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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丽热电二期燃气锅炉运行规程 JG-240/9.8-Q型燃气锅炉 运行操作规程 2009年6月 前 言 本规程作为保证JG-240/9.8-Q型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行,防止运行中发生事故和正确处理事故之用。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设备科。 本规程批准 本规程审定 本规程审核 本规程初核 本规程修编 目 录 1 锅炉机组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设 备 简 况4 1.2 设 计 规 范5 2 锅炉机组检修后的验收和试验7 2.1 检修后的验收7 2.2 燃烧室、炉本体受热面及烟道内部的检查7 2.3 风机的试运行7 2.4 煤气安全设施的检查8 2.5 锅炉上水8 2.6水 压 试 验8 2.7 过热器的反冲洗10 2.8煤气管道的和置换10 2.9升火前的检查11 2.10 升火的准备工作11 2.11 冷 态 启 动12 2.12锅炉并汽与带负荷14 2. 13 热 态 启 动14 2.14 安全门的校验14 3 锅炉运行的控制与调整15 3.1 运行调整的主要任务15 3.2锅炉运行的主要参数控制15 3.3水位的调整15 3.4 汽压的控制和调整16 3.5 主蒸汽汽温的控制和调整16 3.6 燃烧的调整17 3.7 低负荷运行17 3.8 排 污17 3.9 水位计的投入与清洗19 4 锅炉机组的停止运行20 4.1 停炉前的准备工作20 4.2 正常停炉20 4.3 滑参数停炉20 4.4 紧急停炉21 4.5 停炉后的冷却保养21 5 锅炉机组事故及故障处理22 5.1 事故处理原则和注意事项22 5.2 事故及故障停炉22 5.3 锅 炉 灭 火23 5.4 锅 炉 满 水24 5.5 锅 炉 缺 水25 5.6 水冷壁管损坏25 5.7 过热器管损坏26 5.8 省煤器管损坏27 5.9 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27 5.10 吸、送风机故障27 附录 锅炉保护30 2009-6-7 1. 锅炉机组概况 1.1 设 备 简 况 本锅炉是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鲁丽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而设计的。本锅炉采用单锅筒、自然循环、集中下降管“Π”型布置的高炉煤气锅炉,按室外布置。锅炉前部为炉膛,四周布满膜式水冷壁,炉膛出口处布置屏式过热器,水平烟道装设了两级对流过热器。炉顶、水平烟道两侧及转向室设置顶棚管和包墙管,尾部竖井烟道中交错布置两级省煤器和两级空气预热器。 锅炉构架采用全钢结构,按7度地震设计。炉膛和过热器悬挂在顶板梁上,尾部空气预热器和省煤器安置在后部柱和梁上。锅炉采用旋流式高炉煤气燃烧器,正四角切向布置,假想切圆为Φ2500mm。设计燃料为高炉煤气,可掺烧热量比30的转炉煤气。 1.2 设 计 规 范 1. 主要参数表1 表1 序号 项 目 单 位 设计数据 备 注 1 额定蒸发量 t/h 240 2 汽包工作压力 Mpa表压力 11.28 3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Mpa 表压力 9.8 4 过热蒸汽温度 ℃ 540 5 给水温度 ℃ 215 6 排烟温度 ℃ 165 7 锅炉效率 88 8 热风温度 ℃ 360 9 燃料消耗量 Nm3/h 189000 高炉煤气 10 汽包容积 m3 25.12 11 水冷壁容积 m3 43.3 含下降管,连接管 12 过热器系统容积 m3 26 13 省煤器 m3 12.6 14 连接导管 m3 1 2. 燃烧器设计参数 表2 表2 参 数 燃 烧 器 单只燃烧器出力 入口设计压力 建议最低使用压力 高炉煤气燃烧器 16000Nm3/h ≥3.5kPa 2 kPa 转炉煤气燃烧器 5000Nm3/h ≥3.5kPa 2 kPa 3. 附属设备表3 表3 序号 项 目 单 位 设计数据 备 注 1 引风机 1型号 Y5-51-25.5D 2台数 2台 3风量 370000m3/h 4风压 6600Pa 5叶轮直径 2550mm 电动机 1型号及制造厂 YKK560-6 2容量 1000kW 3电压 10000V 4电流 66.8A 5转速 992r/min 2 送风机 1型式 G5-51-15D 2台数 2台 3风量 91951m3/h 4风压 8320Pa 5叶轮直径 1500mm 电动机 1型号及制造厂 YKK450-4 2容量 315kW 3电压 10000V 4电流 21.32A 5转速 1486r/min 4. 燃料特性 成 分 种 类 低位热值KJ/Nm3 CO CO2 H2 CH4 N2 O2 其它 高炉煤气 3350 24.84 18.04 0.44 0.56 55.2 0.2 - 转炉煤气 7350 50 17.31 0.64 0.59 31.2 0.35 - 2 锅炉机组检修后的验收和试验 2.1 检修后的验收 1. 锅炉设备检修后,运行人员应进行全面和重点检查。 2. 汽包内部经有关监督人员检查合格后,封闭人孔门。汽包水位计严密,照明充足,水位指示清晰,防护罩完好。 2.2 燃烧室、炉本体受热面及烟道内部的检查 1. 炉墙完整、严密,无烧损现象。炉内脚手架已拆除,无其它杂物,各人孔门防爆门、看火门完整无缺,关闭严密。 2. 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空气预热器等外形排列整齐。管子固定、吊挂、装置完整,无损坏现象。 3. 燃烧器完好。煤气管道、氮气管道、烟气管道、保温完整。各风门挡板完好无损,传动装置完整,开关灵活,位置指示正确。 4. LCD显示和就地各仪表、控制装置及其附件齐全完好,经校验位置指示正确,处在零位。各就地表计在额定值指示处画红线。 5. 炉本体外各汽、水管道,支吊装置完好,管道膨胀无阻。膨胀指示器焊接牢固,刻度清楚,指针指在零位,针与板面垂直,距离3-5mm指针有足够移动空间,保温完整。 6. 各电动阀门、风门、挡板经开关试验指示与实际阀位一致,开关方向正确, LCD阀位指示正确。调节阀调节特性好,安全阀及防爆门动作可靠。 2.3 风机的试运行 1. 锅炉送、引风机检修后,必须经过试运行。试运良好,事故按钮试验及联锁试验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试运时间应不少于30min。 2. 风机试运行时的验收项目 1 回转方向正确。 2 无异音、摩擦和撞击。 3 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 4 电机电流值正常,引风机不得超过 A,送风机不得超过 A。 5 轴承座振动值不超过0.1mm。 6 风机窜轴不大于2-4mm。 7 轴承无漏油及甩油,油位管畅通,高低油位标线清楚,油位正常,油 质良好。 8 检查各处无油垢、漏风、漏水等现象。 9 风机挡板包括机械限位及连接机构的安装位置应正确。 10 风门挡板应有就地开度指示器,并和控制室核对一致。 11 冷却水畅通。 3. 事故按钮及联锁试验 当各台风机试运行合格,各快切阀正常,可进行事故按钮及联锁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1. 引送风机都送试验电源,投入联锁,引送风机合至开启位置,用事故按钮停止甲侧引风机,其余设备正常。 2. 重新开启甲侧引风机,再用事故按钮停止乙侧引风机,其余设备应正常。 3. 同时停止甲引风机和乙侧引风机时,两侧送风机 2.4 煤气安全设施的检查 1. 各煤气阀门、管道及设备不应有外泄漏。 2. 煤气报警齐全可靠。 3. 空气呼吸器装置完好可用。 2.5 锅炉上水 1. 上水要求锅炉冷态上水为疏水泵来水,水温与汽包温差不得超过40℃。热炉补水可经DN50的给水旁路进水,上水应缓慢平稳。 2. 冷炉上水时,自进水至汽包正常水位,冬季不少于4小时,其它季节不少于2-3小时,若进水温度与汽包金属温度接近时,可适当加快进水速度。 3. 如锅炉内原有水,应联系化学值班人员化验水质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可上水或放水至汽包最低水位处;如果水质不合格,打开空气门把炉水放尽,重新上合格的水。 2.6水 压 试 验 1. 锅炉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热面临修后,必须进行常规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等于汽包工作压力。锅炉的超压水压试验应按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其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锅炉的超压水压试验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其指定的专责人员在现场指挥。 2. 水压试验前,应进行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检查与锅炉水压试验有关的汽水系统,其检修工作必须已结束,热力工作票已注销,炉膛和锅炉尾部无人工作。 2)汇报值长,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好水压试验用水除盐水、除氧水或凝结水。 3)联系配合热工人员将汽包、过热器、给水的压力表和电接点水位计投入。 4)在进行超压力水压试验之前,由锅炉检修人员负责将汽包、过热器安全门暂时压死。运行人员将锅炉附件如水位计等隔离。 5)按现场运行规程或操作票卡检查各阀门,位置应正确。对串联二只或二只以上的阀门水压试验时主要应检查其一次门的严密性,同时在水压试验时必须具备快速泄压的手段,以防超压。 6)在试水压时锅炉班长应特别注意复查下列项目 a.汽包压力表投入。 b.锅炉事故放水门接通电源,开关灵活,放水管系畅通。 c.锅炉汽水系统与汽机确已隔离。 3. 锅炉进水不应太快,对已放空的给水管系应先充水排气。进水温度和时间按“锅炉进水”一节的要求进行。 4. 进水前和进水后应有专人负责记录膨胀指示器,并检查其指示是否正常。 5. 在进水过程中,应检查管系阀门等是否有渗漏。如发现有渗漏应暂停进水,待处理好后,再重新进水。调节进水量应缓慢均匀,阀门不可猛开猛关,以防发生水冲击。 6. 控制汽包的水不要进入过热器内。当锅炉进满水后,由过热器反冲洗进水,待各空气门有水急速喷出时,逐只将其关闭,检查汽包壁温必须符合制造厂的规定,方可升压进行试验。 7. 锅炉的升压应以DN50以下的阀门控制进水量,其升压速度不大于每分钟0.3MPa3kgf/cm2,压力升至工作压力9.8MPa时,关闭进水门3min,记录压力下降值,然后再微开进水门保持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 8. 若系超压试验在升压至工作压力时,检查正常后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并保持20min。然后关闭进水门降压,待降压至工作压力时,记录20min的压力降,再微开进水门,保持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锅炉本体超压试验时,汽包水位计应停用。 9. 水压试验的合格标准 1.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任何水珠和水雾。 2 . 锅炉本体的压力降不大于每分钟0.1Mpa。 10 水压试验结束后方可以DN50以下的阀门控制放水泄压,一般泄压速度不大于每分钟0.5Mpa,待压力降至0.2Mpa时,开启各空气门和向空排汽门,压力降至零,方可进行放水。 2.7 过热器的反冲洗 为清洗过热器的污垢或在锅炉检修中更换较多的过热器管,以及为保证过热器不致因内壁积聚盐垢,发生爆管事故,需要进行过热器反冲洗工作。一般在锅炉机组大修时进行,小修时根据化学监督要求进行。 1. 过热器反冲洗需具备条件疏水泵能随时启动,准备足够的除盐水。 2. 过热器反冲洗操作程序 1 打开排汽一次门,关闭排汽二次门,关闭主汽一次门。 2 启动疏水泵经反冲洗系统向锅炉上水,水温不得大于 壁温40℃。 3 以事故放水门控制汽包水位,开启各过热器疏水门,打开定排放水门。 4 取样化验,合格后打开定排疏水门,最后停止冲洗。 3. 过热器反冲洗注意事项 1 维持冲洗水温不大于壁温40℃。 2 在反冲洗过程中,尽量保持较大的水量,以利于冲净,但不允许汽包起压。 3 反冲洗结束后,应检查冲洗系统确已隔离。 2.8煤气管道的置换 1、 煤气管道吹扫置换本系统采用的是氮气。煤气置换是煤气系统的一项重要安全措施。 2、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氮气置换。 1 炉本体内有检修工作时(炉膛、烟道、等。 2 煤气管道及阀门有检修工作时。 3 煤气系统需要动火时。 4 锅炉点火需要送气时。 5 有其它特殊要求时。 3、 氮气置换空气 1 检查总管电动蝶阀、电动插板阀(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总管电动翻板阀)、快切阀、各燃烧器喷嘴前快切阀处于关闭状态。 2 煤气总管放散阀,支管放散阀,各喷嘴放散阀打开 3 打开氮气阀进行吹扫。 4 30分钟后从放散阀处取样化验,直至氮气含量大于98为合格。 5 关闭氮气吹扫阀,置换合格。 4、 煤气置换氮气 氮气置换管道内空气合格后,再以煤气将管道系统内的氮气置换干净,操作及要求和置换空气相同。 5、 燃气系统吹扫结束后,关闭所有放散阀,使燃气系统充压,保持压力在正常范围。此时可用检测仪器检查锅炉四周,特别要注意锅炉房内有无泄漏的可燃气体存在。 2.9升火前的检查 大、小修后的锅炉升火前,应检查热力工作票已注销,检修工作已结束,并验收合格。此外,冷备用或检修后的锅炉均必须作下列项目的检查 1. 炉膛内无杂物,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省煤器管表面清洁,炉墙完整。 2. 各燃煤器喷嘴外形完整,位置正确,无结焦烧坏现象。 3. 各风门、挡板开关灵活,开度指示正确,近控、远控传动装置良好。 4. 燃烧系统已可投用。 5. 联系汽机,给水系统是否具备投用条件。 6. 各阀门门杆清洁,开度指示正确,开关灵活,法兰留有压紧的余隙,近控、遥控传动装置良好,电动阀门的传动部分若检修过应校验其保护动作正常。 7. 炉膛、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处风烟道各人孔门、看火门、防爆门、检查门等完整良好,确认内部无人后,关闭各门、孔。 8. 汽包、过热器安全门完整良好,无杂物卡住。 9. 水位计清晰,正常水位线与高低水位线标志正确。 10 汽、水、氮气等各管道的支吊架完整,锅炉本体刚性梁良好。 11.汽包、联箱、管道、阀门、烟风道保温完整良好,高温高压设备保温不全时禁止起动。 12. 操作平台上、楼梯上、设备上应无杂物和垃圾,脚手架应拆除,各通道畅通无阻,现场整齐清洁,照明包括事故照明良好。 13. 引风机、送风机、烟气调节挡板转动机构灵活,对吸送风机还应检查,当其中一台运行时,不应使停用的一台风机倒风。 14.锅炉经大、小修后或有关辅机电气系统检修后,须校验各联锁装置、辅机紧急停机按钮。 15. 值班人员应根据现场规程或操作票,检查各阀门、风门、挡板位置正确,并联系热工人员将各仪表和报警保护装置投入。 16. 锅炉班长应复查下列项目 a.汽包水位计投入,水位指示正确,并与电接点水位计指示一致。 b.汽包、过热蒸汽压力表确已投入。 c.锅炉各安全门电气、机械部分均已投入,电气整定值正确无误。 d.炉内确已无人停留。 2.10 升火的准备工作 1. 在锅炉升火前的检查工作完毕后,应即进水至点火水位一般在正常水位线下100mm。若锅炉内有水,应取样化验是否合格,炉水不合格不得进行点火。锅炉进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按本规程2.5.4规定检查和记录膨胀指示器。 2 按本规程2.5.规定进水 3 在进水过程中,应检查管系阀门等处是否有泄漏,进水完 毕检查汽包水位应维持不变,然后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关闭各空气门。 2. 锅炉点火前检查各点火装置完整良好。 3. 各种煤气置换到煤气总阀前,总阀后管道内氮气置换合格。 4. 点火油系统检查合格。 5. 按照值长命令投入底部加热。投入和停用底部加热步骤如下 A、底部加热的投入 1、检查加热系统管道保温良好,阀门完整无损,进汽电动门送电; 2、微开加热联箱进汽电动一次门前疏水门,开启底部加热来汽手总门,疏水完毕后关闭各疏水门; 3、微开加热联箱疏水门,开启加热联箱进汽一、二次电动门,疏水完毕关疏水门; 4、底部加热投入后,要加强对汽包上、下壁温的监视,若上、下壁温差超过40℃,应暂停加热,待温差降低后再投入; 5、在整个加热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加热速度一般控制在0.5~1℃/min。 B、底部加热的停止 1、在汽包下壁温达到100℃后,可停止底部加热; 2、关闭加热联箱进汽电动门及底部加热来汽手总门,开启联箱疏水门,疏水完毕关疏水门; 2.11 冷 态 启 动 2.11.1锅炉的点火操作 1. 锅炉点火应由值长下令。 2. 打开点火油总阀及各分阀。火焰电视监视。 3. 启动送、引风机,吹扫炉膛及烟道、风道的余气,吹扫时间不少于10分钟此时各风机风门、热风阀门的开度大于30。 4. 待吹扫条件满足后,启动吹扫程序,等待DCS发出“允许点火”的指令。 5. 点火。将高能点火器推至工作位置。接通点火器电源。启动灭火保护装置。 6. 在点火器工作15秒钟左右时,即可点着油枪。如果超过20s末点着火,,则视为点火不成功, FSSS自动切断点火油阀及断掉自动点火器电源。 7. 进行另一次点火时,点火程序从吹扫顺序开始执行。 8. 点火成功后,点火枪运行20-30分钟后可投入高炉煤气。 点火操作注意事项 1.点火时,应先点最下一层的一个喷嘴,然后点燃对角的一个喷嘴,再点燃最下一层的另外两个喷嘴。 2.点燃烧器喷嘴应自下而上,按层一个一个进行,依次点燃下层后,再点燃上层。 3.点着火后,应慢慢地加大煤气的投入量,并同时开大送引风机风门,保持炉膛负压在-30-50Pa。点火初期维持尾部含氧量在710,使之配风适当,稳定燃烧。注意煤气投入时阀门不能快开快关。 4.点火前必须用氮气对各喷嘴的火检装置进行冷却。 2.11.2锅炉升压 1. 锅炉点火到升压时间一般为3-5小时。升压过程禁止关小排汽赶火升压。 2. 在升压过程中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承压部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得超过50℃。 3. 升压过程中,注意汽包水位,停用给水时,必须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门;投用给水时,应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门。 4. 锅炉正常点火升压时间分配如下 主汽压力MPa 时间分钟 0-0.49 90-120 0.49-1.47 30-60 1.47-5.88 30-60 5.88-7.84 15-30 7.84-并汽 15-30 合计 3-5小时 5. 当汽压升到0.15MP时,应关闭锅炉各空气门。 6. 当锅炉压力升到0.1~0.2MPa时,应冲洗汽包就地水位计,并验证其指示的准确性。 7. 汽包壁允许的升温速度如下 冷态启动≤1.75℃/分 温态启动≤2.06℃/分 热态启动≤2.45℃/分 8. 压力升到0.3-0.4MPa时,应均匀地拧紧各接触面的螺栓,严禁汽压、汽温较高时进行紧螺栓工作,当蒸汽压力升到0.6-0.8MPa时,可进行一次定期排污。 9. 汽包压力升至1.0MPa时,通知化学人员化验蒸汽品质。 10. 当汽包压力达到1MPa、4.9MPa和12.7MPa时,应有专人负责抄录膨胀指示器,并检查其指示应正常。 11. 升压升负荷时,先先开第一层燃烧器,直至70的阀门开度,然后再开第二层,降负荷时与之相反。 12. 继续升压到接近母管压力,汽温510-530℃,准备并汽。 2.12锅炉并汽与带负荷 2.12.1联系值长、邻炉、汽机说明并炉时间,使其做好准备。 2.12.2并汽条件 1. 经全面检查,燃烧稳定,一切正常; 2. 待并汽炉主汽压力低于母管压力0.2-0.3MPa 3. 待并汽炉主汽温度在500~530℃ 4. 汽包水位在-50~0mm 5. 汽水品质合格。 2.12.3并汽操作 1. 在锅炉集汽集箱压力达到8.9MPa时,联系汽机根据机炉运行方式决定是否开启主汽二道门后的疏水。 2. 并汽应缓慢开启主汽二道门,并随时与汽机联系注意汽温变化趋势,直至全开。 3. 当主汽温度、压力满足要求并稳定时,关闭向空排汽,关各疏水门。 2.12.4并汽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停止并汽 1. 蒸汽管道水冲击或剧烈震动。 2. 水位剧烈波动,燃烧不稳,主汽温、主汽压波动,发现设备存在缺陷。 2.12.5并汽后正常带负荷速度每分钟5~10t,事故情况下可酌情增减。 2.12.6并汽后1~2小时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膨胀指示器一次。 2.12.7锅炉负荷升到70以上时,给水、减温水投入自动调节。 2.12.8锅炉负荷升到70以上,热风及煤气达到设计值时,适当活动相关阀门,检查热态开关灵活性。 2. 13 热 态 启 动 锅炉热态启动的检查、点火、升压、升温、增荷等参照冷态启动进行。在保证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得超过50℃的前提下升温速度可适当加快。 2.14 安全门的校验 2.14.1 锅炉大修或安全门检修后,必须进行安全门的校验。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的放汽试验,一般可在小修前进行。 2.14.2 汽包和过热器安全门的动作压力的整定值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工作安全阀起座压力为1.08倍工作压力,控制安全阀起座压力为1.05倍工作压力,过热器出口安全阀起座压力应保证最先动作。 2.14.3 安全门校验可单独启动锅炉进行,也可带负荷校验。 2.14.4 不带负荷单独校验安全门时锅炉起动的安全注意事项 1 锅炉点火前必须联系汽机值班人员做好安全工作,防止汽水进入机内。 2. 锅炉单独起动的饱和蒸汽温度上升速度不大于60℃/h,瞬时不大于2℃/min。 3 启动过程中,应严格监视过热器管壁不超温,控制过热器出口烟温不高于500℃。 2.14.5 校验安全门时应有技术领导人员在现场监护。 2.14.6 安全门动作压力 名称 起座压力(MPa) 回座压力(MPa) 过热器安全门 11.85 10.2~9.8 10.30 9.60~9.30 3.3 锅炉运行的控制与调整 3.3.1 运行调整的主要任务 1.保持正常的汽温、汽压; 2.均衡给水,保持正常的汽包水位; 3.保持合格的炉水和蒸汽品质; 4.保持良好的燃烧,减少热损失,提高锅炉效率; 5.调整锅炉运行工况,维持机组在安全、经济的最佳工况下运行。 6.根据煤气管网的要求,维持煤气系统的平衡。 3.3.2锅炉运行的主要参数控制 1. 水位在锅炉水位计的正常水位处。 2. 正常运行时,燃烧室火焰分布均匀,不得使火焰在炉子上部燃烧,燃烧室负压保持为20-50Pa。锅炉两侧的烟气温度应均衡,过热器两侧的烟气温差一般不超过30℃。 3. 正常运行时,过热器出口允许的汽压波动范围9.80.05MPa。 4. 正常运行时,过热器出口正常温度为540℃,汽温波动范围一般不大于5℃,-10℃。 5. 排烟温度一般为125-165℃。 6. 锅炉超负荷运行,不允许超过10额定负荷,持续时间不允许超过二小时。 3.3.3水位的调整 3.3.1 锅炉水位以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指示为准。锅炉正常运行时至少要用两只指示正确的水位计监视调节汽包水位,锅炉启、停时电接点水位计可作调整汽包水位的参考。 3.3.2汽包水位以LCD给水系统中水位指示为准,正常运行时至少要有二只指示正确的远传水位表供监视,每班校对就地与表盘水位计不少于一次,水位偏差<30mm; 3.3.3汽包就地水位计应有轻微的波动,双色水位计汽红、水绿应清晰,如果呆滞不动或模糊不清,应立即冲洗水位计; 3.3.4调整汽包水位时,应注意给水流量、一、二级减温水流量与主蒸汽流量、排污量之间的平衡,增、减水量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大幅度的操作,尽量减小水位波动; 3.3.4 汽压的控制和调整 3.4.1 锅炉应采用定压运行,一般维持汽机额定汽压运行,力求做到汽压稳定。若设备有缺陷,如调速系统发生不正常晃动。电动同步器失灵等,或低负荷运行时,可暂时采用滑压运行。 3.4.2 锅炉汽压调整可通过增减燃料量来进行。 3.4.3 当高压加热器发生故障,须紧急停用时,应立即降低锅炉负荷,防止安全门动作以及过热器壁超温等。汽机高加停用时,机组出力一般不应超过额定负荷的85。 3.4.4 若汽压达到安全门动作值而安全门拒动时,应立即减少燃料量,打开过热器排汽门降压。 3.3.5 主蒸汽汽温的控制和调整 3.3.5.1 正常运行时,应严格监视和调节主蒸汽温度为5405 -10℃。当锅炉汽压或负荷变动时,应特别注意调节汽温正常,控制主蒸汽左右两侧温差各不超过20℃,主蒸汽温差小于50℃,并应注意监视过热器管壁不超温。 3.3.5.2 调节主蒸汽温度的方法如下 1. 调节减温水量。Ⅰ级减温水应经常投入,以保护屏式过热器;Ⅱ级减温水调节控制主汽温度。应经常注意汽温随汽压变化的规律,给水压力对减温水量的影响。调节减温水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大幅度的操作,Ⅰ级减温尽量稳定少调整,主要采用Ⅱ级减温器调整主蒸汽温度。 2. 调整燃烧。合理分层调整煤气量和送风配量,必要时投停切换喷嘴,保持主汽温度正常。 3.3.5.3集中精力监盘,尽量保持锅炉负荷、汽压、燃烧工况的稳定,调整好火焰中心,在燃烧允许情况下尽量减少过剩空气量,根据过热器后烟温及氧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燃烧及减温水,避免发生超温事故。 3.3.5.4 在下列情况下应特别请注意汽温、汽压的变化。 1. 煤气压力和成分变化和燃烧不稳时, 2. 投停高压加热器,启停给水泵,给水温度、给水压力变化大时。 3. 启停风机和负荷变化大时。 3.3.6 燃烧的调整 1. 正常运行时,炉膛出口负压保持为-20~-50Pa。 2. 调整燃烧器调节阀,使各燃烧器火炬大小形状基本一致,炉膛火焰充满度好,燃烧中心不偏移,燃气量的调节利用煤气调节阀调节,但开度不能调节过小,以免熄火。 3. 根据锅炉产汽量的变化适当调整燃烧。当增加热负荷时,应先增加空气量,后增加煤气量;当减少热负荷时,先减少煤气量,后减少空气量。 4. 煤气增减时,相应对风量进行调整,维持炉膛出口处的含氧量在2-5左右。正常燃烧时,炉膛火焰分布均匀,火焰呈淡蓝色。风量过大时火焰发暗;风量过小时火焰发红。 5. 正常运行时,燃烧器前的煤气压力应维持3000Pa以上。若煤气压力过低,应适当增大炉膛负压,避免回火。 3.3.7 低负荷运行 3.3.7.1 当锅炉负荷降到70以下时,就视为锅炉低负荷运行,就特别注意燃烧的稳定性。 3.3.8.2 锅炉低负荷运行时,在运行操作上须注意 1. 加减负荷应平稳,加减负荷时,应及时调整风量。 2. 需停喷嘴时,应检查喷嘴的燃烧情况,要先停用燃烧较差的喷嘴。尽量不停用下排喷嘴。 3. 勤看火及时调整燃烧,着火点不宜太远,各看火孔、检查门、应严密关闭。 4. 尽量少用减温水,加强定排。保证锅炉水循环安全的最低负荷为60t/h。低于此值时,应申请停炉。 3.3.8 排 污 3.3.8.1 为了保持锅炉汽、水品质良好,必须对锅炉进行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 3. 3.8.2 锅炉的排污量由化学部门确定。锅炉值班人员应按化学值班人员的通知进行排污,排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排污前必须查明,检修中的锅炉已与排污管系隔绝,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3.3.8.3 正常运行时,锅炉必须每天定期排污一次,排污门全开时不应超过半分钟。排污应逐个进行,以防破坏水循环。 3.3.8.4 连续排污由化学人员依据锅炉汽水品质控制,连续排污排入连排扩容器,回收汽、水。 3.3.8.5 锅炉定期排污时的注意事项 1、 手动操作排污门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扳手。排污门有缺陷时,应即修理。 不允许操作有严重缺陷的排污门,如门杆弯曲、阀门卡涩等。 2、 开启排污门时应缓慢,防止发生水冲击。如排污时发生水冲击,则应将阀门关小,直至水冲击消失,然后再缓慢开启排污门。 3、 排污时应密切注意汽包水位的变化。 4、 排污操作首先开启本组定排分总门,再缓慢的稍开某循环回路的定排门以便暖管,无振动或冲击现象后逐渐开至适当位置,每个循环回路的排污量按化学要求进行,3个循环回路排污完毕后,关闭该侧的定排分总门。排污时,排污门应为全开,时间由化学人员而定。 5、 集中下降管的定期排污,应根据化学人员的要求操作。 6、 排污过程中,如遇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汽包水位高和汽水共腾除外。 3.3.9 主要辅机的运行 3.3.9.1 主要辅机的检查标准如下 a.无异音和摩擦现象。 b.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位管畅通,油质良好。 c.轴承冷却水充足,排水管畅通。 d.轴承温度、振动不超过规定值。 e.联轴器接合完整,防护罩罩好,地脚螺丝牢固。 f.辅助设备长期备用时,应定期试转5min或切换运行将备用改为运行。 g.风门挡板的就地开度和控制室开度指示一致。 3.3.9.2辅机运行中的监控标准 1.辅机/电动机轴承振动不超过表1-1数值 表1-1 辅机/电动机轴承振动限值 额定转速 r/min 750及以下 1000 1500 3000 电机(mm) 0.16 0.13 0.1 0.06 辅机(mm) 0.12 0.10 0.085 0.05 2.辅机轴承温度不超过表13-2数值 表1-2 辅机轴承温度限值 类 别 滚动轴承 滑动轴承 电动机(℃) 100 80 辅 机(℃) 80 70 3.串轴 a.滑动轴承不超过0.5mm; b.滚动轴承不超过2~4mm。 d.运行中A级绝缘电动机外壳温度不得大于75℃;E级绝缘电动机外壳温度不得大于80℃;B级绝缘电动机外壳温度不得大于85℃;超过时应采取措施降低温度或降低出力; 3.3.9.3辅机经检修后试运的规定 1. 必须终结工作票,并拆除所设安全措施,检查设备符合启动条件,在班长的监护下进行,检修负责人应到现场,操作时应征得检修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2. 检修中电机拆过线,应在试转时核对转向正确,电机大修后必须空转2h; 3. 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的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2h,以验证其工作的可靠性; 4. 试转时应遵照辅机启动前的注意事项及辅机启停的有关规定执行; 5. 设备检查和试转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要求检修消除,凡是设备改造应有改动报告,检修过的设备应有工作交待。 3.3.9.4发生下列情况应紧急停止辅机运行 1. 电机合闸后电机不转或较正常转速慢,并有异音; 2. 电机启动后超过启动时间,电流不返回或电流无指示; 3. 电机轴承冒烟着火或温度超过极限时; 4. 辅机过负荷或电机电流超过额定值经调整无效时; 5. 转动机械轴承温度、串轴、摩擦超过极限,有明显的摩擦声和撞击声; 6. 发生火灾危及设备安全运行时; 7. 系统泄漏严重无法隔离,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8. 辅机发生强烈振动。 3.3.10 水位计的投入与清洗 1. 汽包双色水位计投入前检查 1 水位计应灯泡齐全,并且已送电好用。 2 汽、水侧各阀门及放水门无漏泄现象。 3 云母片应透明、清晰。 4 汽、水侧一、二次门应关闭,放水一、二次门开启。 2. 汽包双色水位计的投入 1 开启水位计汽、水一次门,稍微开启水位计汽、水二次门及放水门暖体。 2 待暖体结束后,关闭水位计放水一、二次门。 3 缓慢开启水位计汽、水侧二次门直至全开,这时水位应清晰可见并有轻微波动。 3. 汽包双色水位计的冲洗步骤 1 关闭水二次门后,开启约11.5圈,关闭汽二次门后开启约11.5圈。 2 开启放水门,冲洗从汽包引出的连通管及云母片。 3 关闭汽二次门,持续1530秒钟,然后迅速地关闭水二次门,这样进入水位表的水将扩容成蒸汽,并将水位表云母片上沉积物(垢)弄松散,最后开汽二次门11.5圈,将杂质冲掉,根据需要可重复上述操作,来清洗水位表直至可见度理想为止。 4 汽、水二次门各开启11.5圈,慢慢关闭水位计放水门,全开水位计汽水二次门,恢复水位计运行。 4.汽包双色水位计的解列 1)关闭双色水位计的汽侧一次门、水侧一次门。 2)关闭双色水位计的汽侧二次门、水侧二次门。 3)缓慢开启水位计放水一、二次门,将存水放净。 3.4 锅炉机组的停止运行 3.4.1 停炉前的准备工作 1. 停炉应有值长的命令。 2. 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设备缺陷,以便检修时处理。 3. 对事故放水门、向空排汽门,进行可靠性试验,使其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4.2 正常停炉 1. 接值长停炉操作票,填写好监护人,操作人,问清停炉原因,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停炉.。 2. 降负荷减燃烧,调整风量,注意控制炉膛负压。 3. 停炉过程中,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受热面金属壁温不应超过允许值。 4. 当锅炉负荷降到50以下时,可逐层停止煤气喷嘴,注意维持炉内燃烧稳定。 5. 根据负荷情况,适时切换给水管路,维持汽包水位正常。 6. 当负荷平稳地降到20时,可全停煤气燃烧器,此时MFT动作。与母管解列,关闭主汽阀。开过热器集箱疏水30分钟后关闭,监视锅炉水位。 7. 关闭锅炉两侧煤气总管翻板阀后关闭总管盲板阀,打开煤气放散阀。 8. 燃烧室通风15分钟后停送、引风机,关连续排及汽水取样。 9. 停炉过程蒸汽降温速度不大于2.25℃/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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