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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赣国土资字[2012]174号 关于全面推进全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 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文)精神与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省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是一次重要矿情调查,目的是掌握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满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业领域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监管和构建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把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我省这次开展 “三率”调查的矿种有煤炭、铁、锰、铜、铅、锌、钨、锡、锑、钼、稀土、金、银、钽、铌、锂、磷、硫铁矿、石墨和萤石等20种,2012年12月底前须完成上述20个矿种的“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工艺现状的外业工作, 2013年6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报告。为确保任务完成,各市必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将本次“三率”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点,按部、省的要求,认真研究本地的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矿。积极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调查工作,要求各矿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保障措施,确保调查工作全面完成 省厅已成立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调查工作。储量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工作。为了全面推进和高质量完成本次调查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各设区市局要有专人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工作。对辖区内矿山“三率”调查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要抽调一批技术骨干,组建专门的调查队伍,全职从事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调查任务。 相关矿山要密切配合,并及时提相关资料,保障矿山“三率”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文)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 3 -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等22个重要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是一次重要矿情调查,目的是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满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业领域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监管和构建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调查评价内容。基本查清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钾盐、石墨、高铝粘土和萤石等22种重要矿产“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工艺现状,科学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水平,建立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建议。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调查矿种和调查内容。 (二)工作进度。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分步实施。2012年完成总体工作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各省级和各油气公司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完成外业调查工作,提交初步成果。2013年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评价,完成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成果验收,开展重点矿山实地调查,汇总全国数据,建立全国“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提出矿山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体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和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办公室,明确负责处室(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技术、经费保障,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 请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和有关行业协会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负责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负责处室(部门)、负责人、联系人报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二)明确任务分工。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进展,负责成果上报和社会发布。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技术业务支撑。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非油气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各油气公司负责本单位油气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汇总本行业矿产资源“三率”调查数据,开展评价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要建立季度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进度。中国地质调查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成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加大对各单位业务、技术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技术问题,确保工作质量。 现将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各单位及时报部。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黄学雄 66558287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国重要矿产“三率”综合调查与评价 实施方案 2012年6月27日 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部决定开展重要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做好“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 总体目标。基本查明我国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现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评价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夯实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管的工作基础,为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提供依据,促进矿业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二)具体任务。 1. 基本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 “三率”、开发利用水平和技术工艺现状,查清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和矿山废弃物(尾矿)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建立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与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矿业权配号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为一张图管矿和综合监管平台提供支撑。 3.研究制订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报告,为构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依据和支撑。 4.总结梳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现有技术,提出适用范围广、应用前景好的矿产资源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和推广建议。 5.根据调查与评价成果,开展专题研究,提出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建议。 二、调查评价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评价对象。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钾盐、石墨、高铝粘土和萤石等22种矿产。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调查矿种。 (二)调查评价内容。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矿山资源储量、矿山采选情况,矿产品销售等经济指标,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资源利用情况,尾矿等废弃物利用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情况。具体调查表式和填报说明见附表1-3。 三、技术路线 (一)制定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根据调查评价目标和内容,结合前期调研成果,编制调查表,制定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培训。按照统一方法和统一技术的要求,对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和业务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培训,全面掌握调查方法、流程和技术要求。 (三)组织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油气公司按照部统一要求,部署“三率”调查评价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矿山企业如实填报调查表,并及时审核汇总上报调查数据。 (四)实地调查。承担实地调查的单位选择典型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 (五)综合研究。在调查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国矿山“三率”调查与评价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制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及评价办法,分矿类(种)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系统评价,提交评价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 (六)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就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指标和方法等问题,广泛征求矿山企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体系研究成果报告。 (七)成果汇交。按照有关要求汇交成果等资料。 全国重要矿产“三率”综合调查与评价研究技术路线图 四、总体进度安排 (一)部署和外业调查(2012年底前完成)。 1.4月-5月,编制实施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调查表内容及表式。 2.6月,国土资源部发文对 “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进行部署。 3.7月,对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及各技术业务支撑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进行培训。 4.7月-11月,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组织部署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审核、汇总和上报调查数据。 5.12月,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提交初步成果。 (二)评价和建库(2013年底完成)。 1.2013年上半年,对典型矿山进行实地调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工作;完成各单位成果验收;分矿类(种)对调查与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2.2013年下半年,汇总各单位上报数据,建立全国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数据库;开展专题研究,提交调查评价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 五、预期成果 (一) 技术文件。 1.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 (二)调查成果和省级汇总成果。 1.基本调查成果单个矿山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表。 2.各省(区、市)、油气公司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分矿类(种)报告。 3.各省(区、市)、油气公司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三)全国成果。 1.全国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总报告及分矿种报告。 2.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指标、方法。 4.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比对研究报告。 六、任务分工 (一)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组建项目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按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日常事务管理、技术综合与监督、经费预算及监督、实施过程的重大技术问题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是“三率”调查与评价技术业务支撑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国“三率”调查数据的汇总和评价研究,承担部分专题研究。 (三)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非油气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各油气公司负责本单位油气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是组织部署调查表的填报与审核,调查成果的评审与验收,开展评价工作,建立本单位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按时提交调查数据和成果报告,并对有关单位实地调查给予支持。 (四)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支撑单位主要负责编制本地“三率”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负责业务和技术培训、指导;审核矿山“三率”调查表,承担调查成果评审与验收具体工作;深入典型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建立本省“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五)有关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协助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油气公司做好上报数据核实工作,对典型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提交本行业调查与评价报告。 (六)技术委员会由项目办公室聘请经验丰富的煤炭、油气、黑色、有色、非金属、化工领域的矿山地质、采矿、选矿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主要负责重大决策咨询、设计审查和技术监督;对重大技术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对“三率”调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进行把关。 附表1.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2.油气企业“三率”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3.金属、非金属矿企业“三率”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附表1 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1、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开采方式 矿山名称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采矿许可证证号 行政区代码 经济类型 建矿时间 投产时间 剩余服务年限(年) 2、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 资源储量、产量单位均为万吨) 设计采煤方法 实际采煤方法 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2011年底保有 资源储量 设计永久柱煤量 三下压煤量 累计矿井动用储量 累计矿井采出量 累计矿井损失量 累计不合理损失量 设计矿井回采率 实际矿井回采率 矿井可采煤层数 设计开采煤层数 实际开采煤层数 累计产量 构造复杂程度 勘探类型 煤层号 煤的牌号 平均 厚度 煤层 倾角 煤层稳定性 可选性级别 设计可采储量 采煤 方法 设计工作面回采率 设计采区开采回采率() 年度 工作面回采率 采区损 失量 采区不合理损失 采区 采出量 采区回 采率 全矿井 采出量 全矿井 损失量 矿井 回采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3、选煤情况(产量均为万吨,灰分、硫分、产率、入选率均为,发热量为MJ/kg) 选煤厂 个数 设计选煤能力(万吨/年) 入选原煤 灰分 原煤发热量 入选原煤 硫分 年度 原煤产量 入选原煤量 原煤入选率 炼焦精煤产率 选煤厂精煤产品产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选煤工艺 选煤产品名称 灰分 硫分 发热量 年产量 4、煤矿经济指标 销售产品 名称 年初库存量(万吨) 年销售量(万吨) 年自用量(万吨) 年末库存量(万吨) 年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年销售收入 (万元) 5、共伴生矿产、尾矿资源利用情况 共伴生矿产名称 资源量 单位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 累计采出量 年利用量 累计 利用量 利用率() 年利用产值(万元) 尾矿等资源名称 资源储量 单位 年排 放量 累计 排放量 利用 方式 年利用量 累计 利用量 利用率 () 年利用产值(万元) 6、新技术新工艺情况 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并附上工艺流程图。 填表人(签章) 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审查人(签章) 手机号码 审核日期 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基本要求 (一)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煤炭采(选)矿生产活动的采矿权人(以下均对应“矿山企业”,指具有法人地位或具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按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及本填报说明的规定填报。 (二)调查表应由矿山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按要求将调查表及与该表内容相同的电子报表各1份报送有关单位。 (三)本表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由采矿权人填报。无论其生产规模大小都必须单独填报;采矿权人开办1个以上矿山的,必须1证1表分别进行填报。 (四)采矿权人没有选煤厂时可以不填写选煤情况的内容。 (五)调查表累计数据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度数据均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六)填报时,数字指标项应严格按照本表及填报说明中列出的指标填报单位填写。如果数字指标项的填报单位与本表中列出的填报单位无法换算,不能保持一致,应将列出的填报单位用笔涂掉,并在填报资料后注明其填报单位。 二、指标解释及填写要求 (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1.采矿权人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采矿权人。 2.开采方式指采用露天或地下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方法,如露天、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3.矿山名称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矿山名称。 4.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按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规定填写。 5.采矿许可证证号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23位或13位编号。 6.行政区代码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代码。 7.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 8.建矿时间指煤矿开始筹建时间。 9.投产时间指煤矿建成投产时间。 10.剩余服务年限指煤矿2011年末起至计划开采完毕时间。两套及以上生产系统的企业,应填报各套生产系统中最长的可生产年限。 二煤矿储量及开采情况。 1. 设计采煤方法依据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采煤方法填写。 2.实际采煤方法填写实际采用的主要采煤方法,有几种填几种。 3.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4.实际生产能力填2011年的煤炭产量。 5.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查明的资源储量,(历年因补充勘探、生产勘探、采勘对比和重算等增减的储量)。 6.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填写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 7.设计永久煤柱量是指经批准的设计全矿各种永久性煤柱损失的所有资源储量(一般属合理损失)。 8.“三下”压煤量是设计永久煤柱中的一部分,水体、铁路和建筑物下压覆不可开采的资源储量。 9.累计矿井动用储量填写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已采动用部分资源储量之和,包括累计采出量和累计损失量两部分。 10.累计矿井采出量是指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采出量之和。 11.累计矿井损失量是指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损失量之和。 12.累计不合理损失量是指截止2011年底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或浪费、破坏)量之和。 13.设计矿井回采率填写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矿井回采率。 14.实际矿井回采率填写实际全矿井平均回采率。 15.矿井可采煤层数经批准的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所确定的资源储量的煤层层数。 16.设计可采煤层数填写依据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确定的开采利用的煤层层数。 17.实际开采煤层数填写实际已经开采的煤层层数。 17.构造复杂程度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简单构造、中等构造、复杂构造和极复杂构造。 18.勘探类型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确定的固体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填写。 19.煤层号是指该矿区所采煤层的具体编号。 20.煤的牌号按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 5751-2009)填写。 21.平均厚度是指煤层的平均厚度,单位为米。 22.煤层倾角煤层的平均倾角。 23.煤层稳定性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稳定煤层、较稳定煤层、不稳定煤层、极不稳定煤层。 24.可选性级别指把杂质从煤中分离出来以达到工业用煤的难易程度,分为极易选煤、易选煤、中等可选煤、难选煤、极难选煤。 25.设计可采储量是截止2011年底设计可开采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 26.采煤方法是指各煤层所对应的具体采煤方法。 27.设计工作面回采率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28.设计采区回采率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29.工作面回采率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回采率=1-工作面损失率。 30.采区损失量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 31.采区不合理损失量即采区损失量的一部分,是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 32.采区采出量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采出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33.采区回采率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采区损失率,采区回采率=1-采区损失率。 34.全矿井采出量指全矿井已开采的采出量加上掘进煤量、巷道维修煤量。 35.全矿井损失量指各采区损失总和加上永久性煤柱摊销资源储量、报损储量和地质即水文地质损失。 36.矿井回采率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损失率,矿井回采率=1-矿井损失率。 三选煤基本情况。 1.选煤厂个数矿山企业所建立的选煤厂个数。 2.设计选煤能力是指设计确定的洗煤厂年度入选原煤量,单位万吨/年。 3.入选原煤灰分灰分是指煤样在规定条件下完全燃烧后所得残留物,填写选煤厂年入选原煤平均灰分。 4.入选原煤硫分填写选煤厂入选原煤平均硫分。 5.原煤产量是指矿山在某一年度内所生产的原煤产量。 6.入选原煤量是指洗煤厂实际生产中年度入选原煤量。 7.原煤入选率是指入选原煤量与原煤产量的百分比。 8.炼焦精煤产率和选煤厂精煤产品产率是指炼焦煤厂或选煤厂精煤数量与入选原煤数量的百分比。 9.选煤工艺指对原煤进行洗选获得选煤产品的工艺流程,如重力选煤、浮游选煤。 10.选煤产品名称是指对原煤进行洗选后获得的产品,如精煤、煤泥、煤矸石。 11.灰分是指单位选煤产品所含灰分。 12.硫分是指单位选煤产品所含硫分。 13.发热量是指单位选煤产品中所含的热量。 14.年产量是指2011年各选煤产品的总产量。 (四)煤矿经济指标。 1.销售产品名称指矿山企业对外销售的矿产品名称,如原煤、精煤、煤泥等产品的名称。 2.年初库存量指2011年初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数量。 3.年销售量指煤炭企业2011年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销售量统计应以销售实现为原则。销售实现的标志有两个一、产品所有权已转移;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证的情况下,可作为销售实现,进入销售量统计。 4.年自用量指煤炭企业2011年由于生产需要或其它情况所产生的内部消耗的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 5.年末库存量指2011年底末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数量。 6.年平均销售价格指2011年销售该产品的交易平均价格。 7.销售收入指煤炭企业2011年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五)共伴生矿产、尾矿资源情况。 1.共伴生矿产名称是指与煤系地层中与煤共伴生的矿产,如硫铁矿、铝土矿、铁矿、油页岩、耐火粘土、高岭土等;煤层中含有煤层气、锗、镓、铟、钒等稀有分散元素。 2.资源量单位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所对应的单位,固体矿产单位为万吨,液体、气体矿产单位为万立方米。 3.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查明的资源储量,(历年因补充勘探、生产勘探、采勘对比和重算等增减的储量)。 4.保有资源储量填写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 5.累计采出量截止2011年底实际采出量之和。 6.年利用量指2011年已利用的数量,已利用是指矿山已将共伴生矿产资源自用或者对外销售。 7.累计利用量截止2011年底实际已利用量之和,已利用是指矿山已将共伴生矿产资源自用或者对外销售。 8.利用率指截止2011年底累计利用量与累计采出量的百分比。 9.年利用产值指矿山企业2011年利用共伴生矿产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10.尾矿等资源名称和资源量单位煤炭资源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 煤矸石、矿井水、乏风等废弃物的名称,固体矿产资源量单位为万吨,液体、气体矿产单位为万立方米。 11.年排放量指矿山2011年排放废弃物的数量,固体废弃物以万吨为单位,液体、气体矿产为万立方米为单位。 12.累计排放量截止到2011年底已排放废弃物的总量 13.利用方式指矿山企业利用矿山废弃物的方式。 14.年利用量指矿山2011年实际利用的矿山废弃物的数量。 15.年利用产值指矿山企业2011年利用废弃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16.利用率指截止2011年底累计利用量与累计排放量的百分比。 (六)新技术新工艺情况。 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并附上工艺流程图。 填表人、审查人是指采矿权人指定的填表人及填报单位的审查人,须签名或盖章 填报日期、审查日期填写填报数据和审查数据时间。 附表2 油气企业“三率”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1、油气企业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行政区代码 油气田名称 生产建设规模 采矿许可证号 油气田发现时间 油气田投入开发时间 剩余服务年限(年) 2、油气田地质、储量、开采等情况(产能、产量,油为万吨,气为亿立方米,收入为万元) 油气田可采储量丰度 油气田埋藏深度 油气田储量规模 油气藏类型 油开采方式 气开采方式 年末核定油田产能 万吨/年 2011年油产量 2011年 油销售收入 年末核定气田产能 亿立方米/年 2011年气产量 2011年 气销售收入 油气田名称 储层 名称 压力(MPa) 孔隙度() 渗透率 (mD) 原油粘度(mPa.s) 原油密度g/cm3 采收率 初采阶段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矿种 名称 储量 单位 累计探明地质储量 累计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剩余探明地质储量 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累计 产量 剩余经济 可采储量 采出程度 3、油气田废弃物堆存利用情况 油田废弃物名称 单位 累计排放量(万) 2011年 排放量 利用 方式 累计 利用量 2011年 利用量 2011年利用产值(万元) 利用率 4、提高采收率技术工艺情况 提高采收率技术方法 覆盖地质储量(万t 增加技术可采储量 提高采收率() 增加产量(万t 5、难动用油气资源情况 难动用资源名称 难动用原因简述 累计探明地质储量 累计产量 平均采收率 平均吨成本 6、新技术、工艺情况 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并附上工艺流程图。 填表人签章)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审核人(签章) 联系方式 审核日期 油气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基本要求 (一)油田企业“三率”调查表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油气矿产(包括原油、凝析油、气层气、溶解气、煤层气及其它气体矿产等)开发的采矿权人(以下均对应“矿山企业”,指具有法人地位或具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分油气田按本填报说明的规定填报。 (二)调查表应由矿山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按要求将调查表及与该表内容相同的电子报表各1份报送有关单位。 (三)调查表累计数据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度数据均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四)填报时,数字指标项应严格按照本表及填报说明中列出的指标填报单位填写。如果数字指标项的填报单位与本表中列出的填报单位无法换算,不能保持一致,应将列出的填报单位用笔涂掉,并在填报资料后注明其填报单位。 二、指标解释及填写要求 (一)油气企业基本情况。 1.采矿权人指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采矿权人名称全称。 2.行政区代码油气田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代码。 3.油气田名称指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油气田名称全称。 4.生产建设规模按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规定填写。 5.采矿许可证证号依据采矿许可证填写其23位或13位编号。 6.油气田发现时间指发现油气田的时间。 7.油气田开发时间指油气田开发时间。 8.剩余服务年限指2011年末起至计划开采完毕时间。 (二)油气田地质、储量开采等情况。 1.油气田储量丰度是指油气田内原油、天然气可采储量的丰度。 2.油气田埋藏深度指油气田的埋藏深度。 3.油气田储量规模按石油天然气储量计算规范(DZ/T0217-200)填写。 4.油气藏类型按石油可采储量计算方法(SY/T 5367-1998)、天然气可采储量计算方法(SY/T 6098-2000)规定填写。 5.油开采方式、气开采方式从地下采出油气的方式。 6.年末核定油田、气田产能当年度企业实际达到的油气的年度生产量。有核定生产能力的企业,应填报核定生产能力;无核定生产能力有查定生产能力的企业,填写查定生产能力。 7.2011年油产量、销售收入填写油气田2011年实际油产量和销售收入。 8.2011年气产量、销售收入填写油气田2011年实际气产量和销售收入。 9.油气田名称、储层名称是指油气田、储层的名称。 10.压力是指储层的平均压力,单位为MPa。 11.孔隙度衡量油气储层岩石中所含孔隙体积多少的一种参数,孔隙度反映岩石储存流体的能力,是岩样中相互连通的孔隙的总体积与岩样总体积的比值,单位为,填写储层的平均孔隙度。 12.渗透率衡量流体在压力差下通过多孔岩石有效孔隙能力的一种量值,填写储层渗透率的平均值,单位为mD。 13.石油黏度是反映石油流体的内摩擦力的一个参数,单位为帕.秒,填写储层石油黏度的平均值。 14.石油密度是指储层石油的平均密度,单位为g/cm3。 15.采收率是指可采储量占地质储量的百分数。 16矿种名称油气企业开采生产的主要矿产的名称,按原油、凝析油、气层气、溶解气、煤层气、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或氡气等矿产填写。 17.储量单位根据矿种填写相应的资源储量单位,如万吨或万立方米。 18.累计探明地质储量指油气田范围内,已探明的总的地质储量。 19.累计探明技术可采储量指油气田范围内,已探明的总的技术可采储量。 20.剩余探明地质储量指截止2011年底剩余的探明地质储量数值。 21.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指截止2011年底剩余的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22.累计产量指截止2011年底的产量之和。 23.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指截止2011年底剩余经济可采储量。 24.采出程度累计产油(气)量与其相应动用地质储量之比。 (三)油气田废弃物堆存利用情况。 1.油气田废弃物名称指油气田生产的废弃物的名称,根据油气田实际产生废弃物名称填写。 2.单位油气田各废弃物的计量单位。 3.累计排放量指油气田已排放废弃物的总量。 4.2011年排放量是指2011年油气田排放的各类废弃物数量。 5.利用方式油气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方式,油气企业根据实际利用情况填写。 6.累计利用量油气企业已利用废弃物的总量。 7.2011年利用量指企业以综合利用为目的,2011年实际利用的废弃物量。 8.2011年利用产值是指2011年油气企业利用油田废弃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9.利用率是指累计利用量与累计排放量的百分比。 (四)提高采收率工艺名称。 1.提高采收率方法名称填写油气企业为提高油气采收率所采取的技术工艺。 2.覆盖地质储量填写能够采取油气企业提高油气采收率措施进行生产的矿区内油气的地质储量。 3.增加技术可采储量通过提高采收率,与原有技术方法比较,油气田可以多增加的技术可采储量数量。 4.提高采收率新的技术方法与原有技术方法比较,采收率提高多少个百分点。 5.增加产量通过相应的提高采收率的方法获得的油气产量,单位万吨或亿立方米。 (五)难动用油气资源。 1.难动用资源名称难动用油气资源的名称,如低渗透油、稠油等。 2.难动用原因简述难动用的原因。 3.平均吨成本是指开采难动用油气资源的吨平均成本。 (六)新技术新工艺情况。 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并附上工艺流程图。 填表人、审查人是指采矿权人指定的填表人及填报单位的审查人,须签名或盖章 填报日期、审查日期填写填报数据和审查数据时间。 金属和非金属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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