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指南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系统数据上报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逾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标黄的这些都是建设网上打出来的,带条形码 6、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说明印章要在领取新的印章时,以旧换新。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汇总表和申请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 执行原注册有效期。 一是执业企业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提供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二是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更名后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是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各一份; 3、新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册证书及印章原件。 说明每类变更都需要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一份,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 1.“注册编号”一栏填写注册证书左页第二行,例冀213080912345; 2.“注册专业类别”一栏填写证书右侧第四行,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有多个专业的填写全部专业,注册有效期填写最近一个到期专业的有效期; 3.“变更注册原因”一栏根据事实填写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或姓名变更; 4.姓名发生变更的申请表需填写现聘用企业信息。 四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 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 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六重新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七)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 办。 1、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 两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 换申请汇总表 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 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内容需包含建造师姓名、执业单位、证书编号 (例如 00012345)以及丢失的内容。 提示1、以上都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2、装订在材料的上方,订书钉不要 钉住条形码;3、需要上报注册证书的,将注册证书用曲别针别在每份材料的后 面;4、以上复印件中需要原件上传的应按 11 的比例上传,需要提供扫描件在 线打印,清晰可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