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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0 年年 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 章程章程 主辦單位主辦單位 勞工事務局 合辦單位合辦單位 土地工務運輸局 建設發展辦公室 運輸基建辦公室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澳門工程師學會 協辦單位協辦單位 澳門建造商會 澳門建造業總工會 澳門工程施工主管協會 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 澳門職業安全健康協會 - 2 - 目的目的 為了加強建造業從業員的安全意識及減少意外,勞工事務局今年繼續與政府部門、 商會及工會一同合辦「2010 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 ,旨在提高承建商、分判商、地 盤安全管理人員及工友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意識,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和管理制度,鼓勵 採取安全的工作模式,以及透過公開比賽對在職業安全和健康方面有良好表現的承建 商、分判商、地盤安全管理人員和工友作出表揚和嘉許。 比賽組別比賽組別 一一. 建造地盤 建造地盤 比賽以地盤/工程合約為單位,報名參賽的地盤/工程合約會依據其工程性質分為 1. 樓宇建造地盤 承建商/次承建商 A 組-大型地盤樓層高度 30 層以上。 B 組-中型地盤樓層高度 10-30 層。 C 組-小型地盤樓層高度 10 以下。 *註包括地庫 2. 樓宇建造地盤 單項工程分判商 A 組-大型地盤樓宇層度 30 層以上。 B 組-中型地盤樓宇層度 10-30 層。 C 組-小型地盤樓宇層度 10 以下。 *註包括地庫 3. 特別工程項目 承建商/次承建商 包括挖掘工程、道路工程、公共管線工程..等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凡澳門所有的建造業承建商、次承建商、分判商或單項工程分判商,均可報名參加 是次比賽,但必須符合下列參賽準則 1. 地盤的建築工程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註冊的承建商進行。 2. 比賽以建造地盤或工程合約為單位 。 即參加比賽的承建商或工程分判商同時興建一 個以上的地盤時,亦可以不同的地盤或工程合約為單位參加是項計劃。反之,一個 建築地盤或一項工程合約,只可參賽一次,不可重複在同一組別參賽,即分判商或 單項工程分判商在報名參加比賽前必須取得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作實。 - 3 - 3. 參加比賽的建造地盤,所進行的建築工程應為期最少 6 個月不包括保養期。地盤 工程應介符在 2010 年 5 月 1 日前展開 , 並於 2010 年 10 月 31 日後仍在施工階段或 竣工者。 4. 參加比賽的特別工程項目,所進行的工程必須在評審期間仍在施工階段。 5. 在報名參賽後至評審結果公佈前的任何時間內 , 如有關地盤發生任何嚴重或致命意 外 , 又或地盤的任何承建單位接獲勞工事務局或相關政府部門實體發出的暫時停工 通知書,評審團將對該參賽地盤作出適當的扣分。 評審方法評審方法 評審團經初步甄選,定出入圍名單,並作實地評核。評審團的組成如下 評審技術小組 – 由勞工事務局、合辦單位技術人員組成 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 由勞工事務局、合辦及協辦單位代表組成 建造地盤組的評審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包括初步評審和最後評審。勞工事務局職業 安全健康廳與合辦單位技術人員所組成的評審技術小組在比賽截止報名後一個月內對 參賽地盤進行初步評審工作,實地評核參賽地盤的工作安全及職安健情況,並將評審結 果交予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審核,以篩選出一批有較佳表現的建造地盤進入最後評 審。最後評審由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負責進行,評審所考慮的因素包括地盤的實際安 全情況佔總得分 75和安全管理制度佔總得分 25。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作最後 評審和評出得獎者。 評審標準著重兩大範疇 一 實地評核地盤在施工安全措施的整體表現,包括 佔總得分佔總得分75 1. 預防的一般措施 2. 對公眾的保護措施 3. 集體保護措施 4. 用電安全 5. 個人保護措施 6. 起重機械 7. 操作擺臂起重機 8. 起重機操作員 9. 起重裝置 10. 吊重升降機 11. 露天挖掘工程 12. 撐架 13. 地下工程 14. 上蓋工程 15. 拆卸工程 16. 工作平台 17. 棚架 18. 金屬及混合棚架 19. 竹棚 20. 懸吊平台 21. 橋板、斜橋板及固定梯 22. 活動梯 23. 在架空電線、管道及 電氣設備的附近工作 24. 在低壓電纜或電氣設 備的地點 25. 職業性噪音 26. 急救及工地衛生 27. 建議的項目 二 地盤在安全管理的表現,包括 佔總得分佔總得分25 1. 安全督導員安全主任 佔佔5 2. 地盤員工持有建造業職安卡比例 佔佔5 3. 重視安全管理的表現 最高為最高為15 - 4 - - 具備完善安全組織架構 佔佔4 - 地盤安全施工方案 佔佔3 - 危害監控計劃和持續檢討的措施 佔佔3 - 定期舉辦安全推廣活動和培訓 佔佔3 - 特別項目 佔佔2 4. 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技術人員在報名截止時,過去三個月對該地盤巡 查的記錄參考。。 特別加、減分項目特別加、減分項目,最高加最高加5,最低減 5,最低減 5 5. 地盤過去半年曾發生的工傷和死亡意外宗數及百人意外率。 扣分項目扣分項目,最高為最高為8 地盤在安全管理的表現評分對照表 安全管理元素安全管理元素 評分評分 參考評分準則參考評分準則 1. 具備完善安全架構 4 地盤已設立有良好及有系統的安全架構,及成立安全委員會 2. 地盤安全施工方案 3 地盤已具備完善的安全施工方案,並按之而實行 3. 危害監控計劃和持續檢討的措 施 3 地盤安全委員會定期對現場施工環境安全進行監察,並定期舉 行安全檢討會議 4. 定期舉辦安全推廣活動和培訓 3 地盤經常或定期舉辦各類安全推廣活動,和經常舉辦各類安全 培訓,包括積極鼓勵員工報讀【建造業職安卡】訓練課程 5. 特別項目 2 視乎實際情況,對值得鼓勵之其他安全管理元素進行加分,包 括已簽訂「職業安全健康約章」及切實履行有關承諾 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 a. 填寫及提交相關組別的參加比賽報名表格。 b. 參加「樓宇建造地盤」組內承建商/分判商組別的參賽公司須遞交以下文件 i. 公司有效商業登記副本; ii. 工程合約副本; iii. 地盤施工准照等資料之副本; iv. 分判商並需提交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 c. 參加「樓宇建造地盤」組內各類別的參賽公司須遞交以下文件 i. 不多於 5 頁的工作報告不包括照片,內容須包括該地盤的職安健管理計 劃書 、 安全施工方案及該地盤過去半年曾發生的工傷和死亡意外宗數及百 人意外率; ii. 有關視聽資料亦可一併呈交,中英文均可。 d. 參加「樓宇建造地盤」組內單項工程分判商的參賽公司須遞交 i. 參賽地盤的工程合約副本; - 5 - ii. 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 獎項獎項 一、 「樓宇建造地盤」組內各類別均設有金、銀、銅獎。 樓宇建造地盤 承建商/分判商 A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萬元Mop5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叁萬元Mop30,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B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叁萬元Mop3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C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樓宇建造地盤 單項工程分判商 A 組金獎可獲現澳門幣金叁萬元Mop3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貳萬元Mop20,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B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 Mop10,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C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特別工程項目承建商/次承建商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貳萬元Mop2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 6 - * 主辦單位將把有關「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的參賽記錄和獲獎名單, 送交本澳公共部門,以供參考。 * 每個獎項的得獎者並將獲勞工事務局引薦加入「職業安全健康約章」成員 及參與「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課程及推廣計劃,以鼓勵和嘉許其在 業界的職安健表現,並藉此提升公司或機構的安全管理形象與地位。 二二. 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承建商 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承建商 新增新增 為提高裝修及維修工程的安全工作水平,比賽設有「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 承建商」獎項,鼓勵更多裝修公司及翻新工程承建商改善其安全管理,比賽按其 工程合約總造價分為三組 1. A 組工程合約總造價為澳門幣 200 萬元以上。 2. B 組工程合約總造價為澳門幣 101200 萬元之間。 3. C 組工程合約總造價為澳門幣 30100 萬元之間。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1. 所有參加裝修及維修保養工程,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註冊的承建商進行。 2. 比賽以樓宇維修、保養或裝修合約為單位。即參加比賽的承建商同時裝修或維修 一個以上的樓宇時,亦可以不同的工程合約為單位參加是項計劃。 3. 參加比賽的工程項目,所進行的建築工程應在評審期間仍在施工階段,以便「評 審技術小組」作實地評核。 4. 在報名參賽後至評審結果公佈前的任何時間內,如有關工程發生任何嚴重或致命 意外,又或地盤的任何承建單位接獲勞工事務局或相關政府部門實體發出的暫時 停工通知書,評審團將對該參賽地盤作出適當的扣分。 5. 參加比賽的樓宇維修或裝修工程,應在報名後兩個月內還在施工階段。 評審方法評審方法 「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承建商」 組別的評審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包括初步評審和 最後評審 。 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與合辦單位技術人員所組成的評審技術小組在比 賽截止報名後一個月內對參賽工程進行初步評審工作 , 實地評核參賽工程的工作安全及 健康情況,並將評審結果交予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審核。最後評審由獎勵計劃評審工 作小組負責進行,評審所考慮的因素包括工程的實際安全情況。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 作最後評審和評出得獎者。 - 7 - 評審標準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著重兩大範疇 一 實地評核工程項目在施工安全措施的整體表現,包括以下佔總得分佔總得分75 1. 預防的一般措施 2. 對公眾的保護措施 3. 集體保護措施 4. 用電安全 5. 個人保護措施 6. 安全使用化學品 7. 工作平台 8. 安全使用梯具 9. 棚架 10. 拆卸工程 11. 機械護罩 12. 職業性噪音 13. 急救及工地衛生 14. 氣體焊接 15. 建議的項目 二 參賽機構在安全管理的表現,包括 佔總得分佔總得分25 1. 安全督導員安全主任 佔佔5 2. 地盤員工持有建造業職安卡比例 佔佔5 3. 重視安全管理的表現 最高為最高為15 - 具備完善安全組織架構 佔佔4 - 地盤安全施工方案 佔佔3 - 危害監控計劃和持續檢討的措施 佔佔3 - 定期舉辦安全推廣活動和培訓 佔佔3 - 特別項目 佔佔2 4. 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技術人員在報名截止時,過去三個月對該地盤巡 查的記錄參考。。 特別加、減分項目特別加、減分項目,最高加最高加5,最低減 5,最低減 5 5. 地盤過去半年曾發生的工傷和死亡意外宗數及百人意外率。 扣分項目扣分項目,最高為最高為8 地盤在安全管理的表現評分對照表 安全管理元素安全管理元素 評分評分 參考評分準則參考評分準則 1. 具備完善安全架構 4 地盤已設立有良好及有系統的安全架構,及成立安全委員會 2. 地盤安全施工方案 3 地盤已具備完善的安全施工方案,並按之而實行 3. 危害監控計劃和持續檢討的措 施 3 地盤安全委員會定期對現場施工環境安全進行監察,並定期舉 行安全檢討會議 4. 定期舉辦安全推廣活動和培訓 3 地盤經常或定期舉辦各類安全推廣活動,和經常舉辦各類安全 培訓,包括積極鼓勵員工報讀【建造業職安卡】訓練課程 5. 特別項目 2 視乎實際情況,對值得鼓勵之其他安全管理元素進行加分,包 括已簽訂「職業安全健康約章」及切實履行有關承諾 - 8 - 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 e. 填寫及提交相關組別的參加比賽報名表格。 f. 參賽公司須遞交以下文件 i. 公司有效商業登記副本; ii. 工程合約副本; iii. 施工准照等資料之副本; iv. 不多於 5 頁的工作報告不包括照片,內容須包括該地盤的職安健管理計 劃書 、 安全施工方案及該地盤過去半年曾發生的工傷和死亡意外宗數及百 人意外率; 獎項獎項 一、 「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承建商」組內各類別均設有金、銀、銅獎。 A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貳萬元Mop2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B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C 組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 主辦單位將把有關「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的參賽記錄和獲獎名單, 送交本澳公共部門,以供參考。 * 每個獎項的得獎者並將獲勞工事務局引薦加入「職業安全健康約章」成員 及參與「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課程及推廣計劃,以鼓勵和嘉許其在 業界的職安健表現,並藉此提升公司或機構的安全管理形象與地位。 三三. 最佳安全管理制度 最佳安全管理制度承建商承建商/分判商分判商 新增新增 為了鼓勵中小企承建商透過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以加強建造業的安全管理 , 讓工地裡 的每一位參與者,都肩負起工作安全健康的責任。 - 9 -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1. 所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的承建商/分判商均可參加是項組別。 2. 比賽以建造地盤或工程合約為單位。即參加比賽的承建商或工程分判商同時興建 一個以上的地盤時,亦可以不同的地盤或工程合約為單位參加是項計劃。反之, 一個建築地盤或一項工程合約,只可參賽一次,不可重複在同一組別參賽,即分 判商或單項工程分判商在報名參加比賽前必須取得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作 實。 3. 參加比賽的建造地盤工程合約總造價不可超過澳門幣 200 萬元。 4. 參加比賽的建造地盤,所進行的建築工程應為期最少 6 個月不包括保養期。地盤 工程應界符於 2010 年 5 月 1 日前展開 , 並於 2010 年 10 月 31 日後仍在施工階段或 竣工者。 5. 在報名參賽後至評審結果公佈前的任何時間內,如有關地盤發生任何嚴重或致命 意外,又或地盤的任何承建單位接獲勞工事務局或相關政府部門實體發出的暫時 停工通知書,評審團將對該參賽地盤作出適當的扣分。 評審方法評審方法 「安全管理制度」組別的評審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包括初步評審和最後評審。勞工事務 局職業安全健康廳與合辦單位技術人員所組成的評審技術小組在比賽截止報名後一個 月內對參賽工程進行初步評審工作,實地評核參賽工程的工作安全及健康情況,並將評 審結果交予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審核。最後評審由獎勵計劃評審工作小組負責進行。 評審標準評審標準 1. 管理層的承諾,包括安全政策、在職安健方面投放的資源等。20 2. 安全督導員推行安全施工方案的全面性。例如工程的大小及複雜情況 20 3. 管理層、分判商及前線工人的參與,如出席安全早會,安全培訓,安全巡查。15 4. 計劃及推行個人防護裝備計劃的情況。15 5. 計劃及推行實行緊急應變計劃的情況。10 6. 計劃及實行工作風險評估的情況。10 7. 推行安全推廣,組織員工積極參與安全培訓,例如所在地盤安全督導員的人數比 例;持建造業職安卡的人數比例等。10 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參賽方法和資料提交 a. 填寫及提交相關組別的參加比賽報名表格。 b. 參加比賽的承建商/分判商須遞交以下文件 i. 公司有效商業登記副本; - 10 - ii. 工程合約副本; iii. 地盤施工准照等資料之副本; iv. 分判商並需提交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 c. 參加比賽的承建商/分判商須遞交以下文件 i. 不多於 5 頁的工作報告不包括照片,內容須包括該地盤的職安健管理計 劃書 、 安全施工方案及該地盤過去半年曾發生的工傷和死亡意外宗數及百 人意外率; ii. 有關視聽資料亦可一併呈交,中英文均可。 獎項獎項 一、 「安全管理制度」組別內設有金、銀、銅獎。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貳萬元Mop2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伍仟元Mop15,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 主辦單位將把有關「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的參賽記錄和獲獎名單, 送交本澳公共部門,以供參考。 * 每個獎項的得獎者並將獲勞工事務局引薦加入「職業安全健康約章」成員 及參與「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課程及推廣計劃,以鼓勵和嘉許其在 業界的職安健表現,並藉此提升公司或機構的安全管理形象與地位。 四四. 安全改善項目 安全改善項目 新增新增 鼓勵承建商及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 , 為建築設備或施工程序注入嶄新安全元 素,改良一般安全施工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環境的設計及建議,以及引進嶄新安 全設備,以持續發展良好的安全文化。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a. 參加「安全改善項目」獎項的參賽者,由其參加是次比賽的承建商或分判商 提名,或在其取得其承建商同意後的「安全管理人員」自行報名參賽,但須 提交公司提名信或同意書,並須蓋章。 b. 參加比賽的承建商/分判商須遞交以下文件 i. 公司有效商業登記副本; ii. 工程合約副本; - 11 - iii. 地盤施工准照等資料之副本; iv. 「分判商」並需提交總承建商的同意書並蓋印。 v. 不多於 3 頁的工作報告不包括照片,內容須包括該地盤的職安健改善項 目的性質、特點和實用性。 vi. 提交公司提名信或同意書,並須蓋章。 vii. 有關視聽資料亦可一併呈交,中英文均可。 獎項獎項 一、 「安全改善項目」組別內各類別均設有金、銀、銅獎。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 主辦單位將把有關「建造業安全施工獎勵計劃」的參賽記錄和獲獎名單, 送交本澳公共部門,以供參考。 * 每個獎項的得獎者並將獲勞工事務局引薦加入「職業安全健康約章」成員 及參與「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課程及推廣計劃,以鼓勵和嘉許其在 業界的職安健表現,並藉此提升公司或機構的安全管理形象與地位。 五五.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 為鼓勵及提高建造業安全督導員在執行安全措施 、 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及對公司在職 業安全健康方面有傑出表現者,由公司提名參選,分為兩組 1. 本澳居民組別 2. 非本澳居民組別 評審標準評審標準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組的評審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包括初步評審和最後評審。 初步評審由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與合辦單位技術人員所組成的評審技術小 組,在比賽截止報名後一個月內進行,實地評核各安全管理人員在執行安全措施和 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表現,以及對公司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貢獻,例如改善職業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工作環境、工作方法等的建議或設計。評審結果交予獎勵計劃 工作小組審核,以篩選出一批有較佳表現的參賽者進入最後評審,由獎勵計劃工作 - 12 - 小組作最後評審和評出得獎者。 最後評審標準最後評審標準 1. 所工作地盤的得分比例。佔佔40 2. 個人專業履歷分析。佔佔30 3. 安全管理計劃的建議及意見。例如所工作地盤的安全管理設計、公開發表 的專業文章等。佔佔30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a. 參加獎項的參賽者,由其參加是次比賽的承建商或分判商提名,或在其取得 其承建商同意後自行報名參賽,但須提交公司提名信或同意書,並須蓋章。 b. 參加是次比賽的承建商或分判商必須同時報名參加兩個組別,或只可單一報 名參加本澳居民組別;不可單一參加非本澳居民組別。 c. 參加非本澳居民組別的參賽者,必須持有合法在澳門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d. 參加「最佳安全管理人員」獎項的參賽者,須提交 i. 個人詳細專業履歷; ii. 地盤的職安健管理計劃書; iii. 安全施工方案; iv. 在其專業領域內所發表的文章等 獎項獎項 一、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本澳居民組別組內設有金、銀、銅獎。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二、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非本澳居民組別組內設有金、銀、銅獎。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壹萬元Mop10,000 元及獎座。 銀獎可獲現金澳門幣捌仟元Mop8,000 元及獎座。 銅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伍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 13 - 六六. 傑出職安健工友 傑出職安健工友 新增新增 表揚和嘉許工作安全和健康方面有良好表現的前線工友,藉此加強在前線工友了 解工作中存在隱患的意識,由公司提名參選。 評審標準評審標準 a. 履行公司及法例對僱員的職安健要求。 b. 參加職安健培訓及推廣活動的積極性。 c. 瞭解正確使用各種個人防護用具。 d. 推動職安健的努力。 e. 個人工作表現。 f. 現場考核正確使用各種個人防護用具。 參賽資格和規則參賽資格和規則 1. 參加「傑出職安健工友獎項」的參賽者,必須為本澳居民,由其參加是次比賽的承 建商或分判商提名,或在其取得其承建商同意後自行報名參賽,但須提交公司提名 信或同意書,並須蓋章。 2. 參加者必須持有本澳有效的建造業職安卡。 獎項獎項 一、 「傑出職安健工友獎項」組別內設有金獎 1 名、優異獎 3 名及入圍獎 10 名 金獎可獲現金澳門幣五仟元Mop5,000 元及獎座。 優異獎各可獲現金澳門幣叁仟元Mop3,000 元及獎座。 入圍獎各可獲現金澳門幣壹仟元Mop1,000 元及獎座。 比賽時間表比賽時間表 比賽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 2010 年 5 月至 7 月期間進行,項目包括 最佳職安健裝修及維修保養承建商 傑出職安健工友 - 14 - 第二階段在 2010 年 8 月至 10 月期間進行,項目包括 建造地盤承建商/分判商 最佳安全管理制度承建商/分判商 最佳安全管理人員 安全改善項目 報名日期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比賽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止 第二階段比賽 2010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止 初步評審日期初步評審日期 第一階段比賽 2010 年 7 月 第二階段比賽 2010 年 9 月 最後評審日期最後評審日期 第一階段比賽 2010 年 7 月 第二階段比賽 2010 年 9 月至 10 月期間 報名手續報名手續 a. 報名表格可於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索取,或於本局網頁www.dsal.gov.mo 下載。 b. 請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將填妥的報名表格送達、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電郵至澳門 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279 號先進廣場 2 樓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 電郵calvinhodsal.gov.mo/ jason dsal.gov.mo - 15 - 查詢查詢 請致電8399 9240 或 8399 9179 與勞工事務局職業安全健康廳聯繫 電郵calvinhodsal.gov.mo/jasondsal.gov.mo 註主辦機構將保留比賽規則、獎項及所有有關事宜作出更改的權利,無須事先通知。 主辦機構對評審結果有最終決定權,可保留有關未達要求的獎項頒發權,頒獎禮及分享 會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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