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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通用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煤气总则 1. 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露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露情况,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露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段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告调度室。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露用CO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煤气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佩带煤气区域出入证。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在二天前由工段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安全、及煤气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执行。 16.加热炉系统煤气危险区划分 一类危险区 (1)带煤气拆装盲板、更换流量孔板; (2)带煤气处理大小开闭器和处理煤气设备。 (3)煤气管道排水口,烟道内部及煤气爆发试验。 二类危险区 (1)渣道的检修及送煤气操作; (2)停煤气后的清扫煤气设备; (3)煤气开闭器的开、关及煤气仪表附近; (4)煤气水封闭。 三类危险区 (1)炉内、炉顶及周围; (2)烧咀的煤气阀的开关; (3)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附近。 二.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懂得煤气设备操作、煤气爆炸、煤气中毒和火灾处理等技术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否则不准使用煤气。 2. 煤气的使用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炉内、外的所有阀门。 3.正常使用的煤气设备和阀门,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煤气管道有裂纹和法兰盘、开闭器等漏煤气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1. 现煤气时,谨防人员中毒。凡发现煤气着火时,应迅速排除或用石棉被盖好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凡着火地点威胁着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 混合煤气压力低于3000Pa时,不得放煤气入炉。 6.放煤气入炉前,经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送煤气。取样方法步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7.置换煤气时(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机二次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8.煤气设备发生事故,原因不明时,不准送煤气。 9.点炉前,应将烟道闸板打开,起动引内机排除烟道及炉内可能泄露的煤气。 10.点燃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阀门,并且要小开阀门,点燃后,再由小往大调整,两人以上操作。 11.点火时,如第一次没点着,不要继续点火,必须将残余煤气排除,再按第10条重新点火。 12.点燃后正常使用煤气时,不要把阀门开得过大,以防煤气大量流出,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中毒或爆炸。 13.当煤压力降到3000Pa时,应立即组织做停炉处理。 14.用完煤气要关闭好阀门。如长期停炉,要进行吹扫,将煤气吹扫干净,并加堵盲板,以免漏出煤气,引起爆炸和中毒。 15.停烧咀时,要先关煤气阀门,后关风阀。 三.煤气检修与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氮气(或蒸汽)吹扫管道1.52小时,然后堵上盲板。 3. 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4. 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临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 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15.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16.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17.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露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1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19.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取空气分析以外,还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21.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2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保护现场) 23.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项 (1)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中毒。 (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应将阀门关死。 (3)非工作台保员严禁进入冷凝水排放小房,防止煤气中毒。 25.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6.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27.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8.为保证煤气工人的身体健康,煤气工人每年要进行两次体检。 第二节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公司、厂等级安全管理规定。 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对面不准站人,并检查锤头是否牢固。 3. 工作前要检查好使用的工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带病作业。 4.使用尖铲、扁铲凿削工件时,应注意对面操作人员必要时用接板或细铁丝网隔开以免飞屑伤人。 5.禁止使用未经热处理的高速钢扁铲、尖铲等。 6.拉锯时,要稳,锯条松紧合适,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7.攻丝前钻孔时,钻孔直径大小可查阅有关手册得到,不宜过小。 8.使用千斤顶或手拉葫芦起重物件时,物件的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的最大负荷量,禁止在吊起的重物下工作。 9.使用活扳手、梅花扳手和管钳等工具时,不准加套管和锤击,以防止打滑伤人。 10.在2米以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必须放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禁止上、下乱扔。 11.使用砂轮、电钻、风动工具和天车设备应遵守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12.钳夹工作物要牢固、平稳、虎钳夹要牢固地固定在工作台上。 13.铲刮工件时,工件底部必须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用枕木垫好。 14.使用锉刀、刮刀时必须安上木柄,活扳子和锉刀不准当锤子使用,锉刀、刮刀不准当撬棍使用。 14.进入加热炉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严格遵守在煤气区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节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 (2)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按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有关部门业务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 (3)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2.电气工作人员对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间断电气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器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3.从事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工作时禁止带电作业,因生产特殊需要而不能停电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安全处和机动处批准后方可带电作业。 5.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时禁止穿布鞋、皮鞋、大头鞋及其他带钉的鞋,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采用适当的安全措施,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彼此相互照顾、相互督促、互相监护。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违反安全规程,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劝阻无效者应及时上报。 6.低压电路的停电安全措施 (1)将检修设备的各各方面电源断电,取下可熔保险丝,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工作前必须验电。 (3)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停电更换保险器后,恢复工作时,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送电前必须彻底检查是否有工具、金属物短路等。不准擅自更换大电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不准擅自触动继电器保护装置。开关保险丝,必须与被保护电气设备容量安全系数相等。 8.使用万用表、钳形电流表、摇表等仪器仪表时必须按照各种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准违反仪器仪表的使用条件强行测量。开关及保险丝,必须与被保护电气设备容量安全系数相等。 5.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0.遇有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对注油设备应用泡沫或干燥的沙子等灭火。 11.电气设备分高压、低压和安全电压。要掌握现场设备电压等级。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 12.电器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以防止设备损坏时发生触电事故。临时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绞线。接地线中不允许安装保险线和自动开关,并且应经常检查,每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高压电动机、变压器外壳、架空地线、电压互感器、二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低压电动机变压器外壳避雷针接地线电缆外皮、室内配管、接地电阻要符合规程规定。 13.机床、钳工工作台等局部照明、手提等必须采用36V以下照明,在危险工潮湿场所只准用12V电压做为手提灯照明,220V照明灯的螺丝套必须接至中线上,防止触电。 14.闸刀开关、接触器等必须装有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380V以上电压需安装金属护罩并接地,否则禁止使用。闸刀开关必须垂直安装,禁止在蒸汽、粉尘、腐蚀性气体浓度大的地方使用。 15.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6.各种使用工具需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作用,并应按规定定期检验和更换。 17.设备检修恢复后,必须重新检查工作现场和设备,确认已无人作业和危险后经有关人员许可重新送电。 18.非高压区域的工作人员在进入高压设备附近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由值班人员监护下陪同前往。 19.临时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器调设备的安装要求,并办理手续。不准在控制器或电机的接线端挂接临时照明线,使用电动工具,仪器在电源中断、工作停止或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把开关拉开。 20.无论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均应严格执行送电牌、验电、接地线、警告牌、工作票、操作票及监护确认制度。 21.工作中,必须与高压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3300伏以下,0.5米,10000伏以下1米。 第四节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熟悉电焊机构造、性能及保养和操作方法,掌握触电的急救方法。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2.电焊机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和通风的地方,在露天场所要采取防雨防雪措施,交流电焊机不得放在高温场所。 3.工作前对电焊设备及其工具要认真检查,久置未用的电焊机再启用时,必须找电工检查后方准作用。一次线找维护电工接好后,二次线电焊工自行连接好后再开始工作,但二次线的连接禁止搭接就近的设备本体、管道之上,连接线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4.使用直流电焊机时,接线桩头的“”“”极标号应事先辨认清楚方可接线,在焊接开始时,负载二次电压不得超过100V。 5.焊把需用绝缘及耐火材料制成,或用胶布包好,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6.在潮湿处焊接时,触动电机和其它设备及在周围站立有麻木感觉时,必须停止焊接,采取措施。 7.遇有大雨及雷电交加时,应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 8.工作中应检查电焊机,变压器和电流调整器,外壳温度超过60℃时,应停焊、处理。 9.导线和电线的绝缘情况要严格检查,破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10.焊接物应距易燃物均不得小于10米,距易爆物不得小于20米,禁止焊接易燃易爆容器。焊接装油的容器时,必须把封口打开,用蒸汽、热水、氨水或碱水洗刷干净后再行焊接。 11.必须坐焊和卧焊时,应备有绝缘垫,在架空设备上焊接时踏板必须坚固,铺板必须顶牢,并防止熔珠和铁渣烫伤下面的人。操作者须扎好安全带,仰焊时要扣好衣领,戴好长皮手套和面具,严防熔珠烧伤。 12.在地下液压站、稀油站焊接时,必须首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批准后方可动火焊接。 13.在炉底、深沟或容器内焊接时,要打开通风设备、保证通风良好。 14.焊接接近易燃(如木质等)设备时,必须用铁板或石棉做间隔物,以防电焊火花点燃起火。 15.完成工作后或临时停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周围是否有火星、清除火源否则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6.禁止焊接带有电压、水压、汽压或带有各类压力的工作物。 17.在加热炉工作时,不准脚踏炉盖,在煤气区域工作时遵守煤气安全规程并听从煤气防护站人员的指导。 18、封闭的管子(容器)不准焊接。 第五节 气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乙炔气瓶、氧气管道、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程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乙炔气瓶、氧气瓶及附件不能沾有油污。 2. 乙炔瓶不准倒放。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道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5.乙气瓶及氧气瓶(管道)之间间隔应不小于5米,不准放在热源处或高压线下面,夏季要防烈日晒。 6.多组焊枪同时工作时,氧气带和乙炔带不要互相缠绕或跨越。 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工具敲击冰块,应用40℃的温水溶化,或用蒸汽解冻。 8.点燃要用暗火,先用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再用慢风阀调节火焰。烧咀不准对人,在焊、切时,焊枪如发生爆鸣或手感到震动时应立即先关乙炔调节阀,后关投送气阀,待冷却后再继续工作。 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关好氧气阀和乙炔阀收拾现场院,清除火源,并将所有工具收、放到指定地点。 10.在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并严格遵守煤气安全规程。 6.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准上岗作业 ,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 封闭的管子(容器)不准焊割。 第六节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指挥保员必须旗语、手势、口哨准确无误,所站的位置明显,视野应开阔。 2.从事吊装作业时,必须坚持“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手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品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室外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起重工作时,应精力集中,不准吸烟、吃东西、聊天、开玩笑,打闹,更不准擅离职守。 4.吊物时待吊离地面30cm时,应指挥停钩检查设备,吊物及其吊具有无异常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5.吊装过程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时,应指挥吊车将重物缓缓地落在适当的位置,不准长时间悬吊在空中,吊物在空中运行时,必须离障碍物500mm以上,严禁吊从人头上越过。 6.起重机吊散状物件等必须放在固定的料斗里。并应合理放置溜绳,并保证溜绳的质量。 7.吊物所用的钢丝绳必须在准确计算所吊重物的重量及所用角度后,正确选用,并保证安全系数。钢线绳经长期使用后,应折减系数,该报废的必须废掉。 8.吊物过程中发现钢丝绳出油时,应立即更换直径更大的钢丝绳,严禁电焊把线、零线与钢丝绳接触,钢丝绳的编结,吊索的编制,钢丝绳卷筒,滑界限,绳卡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9.吊物所用的滑车、卡环、铁扁担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勉强使用。报废的吊具等严禁使用。 10.如因环境及吊物重量所限采取桅杆等起重方式吊物时,必须依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合理设置。 11.当一个吊钩上挂的绳索较多时或吊索头角较大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以防止上吊索滑脱卡环时应使卡环销轴和环底受力,严禁钢丝绳在卡环两侧起重,而且不许过载。 12.使用千斤顶时,不准过载,要做好防滑移位和歪斜等措施。 13.用车辆动输物件和设备时,必须牢固地封好车,严禁超长、超宽、超高。 14.采用滚杆拖运时,依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移动滚动杠时,应将大拇指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余四指插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对较高的设备应采取防倾斜措施。 15.借助构筑物(屋架、吊车梁)吊物时,必须依据原始资料测算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借助。 16.起重工从事其他工种工作时,应干哪个工种的活执行哪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7.起吊物上严禁站人,严禁吊车吊人作业。 第七节 放射线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中宽带轧钢厂使用的测厚仪在使用、运输、操作中为防止造成放射性污染,要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1. 仪表人员要对本岗位所使用的放射源进行对口交接。 2.进行测厚仪检查、标定操作时,必须两以上在场,并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射源开闭器操作必须为一人,另一个负责监护,射源打开时,调试维护人员应距离一米以外。 3.在生产中,射源打开时,人身体各部位应距离射源准直孔1.5米以外,仪表工检查标定时,应确认射源关闭时才可以进入检修室放置标准板。 1. 生产出现故障、处理废钢时,应将测厚仪退回至检修室。 2. 仪表维护人员不得拆卸和撞击射源容器等设施。 6.在对射源进行维护检修、使用取送时,由安环人员和主管人员中决定用屏蔽材料密封盖平,如射源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由安环人员向上级部门汇报、办理手续,放射源不准与人共同运输。 7.仪表工上岗操作或维修前,必须进行放射线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否则不许上岗操作或维修。 第二章 生产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生产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无事故,除遵守公司和本厂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外,需遵守如下规定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启动设备必须遵从调度室或其他专业部门统一指挥。在确认信号或手势可靠准确后,由操作人员示警,待确认全线设备和人员无误后方可启动。 2.进行设备检查、测量、换辊、启车、试车、停机检修、处理故障等多人作业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严禁乱指挥。必须执行操作牌作业。 3.设备检修,处理事故后要清理现场杂物,保证工作地面和安全通道畅通。 4. 凡停机检修及处理事故时,必须换取停电牌,操作牌、并设专人监护, 5. 清理地沟、地坑时,周围设备应停止运转,上面不准作业,并应实行挂牌作业和设专人监护,以防落物伤人或误操作。 5. 清理地沟、地坑时,必须确认工作区域有照明,无其它危害人身健康气体,通风良好,确认站位安全。 6. 严禁往地沟、地坑内乱扔废钢、铁丝等杂物以防伤人或造成开车打火等事故。 8.轧制作业时,不得靠近高压水和运输辊道,以防止击伤或钢板头部跑偏伤人。生产检查人员需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9.禁止横跨辊道和运输链,确因工作需要应站在辊道和运输链上工作时,必须事先和操作人员联系,确认停机且无隐患后方可工作。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桥和安全通道,(红钢通过时,不准走安全桥)。 10.测厚仪工作时,所有人员不得在放射源区域内逗留,在换辊或处理故障时需关闭射线光源,并将探头退回到非工作位置。 11.禁止用撬棍拨正在行走的钢坯,必须拨正时,需与操作人员联系,停止运行后再拨正。 12.操作台上禁止坐人,操作室内严禁堆放各类杂物,必须保证台面上清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操作室,室内严禁吸烟。 13.操作工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操作台时,应将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停电挂牌,然后将操作台锁好,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14.检查现场应有专人指挥,需位于轧辊转向相反的方向,轧机爬行速度下检查,检查时必须用手电或安全电压照明,不准用手或其他工具触摸转动的轧辊。 15.测量辊缝及侧导板时,必须停机。轧机调平时,应于出口侧放入铜棒轧机不得转动,确认工作部位无油污、无滑动转动等隐患,否则需要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16.使用大锤时先检查锤头、锤把是否安装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并要避免脱手和锤头脱落伤人或损坏设备。使用扳手要确认咬紧方可用力,使用橇棍要选好支点,确认工作区内安全。 17.使用吊车、气割、电焊等设备工具时,必须遵守与其有关的使用安全规程,并应持证作业。 18.吊运轧辊时,指吊人员应专人负责并应站在安全部位指挥。 19.处理卡钢等故障,需从机架间吊出废品时,周围不准站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并注意保护设备。 20.吊运废板时,距离钢板7米以内不准站人,吊动红热态的钢板(坯)要用钢链或专用吊具,禁止使用用钢丝绳直接吊运。吊运时只能单块吊运。 21.严禁用手触摸有动作可能的机械部位。 第二节 板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规程 1. 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板坯工对所使用的板坯夹钳、钢丝绳、链环到专用工具要经检查,不得带病作业,确保安全可靠。 2、非板坯 库操作人员严禁在板垛之间非安全通道上通行。 3.堆垛前、垛底面必须平坦,垛形要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倒垛现象。 4、板坯 堆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坯垛高不得超过2m,确因发货不及时而超高时必须有可靠措施。 (2)垛间距离不得小于1m (3)通道不小于2m (4)板坯垛位要距辊道中心或设备基础2.5米以上。 5.专人指挥吊车,手势和信号要明确,禁止站在吊物下和垛上指挥,吊运和倒垛时夹钢夹持板坯应均匀平衡,试吊认定夹紧后,方可吊运。 6.严禁在吊起后的板坯下现穿过和行走,吊运板坯时要加强观察、禁止从设备和人身上空强行通过。操作人员在板坯库内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并要躲开板坯及吊物。 7.吊起物件时,不准用手扶吊具和吊物。 8.检查板坯时,不准跨越各种板垛,以防发生意外。 9.严禁在板坯垛附近或垛位间长期停留、睡觉或乘凉,禁止在热板上取暖或烧水、热饭、无关人员应远离热坯垛。 第三节 上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操作设备必须遵守工作牌制度,无操作牌时严禁启动设备,并注意瞭望,在确认设备周围无障碍,设备上无人检修或逗留时鸣笛示警方可启动。 2.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私自开动各种开关、阀门和操作手柄等。 3. 钢坯在炉内和辊道上运行时,不准用撬棍拨正以防伤人。 4. 吊车上料时,选好吊具由专人指挥,必须待坯料平稳放入辊道后才允许启动辊道送料。 5. 生产过程中,任何人严禁跨越辊道及其它运转设备。 6.在出料端及炉门处处理翻钢、掉坯等事故时,要选好处理工具,留有安全系数,处理时要站在侧面,听从专人指挥以防伤人。 7.在上料时要注意板坯的定位,保证入炉板坯的整齐。特别是非定尺坯入炉时,要严格检查保证定位准确,以免推钢时造成事故。 8.推钢机推钢机推钢时钢坯上现严禁站人,以防出现事故。 9.推钢机推钢时,辊道应停止工作,操作者不应站在辊道上,待处理完毕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启动设备。 第四节 加热炉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详细检查工作环境和修炉工具。确认工作区域通风良好,照明充足,以保证施工安全。 2.停炉检修期间必须堵盲板,应确认煤气烧咀全部关闭,且煤气放散完毕,和管路吹扫排除余热,确保安全后方可修炉。 3.工作中佩好工具袋,不准乱扔工具和材料,保持工作现场清洁。 4.在炉区作业,要注意煤气泄露的危险,不要留在煤气法兰、接头等附近,不许在不通风的地方休息,如发现煤气中毒现象(头昏、耳鸣、四肢无力)必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深呼吸,或速到医院进行救护。 5.在热修砌砖时,要用工具抹灰,以免烫伤,砌砖和磨砖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对面吹砖。 6. 吊坯时要经常检查吊具、确认安全可靠。 7. 在高空区域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8.上架前必须事先检查,架子和跳板是否安全,架子不许存放过多的材料。上砖或上灰时,上下要配合好,要接稳放牢。 9.砌砖和打砖时要注意下现是否有人。竖立梯子时要垫好立稳,并应防止滑动的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0.一般情况下,不准双层作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双层作业时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11.在炉内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设好36V安全照明灯并保证绝缘良好,以免断线或漏电。 12.在炉上工作时,要通知加热班班长,并取得其它加热工协助。 13.砖垛必须整齐,上窄下宽并不能堆得太高,取砖时应从上至下取。 14.严禁擅自用炉上煤气设备及其它装置。 15.在高处铲水泥时,地面四周必须用绳子拦起来,并设明显标记。 16.在隐蔽地方工作要有两个以上,并要互相关照对方的安全。 17.检修完毕后工作地点的垃圾和废物必须全部清除,送到指定的地方。 第五节 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加热工必须严格遵守煤气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公司、厂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规定。 2.严禁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仪表室各种开关及炉上的各种阀门。加热炉上煤气快速切断阀门,所有检测仪表各种开闭器及机械阀门都必须灵活好使,若发现不灵活或漏气时应通知维修工及时修理工保证灵活好用无泄露。 3.若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或煤气低压等异常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切断煤气,确保安全。 4.凡出现腿软、头昏、耳鸣、恶心中毒的初期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空气新鲜处进行深呼吸。或到医院进行救护,同班人员要给予照顾并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进入炉内工作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到炉下、炉顶工作时必须启动轴流风机5分钟后且两人以上必须走人行通道才允许进入。 1. 察孔检查炉内状况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火焰烧脸及头发。 7.时加热工经常检查装出料炉门、门框等。 8.禁在加热炉区域用汽油清洗烧咀或使用气、电焊等引火物。 9.在有煤气危险区域工作时,必须配戴氧气呼吸器,任何人不得停留在泄漏煤气的下风口处,在煤气区域或煤气输入及放散作业时,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须经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证后方准动火,并且要有专人监护。 10.当煤气压力降低、低压警鸣铃时,采取应急措施关闭所有煤气阀门,确保安全,并通知有关单位。待煤气压力恢复正常后再按规程重新点燃烧嘴。 11.不论在点火、烘炉或生产过程中,也不论由于任何原因造成加热炉不能正常工作,均应由当班班长组织人员立即停止向炉内通入煤气。具体做法除快速切断阀门自动切断外,先关烧嘴前煤气 阀门,再关各段调节阀,再关煤气平台上两个电动蝶阀,最后关闭总管道上的眼镜阀,并马上向当班班长、调度、工段技术人员及厂长报告,然后再停空气,严禁连续点火。在切断煤气后,对煤气管道内的正压,防止煤气进入到煤气管道。 12.不准赤手动用加热炉旁工具,以防烫伤。 13.清渣时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前必须认真确认工具可靠,区域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2)吊动渣斗时应确认挂牢靠,防止脱落倾翻等事故发生。 (3)热铁皮严禁在油类和煤气管道旁堆放。 14.加热设备操纵工在加热前按设备试车制度要求进行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5.开机前注意瞭望,确认设备周围无人或其它杂物后方可进行. 16.工作中如发现设备运转不灵活声音不正常时,不得强行启动.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信号或命令有清时不得进行操作. 17.在设备检修及处理卡钢时,加热设备操作工应与检修工及加热工取得联系,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操作。 18.热坯不得在辊道上长时间停留,以防烤坏设备。 19、各组辊道在板坯未到之前、应提前启动以减少冲击。 20.点煤气烧嘴时,应先点火,后开煤气阀,停烧嘴时,先关煤气阀,后关风阀。 21.凡开闭带有压力的管道阀门要站在侧面缓慢进行。 22.非炉子工作员禁止上炉顶、炉内及烟道,必须进入这些区域工作时,应确认煤气关闭且通风良好,具备作业条件,并且有专人监护. 23.正常停炉时,事先要与调度室、工段以及燃气厂总调等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根据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24.炉体及管道检修时,除按正常规定停炉外,还要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堵煤气盲板,进行外部吹扫(用蒸汽或氮气吹扫)。 25.进行炉内检查及检修时,应打开所有炉门、烟道闸门、经检查炉内无煤气(仪器检查)方可入炉工作,同时炉外设专人监护。更换烧嘴、烧嘴阀门、抽堵塞盲板时要戴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用36V以下低压安全灯。 26.点火时要严格执行点火程序和要点,确认条件合格后方可点火。 27.加热区域的各种阀门必须保证好使。若加热区出现紧急特殊故障时,自动快速切断阀切不断煤气时(自动切断阀不好使),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补救措施由加热段当班代班工长组织人员及时到阀门处手动关闭自动快速切断阀)。 28.加热区的各种阀门出现失灵,失去原有功能,加热段可通过调度找有关单位进行及时修复。 29.各种阀门出现故障后,要及时修复,所涉及的检修人员必须共同到现场处理,属机械故障的由钳工段负责修复,属电气故障的由自动化段负责修复。 第六节 加热炉停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将工具准备齐全,操作人员全部分工到位。 二.通知调度室联系吹扫用氮气、煤气救护队全部到位。 三.加热炉停煤气前,通知煤气加压站、汽化冷却仪表室。 四.停炉降温曲线,四点班停轧后,以100℃/h降温至800℃,保温至后班。 五.停炉操作严格按规程 1.通知调度室准备停炉,调度室通知燃气,总调同意。 2.停炉前全开烟道闸板,关闭临时管道所有放散阀。 3.停炉前关闭烧嘴关阀门顺序从炉尾到炉头,从上到下逐个依次关闭。 4.关烧嘴时先关煤气阀门再关空气阀门。 2. 关闭煤气烧嘴前阀门后,再关闭各支管上的调节阀,最后关闭总管道上的阀门。 六.通知调度室,由动力厂房外眼镜阀(盲板阀)关闭。 七.经确认后,由操作人员打开煤气 管道上各级放散阀,联接氮气,对管道内残余煤气进行吹扫约1.52小时,经确认最低点做爆发试验无煤气后关氮气。 八.由燃气厂煤气钳工堵煤气平台上盲板。 九.鼓风机继续工作24小时后可以停上使用,但要打开所有炉门。 十.引风机根据需要继续使用。 十一.停炉后人员进入炉内工作需随身携带CO报警仪并结伴同行,确保安全。 第七节 R1轧机操作工安全技术规程 除遵守轧钢生产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粗轧区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换辊侧必须保证照明,地下清洁,物具摆放整齐。 2.换辊时,必须确认钢丝绳挂稳,待换辊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方可专人指吊。 3.更换R1轧辊时,须将液压平衡缸置于换辊锁定位置,使主轴定位。 4.抽送轧辊时,确认小车液压缸升降到位,换辊小车地坑内不准站人,待链式小车到位,停稳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5.更换调高垫板时,必须保证平稳上、下辊对正,人应该让在安全地方作业。 6.小车运辊进出轧机时,人员不许用手扶辊,如必须扶辊应用专用工具进行,避免轧辊倾翻或滑落。 7.观察指挥轧辊对正时,指挥人员应位于安全部位观察指挥。 8.在废品推床部位处理废品时,废品推床不得工作。过钢时不许处理。吊运废品时,应正确选择吊具,作业 中防止刮伤和烫伤。废品严禁乱扔乱放、保证场地清洁无杂物。 9.检查除鳞高压水时,须站在1.5米以外侧面来观察,确认喷射部位无人后,方可给水。 10.除鳞箱除鳞时,所有人员不得靠近。以防铁皮飞溅伤人。 第八节 精轧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必须遵守轧钢生产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需遵守如下规定 1.在精轧机架间工作时,活套必须处于最低点,操作开关置于零位,并断电挂牌,以防止作业时活套臂起落伤人. 1. 轧机换辊时,不准任何人站在辊端,并离轧辊1米以外。 3.向外抽辊时,不准任何人站在辊端,并离轧辊对正时,观测指挥人员须位于安全部位指挥。 4.抽装轧辊时,应有专人指挥。轧辊对正时,观测指挥人员须位于安全部位指挥。 5.进入机架内检查和更换水嘴、挡水板等部件时,须确认支撑辊辊面,无油污,两侧放入木板,防止在辊面上行走滑入地沟。 6.更换立辊时,须配合好,确保安全。 7.在轧辊调整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以防出现事故。 8.严禁带钢压下,以防损坏设备,造成事故。 第九节 卷曲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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