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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财财财政部政部政部政部、、、、国国国国家家家家税税税税务总务总务总务总局局局局、、、、海海海海关总关总关总关总署署署署关关关关于印于印于印于印发发发发关关关关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 国国国国海洋海洋海洋海洋开开开开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天然天然天然天然气气气气))))进进进进口物口物口物口物资资资资免征免征免征免征进进进进口口口口税税税税收的收的收的收的暂暂暂暂 行行行行规规规规定定定定和和和和关关关关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国国国国陆陆陆陆上特定地上特定地上特定地上特定地区区区区开开开开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天然天然天然天然 气气气气))))进进进进口物口物口物口物资资资资免征免征免征免征进进进进口口口口税税税税收的收的收的收的暂暂暂暂行行行行规规规规定定定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2001]第186号 2001年12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已批准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清理2000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 请示(财税[2001]3号)中关于“十五”期间经调整后保留在我国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 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政策的精神,特制定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 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附件1)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 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附件2),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1 关关关关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国国国国海洋海洋海洋海洋开开开开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天然天然天然天然气气气气))))进进进进口物口物口物口物资资资资免征免征免征免征进进进进口口口口税税税税收的收的收的收的暂暂暂暂行行行行规规规规定定定定 一一一一、、、、 依据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调整我国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 策的批示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二二二、、、、 本规定所指海洋为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 (包括浅海滩涂)。 三三三三、、、、 凡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 件、专用工具(具体物资清单见附1),依照本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凡国务院规定 不得减免税的进口商品,不在上述免税范围之列。 四四四四、、、、 附1所列清单包括税则号列和货品名称,以货品名称与实际用途相符为主。该目录原则上每年调 整一次。海关审核该类进口商品免税时,如遇商品名称和税则归类与本文规定不一致时,以本文所列 的商品名称为准,办理免税手续。 五五五五、、、、 在附1中未具体列名但确需进口用于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 工具,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 六六六六、、、、 项目单位和外国合作者暂时进口本文所附目录范围内的物资,准予免税。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 口货物办理手续。超出海关规定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 (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文规定免税。 七七七七、、、、 符合本规定第二条所指“海洋”范围的油田和勘探开发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每年汇总报财政 部,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八八八八、、、、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七条所列的免税进口物资,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土资源部分别统一开列年度进口设备计划或清单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备案。进口单位将进口物资清单送有关项目所在地直属海关直接办理减免税 手续。具体审核程序和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九九九九、、、、 附1所注“老项目”是指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项目(见附2)。 十十十十、、、、 租赁进口的物资,符合清单范围的准予按本文规定免税,租赁进口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规定照 章征税。 十一十一十一十一、、、、 对用于海、陆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不得抵押、质押、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 1/2 行其他处置。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十二十二十二、、、、 本规定执行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十三十三十三十三、、、、 本规定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2 关关关关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于在我国国国国陆陆陆陆上特定地上特定地上特定地上特定地区区区区开开开开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采石油((((天然天然天然天然气气气气))))进进进进口物口物口物口物资资资资免征免征免征免征进进进进口口口口税税税税收的收的收的收的暂暂暂暂行行行行规规规规定定定定 一一一一、、、、 依据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调整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 批示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二二二、、、、 本规定所指特定地区为我国领土内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见附件1)和中外合作开采经国家 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 三三三三、、、、 凡在我国特定地区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 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具体物资清单见附件2),依照 本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凡国务院规定不得减免税的进口商品,不在上述免税范围之 列。 四四四四、、、、 附件2所列清单包括税则号列和货品名称,以货品名称与实际用途相符为主。该目录原则上每年 调整一次。海关审核该类进口商品免税时,如遇商品名称和税则归类与本文规定不一致时,以本文所 列的商品名称为准,办理免税手续。 五五五五、、、、 在附件2中未列名但确需进口的用于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设备、仪器、零附 件、专用工具,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 六六六六、、、、 项目单位和外国合作者暂时进口本文所附目录范围内的物资,准予免税。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 口货物办理手续。超出海关规定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 (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文规定免税。 七七七七、、、、 符合本规定第二条所指“特定地区”条件的油田、勘探开发项目和中标区块,项目主管部门应 每年汇总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八八八八、、、、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七条所列的免税进口物资,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统一开列年度进口设备计划或清单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备案。进口 单位将进口物资清单送有关项目所在地直属海关直接办理减免税手续。具体审核程序和监管办法由海 关总署另行制定。 九九九九、、、、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采煤层气项目所需进口物资(同附件2),比照本规定免征进 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十十十、、、、 租赁进口的物资,符合清单范围的准予按本文规定免税,租赁进口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规定照 章征税。 十一十一十一十一、、、、 对用于海、陆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不得抵押、质押、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 行其他处置。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十二十二十二、、、、 本规定执行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十三十三十三十三、、、、 本规定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注本法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废止。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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