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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1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3职责要求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1.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1.1本标准调整的对象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调整的对象是化学品生产单位,对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做了规定。,1.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1.2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本标准调整的行为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1.3受限空间及其作业的定义①受限空间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b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1.4本标准的强制与推荐本标准第4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为强制性的,第5章职责要求和第6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为推荐性的(非强制性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提示性的。,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重点),共分九个方面2.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2.2安全隔绝;2.3清洗或置换;2.4通风;2.5监测;2.6个体防护措施;2.7照明及用电安全;2.8监护;2.9其它安全要求;,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1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要求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2安全隔绝①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②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③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①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②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③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2.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①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②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③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④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5监测①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②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③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④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标准中规定的防护措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6个体防护措施①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②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③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④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7照明及用电安全①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③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的规定架设和拆除。,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8监护①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②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③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④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9其它安全要求①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②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③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④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3职责要求,3.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①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②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职责要求,3.2监护人员的职责①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②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③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职责要求,3.3作业人员的职责①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②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③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职责要求,3.4审批人员的职责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作业证办理和审批①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标准的附录A。②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③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2作业证的管理①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②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5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5.1作业范围的区别本标准中将“半封闭场所”归入受限空间范围内,其他规范未包括“半封闭场所”。近年来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实际检修过程中,“半封闭场所”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导致爆炸、中毒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保证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修作业安全,本标准中的受限空间定义纳入了“半封闭场所”,从而使“半封闭场所”作业纳入受限空间作业范围,按受限空间进行管理,以避免发生事故。,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5.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差异①氧含量要求本标准中对富氧环境做出特别规定,更符合生产实际。生产经验表明,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时,需要的惰性气体量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对于富氧系统的置换,要使氧含量达到18~21的水平,难度会相当大。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具体情况下置换条件的可能性,参考杜邦公司等有关标准,提出富氧环境的氧含量不得大于23.5。本标准规定,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其他规范为氧含量18~21。,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②分析仪器要求本标准对分析仪器提出要求,以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可靠,其他规范未涉及。本标准提出,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③采样点要求本标准提出,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使取样点更具代表性。分析数据的准确与否,与取样点的选择有密切关系,要使分析数据准确可靠,首先要使取样点具有代表性。,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④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的防护措施本标准提出在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本标准提出,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⑤安全警示标志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如“塔内有人作业,勿封人孔”、“器内有人作业,保证空气流通”等,以充分保证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安全。本标准提出,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⑥对受限空间出入口的要求保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无阻,是为了保证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在事故状态下的快速撤离,保证事故状态时营救人员的快速到达并实施营救。从这个意义上说,受限空间出入口是作业人员的生死门。本标准提出,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5.3职责要求差异本标准第5章中明确提出与受限空间作业有关人员的职责要求,规定了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以便于有关人员明确在受限空间作业活动中各自的责任,确保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5.4作业证管理差异①本标准明确提出,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因为作业位置与内容不同,所产生的危险也不同,作业时所要求的安全条件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自然不同。若一证多处、多项作业内容共用,可能产生失误,包括安全措施考量的失误、作业审批考量的失误等,导致安全事故。因此,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使风险辨识、安全措施更具针对性,从而提高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性。,本标准与其他规程的不同,②本标准中提出保存作业证的时间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便于查找原因,利于事故管理。本标准规定,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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