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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将对施行近10年的建筑施工资质标准进行修订。本次对资质标准的框架做了大的修订,不再设主项与增项资质。 现将主要变化罗列如下,供大家讨论 一、总包特级资质条件维持2007年标准不变,一、二、三级资质在注册资本、主要技术人员数量、建造师数量等方面做适当调整(建造师数量增加了,但在各专业增加幅度来看,公路由原来的“本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5人“,改为”本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0人“,在各专业中增加幅度较小,所以本人预测上涨空间最小。)。 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由12项变为11项,取消了机电安装资质(不知道这个对于考机电的意味着什么); 三、专业承包资质由60项,合并简化为37项,取消了土石方等11项资质,合并了建筑智能化等14项资质,对防腐保温等3项资质进行了变更; 四、取消了13个类别的劳务分包资质,将劳务分包序列调整为施工劳务序列,不再划分类别和等级。 五、不再明确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的覆盖关系;对取消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由发包单位自行选定相应单位承接;取消只能申请5个专业承包资质的规定。 六、除特级资质外,今后不再将企业工法、主编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奖情况作为资质考核指标; 七、针对目前施工企业“空壳化”现象严重、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能力薄弱等问题,将增加必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及主要技术工人的考核指标(人不够的得多找人替考了) 参考链接http// 征求意见稿于12年9月至13年3月成稿,至今征求时间快满一年了,实施在即。欢迎大家对此进行分析讨论 建造师,影响 2014年一级建造师大纲教材变动方向汇总 来源建工在线作者建工在线查看次数350次发布时间2014-04-18 1639 2014年一级建造师变动通知,一级建造师今年教材大纲面临重组, 考试也将会有所调整,关注建工在线,关注最新考试内容,一级建造师变动方向,如下内容供您参考学习。 关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两个重要资讯 一、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已在征求意见,很快就会公布实施,新的标准根据囯情取消了对“工法”的要求,但增加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因此,很多单位,甚至是大单位在招聘上将首先要求要有相关的建造师证书。 二、2014年的一、二建教材会全面改版。 在这些信息发布之后,我们就知道,改版最大的影响因素,就是新的国标、规范、法律条款等。国家的规定变了,教材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例如2013年发布的44号文,九部委23号令,以及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这些都会对201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的改版有所影响。 第一部分44号文对改版的影响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对考试教材的最大的影响,应该是在费用组成部分方面的影响。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由于基本的费用组成变化发生了变化,后面涉及到的计算方法也相应了发生了变化,应该按照新的费用组成去计算。关于计价程序那一块,教材上的完全可以不用去看了,44号文已经删除了直接费、间接费等概念,计价程序发生根本性改变。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与新教材改版 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见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就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建造师考试的不一致之处进行分析,以期引导学员规避此类滞后内容,抛开旧内容的包袱,以全新的视角去理解建造师考试的考点内容。 第三部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新教材的影响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九部委23号令对于一建法规科目教材变化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国务院宣布明年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 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 这是否表明着挂靠有风险 应该确定的有 1. 一建注册改登记制度是必然趋势,但是需要一个过程。注册改登记不是取消一建考试,这个执业资格考试还是要有的。 2. 企业不需要保资质。 3.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加大项目负责人的刑罚力度。 对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冷静思考,不能因自己主观意愿抹杀某些情况的可能性,其次要从国家、行业的大方向出发来思考具体政策的方向。下面是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猜测 1. 企业以后还需不需要分级需要分级的话和不和证的数量挂钩 分级取消的可能性还是有的,或者还有可能的情况是工程招标、投标时级别不是硬性要求,评标可能由业绩情况、财务情况、违法情况、事故情况等综合确定。那么可以确定一点升资质、保资质肯定不和证书数量挂钩。注意这里说的是不和数量挂钩,不是说不需要证书。 2. 对于本身就是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是否有影响对于非专业挂靠的人来说是否有影响对报考是否有影响 对于建筑行业的人,如果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其本身就该具有建造师所应有的能力。所以如果你是建筑行业的人的话还是继续考吧。 对于非专业只是挂靠来挣点额外收入的,首先应该是仍然能挂靠但需求量变小,其次是挂靠证书所使用的范围变窄了,可能只能用于陪标、挂项目等情况,像挂证升资质、保资质等已不需要。那么挂陪标肯定没有现在挂证的钱多,挂项目肯定比现在风险大但钱多(收入是和风险成正比的),至于其他情况不再一一举例。 报考方面肯定会加强审核的,但是估计不会一刀切,其实报名造假信息不难。 3. 以挂证方式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力度是否加大 建筑不同其他行业,此行业关系到人身安全,所以处罚力度一直都不小。涉及到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过大时,估计处罚力度会加大。当然加大经济处罚估计还是落在公司身上,那么对项目负责人的处罚加大应该体现在刑事处罚上,也就是说会加大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刑罚责任。我看有网友说公司让你项目经理偷工减料你能不搞项目经理就是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的,你不把好关,出了问题当然你要负责。赔钱让项目经理个人抗肯定不现实,经济处罚的大头估计会落公司头,小头还是责任人负责。不仅如此,如果出现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过大时,项目经理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肯定是要坐牢的。所以推测不从业只挂证项到项目上的风险很大,但是相应的挂靠费也会提高。 综上分析,对于本身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担心这个消息是瞎操心,影响较大的则是广大的不从业只挂证的人,挂证收入两极分化,或多或少,多的风险大。其实我觉得对于挂靠的整治,其到来是必然,或早或晚而已 学尔森关于2015年无依据职业资格全取消政策文件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浏览量123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临近,而在网络上一则“取消建造师注册制度”的消息被广为传播,各种解读版本层出无穷,给广大考生带来了疑惑,考建造师到底还有没有用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一些背景资料 7月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事项,11月份还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2号文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其内部简报上发表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研究报告,列举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提出要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推进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并轨,企业资质逐渐淡出。 近日,笔者带着广大考生较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有幸采访到学尔森学院名誉院长、董事,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资深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原香港大学名誉教授葛震明教授,我们来看他是怎么看的。 问葛教授,您好。近日网络上对取消建造师注册制度的热议,您知道吗 答我也在关注这个话题,事实上这个话题在业界早已展开讨论。相对而言,业界的讨论更理智一些,也更加深入;而网络的议论传播更广,部分观点对这个事情的理解比较片面,甚至是误导。 问在您看来,取消职业资格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透露了怎么样的信息有着什么重要意义 答首先,“取消职业资格”的表达并不准确,按照相关文件内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而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由此可见,这个取消是有范围的。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则跟这个管理制度的背景有关,社会上对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设置双重审批的议论也很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在某一层面上来说,也留了后门和灰色地带。因此改革是必然的,这是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重大举措中的一项内容。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并通过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立,营造建筑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问很多人担心,是不是今后建造师考试会取消新政对于建造师证书和个人有什么影响 答建造师考试不会取消。在被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事项中,没有跟一级建造师有关联的地方,前面我也讲到,取消的是无法律依据的,那么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都是有法律依据,有法律规定的,且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密切。我还注意到,网上流传这一则“河南省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消息,并特意核实了一下,事实上,在文件发布后河南省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仍在正常注册。因此所谓的“注册”取消并非大家所理解的二级建造师取消或者二级建造师考试取消,而是更加严格规范注册管理的流程,把政府行政审批取消,改为行业协会管理,一级建造师也是如此。政策调整后,企业申请许可证和评级,仍然会将建造师等技术管理人才队伍作为重要评价考核指标,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更高。而对于现在的考生来说,以后考试审核条件可能会放宽,但考试难度会越来越难了。 问建造师注册在未来将如何注册呢与目前注册方法相比有哪些区别呢 答注册将由行业协会负责,注册程序将更加严格。目前注册工作是政府度负责,但未来将成立全国性的注册建造师协会比如中国注册建造师协会,统一注册、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就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CPA会计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模式一样。也就是说以后建造师注册工作不是建设部和建委管了,改为由行业协会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根据香港经验,未来3~5年注册工作由行业协会负责后,注册前提除了必须通过执业资格书面考试外,还得通过综合评审和专家答辩,程序将更加严格,注册难度将会提高。 问文件中还提到11月份还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未来将会取消的是哪些职业资格,对行业会有什么影响,您能为我们分析一下吗。 答从境外发达地区管理经验来看,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欧美地区,侧重自由竞争,政府对企业没有定级制度,有的国家对企业有许可制度,但不分级,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而这些国家都对关系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因此可以预计,与企业资质许可无关的职业资格都会被取消或调整。比如建筑行业的五大员或七大员、十大员资格项目,目前是由各省市建设厅或省市行业协会发证,那以后将会是国家层面的部门或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负责认证。 相对应,对那些涉及安全和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资格或水平认证资格,不仅不会取消,并且还需进一步加强,比如投标师2015年将会由水平认证上升为执业资格认证,将由行业协会统一注册。 问网上对建造师“证书挂靠”的讨论也很多,这些政策实施后就不能“证书挂靠”了吗 答挂靠是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从行业现状来看,挂靠并不会消失,会演变成一种合法的劳动关系。目前在网络上所讨论的挂靠是指把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租借给需要用来保资质接项目的企业,获得报酬,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等,其实这个过程本身不违法,而违法的部分是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进行了责任转移。从这个角度来看“挂靠”是一种现象,只要建筑行业需要人才,证书挂靠就不会消失,而是从单纯的证书挂靠演变成更复杂的雇佣关系。总而言之,管理越严格,要求越高,建造师、建筑师等证书含金量越大。 问学尔森是国内最大的建工类培训机构,这是政策实施后对学尔森会造成影响吗 答不仅不会有影响,反而是一个发展契机。对建筑企业而言,尽管将取消等级管理,但仍然需要获得“建筑施工”、“建筑设计”等许可证,获得这些许可证,仍然必需一定数量的执业资格管理、技术人才比如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设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在企业等级方面,尽管政府行政单位不再参与行政审批,但估计行业协会仍然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估;另外,企业在投标项目过程中,企业具备建造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都将会是重要、核心指标。其实对企业本身人才队伍素质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建筑行业培训机构来说,建筑市场活跃后,将会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建筑行业,持证人才需求和实操型、复合型人才需求将进一步加大,由此,将会有更多的人才参加专业培训,获取证书、提升技能和管理水平,以便满足市场、企业对证书的刚性需求,和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综上所述,通过葛教授以上的分析,建造师的职业资格制度和注册制度,会有所改变,但对持证的个人不会有实质性影响,甚至含金量更好。因此,在临近考试,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该认真复习的,抓紧时间;还在担心二级建造师被取消的考生,成绩即将公布,可以提前准备应考了。如今一、二级建造师每年有好几百万考生,而我们的建筑行业也在蓬勃发展,急需大量专业技术人才来支撑,无论政策怎么调整,万变不离其宗。 各位关心建造师会不会被取消的读者,从上面的解读中,你是否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中国注册建造师网最新消息,中建网记者通过渠道从住建部了解到建造师改革并非网上流传的那样,建造师未来改革的方向分两步走 第一步近期改革,主要内容是从2015年起,全面简化建造师注册政府审批流程和全面下放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权限,即一建注册由省里管,部里只登公示、公告和登记注册记录,目前已在山东、广东、云南三省试点; 第二步中长期改革(8至10年),淡化建筑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即对建筑企业,以后只实行许可证制度(类似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和律师事务所许可),不分等级,由市场确定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执业人员的注册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建造师等执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让有能力、讲诚信、负责任、履约记录良好的执业建造师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企业需要项目经理,可以自主到建造师管理库挑选合适人才;有能力的建造师也可以组建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项目管理公司去承接项目。同时,通过建立执业保险制度来化解或分担执业风险,类似于驾驶员人保险制度-出事少的保险费低,出了事保险赔; 从国际惯例来说明建造师是不可能取消的,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英,行政许可少之又少,但在工程领域,他们仍然有建造师、建筑设计师、测量师、设备师等五项执业资格。 建造师未来无论是考试还是注册都不会取消,考试只会越来越难,注册只会越来越规范,大家应该尽早考过,免得以后想考又太难而考不过。 于最近大家关心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会不会取消的问题,不是注册取消,是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行政审批权取消,政府不在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跟物业管理师、安全工程师一样,以后所有执业资格都要与国际接轨,下放到协会,由协会负责组织考试,注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名义上已经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造价由造价协会承担,政府监管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申报审核,政府监督协会,协会监督企业,企业自行年度申报,计入企业信用系统,一旦违反,信用降低;违规违法的,由法律制裁;中国的司法逐步走向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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