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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 佳山村黄土坑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008-1-1发布 2008-1-1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佳山村黄土坑煤矿发布 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佳山村黄土坑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 制 人卢燕祥 评 审 人陈正义 矿技术负责陈国鑫 安全副矿长林墨毅 矿 长张潮龙 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佳山村黄土坑煤矿 目 录 第一 章 矿区基本情况介绍..2 第二章 发生水灾的应急救援预案5 第三章 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预案..6 第四章 发生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8 第五章发生冒顶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8 第六章 发生气体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9 第七章 机电、运输、提升事故处理的应急救援预案9 8 第一章 矿区基本情况介绍 一、矿区概况 黄土坑矿井目前均在750水平(主平硐)以上生产。原有生产区为南采区和北采区。每个采区各有一采一掘两个工作面。我矿从2007年9月开始对750主平硐进行改扩建,主运巷和车场已布置,并安装了提升绞车,用于下山开拓。现从原南、北采区三叉口布置一个掘进工作面往北采区开拓,拟贯通原北采区750-39采面和揭露38煤层,另外从三叉口通往原南采区750-38残采面的主运巷已改造至工作面,开采750-38边角煤。 二、矿井救灾指挥部 1、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在6小时之内通知区安全局及有关部门,矿井发生特大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之内通知区安全局及有关部门。公司总经理、矿长、公司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来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对事故处理提出建议,由矿长考虑决定,如果矿长对抢救事故的工作不能全面有效地指挥领导,公司总经理有权予以撤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予全部权利和责任。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抢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 (3)公司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营救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矿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和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的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6)矿安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作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通风队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扇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统计与有关的安全措施。 (8)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助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9)有关的区、队、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生产调度办,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处理任务。 (10)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公司总工程师、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生产调度办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片号码,查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生产调度办公室,对没有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放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 (12)材料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并掌握矿井内的迎头停送电工作,及时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运修队队长负责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5)地测组组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救灾测量工作。 (16)医务所所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药物供应,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 (17)行政办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8)矿保卫人员负责对事故抢救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9)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生产调度办公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行动,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规定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时按顺序通告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生产调度办公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三、灾害发生时,井上下人员的通知方式 事故发生时,出现现场人员立即向矿生产调度办公室报告,而后由调度办公室通知矿技术负责人、正、副矿长在矿救灾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并通知公司调度室和矿山救护队。 矿井救灾指挥部当矿井发生灾害后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电话号码, 通知方法和顺序如下 单 位 姓 名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区煤行办主任 陈泽亮 13950829116 区煤行办主任助理 魏炎波 13507521516 区煤行办安监科长 黄庆辉 13605938996 区煤行办生产科长 吴茂 13806986318 乡企管站站长 郑 超 13507513115 乡煤管站站长 陈海荣 13950863566 矿长 张潮龙 2666313 13906070735 副矿长 林墨毅 2666313 13950886882 矿技术负责人 卢燕祥 2666313 13599611148 矿安监科 付柏辉 2666313 13950836992 矿调度室 陈清炎 2666313 13599635388 第二章 发生水灾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井下发生水灾时,各水平截流堵水的位置必须选择在各水平横贯进口处,采用编造袋装黄泥在横贯口进行拦截。 二、避灾路线 1、南采区750水平各工作面发生水灾时,避灾路线如下 750各工作面→南采区人行上山→765回风平巷→765回风井→地面。 2、北采区750水平各工作面发生水灾时,避灾路线如下 750各工作面 →北采区人行上山→765回风巷765回风井→地面。 第三章 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矿井灭火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如果发生煤自燃、电器设备燃烧等现象,必须迅速向矿值班员报告,矿值班员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下述措施 A、通知所有井下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B、通知救护队。 C、组织力量抢救。 D、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测定火区,确定火源,切断电器,根据火灾性质组织力量灭火和撤退。电器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井下遇险人员应逆着风流选择安全避路线,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遇到烟雾中有中毒危险时立即带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中,当确定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2、灭火方法 用水、沙子、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扑灭或打除火源。 A、用水灭火灾时应注意绝不允许用水扑灭油料火灾。 B、用沙子灭火时,把沙子撤在燃烧物体上。 C、挖除火源时,先用大量水喷浇冷却后,再逐渐挖出运到地面。 D、封闭火区,就是通过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筑防火密闭墙壁,阻止空气进入,密闭墙空隙用黄泥和水泥封闭。 3、发生火灾时的风流控制 控制风流的方法有 A、保证正常通风,确定风流。 B、调节风流,改变原有的通风状况。 C、维护原风向,减少供风量(减风)。 D、停止主扇工作(停风)或局部风流短路。 E、实行反风。 二、矿井采区发生火灾时的应变要点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采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 三、机电硐室发生火灾时的应变要点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再采用机电硐室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报告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四、遇到火灾时的避灾路线 遇到火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准确迅速地判断火灾发生的地点,根据火灾地点不同,制定不同的避灾路线 (1)当主平硐发生火灾时,或在750主运巷发生火灾时,即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应进行全矿性的反风,765抽风机均采取反风措施,阻止火烟侵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 (2)当765回风巷发生火灾时,各地点的避灾路线分别如下 南、北采区750各工作面→各自车场→各自主运巷→地面。 (3)当各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经反风后,其避灾路线分别如下 1)、南采区750各工作面 → 各自水平车场→各自主运巷→ 南采区人行上山 → 南采区回风上山→765风井→地面。 2)、北采区各水平各工作面 → 各自水平车场→各自主运巷→ 北采区人行上山 →北采区回风上山→765风井→地面。 第四章 发生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瓦斯爆炸的处理 1、发生瓦斯灾害时的行动原则与火灾灾害行动原则相同。 2、发生瓦斯爆炸时的撤退路线,与火灾的撤退路线相同。 第五章 发生冒顶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处理冒顶的安全措施及救援预案 1、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当班人员除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外,应本着不怕困难的精神,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组织抢修加固工作面,防止冒顶事故扩大,如果工作面大面积冒顶,压力过大,无法抢修时,则应有组织地迅速将人员撤出工作面至安全地点,及时汇报矿井生产调度办。 2、对大冒顶处理则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应顶板运动基本平衡后进行。处理原则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先加固退路后处理,先支护后排碴。 3、处理冒顶时应注意可能发生继续冒顶、掉矸、矸石漏落伤人等外,应注意通风除尘,防止其它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发生气体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处理措施 1、加强通风,完善通风系统; 2、使用水炮泥和喷洒水,使极易溶于水的二氧化碳等溶于水,减少有害气体; 3、所有煤硐小眼,独立巷道停止作业时,应临时封闭,严禁人员进入,预防气体中毒。 4、对开采完的工作面应作永久封闭,防止采空区有害气体溢出; 5、预防火灾等灾害,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 6、对气体中毒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抢救。抢救方法是加强通风、把人员带到进风风流中,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第七章 机电、运输、提升事故处理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机电事故处理 煤矿井下使用权的场所设备较多,井下自燃条件下如对电气设备的安全不重视,容易造成井下机电事故。为此对井下电气设备应正确使用,妥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增强各个岗位的责任心,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一坚持”的要求。 1、当双回路突然发生停电时,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双马上撤到各水平车场 →各采区人行上山→ 750车场 → 750主平硐→ 地面。 2、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二、运输、提升事故的处理 当发生运输、提升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员,并送出地面到医院进行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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