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暑期特训系列之行测(常识劳动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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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暑期特训系列之 行测 常识判断劳动法重要知识点讲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该法执行。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下列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劳动者保障制度 1.女职工劳动保护 1对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对女职工特殊期间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期间的特殊保护是指在妇女生理机能发生变化时,法律对其的特殊保护。一般包括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①经期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孕期特殊保护。孕期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有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生产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等。 在劳动时间上,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③产期特殊保护。对产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重要内容就是规定一定的产假,以便使女职工有时间充分休息,以恢复身体。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④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对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的哺乳期,一般以12个月为宜,如果婴儿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2个月。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内,其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已被录用的,在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二者以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为界,在此年龄之上的为未成年工,在此年龄之下的为童工。未成年工就业为法律所允许,但因其仍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对其进行特殊保护。使用童工则是非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只有特殊行业经批准才能招用童工。 未成年工虽已年满16周岁,能够参加工作,但仍属未成年人,其身体和智力尚未发育成熟。为了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必须在劳动过程中对其安全和健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适应其生理发育和知识增长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某些禁忌劳动;2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采取登记制度;3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第32 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违反职业病有关法律责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是包括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暑期特训系列之 行测 常识判断劳动法练习题 1.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 。 A.保障报酬权 B.保障物质帮助权 C.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 D.保障休息休假权 2. 是劳动权的核心。 A.择业权和劳动报酬权 B.就业权和择业权 C.休息休假权和劳动保护权 D.劳动保护权和职业培训权 3.对企业富余职工实行下岗而不是直接辞退的做法,属于 劳动者权益。 A.偏重保护 B.优先保护 C.平等保护 D.全面保护 4.“安全重于生产”所体现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为 。 A.全面保护 B.绝对保护 C.优先保护 D.偏重保护 5.社会保险特征不包括 。 A.自由性 B.社会性 C.互济性 D.补偿性 6.与劳动法法律地位与立法层次相同的“姊妹法”是 。 A.公司法 B.合同法 C.安全法 D.工会法 7. 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 本准则。 A.宪法的基本原则 B.宪法的指导思想 C.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D.劳动法的指导思想 8.以下不属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特点的是 。 A.指导性 B.权威性 C.稳定性 D.唯一性 9.对劳动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的 。 A.平等保护 B.全面保护 C.基本保护 D.优先保护 10.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在于 。 A.规范企业的行为 B.规范劳动者行为 C.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D.规范劳动力市场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暑期特训系列之 行测 常识判断劳动法练习题解析 1.【答案】C。中公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宪法的上述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2.【答案】B中公解析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该项权利对于公民来说,不分性别、民族、政治信仰、财产状况,均有权实现就业,有权依法自由地选择职业,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就业促进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和职业歧视;对于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3.【答案】B。中公解析优先保护是指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利益都给予合法保护的同时,优先保护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 4.【答案】C。中公解析优先保护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当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保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例如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安全重于生产的原则,即使生产受到影响也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等。 5.【答案】A。中公解析社会保险作为物质帮助权实现的主要方式,具有以下特征①社会性,社会性包括保险范围的社会性;②互济性,互济性一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险基金平衡调剂;③补偿性,劳动者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给付集中地反映了其补偿性特征。 6.【答案】D。中公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均属于劳动法律的层次。劳动法律的法律效力仅低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规范属于劳动法律。 7.【答案】C。中公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即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 8.【答案】D。中公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在于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律部门中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②不同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同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③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着高度的稳定性;④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均具有约束力。 9.【答案】C。中公解析基本保护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的最低限度的保护,即基本权益的保障。在劳动者的利益结构中,生存与发展是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对劳动者最为重要。保障劳动权首先就是要保障基本利益。 10.【答案】C。中公解析劳动法开宗明义地规定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就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集中体现在劳动权保障的优先保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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