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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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袁榕,2021/3/10,2,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容规制造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1、容器制造许可;2、出厂资料;3、焊接工艺评定;4、焊接试件板;5、无损检测方法选择;6、耐压试验;7、泄漏试验;8、胀接;9、有色金属容器;10、搪玻璃压力容器。,2021/3/10,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制造4.1通用要求4.1.1制造单位1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制造,依据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2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4.1.2型式试验蓄能器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2021/3/10,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9条进口压力容器的国外制造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并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进口压力容器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参照本规程第7条办理。第60条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第61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AR级或B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C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按批准的范围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2021/3/10,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3取消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4“质量保证体系”统一为“质量管理体系”“;5简化99版“容规”第61条关于制造许可证级别的具体描述,明确蓄能器等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容器类型;6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全部要求。,2021/3/10,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按WTO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应当享受同等国民待遇,故对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也应当境内外要求一致。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对质保手册、企业标准已有详细规定,没有必要再重复。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不适合在本规程中规定,如果有考核方面的需要,将根据条例,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部门规章中规定。4为和ISO9000-2000取得一致,方便企业管理,将“质量保证体系”改为“质量管理体系”。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容器类型。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全部要求下同。,2021/3/10,7,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3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释义本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增加。按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进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如果做不到对境外制造单位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则应当在压力容器进入中国境内后,按照1985年6月6日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5】4号文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关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同时参见劳动部文件劳锅字【1991】1号文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司发文质技监锅字【2000】61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的几点意见。对出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境内使用、境内设计单位采用境外或者国际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2021/3/10,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4产品出厂资料4.1.4.1通用要求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B、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2021/3/10,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4.2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封头、锻件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4.1.4.3现场组焊竣工资料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本规程4.1.4.1和4.1.4.2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对应99版“容规”第63条、第64条,2021/3/10,1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3条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向用户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若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修改通知单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直接标注。标注处应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2.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附件三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产品除外。4.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安全附件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安全附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等。5.本规程第33条要求提供的强度计算书。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附件七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第64条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用户。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应有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2021/3/10,1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对99版“容规”63条的竣工图要求进一步明确,如竣工图上增加了“审核人”签字,而修改标注处只需修改标注人的签字及日期即可,责任明确;2将“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统一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3保留了出厂资料基本要求,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删除99版“容规”附件三、附件七中具体质量证明文件格式要求,只保留铭牌和产品合格证格式含产品数据表;4将“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改为“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5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修改为“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6取消99版“容规”第64条关于“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应有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的强制规定,2021/3/10,12,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99版“容规”对有关修改责任人签字的描述也欠清楚,当时宣贯做了解释,要求竣工图章上应有审核签字,以保证竣工图与实物相符。目前制造单位大多也是按99版“容规”宣贯的要求制作的竣工图章,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竣工图是应该表征压力容器制造的最终信息,竣工图可以由原设计图样根据实际制造情况修改而成,也可以根据实际制造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还应当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竣工图上应当标注所有与设计不一致的地方,包括材料代用、结构尺寸变化、检测方法比例变化等,并且应当有修改标注人员的签字和修改日期;修改标注处只需修改标注人签字及日期即可,在竣工图章上增加审核人签字的要求。2统一技术规范名词术语的需要;3为了和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并为今后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增加了产品数据报告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2021/3/10,1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考虑到容规在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取消99版“容规”中过于详细的附件三和附件七,今后受压元件质量证明文件的内容与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或者由制造单位按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应当指出的是,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仍可参照99版“容规”附件三和附件七,由制造单位根据产品特点确定。5为有效利用现代复制技术,将“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改为“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6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修改为“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更为确切。7现场组焊压力容器仍然属于制造过程,所有的要求应该一致。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察人员是否参加,不属于强制规定的内容,故不在法规中规定。,2021/3/10,1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5产品铭牌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装设产品铭牌。铭牌应当采用中文必要时可以中英文对照和国际单位产品铭牌的格式见附件C。产品铭牌上的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制造单位名称;3制造单位许可证书编号和许可级别;4产品标准;5主体材料;6介质名称;7设计温度;8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必要时;9耐压试验压力;10产品编号;11设备代码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见附件D;12制造日期;13压力容器类别按照本规程附件A,分为第Ⅰ、Ⅱ、Ⅲ类;14容积换热面积。对应99版“容规”第62条,2021/3/10,1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2条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明显的部位装设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见附件六。主要变化本条明确增加了产品铭牌采用的文字、单位制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释义考虑到产品铭牌的重要性,本规程的4.1.5增加了产品铭牌采用的文字、单位制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2021/3/10,1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6设计修改制造单位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6条制造单位对原设计的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符合本规程第27条材料代用要求的除外。无变化释义本规程4.1.5与99版“容规”第66条基本一致,未做原则修改。,,2021/3/10,17,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2焊接4.2.1焊接工艺评定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都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WPS支持;2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3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由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5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当至少保存5年。对应99版“容规”第67条,2021/3/10,1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7条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如下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接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头,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头,以及受压元件的耐腐蚀堆焊层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焊接设备、仪表、仪器以及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检定和校验。评定试件应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技术熟练的焊接人员不允许聘用外单位焊工焊接。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经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应发给有关的部门和焊工,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2021/3/10,1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对99版“容规”第67条1款需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做了进一步完善补充,要求符合JB4708的要求;2删除了99版“容规”第67条3款;3增加了“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焊接工艺规程WPS除经过制造单位内的审批程序外“并且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4评定试样的保存期限改为至少5年99版“容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5统一了焊接工艺评定方面的名词术语及其之间的关系,实现与国际接轨,如焊接工艺规程WPS、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焊接作业指导书WWI或者WI等。释义199版“容规”第67条1款对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原文为“焊接接头”做了规定,但不够严谨完善如对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返修焊缝等缺少明确规定,故本规程做了进一步完善补充。,2021/3/10,2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在本规程修订时,仍然使用JB/T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目前正在修订该标准,更名JB/T4708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其总体原则与ASMESectionIX基本一致;在材料的分组规则中只列入了中国承压设备标准中规定的材料,与其他国家的区别主要在此。同时,标准中也规定了采用其他国家材料的相应规则。2由于“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焊接设备与仪表以及施焊评定试件的人员均有明确规定,为避免重复,删除了99版“容规”第67条3款。3焊接工艺评定对保证产品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至关重要,为确保焊接工艺评定的真实性,本规程4.2.1增加了“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焊接工艺规程WPS除经过制造单位内的审批程序外“并且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4考虑到需要与可能,将评定试样的保存期限改为至少5年。99版“容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时间过长,对于焊接工艺数量多的制造单位,要保存的试样太多而又没有实际意义,有时甚至需要专门设置仓库。考虑到许可证鉴定评审的需要,试样的保存期限设置为5年,即在鉴定评审时可以见证一个许可周期内的焊接工艺评定试样。,2021/3/10,2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5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有关焊接工艺评定方面的名词术语及其之间的关系,并且实现与国际接轨。焊接工艺规程WPS为验证性试验所拟定的、经评定合格的、用于指导产品施焊的焊接工艺文件。英文WeldingProcedureSpecification,简写WPS。内容一般包括焊前准备、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工艺参数、焊接操作及焊后热处理等。以前称为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按规定格式记载验证性试验及其检验结果,对所拟定的焊接工艺规程WPS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记录。英文ProcedureQualificationReportRecord,简写PQR。内容包括试件的焊接工艺试验、焊接接头试样的性能试验和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的制定和审查等。焊接作业指导书WWI或者WI与制造焊件有关的加工和操作细则性作业文件。焊工在施焊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可保证施工时质量的再现性。英文WeldingWorkInstruction,简写WWI或者WI。以前称为焊接工艺卡、焊接工艺规程等。,2021/3/10,22,,“原容规”与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关于产品焊前需进行焊评范围的描述有所不同,经比较分析,认为JB4708的规定更为科学,在修订版JB/T4708中,焊接工艺评定定义为为使焊接接头基本使用性能符合规定,对所拟定的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验证性试验及结果评价过程。对于不同类形的焊接工艺评定使用性能要求不同(1)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焊接工艺评定是为了获得焊接接头力学性能;(2)耐蚀堆焊工艺评定,是为了获得堆焊接金属化学成分;(3)换热管与管板焊接工艺评定,是为了获得角焊缝厚度;(4)螺柱电弧焊工艺评定是获得螺柱与底板焊接接头有足够结合力;(5)管与板(管)焊接工艺附加评定,是为了获得全焊透。“焊接工艺评定”是基础性评定,目的是保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符合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压设备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所连接的焊接接头。而“焊接工艺附加评定”则是特定性评定,是在保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基础上,通过评定焊接工艺规程在保证某种特定焊接接头的外观或焊透或缺陷符合规定。是专用性的,是在获得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后,再评定出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2021/3/10,2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2.2焊工及其钢印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2焊工应当按照焊接工艺规程WPS或者焊接作业指导书施焊并且做好施焊记录,制造单位的检验人员应当对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检查;3应当在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焊缝附近的指定部位打上焊工代号钢印,或者在焊接记录含焊缝布置图中记录焊工代号,焊接记录列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制造单位应当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对应99版“容规”第68条、第70条,2021/3/10,2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8条焊接压力容器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焊。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制造单位检查员应对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第70条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焊缝附近50mm处的指定部位,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对无法打钢印的,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并将简图列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给用户。,2021/3/10,2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将“焊工考试规则”改为“有关安全技术规范”;2取消“焊缝附近50mm处的指定部位”这一技术细节的硬性规定,改为“焊缝附近的指定部位”;3取消99版“容规”第70条“对无法打钢印的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的硬性规定,改为视情选择。释义1将焊工考试规则改为相应安全技术规范,以适应今后法规的发展变化。2取消“焊缝附近50mm处的指定部位”这一技术细节的硬性规定,改为“焊缝附近的指定部位”。3在产品上打焊工钢印或在焊接记录中记录焊工代号是等效的可以追溯的记录方法,由制造单位视具体情况选择,因此取消99版“容规”第70条“对无法打钢印的,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的硬性规定。,2021/3/10,2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2.3压力容器制造组装压力容器制造中不允许强力组装;不宜采用十字焊缝。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9条压力容器的组焊要求如下1.不宜采用十字焊缝。相邻的两筒节间的纵缝和封头拼接焊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其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外圆弧长一般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2.在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等,应采用与压力容器壳体相同或在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方面相似的材料,并用相适应的焊材及焊接工艺进行焊接。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割除后留下的焊疤必须打磨平滑,并应按图样规定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确保表面无裂纹等缺陷。打磨后的厚度不应小于该部位的设计厚度。3.不允许强力组装。4.受压元件之间或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组装时的定位焊,若保留成为焊缝金属的一部分,则应按受压元件的焊缝要求施焊。,2021/3/10,27,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删除99版“容规”第69条中1、2、4款的具体细节要求;释义1根据容规只提出安全基本要求不涉及技术细节的原则,删除99版“容规”第69条中1、2、4款,具体要求按本规程引用标准执行。只保留不允许强力组装、不宜采用十字焊缝的要求。2强力组装系指用大锤敲打、用千斤顶顶压等方法进行组对。不宜采用十字焊缝的含义是尽量避免采用十字焊缝,具体错开位置根据容器规格按标准确定。,2021/3/10,2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2.4焊接返修焊接返修包括母材缺陷补焊的要求如下1应当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返修方案;2返修应当按照本规程4.2.1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WPS支持,施焊时应当有详尽的返修记录;3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如超过2次,返修前应当经过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且将返修的次数、部位、返修情况记入压力容器质量证明文件;4要求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压力容器,一般应当在热处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5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返修部位仍需保证不低于原有的耐腐蚀性能;6返修部位应当按照原要求经过检测合格。,2021/3/10,2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71条焊接返修的要求如下1.应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返修方案。2.返修应编制详细的返修工艺,经焊接责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返修工艺至少应包括缺陷产生的原因;避免再次产生缺陷的技术措施;焊接工艺参数的确定;返修焊工指定;焊材牌号及规格;返工艺编制人、批准人的签字。3.同一部位指焊补的填充金属重叠的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超过2次以上的返修,应经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应将返修的次数、部位、返修后的无损检测结果和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字样记入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的产品制造变更报告中。4.返修的现场记录应详尽,其内容至少包括坡口型式、尺寸、返修长度、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后热温度和保温时间、焊材牌号及规格、焊接位置等和施焊者及其钢印等。5.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压力容器,应在热处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6.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返修部位仍需保证原有的抗晶间腐蚀性能。7.压力试验后需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须按原要求经无损检测合格。由于焊接接头或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返修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2021/3/10,3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99版“容规”第71条2款返修工艺评定的要求进行了较大修改;2对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的规定,在保留99版“容规”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对文字进行了简化;3取消99版“容规”第71条4款;4将此处的“焊后热处理”改为“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5将“抗晶间腐蚀要求”扩展为“特殊耐腐蚀要求”,材料范围也不仅限于奥氏体不锈钢;6取消“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这一强制要求,改为“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2021/3/10,3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根据境内、外的经验,焊接返修的工艺评定是返修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对99版“容规”第71条2款进行了较大修改,强调按本规程4.2.1进行返修焊接工艺评定或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WPS支持,施焊时应当有详尽的返修记录。2对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的规定,在保留99版“容规”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对文字进行了简化;3原返修记录的要求过细,并且这些要求均包括在返修焊接工艺评定之中,因此取消99版“容规”第71条4款;4为避免误解,将“焊后热处理”一律改为“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5将抗晶间腐蚀要求扩展为特殊耐腐蚀要求,范围更广,包括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以及镍及镍合金制压力容器。6为适应某些受压元件如管箱的制造,取消“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这一强制要求,改为“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如果补焊深度较小,可能不需要再做消除应力处理,是否需要,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焊接工艺规程来确定。,2021/3/10,32,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3试件板与试样要求本规程与99版“容规”对应章节的内容调整1本规程将99版“容规”第五节“产品试板与试样要求”的内容的结构顺序进行了如下调整本规程4.3.1规定了需按台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条件;本规程4.3.2规定了产品焊接试件的制备要求;将99版“容规”第77条5、6款的内容经过修改后成为本规程的4.3.3,即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的条件;将99版“容规”第78条的内容经过修改后成为本规程的4.3.4,即试样的力学性能检验,它包括了产品焊接试件、母材热处理试件与螺栓热处理后的全部力学性能检验;将99版“容规”第80条经修改补充后成为本规程的4.3.5,即耐腐蚀性能试件和试样的制备要求;将99版“容规”第79条的内容全部删除。2将“试板”改为“试件”。释义本次修订将试板改为试件,是为了与相关标准如JB4708系列标准的名词术语相统一,也是国际接轨。一般来说,试件的范围更广,可以是板、管、棒等,并且可以包含母材和焊接接头或者堆焊层。试板不包括焊接接头,两块试板相焊组成试件,将试件分割后加工成试样供试验用,2021/3/10,3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3.1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条件1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2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3需经过热处理改善或者恢复材料力学性能的钢制压力容器;4设计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5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对应99版“容规”第77条、第79条,2021/3/10,3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第77条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与试样的要求如下1.为检验产品焊接接头和其他受压元件的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应制作纵焊缝产品焊接试板,制取试样,进行拉力、冷弯和必要的冲击试验。采用新材料、新焊接工艺制造锻焊压力容器产品时,应制作模拟环焊缝的焊接试板。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台压力容器应制作产品焊接试板1移动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的除外;2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压力容器;3现场组焊的球形储罐;4使用有色金属制造的中、高压压力容器或使用σb大于等于540MPa的高强钢制造的压力容器;5异种钢不同组别焊接的压力容器;6设计图样上或用户要求按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的压力容器;7GB150中规定应每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的压力容器。,2021/3/10,3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3.除本条第2款之外的压力容器,若制造单位能提供连续30台同一台产品使用不同牌号材料的,或使用不同焊接工艺评定的,或使用不同的热处理规范的,可按两台产品对待同牌号材料、同焊接工艺焊接重要因素和补加重要因素不超过评定合格范围,下同、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焊接试板测试数据焊接试板试件和检验报告应存档备查,证明焊接质量稳定,由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批代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具体规定如下1以同钢号、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组批,连续生产生产间断不超过半年每批不超过10台,由制造单位从中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2对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材料为Q235系列、20R、16MnR的压力容器,以同钢号的产品组批,连续生产每半年应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3搪玻璃设备可免做低碳钢的产品焊接试板用户有特殊要求时除外。若中断生产超过半年时,应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4按同一设计图样批量生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连续生产生产间断不超过半年每批不超过10台,由制造单位从中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采用以批代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如有一块试板不合格,应加倍制作试板,进行复验并做金相检验,如仍不合格,此钢号应恢复逐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直至连续制造30台同钢号、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焊接试板测试数据合格为止。,2021/3/10,3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第79条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产品焊接试板的试样尺寸、试样截取和数量,可参照钢制压力容器的要求或按图样规定执行,试验项目、合格标准要求如下1.拉伸试验拉伸试样的抗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1不低于母材材料标准规定值下限;2对于不同强度等级母材组成的焊接接头,不低于两个抗拉强度中较低的规定值下限。2.弯曲试验弯曲试验的弯轴直径、支座间距离、弯曲角度应符合表4-1的规定。3.冲击试验当设计图样有要求或材料标准规定要做冲击试验时,其合格标准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且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母材规定值的下限。,2021/3/10,37,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大大减少了需制备焊接试件的产品的数量,只保留了几种必须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情况;2取消了焊接纪律检查试件的要求,相应也取消了以批代台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规定;3取消了99版“容规”第79条规定了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要求,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制备,按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2021/3/10,3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产品焊接试件试板是多方面共同关注的焦点。它既是中外法规标准的主要差异之一,也涉及到产品成本、材料消耗、管理水平与产品质量。实质上,焊接工艺评定与产品焊接试件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产品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合格,而前者由于有事先的指导性即工艺评定合格后方能施焊产品和节约作用即可在一定范围内覆盖,因此美、日、欧等境外标准均主要依靠焊接工艺评定,较少涉及产品焊接试件。而我国的法规标准要求两项都做,这势必导致材料、能源与工时的消耗过大。境内几十年的生产实践证明,产品焊接试件在压力容器行业清理整顿时期,对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改善产品安全状况是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的。随着焊接工艺评定的推广普及,基于下述多方面原因试件的作用大大减小第一则产品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主要依靠焊接工艺评定,对产品焊接试件的依赖性急剧减少;第二则由于工作周期,多数产品焊接试件力学性能试样检验结果是在产品已经竣工或接近竣工时才能得出,使试件对产品的检验作用大打折扣;第三,境内产品焊接试件的检验结果很少发现不合格现象,说明产品焊接试件已不是控制产品质量的关键。,2021/3/10,3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为了节约用材,减少能源与工时的无谓消耗,为了尽量与境外通行的做法取得一致,促进外贸的发展,在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对第77条做如下重大修改大大减少了需制备焊接试件的产品的数量,只保留了下述几种必须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情况①对产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有严格要求的产品,如碳钢及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双相不锈钢、超级奥氏体不锈钢容器不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因该两类材质容器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是较为稳定的,一般也不通过热处理来改善和恢复材料的力学性能、需经过热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以满足设计要求的钢制压力容器等;②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的压力容器,如盛装剧毒物质的压力容器;③本规程引用标准与设计者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2021/3/10,4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2因基本取消了焊接纪律检查试件的要求,故相应取消了以批代台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规定,并且以批代台难以体现试件对产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是否合格的代表性,出现不合格时对其代表的批量产品也难以处理。399版“容规”第79条规定了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详尽要求,这在我国尚无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年代是必要的,对规范有色金属制产品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目前,我国铝、钛、铜、镍等压力容器标准已陆续出台,因此本规程将99版“容规”第79条的内容全部删除。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制备,按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相当于本规程4.3.15的要求,2021/3/10,4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调查在调研工作中,共调查了643个产品焊接试件,初次不合格的有11个,其中弯曲8个,拉力3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试验条件和试样加工、试验过程的控制而导致的。上述不合格产品焊接试件经过复验都己合格,没有出现由于产品焊接试件不合格而导致压力容器产品不能出厂的情况。从调研的情况看,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普遍反映99版“容规”对制作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要求过多,应当适当减少。在法规中取消焊接工艺纪律检查性质的焊接试件,可以节省大量材料特别是贵重的有色金属,节约大量的试验费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同时,在本规程的4.2.1中,加强了对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监检人员必须对焊接工艺评定的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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