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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地面标高在430.5m470.0m之间,最大相对高差39.5m,为低山丘岭区,地面坡度大,冲沟较为发育,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排泄。主井井口标高为447.7m,副井井口标高为449.2m,风井井口标高为446.8m。 因本矿区煤炭开采历史记载不详,部分老窑开采情况无法查明,雨季时洪水可能通过老窑及地表裂缝溃入井下发生淹井事故。 危害程度淹井事故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设备及巷道被淹、停产、资源浪费等,它会使矿井遭受严重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矿井报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证畅通; 5必须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排水系统正常排水; 6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数; 7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波及范围、水淹等情况,迅速决定是否采取全矿井撤人措施。 8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内的遇险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处理事故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援基地。 10井下救援基地要敷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基地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淹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救护队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及各区队负责人 1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督促干部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的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3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4根据事故情况,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置。 5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6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8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3应急救援指挥部分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业组,具体分组情况和职责如下 3.3.1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调度室内部调度电话9000、9081、9119。 主任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 职责 1负责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以及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 2随时掌握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2抢险救护组 组长救护队长生产副总工程师 成员救护队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实施现场抢险指挥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 2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3专家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救护队等部门的技术人员 1指导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搜集整理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4物资保障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供销科、财务科、机电科、企管科有关人员 职责 1负责各项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2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调拨供应。 3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5医疗救援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医疗合作单位、救护队有关人员 职责 1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 2负责提供救护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3负责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以及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 4特殊情况下组织专家对伤员会诊。 5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6警戒保卫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职责 1负责警戒保卫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 2负责维护矿区的治安,以及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维护秩序、交通疏导等工作。 3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以及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7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 职责 1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日常生活需要。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3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8善后处理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企管科安检科保卫科有关人员 职责 1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遇难者家庭情况并通知其家属。 2安排遇难者家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4.1.1雨季到来之前,在各井口附近指定地点备足防洪物资,包括编织袋、黄土、黄沙等。 4.1.2通往主、副井口的地面电缆沟,在雨季到来之前,必须构筑挡水坝,确保水坝质量及隔水效果,以防止洪水从电缆沟中溃入井下而发生淹井事故。 4.1.3对井口附近的排水沟、水渠等排水设施,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整修、清挖和加固,确保水沟、水渠具有排、泄水效果。 4.1.4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各井口以上地点及物资储备情况、水沟水渠的排水效果、水泵的完好性等进行专门检查,并向公司领导通报检查情况,确保防洪物资到位。 4.1.5雨季前,组织对地面房屋建筑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雨或墙体有裂隙等情况时及时安排进行整修。 4.1.6当预报将发生危及井口安全的特大洪涝时,提前组织抢险队伍,各单位配合相关工作,准备随时对各井口进行抢险。 4.2 预警行动 4.1.7事故预防措施 4.1.7.1 如地面工业广场、房屋建筑周围出现大量积水,水沟排出不及时,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队员对水沟、水渠进行清理,用沙袋封堵房屋建筑入口处,并安装水泵、铺设排水管路,将低洼处积水向工业广场外冲沟内排放。 4.1.7.2当出现危及井口安全的特大洪水时,指挥部必须安排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员到达各个井口,在各井口周围用沙袋、黄土袋等构筑坚固的防水堤坝,以防止洪水从各井口溃入井下而发生淹井事故。 4.1.7.3当地面洪水通过井口涌入井下或井下涌水量很大,威胁井底主泵房排水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井底主泵房所有水泵全部启动,以最大能力进行排水,防止主泵房和变电所被淹。 ②及时关闭井底主泵房和变电所所有通道内的防水闸门,防止大巷内积水涌入到主泵房和变电所内。 ③根据井底各水仓的水位情况,通过调整水仓小井阀门,合理控制各水仓的水位。 ④在大巷积水通往井底水仓、主泵房和变电所的所有通道内构筑沙袋墙或土袋墙至少1米高,防止因大巷水量过大、主泵房排水能力不足而造成主泵房和变电所被淹。 ⑤在以上措施均实施后,如果井底主泵房和变电所仍有进水,且水位不断增加,主泵房和变电所内人员有人身安全威胁时,经指挥部同意,主泵房和变电所内所有人员可从管子道经副井梯子间撤离升井。人员撤离前,应将所有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并闭锁。 5 信息报告程序 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报到。通知程序如下 1一旦发生矿井淹井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调度室如实汇报上述内容。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调度员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3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③影响范围;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对现有通讯资源的评估,采用以下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①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淹井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固定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无线电话线路进行报警,需要向周边发布报警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信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②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24小时单位内部应急救援人员之间以及内部与外部的联系采用内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进行联系,遇到紧急状况发生时,除以上通讯联络方式外,调度室通过其它通讯工具与有关人员联系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淹井事故发生的地点,预计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淹井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确认为三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淹井事故发生后,矿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支援。 6.3 淹井事故处置措施 6.3.1矿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指挥长,井下基 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人员担任。要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撤离灾区和受威胁区域。 6.3.2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 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机动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 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的变化,救护基地 可向灾区推移,也可撤离灾区。 6.3.3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准确探明事故性 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订抢 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救灾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 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 线,选定矿山救护队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 引导灾区人员及受灾威胁区域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 6.3.4抢险遇难人员是矿山救护的首要任务。在侦察过程中,发现幸存者,以最快的速 度、 最短的路线, 先将受伤人员送到安全地点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员引导受伤人员撤离灾区, 然后陆续抬出牺牲者。 6.3.5具体救助措施如下 6.3.5.1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应先向事故附近地区工作的干部和工人了解事故发生原 因、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并实地查看巷道状况,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6.3.5.2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积极恢复事故地点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 可利用水管、 压风管路等向被水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 救人员安全时,救护队应独立担负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的工作。 6.3.5.3 抢救人员时,要用呼喊、敲击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 联系,鼓励他们配合工作。必要时,可开掘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6.3.5.4恢复被水淹巷道时,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由高到底的原则,并 由专人检查瓦斯和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加强巷道支护。 6.3.6现场自救措施 6.3.6.1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突水,如有可能,在场人员首先应在工长或班 组长的指挥下,尽可能就地取材,采取加固工作面等措施,堵住出水地点,防止 事故扩大;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突水地点水量和时间等情况。 6.3.6.2若水势过猛,无法抢救,凡受到水灾威胁的所有地区的人员都必须 在本班工长带领下撤出危险区域,撤离时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沿着规定的 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同时迅速通知有可能受到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停止工作,切 断电源,快速撤离。 6.3.6.3撤离时,若迷失方向应朝着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向一水平或地面 撤退,千万不能往低处跑。 6.3.6.4当灾区内的人员无法撤离时,要沉着冷静,分析水情,了解周围巷 道情况,然后沿着附近巷道向上撤离,若上山顶板巷道完好,支护牢固时,可在 此处等待救援。 6.3.6.5在待救援期间,要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不要惊慌失措,尽量少活 动或不活动,以减少体力消耗,延长待救时间;没有食物供应,可适量喝些干净 水,并注意观察水位情况,如果没有电话,可以通过敲打管道等办法,间断地发 出求救信号,及早地让救援人员发现。 6.3.6.6若突水系老空或巷道积水,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涌出的有害气体中 毒。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业组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 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 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 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 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 8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 9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 8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平面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9矿井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0井下通信系统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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