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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建协建[2010]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优秀建造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造师分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2009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开展了首届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受到了广大建造师的欢迎和社会的认可。今年,我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优秀建造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按照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做好全国优秀建造师的申报工作。 2、2010年7月底前将所推荐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2010年8月底前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3、有关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网()下载。 4、请将服务费(含会员会费、评审费、宣传费、画册制作费等)2000元,按下述银行和账号汇入我会。此次评审活动我会未委托任何行业外单位参与。除上述费用外,也不再单独收取任何费用。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805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吴建华 李超 电 话010-62159060,62152112(传真) 电子邮箱 收款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007609047544765 附件1.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2.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表 3.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4.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登记表 5.2010年全国优秀建造师风采录画册编辑要求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盖章)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国注册建造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激发广大建造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工程建设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优秀建造师每年评选一次,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申报范围 (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于建筑业企业,并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二)在现项目管理岗位上工作的管理及技术负责人,或在企业内从事与工程项目相关且工作五年以上的管理及技术骨干,并在获奖工程项目上起重要作用。 (三)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非会员者可以同时办理入会手续)。 第五条 申报条件 一、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尽职尽责,业绩突出。 二、具有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近五年内在所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中至少获得过一项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四、近五年内至少获得一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五、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近五年内无四级以上重大事故,并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六、获得过省部级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和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现仍保持荣誉的。 上述三、四、五、六项中至少具备其中的两项。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全国优秀建造师候选人由所属企业向所在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负责全国优秀建造师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不直接受理企业和个人申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依据评选条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所分配名额择优初评,出具推荐文件和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第七条 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一份。 二、申报人员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省部级获奖工程证书及相关奖项证书,主持或参与工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书中注明页、有申报人签名的决算书、竣工验收签名等有一项即可)、聘用或任命书等复印件。申报单位的证明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三、所有材料请申报企业自行留底。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设全国优秀建造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其成员为不少于15人的奇数,评审委员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九条 全国优秀建造师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上报的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条 全国优秀建造师评审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第五章 表彰、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向荣获全国优秀建造师称号的人员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十二条 评为全国优秀建造师的人员所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建造师称号后,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违规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 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欺骗、隐瞒事实行为,一经查实,视情况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2010年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表 地区(部门) 名额 地区(部门) 名额 北京市 26 贵州省 8 天津市 12 云南省 8 河北省 15 西藏自治区 3 山西省 10 陕西省 13 内蒙古 8 甘肃省 8 辽宁省 18 青海省 3 吉林省 10 宁夏自治区 5 黑龙江省 10 新疆自治区 8 上海市 20 民航总局 8 江苏省 27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23 浙江省 26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8 安徽省 11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8 福建省 1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 8 江西省 10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15 山东省 25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10 河南省 15 中国安装协会 10 湖北省 15 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 5 湖南省 13 中建协石化建设分会 5 广东省 26 中建协核工业建设分会 8 广西区 10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25 海南省 5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15 重庆省 10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5 四川省 16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3 附件3 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个人免冠 彩色照片3张 非电子版)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 务 职 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 )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工作简历 主持或参与的工程项目 获奖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奖 技术创新奖 个人获奖 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属地区、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4号字体),要求字迹工整。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工作简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所担任的职务等; “主持或参与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主持或参与的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内容应包括时间、工程规模等; “获奖情况”主要指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或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的省部级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奖项情况; 三、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遇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个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非电子版) 六、本表及所需申报证明材料请用A4型纸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填写完整后一式两份上报。 14 附件4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 历 职 称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 ) 工 作 简 历 及 获 奖 情 况 入会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并成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遵守会员管理办法,按时交纳会费,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 签 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登记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签 章 年 月 日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建造师的成长和提高,规范会员管理,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建造师资格的专业人士和业内资深人士可以申请成为本分会会员。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建造师分会的决议事项有表决权; 3.参加建造师分会组织的活动; 4.有向建造师分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5.有入会、退会的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遵守建造师分会工作办法; 1.执行建造师分会决议; 2.恪守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4.承担建造师分会委托的工作; 5.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申请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 (二)经本分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查批准; (三)由本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五条 会费 本分会受中国建筑业协会委托收取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理事为每人每年300元。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并经提示后仍未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重新缴纳会费后,恢复其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力。情节严重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可予以除名。 第八条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5 2010年全国优秀建造师风采录画册编辑要求 1、入编对象 凡参加2010年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并经最终评审通过的人员,均入编画册。 2、入编画册需提交材料 (1)建造师的优秀事迹材料(包括主要工作简历、主持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奖、技术创新奖及其他奖项的获奖情况),字数控制在800字。要求文字流畅,结构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学性; (2)建造师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或工作照1张(300kb以上); (3)申报材料中的获奖工程照片1-2张(请注明项目名称、获奖名称及时间,3MB以上)。 以上材料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提供电子版。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并请注明为2010全国优秀建造师风采录画册材料。 3、其他事项 本画册为16开铜版彩印精装,每位获奖者赠送1本。 服务费邮寄回执 单位名称 建造师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部门及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汇款时间 汇款金额 注请在汇款同时填写此表,连同银行汇款单传真至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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