容 编号 产生时间 产 生 原 因 治理方案 简 述 治理资金 治理期限 责任人 治 理 进 度 月 度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累 计 验收时间 注销时间 附件4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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