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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1“ 第一章 总则 PAGEREF _Toc225758791 \h 2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2“ 第二章 发展战略研究 PAGEREF _Toc225758792 \h 2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3“ 第三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PAGEREF _Toc225758793 \h 3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4“ 第四章 村镇体系及用地布局规划 PAGEREF _Toc225758794 \h 3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5“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PAGEREF _Toc225758795 \h 6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6“ 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PAGEREF _Toc225758796 \h 8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7“ 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PAGEREF _Toc225758797 \h 9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8“ 第八章 专项规划 PAGEREF _Toc225758798 \h 9 HYPERLINK \l “_Toc225758799“ 第九章 空间管制与区划 PAGEREF _Toc225758799 \h 13 HYPERLINK \l “_Toc225758800“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PAGEREF _Toc225758800 \h 14 HYPERLINK \l “_Toc225758801“ 第十一章 附则 PAGEREF _Toc225758801 \h 15 总则 为了适应沥林镇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落实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要求,实现沥林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沥林镇总体规划。 本规划是沥林镇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以及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本规划执行。 文本中字体加下划线部分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执行。 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HYPERLINK “http// \o “关于发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t “_blank“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 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报批稿)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报批稿) 惠阳县沥林镇区总体规划(1993-2010) 规划期限2008-2020年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陈江外环路,南、西、北面均以镇域界限为准,总面积46.98平方公里。 发展战略研究 城镇发展战略 (1)发挥沥林镇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区位优势,变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将区域开发战略转向多元导向开发战略。 (2)协调三产结构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发展第二产业,积极开拓第三产业。 (3)走集约型、效益型和科技型经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单纯量的提高向集约型、注重质的提高的转变。 (4)坚持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发展的方针,加快基础设施建 设,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 (5)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环境保护。 产业发展战略 一、第一产业 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特色产品,改善投资环境,继续推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农业的地区化布局、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目的。 二、第二产业 积极发展以运动器材生产为龙头的产业,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目前分散的工业布局,真正实现“工业进园”。 三、第三产业 充分利用本地充足土地资源和优越交通条件,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业,完善投资环境。 旅游发展战略 沥林镇旅游业发展的总目标是,通过旅游资源的开发,在规划期末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方便居民生活、美化城镇形象、提高城镇品味,并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内容。发展措施如下 (1)积极改善配套设施 (2)大力挖掘资源价值 (3)寻找市场突破口 (4)大力推进营销活动 城镇性质与规模 城镇性质 以发展运动器械、电子和旅游服务业为主的环境优良的工业镇。 城镇人口规模 沥林镇至2020年规划人口为17.5万人,城镇人口约16.0万人,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18.75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村镇体系及用地布局规划 镇域职能结构规划 全镇形成综合发展区、工业组团、农村居民点三类职能结构体系。 “综合职能组团”即沥林镇区,沥林镇的行政、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 “工业组团”包括英山工业组团和罗村工业组团,是沥林镇工业发展的主要聚集区。 “农村居民点”包括沥林村、埔心村、君子营村、泮沥村、企岭村和罗村。 等级结构规划 全镇按人口规模,可分为3个等级 (1)第一级,人口规模为5万人以上,为沥林镇镇区。 (2)第二级,人口规模为5000人-5万人,包括英山工业组团、罗村工业组团。 (3)第三级,人口规模为1000人-5000人,包括沥林村、埔心村、君子营村、泮沥村、企岭村和罗村。 表4-1 沥林镇域规模等级和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职能结构 功能区名称 各功能区人口(万人) 综合职能组团 沥林镇镇区 沥林镇镇区(10.3) 工业组团 英山工业组团、罗村工业组团 英山工业组团(4.3)、罗村工业组团(0.8) 农村居民点 沥林村、埔心村、君子营村、泮沥村、企岭村和罗村 沥林村(0.23)、埔心村(0.47)、君子营村(0.15)、泮沥村(0.23)、企岭村(0.24)、罗村(0.18) 注村级单位人口为农业人口 镇域空间结 构规划 规划沥林镇形成“一心、三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以沥林镇镇域为主形成的中心,由行政办公用地、商业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绿地、广场和自然水体等组成的沥林镇政治、文化、商贸中心。 “三轴”是指将各工业组团串连起来的产业发展轴、沿仲恺大道(沥林段)的交通主轴线、沿埔仔河的绿化景观轴。 “五组团”指规划的英山工业组团、罗村工业组团、沥林工业组团、泮沥工业组团、迭石龙工业组团。 镇域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沥林镇城镇建设用地1918.7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各类用地按下表控制 表4-2 镇域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比例 1 城市建设用地 1918.75 40.84 2 水域和其他用地 2779.2 59.16 其中 水域 87.31 1.86 村镇建设用地 280.25 5.97 耕地 1155.99 24.61 林地 1255.65 26.73 规划总用地 4697.95 100 表4-3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470.23 24.51 R2 二类居住用地 470.23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5.63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29.02 6.72 C1 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用地 8.10 C2 商业、服务业用地 84.75 C3 文化设施用地 12.77 C4 体育用地 15.62 C5 医疗卫生用地 6.59 C8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1.19 3 M 工业用地 686.80 35.80 4 W 仓储用地 13.38 0.70 5 T 对外交通用地 67.38 3.51 T1 铁路用地 12.33 T2 公路用地 55.05 6 S 道路广场用地 245.08 12.77 S1 道路用地 236.93 S2 广场用地 4.84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3.31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7.14 0.89 U1 供应设施用地 3.87 U2 交通设施用地 3.79 U3 邮政、电信设施用地 0.94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7.84 U7 其它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0.70 8 G 绿地 289.72 15.10 G1 公共绿地 180.49 G2 生产防护绿地 109.23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1918.75 100.00 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镇区及英山工业组团。规划2020年居住用地470.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51,人均居住用地为29.39平方米。 二、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采用集中布置的方式。工业以一类工业为主,严格控制污染工业在规划区内建设。规划工业用地686.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5.79,人均工业用地面积42.93平方米。 英山工业组团位于规划区西部,英山公路两侧,为深莞产业转移接收园区,以运动器材生产、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为主,工业用地面积为376.19公顷。 沥林工业组团和罗村工业组团位于规划区北部,工业发展以电子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工业用地面积为123.97顷。 泮沥工业组团位于规划区东部,规划作为镇运动器材生产基地,工业用地面积127.97公顷。 迭石龙工业组团位于规划区南部,工业发展以电子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工业用地面积58.67公顷。 镇区空间结构 镇区规划为 “一心、一核、两轴、七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心”是镇区公共中心; “一核”为镇区生态绿核镇区森林公园; “两轴”为沿仲恺大道(沥林段)的城镇发展轴和沿埔仔河的绿化景观轴; “七组团”为规划的3个居住组团和4个工业组团。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沥林镇区总用地面积为1017.1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967.76公顷。各类用地按下表控制 表4-4 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92.05 30.18 R2 二类居住用地 292.05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9.99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04.00 10.75 C1 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用地 8.10 C2 商业、服务业用地 69.60 C3 文化设施用地 8.68 C4 体育用地 10.39 C5 医疗卫生用地 6.04 C8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1.19 3 M 工业用地 236.00 24.39 4 W 仓储用地 6.12 0.63 5 T 对外交通用地 12.82 1.32 T1 铁路用地 10.87 T2 公路用地 1.95 6 S 道路广场用地 97.01 10.02 S1 道路用地 89.87 S2 广场用地 4.01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3.13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68 0.59 U1 供应设施用地 1.49 U2 交通设施用地 2.20 U3 邮政、电信设施用地 0.94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0.64 U7 其它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0.41 8 G 绿地 214.08 22.12 G1 公共绿地 172.95 G2 生产防护绿地 41.13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967.76 100.00 9 E 水域及其它用地 49.35 总计 总用地 1017.11 基本农田的保护与调整 基本农田保护用地总量原则上不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沥林镇从未利用土地中复垦同等面积填补,确保用地总量平衡。 村庄建设规划指引 根据各村与城镇功能布局的空间关系,村庄的规划建设按以下四种模式进行 改善对城镇建设功能地区以外,对城镇功能布局影响不大的旧村,采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措施,逐步改善旧村居住环境。 改造对位于城镇建设功能地区以内,但与规划用地功能相符的旧村,应根据功能组团的建设目标逐步进行更新改造,按照城镇建设标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推动旧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环境与功能组团相衔接。 拆除对与规划用地功能不符,严重影响城镇建设功能发展的旧村,应在近期严格控制各项新 建、改建、扩建活动,并结合城镇整体功能的建设,逐步拆除,调整用地功能,促进城镇功能的更新与优化。 新建对拆除、改造的旧村,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的空间安排和惠州市农村拆迁安置办法,选择在规模较大的村民聚居地附近高标准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表4-5 村庄建设规划指引 行政村 类型 指引 沥林村 拆除、改善、新建 拆除沥林村北部部分旧村,于村西部集中建设新村; 对保留的沥林村旧村,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英光村 改造、新建、拆除 于英山公路南侧集中建设新村; 对现状英山公路南侧的旧村进行改造,建设二类居住用地,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山陂村 改造、新建、拆除 规划拆除北部旧村,于村中心集中建设新村; 对现状村中心的村民住宅进行改造,建设二类居住用地,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罗村 改善、拆除 拆除规划粤湘高速公路用地占用的旧村,就近安置村民; 对保留旧村的各类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埔心村 改善,新建、拆除 拆除村东部的古庄、西部的黄村,在埔心村北部集中建设新村; 对保留的埔心、定村的各类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埔仔村 新建、改造、拆除 对现有公路沿线旧村进行拆除,东部旧村改造为二类居住用地。 迭石龙村 新建、改造、拆除 逐步将与规划不符的旧村拆除; 在村南部集中建设新村,西部村庄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 君子营村 改善、拆除、新建 逐步拆除与规划不符的旧村,集中建设新村; 对保留旧村的各类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泮沥村 改善、拆除 保留泮沥村旧村,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企岭村 改善、拆除 保留企岭村旧村,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根据城市发展建设对农村地区产生影响的差别,在空间上给予区分,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建设技术指引。沥林镇各村庄根据其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可分为两大类。 不保留村庄 位于惠州市沥林镇总体规划界定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村域范围内绝大多数的可建设用地(工程角度),已经成为或被本次规划界定为城市用地功能的村庄。 本规划确定不保留的村庄有迭石龙、埔仔、山陂。 限制发展村庄 属于城市形象地区的村庄,它们大多与惠州市沥林镇总体规划界定的镇中心片区相邻,且不在现状及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或是临近重要的区域性交通干道(国道、省道等)的村庄。这些村庄的经济发展,凭借良好的非农经济地理(发展和投资)区位,以村庄自身的环境条件为发展平台,部分接纳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影响,村域范围内的部分用地已经发展非农经济。 本规划确定限制发展的村庄有泮沥、君子营、企岭、埔心、罗村、沥林、英光。 表4-6 村庄建设规划一览表 名称 人口规模(万人) 用地规模(公顷) 所辖村庄 职能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沥林村 0.21 0.23 104.41 38.15 沥林村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及旅游业,三高农业。 埔心村 0.39 0.47 60.83 58.01 埔心村 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业,三高农业。 君子营村 0.12 0.15 49.46 31.58 君子营村 发展三高农业。 泮沥村 0.20 0.23 50.74 36.70 泮沥村、光头岭、西边龙、黄布、钱屋 发展三高农业。 企岭村 0.21 0.24 34.52 45.89 企岭村、旗岭下、下陂、务下、上黄岗、下黄岗 发展林、果、养殖业,三高农业为主。 罗村 0.16 0.18 39.58 47.81 罗村、火岗、 火佬、鹅室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及旅游业,三高农业。 综合交通规划 铁路规划 广梅汕铁路维持原有线位,结合规划的莞惠城际轨道,布置约4.7公顷的站场用地,铁路沿线两侧各设50米的隔离防护林带。 轨道交通规划 莞惠城际轨道在沥林镇沿广梅汕铁路南侧布置,在沥林段线路采用地面形式,按50米严格控制线路走廊。在广梅汕铁路南侧,结合原有铁路站点,规划约4.7公顷的站场用地;在广梅汕铁路北侧,规划约18.5公顷的轨道交通职工生活基地。 道路交通规划 沥林镇道路系统分为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一、高速公路 莞惠高速公路,该路线贯穿沥林镇南部,东西向的快速过境交通,与粤湘高速公路、外环路相交处设有出入口。 粤湘高速公路,该路线贯穿沥林镇中部,南北向的快速过境交通,与莞惠高速公路、英山大道相交处设有出入口。 二、主干路 规划区内主干路主要由以下道路组成 表5-1 规划城市主干路一览表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主要功能 道路断面 红线宽度(米) 1 仲恺大道(沥林段) 即现状惠樟公路,是联系惠州与东莞的主要干道,也是一条重要的经济发展轴线。 双向8车道 60 2 外环路 沥林镇东部的南北向交通走廊,北至潼湖,南至镇隆,与莞惠高速公路相交处设有出入口,既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过境交通,也是镇内各组团间相联系的一条重要道路。 双向8车道 60 3 英山大道 沥林北部东西向的一条重要交通走廊,联系陈江、东莞谢岗镇和桥头镇。 双向6车道 42 4 主干一路 规划区西部的外环路,位于粤湘高速公路东侧,不仅是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交通转换性道路,而且也是镇中心区与英山片区、潼湖镇联系的重要通道。 双向6车道 36 5 主干二路 规划区南部的外环路,位于莞惠高速公路北侧,不仅是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交通转换性道路,而且也是镇内各组团相互联系的重要通 道。 双向6车道 36 6 主干三路 南北向主干路,贯穿中心片区中部,北接英山大道,南至主干二路,是镇内各组团间相联系的一条交通性道路。 双向6车道 36 三、次干路 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24-36米。规划区内次干路主要由以下道路组成 表5-2 规划城市次干路一览表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主要功能 道路断面 红线宽度(米) 1 次干一路 英山片区南北向的交通集散道路,也是沥林镇通往东莞桥头镇的主要通道。 双向4车道 24 2 次干二路 英山片区南北向道路,主要为工业区内部交通服务。 双向4车道 24 3 次干三路 英山片区东西向道路,主要为工业区内部交通服务。 双向4车道 24 4 次干四路 英山片区南北向的交通集散道路,北接潼湖镇,南接东莞谢岗镇,是沥林镇通往潼湖镇的主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是沥林镇中部地区的集散型道路。 双向4车道 24 13 次干十三路 位于英山片区北侧,是英山片区外环路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沿线的工业区交通出行服务。 双向4车道 24 14 次干十四路 位于英山片区西侧和南侧,是英山片区外环路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沿线的居住区和工业区交通出行服务。 双向4车道 24 15 次干十五路 位于英山片区东侧,是英山片区外环路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沿线的工业区交通出行服务。 双向4车道 24 四、支路 支路主要连接规划区内部各村庄及次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15-18米。 主要交叉口规划 一、铁路、城际轨道与高速公路相交节点 广梅汕铁路、莞惠城际轨道在镇内与粤湘高速公路相交,采用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城际轨道的分离式立交形式。 二、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相交节点 粤湘高速公路与莞惠高速公路交汇处采用全互通式立交形式,实现方便、高效、快捷的快速交通转换。另外,粤湘高速公路在沥林镇西部地区、莞惠高速公路在沥林镇南部地区各设置了一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规模分别为6.1公顷和9.1公顷。 三、铁路、城际轨道与城市道路相交节点 广梅汕铁路、莞惠城际轨道在镇内与外环路、主干一路、主干三路、次干七路、次干八路、次干十路相交,规划均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结合铁路沿线地形地貌及道路现状,与主干三路交汇处采用道路下穿铁路、城际轨道的分离式立交,与外环路、主干一路、次干七 路、次干八路、次干十路交汇处采用道路上跨铁路、城际轨道的分离式立交。 四、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相交节点 1. 粤湘高速公路与镇内道路的衔接 粤湘高速公路在规划区与英山大道、仲恺大道(沥林段)、次干五路相交,均采用分离式立交进行控制。粤湘高速公路在规划区西北部设置一处进出口,与主干一路实现交通转换。 2. 莞惠高速公路与镇内道路的衔接 莞惠高速公路在规划区东南部与外环路相交处采用互通式立交形式,镇内交通能够通过外环路便捷地与莞惠高速公路进行衔接。莞惠高速公路在规划区西南部与支19路相交处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莞惠高速公路上跨支路,桥下保证支路的正常通行;另外在规划区南部多预留了两处高速公路下穿通道,为未来南部地区的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交通设施规划 客货运站规划 规划取消现有客运站,将新客运站搬迁至仲恺大道(沥林段)与次干七路交汇处的东北侧,占地规模约2公顷,按四级客运站的标准建设。 规划在英山片区和泮沥工业组团各设置一个货运站,每处用地规模约为1.2公顷。其中,英山货运站位于英山大道与次干十三路交汇处西北侧,泮沥货运站位于外环路与次干十一路交汇处西北侧。 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8处对外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主要布置在中心区、商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枢纽、镇内主要出入口附近。具体布置情况如下表 表5-3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模(公顷) 1 英山工业组团停车场 位于英山大道与次干二路交汇处东南侧 0.18 2 北部片区停车场 位于次干五路与支10路交汇处东北侧 0.54 3 中心片区停车场一 位于次干十路与次干十二路交汇处西南侧 0.43 4 中心片区停车场二 位于仲恺大道(沥林段)与次干七路交汇处西南侧 0.36 5 中心片区停车场三 位于仲恺大道(沥林段)与主干三路交汇处东南侧 0.57 6 东部片区停车场 位于仲恺大道(沥林段)与次干八路交汇处东北侧 0.39 7 西南部片区停车场 位于次干七路与支14路交汇处西南侧 0.33 8 泮沥片区停车场 位于次干八路与沥镇路交汇处西北侧 0.52 加油、加气站规划 依据惠州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06~2010),对镇内现有的2个加油站,规划均予以保留;并在英山片区内新设加油站1处,位于英山大道与次干二路交汇处东南侧,用地规模0.2公顷。 公共交通规划 依据沥林镇规模和布局,规划设置2个公交首末站,每处用地规模约0.2公顷。其中,中心片区公交首末站位于规划新客运站的东南侧,英山片区公交首末站位于英山大道与支5路交汇处西北侧。 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景观结构 规划沥林镇形成“一心、一轴、两廊、多点”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景观结构体系。 “一心”是沥林镇绿地系统的核心,由规划区中心的森林公园构成的城市绿心,是规划区居民休闲、娱乐、运动的场所。 “一轴”是城镇空间景观演变轴,是由南部山区-森林公园-北部农田所构成的一城镇景观轴线。 “两廊”是城镇景观廊道,分别有英山河景观廊道及埔仔河景观廊道组成。 “多点”是点缀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街头绿地等。 绿地系统规划 1. 公共绿地 规划在镇中心片区沿河道结合水面设置了宽度不等、且不小于30米的滨水公共绿带,形成绿化、步行道、小品、水面有机结合的滨河公共开放空间,作为旅游观光和居民日常休闲的场所。规划在英山片区设置集中的公共绿地,面积为6.73公顷;规划镇中心区森林公园面积为124.40公顷。 规划区公共绿地总面积180.49公顷。 2. 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区内的两条主要排洪渠堤防两侧绿化防护带宽度不宜低于30米;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防护隔离绿带宽度不低于15米。沿莞惠高速公路、粤湘高速公路、京九铁路两侧形成的交通走廊,规划各控制5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严禁在此范围内建设。 规划区生产防护绿地总面积109.23公顷。 3. 自然山体 镇中心片区森林公园及规划区南部梁帽顶山体作为自然生态保护区,要求全部绿化,严禁开挖取土、破坏植被及城市建设活动。 绿地控制指标 规划区绿地总面积为289.7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5.1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80.49公顷;生产防护绿地109.23公顷。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设施 规划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用地2处,面积为8.10公顷,分别布置在仲恺大道(沥林段)北侧和浦仔河西侧。 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形成2个镇级商业中心、4个社区商业网点,构建功能明确、分布合理、服务均衡、重点突出的商贸服务中心体系。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84.75公顷。 镇级商业中心位于镇中心片区,商业设施较为集中,服务功能完善,是沥林镇商业服务业的枢纽。 社区商业网点为各组团内部的商业服务设施,承担对组团内及组团周边服务的功能。 文化设施 规划建立镇社区二级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2.77公顷。 结合镇中心片区埔仔河沿河公共绿地建设集科普教育、知识传授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镇级文化活动中心,完善沥林镇文化设施的功能和设施配备,并在埔仔居住组团、迭石龙工业组团居住区、英山工业组团居住区和镇区北部配建居住区 级文化活动中心6处,推进社区文化站建设。 体育设施 规划在镇中心区埔仔河东岸、镇区北部埔心居住组团及英山工业组团各设一处体育中心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15.62公顷。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500床镇级医院1所,用地面积约5.16公顷,布置在仲恺大道(沥林段)南侧,泮沥河西侧;规划门诊部3处,布置于迭石龙居住组团、英山工业组团和镇区北部,面积约为1.43公顷。 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原沥林中学,并扩建至60班、用地面积约6.15公顷;在英山工业组团设置1所用地面积约2.36公顷的30班中学;在迭石龙工业组团设置1所用地面积约1.76公顷的24班中学;在沥林镇区北部设置1所用地面积约1.80公顷的24班中学。对规划区内原有的小学进行整合,改善教学条件。规划区内共布置中学4所,小学8所。 社会民政福利设施 规划敬老院1处,位于埔仔河西侧,用地面积为1.19公顷。 专项规划 用水量预测 最大日用水量为15万立方米/日,其中英山工业区用水量为5.63万立方米/日。 水源规划 供水水源 沥林镇的供水源有两处东江及石鼓水库。规划以东江作为沥林镇供水水源。 水厂规划 沥林镇用水由新规划的潼湖水厂供给。潼湖水厂占地20公顷,总设计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日,近期实施20万立方米/日,取用水源为东江水,供陈江、惠环、潼侨、沥林、镇隆、潼湖范围内用水需求。规划利用现状水厂作为补充水源。 排水体制规划 规划沥林镇的排水体制原则上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雨水分别通过各自的排水系统分流排放,现状的排水管渠作为雨水管渠保留和改造,新建镇的污水系统及污水处理厂。 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量计算 雨水流量根据汇水面积采用惠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暴雨强度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q 1337.74610.546lgP (升/秒公顷) t3.9800.562 雨水管渠 规划区分为两个排水区域沥林镇中心片区和英山片区。其中沥林镇中心片区排入埔仔河,英山片区排入英山排洪渠。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量预测 预测沥林镇平均日污水量为9.5万立方米/日,其中英山工业区的平均日污水量为3.83万立方米/日。 污水系统规划 现状建成区,近期污水采用合流制,沿现状排水渠设截流管,将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截流,排入污水系统,远期道路或旧城区统一改造时,再实行分流,截流管作为建成区污水干管,汇集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规划区分为两个排水区域沥林镇中心片区和英山片区。两片区污水分别自东西向中间排入位于规划区中部罗村的污水处理厂。 规划在罗村设一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9.5万立方米/日 ,占地7公顷。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污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的排洪渠。 防洪标准 根据沥林镇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自然条件,确定规划区防洪标准 (1)潼湖堤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 (2)排洪渠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 (3)沥林镇建设用地排水管渠统一按城市排水管渠规划计算,设计重现期为一年一遇,其它地区治涝规划按10年一遇洪水24小时暴雨1天排干。 防洪工程措施 (1)加固建设潼湖堤,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2)加固排洪渠,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3)新建及扩建水闸及排水泵站以防内涝。 (4)加强洪水灾害预报工作,作好防洪工程的维护管理及河道清障。 供电负荷预测 总负荷值约为33-84万千瓦,负荷密度约为0.7-1.8万千瓦/平方公里,人均负荷约为1.9-4.8千瓦/人。 供电系统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沥林变电站和山陂变电站,并进行扩容。同塔双回110KV线路走廊控制宽度为30米,现状高压走廊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有矛盾的,远期可结合城市改造进行迁改,城市中心地区的架空线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改造为电缆埋地敷设。 由于自沥林110kV变电站出线的110kV高压架空线路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存在较大矛盾,规划远期对其进行改迁,迁至沿京九铁路、外环路等主要道路架空敷设,以尽可能减少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影响。 电信容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总用户数约为14-28万户,固话普及率为80-160线/百人。数据用户按普及率20线/百人计算,用户数约为3.5万户。参照现状用户情况,确定以低限值指导近期建设,预留局点用地及管道规划。 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新建邮政支局1座(可采用附建形式建设),位于规划区原邮政支局东侧,需预留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250-500平方米的邮件运输装卸场地。 根据邮政所服务半径(0.5公里)及服务人口(3万人)的需求,在配套设施规划中安排邮政代办所,可采用附建形式,附建于大型配套公建首层,并在配套设施建设中落实建设。 移动通信规划 根据人口预测规模、规划期内总人口将达17.5万人,移动通信普及率按50-60计,总用户约为8.8-10.5万户。在新区规划及建设中,必须妥善预留基站位置,一般设在大型公建顶部,并尽量避免设在住宅楼顶。基站密度一般1个/平方公里,高度应根据主管部门技术要求确定。 广播电视网规划 用户预测 规划区有线电视用户约为4.4万户。 规划 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由四级网络构成,分别为中心、分中心、小区管理站、片区机房,本次规划新建沥林广播电信分中心一座,位于沥林镇中心,其余 设施,如小区管理站、片区机房等宜设在公建配套设施中,一般不单独占地。 燃气气源规划 近期气源选择以液化石油气作为近期气源。 远期气源选择规划使用天然气作为沥林镇的远期气源。远期规划建设一座天然气中/高压调压站作为规划区天然气进入的门户。 用气量预测 管道天然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4.56万Nm3/日,全年供气量为1665万Nm3/年,折合LNG为1.33万吨/年。瓶装液化石油气全年平均日供气量为0.77万Nm3/日,全年供气量为282万Nm3/年,即6703吨/年。 场站系统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远期规划建设一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占地约3000平方米,作为本片区远期管道燃气气源。 近期规划建设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1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用以供应本规划区范围内非管道燃气用户用气。 输配系统 近期液化石油气输配系统由液化气气化站、中压管网、用户调压箱及庭院管、室内管组成。远期天然气输配系统由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中压管网、用户调压箱及庭院管、室内管组成。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 垃圾处理厂 按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报批稿)要求,斜下刘坑新建一座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规模900吨,用地20公顷,负责处理陈江-仲恺次区域和永湖镇、平潭镇和良井镇的生活垃圾。 2. 垃圾转运站 规划区设4处垃圾转运站,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 3. 小型垃圾转运站 规划区设7处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0.7~1千米,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物间隔不宜小于10米。 4. 生活垃圾收集点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建议采用活动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5. 公共厕所 按4-5座/平方公里设置,采用水冲式。 6. 果皮箱 商业街及旅游区每隔2550米设置一个,交通干道6080米设置一个,一般道路100120米设置一个。 垃圾收集、运输与处理 规划垃圾经各转运站收集后,清运到斜下刘坑垃圾处理厂处理。 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污染控制 功能区划 石鼓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地,划定为国家Ⅱ类水质标准控制区。 污染控制 (1)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大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止法,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 (2)石鼓水库作为自来水取水水库,库内严禁排放污水。 (3)加紧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和排水体制、排水管网系统的建设,排水逐步实行雨污分流制,控制排放总量。 (4)规划区内兴建的工业项目,必须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 (5)对现状工业排污要加强监管,从浓度和总量双重标准进行控制;对现状污染严 重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达标排放;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使用率。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减少面源污染影响;广泛开展区域性的生态建设与恢复工作,控制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污染控制 功能区划 南部山区、森林公园、北部农田林网区等执行国家一级大气质量标准,其它区域执行国家二级大气质量标准。 污染控制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法规条例,强化社会监督和与舆论监督。 (2)提高规划区燃气普及率,进一步减少和限制居民用煤量,控制民用燃煤锅炉数量。远期优先发展管道天然气。 (3)产业布局上英山工业区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工业项目。 (4)限期整改污染工业,远期搬迁。 (5)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减少基建过程中的二次尘污染。 (6)加强绿化建设,减少地表裸露;主要街道严格执行定期洒水防尘。 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区划及污染控制 功能区划 主要生活区、商业区等划分为二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工业区划分为三类噪声标准适用区,交通干线和部分临街地段划分为四类噪声标准适用区。 污染控制 (1)制定完善的区域环境噪声管理规章,依法对城区环境噪声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完善规划区的功能布局,严格功能分区,生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以利于不同噪声标准适用区的控制监测管理。 (3)加强绿化建设,设置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绿化分隔带;搞好道路绿化布置,充分利用植被来阻隔、过滤和吸收环境噪声。 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 规划区范围内的固体废物经综合处理后,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厂。 生态保护区控制 规划区森林公园和规划区南部的山体林地划为自然植被生态区,严格控制对该区的破坏和各项建设,增加绿化植被覆盖,减少裸地,恢复植被,保持水土。 农业用地划为生态农业区,完善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项目,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合理布局鱼塘等水产养殖用地,控制农民建房占用良田好地。 规划区组团间的绿化分隔带划为生态隔离区,是各区间的过渡区域,严格控制该区的开发建设,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加强绿化。 消防设施规划 (1)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报批稿),在沥林镇规划建设消防站2处,分别位于镇中心片区仲恺大道(沥林段)北侧和英山片区英山大道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4000平方米和3000平方米。 (2)建立镇级消防组织和火灾报警、通讯指挥系统,努力实现规划区消防信息系统网络化。 (3)大力发展地方民间消防力量,重点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或业余消防队,各居委会、村委会应建立相应的消防工作组织,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标准 (1)规划区各类建设活动,均应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新建各类建筑,均应为一、二类防火等级,旧区改造及新区建设严格控制消防间距,规划好街区的防火分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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