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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5 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工房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确保职工家属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工房浴室管理规定 一、浴室管理 1、浴室每天暂定1400-----2000点开放。 2、工房居民凭居住证办理洗澡证。 3、退休职工凭退休证免费洗澡。 4、无洗澡证一律每人每次洗澡收费2元。 5、洗澡者使用更衣箱须抵押洗澡证。无洗澡证须交押金10元,用后交回钥匙退回押金。浴后当天不交钥匙者,管理人员换锁,押金不退。 二、考核办法 1、浴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售票、收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浴室管理人员要搞好浴室卫生,保证每天水温适宜。如因浴室管理人员责任造成浴室不能按时开放洗澡,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3、机电科锅炉房的供气时间为1000-----2000点,如机电科锅炉房不及时供气或供气量不足造成不能按时开放洗澡,对机电科每次罚款100元,具体由机电科负责向下落实。 4、洗浴人员一律人凭票证入浴。任何人不得无票证洗浴。如不服从管理,强行入内、无理取闹者,一次给予罚款20----100元,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5、洗浴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凡损坏洗浴设施,按照原价的2倍赔偿。 6、正常情况下,工房浴室需用气时,应及时与机电科调度联系,双方协调不了的由矿调度负责协调。对于互相推诿、影响职工洗澡的责任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工房小区住宅楼面设施管理规定 一、所有屋面楼顶天窗都必须加盖上锁,由物业管理科统一管理,末经物业管理科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上屋面,否则,造成屋面设施的损坏或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或有关楼面天窗的住户负责赔偿损失和承担责任。 二、现有屋面上私自搭建的鸽笼、菜地、自做超负荷的隔热层、各类杂物应自行拆除。否则矿将安排有关部门强行清除,并由责任者支付人工费。 三、屋面排水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畅通,天沟、落水口、落水管严禁乱拆、乱堵、乱改,一经发现,除人工、材料及造成的损失折价赔偿外,还要给予100-----1000元罚款。 四、所有屋面设施的管理、维修等工作,由计划科和物业管理科统一协调安排,有楼顶天窗的住户必须积极配合,各单位领导应教育职工顾全大局,为维修人员提供维修条件,不准刁难、阻碍,一经发现处50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交公安、保卫处理。 五、对屋面管理不到位的,任由上述违反本规定行为发展,矿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住宅小区住房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房住宅小区住房装修的管理,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给住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第38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徐州市政府53号令徐州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屯煤电司[1996]151文件精神和屯煤电司[2000]1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购房、调房后进行装修的住户,必须到物业管理科登记备案。 二、为了确保楼房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住户在室内装修施工前,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向物业管理科提交装修设计方案,无设计方案的必须有书面承诺,保证在装修期间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影响相邻住房的正常使用。 三、物业管理科批准装修的住户,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新房2000元,旧房1500元。 四、住房在装修期间,严禁拆除承重墙、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或在承重墙上穿孔凿洞、开门开窗;不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以窗改门、另建门窗;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不得任意刨凿顶板,末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等。 五、装修结束后,由住户通知物业管理科进行检查,凡发现违反每四条规定者,视情节处以50----1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逾期不执行者,加倍处罚,直到恢复为止。造成房屋倒塌或其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住户装修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休息所造成的影响。因住户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该住户给予恢复和赔偿。 七、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住户必须自行清除。严禁住户从楼上向地面乱扔、乱抛垃圾、废弃物等。否则,视情节处以10----200元罚款,直到清除。 八、广大住户、居民要要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支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侮辱、谩骂或打击报复物业管理人员的居民,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工房小区水电管理规定 一、供水管理 1、住户要自觉保护好楼内的上水、下水管道和计量水表,严禁乱拆、乱接、乱堵,一经发现给予50----100元罚款。 2、室内的各类阀门、水龙头如有损坏,用户应及时到物业管理科购买更换。严禁常流水和跑、冒、滴、漏,一经发现,对常流水的住户一次罚款500元,跑、冒、滴、漏每处罚款50----150元。 3、各住户要加强对太阳能热水器的管理,太阳能水箱水满后,要及时关闭进水阀门。因阀门末及时关闭造成屋面跑水或回水常流,每发现一次对住户罚款100元。太阳能热水器损坏不能使用时,仍盲目打水造成跑水的住户,每发现一次罚款150元。 4、外单位在工房区域内的施工用水,应提前向物业管理科提交申请计划,同意后并安装计量水表后才能按要求增设用水点,否则不予供水并罚款200元。 二、供电管理 1、各单元住户要自觉保护好该单元的电表箱及供电设施,末经物业管理科同意,严禁打开表箱摆弄箱内供电设施,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款200元。找不到当事人,对该单元住户各罚款40元。 2、故意损坏电表的,按窃电处理,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楼梯间的声控灯已划至临近各住户,矿每月对该住户免扣电费25度。该住户应认真管理好,保证楼梯间的正常照明,严禁在声控灯线上安装开关或断开不用,一经发现,对该住户给予罚款50元。 4、楼梯间声控灯如自然损坏,到物业管理科申报修复;如被盗或人为损坏,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或该管理住户承担,楼梯间照明灯泡规定为25W----40W。 5、室内供电设施损坏,由该住户到物业管理科按原价购买,由维修人员予以更换。 6、在供电线路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限期拆除。 管理规定的执行 一、上述管理规定由矿考核办、物管科、生产部负责执行。 二、上述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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