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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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 二○○八年十二月 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编写单位辽宁省矿产勘查院 院 长关玉波 总工程师关玉波 项目负责陈国钧 报告编写崔 军 姜志远 李 文 审 核陈国钧 提交时间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评估工作综述1 一、矿山概况1 二、交通位置及评估区范围6 三、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8 四、以往工作程度8 五、评估目的任务及依据9 六、评估工作程序投入的工作量10 七、评估级别的确定12 八、评估工作质量评述13 第二章 评估地区地质环境条件13 一、水文气象13 二、地形地貌14 三、地层岩性15 四、地质构造及地震15 五、水文地质特征17 六、工程地质特征18 七、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19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20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20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20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20 一、矿山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21 二、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2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24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分级24 二、矿山建设的适宜性评价25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25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26 一、结论26 二、建议28 附 图 1、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图 (12000) 2、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Ⅰ-Ⅰ’地质剖面图 (11000) 3、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Ⅱ-Ⅱ’地质剖面图 (11000) 4、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Ⅲ-Ⅲ’地质剖面图 (11000) 5、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12000) 附 件 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2、资格证书 3、采矿许可证 4、拟扩矿界预留证明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6、审查意见 7、审查专家组名单 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天达铁矿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30 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前 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丹东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丹国土资字[2005]3号)等文件的精神,受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委托,辽宁省矿产勘查院对该扩建石灰石矿矿山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我院于2008年11月3日2008年12月6日对该矿山进行了现场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了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报告中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及附图、附件均真实、客观。评估工作质量满足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 报告编制单位保证送审材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制、篡改等虚假内容,评估单位对评估结论负责。 第一章 评估工作综述 一、矿山概况 (一)矿山概况及开采现状 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于1988年8月建矿,并在凤城市矿管办理了采矿登记手续,其证号为(6)20076号。该矿为私营独资企业,露天开采石灰石矿,设计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所采石灰石自用烧白灰,销往炼钢厂做为冶金熔剂。为适应当前矿业发展的新要求,并于2008年6月更换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2106000820111,生产规模3万吨/年,有效期自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 矿山截止目前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目前开采最高标高288米,最低标高220米,分两个阶段开采。矿山现有职工22人,矿山生产所需各种设备齐全,生产正常,该矿自建矿至今共采出矿石约15万吨。 1、矿体特征 矿区内目前圈定一条石灰石矿体,呈层状赋存于下元古界辽河群大石桥岩组三段地层中,矿体围岩为含墨方解大理岩、大理岩。矿体走向北东15-20,倾向北西,倾角45左右。工程控制矿体走向延长282米,真厚度30-45米,Ⅰ、Ⅱ、Ⅲ剖面控制矿体真厚度分别为45米、35米、30米,向西延伸矿体厚度具有变小的趋势。矿体中断裂和裂隙较为发育,但对矿石品质影响不大。 另外由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对该矿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工作中,于野外地质填图过程中在拟扩矿区的西北角发现一处达到工业品位的石灰石矿体,但由于地表覆盖层较厚,没有对其进行开展进一步的工作,矿体特征不明。 2、开采储量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9备案登记的辽国土资储备字[2008]651号评审备案证明之附件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中的资源储量评审结果扩界后界内总资源量188.16万吨。 由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9月提交的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知由于矿山储量较大,现采取分期开采方案,按小型露天矿山经济合理服务年限(15年左右)规划一期工程,控制储量49.52万吨。 3、生产能力、服务年限 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年,设计开采储量49.52万吨,服务年限17年。 (二)矿区范围 根据丹东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6月对该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时所确认的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2008年12月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对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做了批复,拟扩界后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组成,批复的预留期限为1年。 现有矿界与已批复拟矿界后具体拐点坐标及范围如下 现有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坐标 点号 X Y 面积(km2) Z 1 4517475 41574590 0.025 开采深度 260m210m 2 4517490 41574780 3 4517360 41574795 4 4517350 41574595 已批复拟扩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坐标 点号 X Y 面积(km2) Z 1 4517514 41573932 0.4029 开采深度 360m190m 2 4517545 41574360 3 4517490 41574780 4 4517255 41574925 5 4516922 41574600 6 4517282 41573926 (三)开采方案 该矿体出露地表,适合露天开采。 根据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知确定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发区内资源,由于矿山储量较大,故采取分期开采方案,按小型露天矿山经济合理服务年限(15年左右)规划一期工程。一期工程设计开采储量49.52万吨,开采深度260m210m。 1、露天开采境界 根据矿山开采矿体的赋存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圈定开采境界如下 露天开采境界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参 数 露天采场最高开采标高 m 290 露天底标高 m 230 封闭图标高 m 无 采场尺寸 上口长 m 208 上口宽 m 69 下口长 m 145 下口宽 m 25 矿 石 量 万m3 48.9 岩 石 量 万m3 15.3 矿岩合计 万m3 64.2 平均剥采比 m3/m3 0.312 露天开采边坡构造要素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1 阶段高度 m 5 2 并段高度 m 10 3 最终边坡角 55 4 最终阶段坡面角 70 5 安全平台宽 m 4 2、矿床开拓 矿区地形较简单,坡度较缓,开采深度较小,运距不大,初步确定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1)采剥工程 采用横向采剥、平装车,工作线沿走向布置,在东部老露天坑附近开始,在矿体上盘矿岩界线上沿走向掘沟、垂直走向向下盘扩帮回采,向上盘方向剥离。 当一个开采阶段完成回采前开始掘开段沟,进行新水平准备。 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的采剥法,工作台阶面角不大于70。崩落的矿石或围岩并堆放在下部工作平台上,经挖掘机装车由公路分别运至排土场或矿石堆放场地。 (2)穿孔爆破与装车工作 选用潜孔凿岩机作为凿岩设备进行穿孔作业,采用在台阶顶部布置垂直深孔的多排孔微差加强松动爆破工艺,孔深根据开采台阶高度确定。 开采过程中的大块采用挖掘机配液压冲击器进行二次破碎。 配一台1m3挖掘机、10台10t自卸汽车进行采装作业。崩落矿石或围岩并堆放在下部工作平台上,经挖掘机装车由公路分别运至排土场或矿石堆放场地。 (3)排土工作 排土场设在矿区东南侧沟谷内,即矿体下盘侧。排土场最高标高不应高于采场最低开采水平的标高(230m),尽量避免重车上坡。 服务期内排弃量较大,约15万t左右,将占用较多林地,并可能对排土场下部工农业设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可能受到威胁的工农业设施必须予以搬迁。 (4)采场排水与防洪工程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为山坡露天矿,没有封闭圈,确定采取自流排水方式。 二、交通位置及评估区范围 评估区位于通远堡镇二道坊村方家北沟,行政区划隶属通远堡镇二道坊村管辖。矿区距通远堡镇1km,距沈丹铁路通远堡站1.5km,距沈丹高速公路通远堡站2km,矿区南侧约1km处张庄公路自东向西通过。矿区经上述铁路、公路可抵达省内外,交通方便。扩界后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东经12352′50″ 北纬4047′20″ 评估范围是以预留矿区所确定的矿区范围为基础,依据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中的开采范围,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因素确定的。本次现状评估范围是以矿区矿界周边线适当外延;预测评估区范围为矿区开采范围适当外延。 三、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 该项目为扩建矿山建设项目,本次一期工程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为露天开采。 本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m2,一期设计开采储量49.52万吨,依据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确定为小型矿山; 依据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中的,,判定该建设项目类型属一般建设项目。 四、以往工作程度 1、19561957年,原化工部344地质队在区内进行了针对硫化铁矿的地质勘查工作。 2、19711973年,辽宁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在区内进行过铁硼矿的地质勘探工作。 3、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辽宁省地质局区调队曾在区内及附近地区进行过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工作。 4、1987年5月,辽宁省有色103队对该区进行过勘探工作,并于1988年3月提交了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镇大理岩矿地质勘探报告,提交BCD级大理岩储量1857万吨。 5、1998年12月,凤城市矿业开发实业公司对该矿矿石储量进行了简测,提交了储量简测说明书。 6、2003年、2005年、2007年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矿进行了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分别提交了2003年度、2005年度及2007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 以往工作成果确定了本区的地层岩性、构造、矿体等特征。但水文、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研究程度相对较低。 五、评估目的任务及依据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及野外地质调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形成条件及现状地质灾害,对矿山建设本身可能引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并对矿山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和分区,为矿山建设方案的优化和防治、减轻地质灾害及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地质依据。 (二)评估工作的任务 1、依据地质环境确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结合矿山项目的重要性确定评估级别。 2、确定现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3、对矿山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4、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和分级,对矿山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估。 5、对矿山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相关图件。 (三)评估工作的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3、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 4、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07] 42号文。 六、评估工作程序投入的工作量 我院在接受评估委托后,进行了该扩建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分析和现场踏勘工作,对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项目认真分析研究、划分评估级别。并专门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执行。(见工作程序框图) 工作程序框图 接受评估委托 矿山项目初步分析及现场踏勘 矿山项目分析 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 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 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类型确定及评价要素选取 预测评估 现状评估 综合评估 防治措施 结论与建议 提交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工作是在充分收集和利用前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又开展了矿区及其外围地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并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相关图件。 收集利用资料及完成的工作量见工作量一览表。 收集利用资料及投入工作量一览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工作单位 完成 时间 收 集 利 用 资 料 宽甸桓仁幅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报告 辽宁省地质局 区调队 1966年 1/20万综合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宽甸桓仁幅) 辽宁省地质局 20世纪70-80年代 地质灾害调查宽甸区划(110万) 辽宁省地质环境 监测总站 2004年 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 凤城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本次投入 工作量 1/2千地质灾害调查面积约1.11m2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 2008年11-12月 七、评估级别的确定 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m3,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08号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中矿山规模划分标准,将本矿山确定为小型矿山;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文附件)中关于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标准,本工程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 评估区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地貌类型简单;地形坡度变化较大,一般变化在825之间,平均坡度20左右,最大相对高差151m,地形复杂;地质构造简单;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源发[2004]198号),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复杂。 故本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为二级。 八、评估工作质量评述 本次评估工作在收集前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野外实地调查结果,对评估区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提交了凤城市通远堡镇下方店白灰厂(石灰石矿)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工作中,对评估级别的划分、地质灾害类型的确定和评估要素的选取及最终评估结论均真实可靠。评估工作程序、质量完全满足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 评估地区地质环境条件 一、水文气象 本区属于北温带大陆型季风气候区,昼夜温差较大。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西南风。年平均气温8℃,最高气温36.7℃,最低气温为零下32.6℃。降雨量多集中于七、八月份,且时有暴雨,年均降水量为1100mm,年蒸发量为9001100mm。结冰期为10月末至次年四月,霜冻期156天。 评估区内无地表水体。区内沟谷较发育。沟谷呈“U”型,谷底坡度8~12,植被较为发育,大气降水自然排泄条件良好。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为185m,矿体开采标高均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 二、地形地貌 评估区地貌类型为剥蚀丘陵、丘间谷地。地形起伏较大,区内东部为开阔的谷地。 (一)剥蚀丘陵 评估区最高海拔高度371m,位于评估区西北部;最低标高220m,位于区内南部,地形高差151m。沟谷坡度较缓,地形坡度变化在1525之间,平均坡度在20左右,为剥蚀丘陵地形。 (二)丘间谷地 评估区沟谷较为发育,但规模较小,多为浅谷,呈“U”型,谷坡坡度12-20,谷底坡度812;切割深度多小于20m,谷底与谷坡缓度接触。 综上,评估区地形复杂;地貌类型简单。 三、地层岩性 评估区内主要出露下元古界辽河群大石桥组三段(Pt1ld3)地层和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一)第四系 第四系地层呈薄层状、块状,主要分布于评估区东侧谷地处,局部零星分布于沟谷谷坡及坡脚处。主要为冲洪积碎石、碎石粘性土及坡洪积碎石土等。厚度一般变化在0.5-4.0m之间,东侧开阔谷地中厚度相较大。 (二)辽河群大石桥组 评估区主要分布为辽河群大石桥组三段(Pt1ld3)地层。 主要岩石组合为白云石大理岩、方解大理岩、云母片岩,局部含石墨,其次为透闪大理岩、菱镁大理岩,有时见蛇纹岩,为一套富镁质碳酸盐岩组合。古灰石矿体即赋布于此层位中。 (三)侵入岩 本区内无大的侵入岩体,只有少量花岗斑岩岩脉穿插,呈NW向展布。 四、地质构造及地震 (一)地质构造 本区大地构造位于中朝准地台胶辽台隆营口宽甸台拱凤城凸起的中部。 矿区内的构造发育相对比较简单,辽河群大石桥组三段地层多以倾向340-10,倾角40-60的单斜产出。地层中有时见小型层间平卧褶皱、膝状褶皱。 矿区内大致可见两组不同方向、不同时期形成的断裂构造。北西向断裂形成时代较早,为张性及张扭性;北西向断裂形成时代较晚,为张性断裂,局部为后期脉岩充填。断裂发育规模不大,断裂构造对石灰石矿体总体影响不大。 (二)地震 本区地震区划属华北地震区。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编制的丹东地区及朝鲜、黄海北部地震目录记载,近场区(周围25公里范围内)历史上没有发生过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的记载,但邻区发生的一些地震,区内震感明显,但均未造成破坏。详见地震情况统计表。 地震情况统计表 地震发生地 发生时间 震级 矿区显示 矿区损失情况 辽宁海城 1975.02.04 7.3 明显 无 朝鲜大馆 1980.01.08 5.7 明显 无 岫岩县偏岭镇 1998.04.03 4.2 明显 无 岫岩与海城交界 1999.11.29 5.4 明显 无 岫岩与海城交界 2000.01.12 5.1 明显 无 据2001年国家地震局出版的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辽宁部分),评估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在反应谱特征周期分区图上,位于0.40s分区内,抗震设防烈度6度。 综上,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 五、水文地质特征 根据评估区地势,岩土体特征和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分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及岩溶水三种类型。 (一)第四系孔隙潜水 区内第四系地层主要分布于矿区东侧,矿区内堆积体薄且连续性差、松散稍密,构不成稳定的含水层。由于区内地形坡度较大,大气降水主要以地表径流为主,少量透过第四系松散层补给基岩裂隙形成裂隙水。据1/20万综合水文地质调查报告成果于坡脚呈块状分布的第四系松散层,其赋水性贫乏。 (二)基岩裂隙水 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基岩裂隙和风化裂隙中,其含水性受岩石的风化程度、裂隙空间大小所控制,以大气降水通过松散层渗透补给为主,多以侧向迳流方式排泄。 评估区基岩风化裂隙发育厚度在10m左右,山体坡度大, 基岩裂隙水短途径流,快速输干。区内除矿区所处的沟谷多为为浅谷,矿区所处沟谷源头泉点为间歇性泉,调查期间无水。基岩裂隙赋水性弱。 (三)岩溶水 由于矿体围岩为大理岩,而大理岩为碳酸岩类岩石,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具可溶性,可发育成溶洞及溶蚀凹槽,地下水沿解理裂隙入渗洞及凹槽内汇集成岩溶水,其含水性受孔洞发育情况所控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的垂向入渗。据访问矿山多年开采工人,多年尚未发生过岩石内向外涌水现象,矿体围岩大理岩仅局部见小的孔洞,洞径多小于10cm,孔洞联通性较差。故岩溶水赋水性弱。 评估区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基岩风化裂隙发育厚度在10m左右。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且赋水性弱;区内断裂构造不发育,溶隙发育较弱,联通性差。则矿床充水边界条件较清楚。 综上, 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六、工程地质特征 评估区基岩为大理岩,其属硬质岩石,矿山建设以露天开采矿体为主要工程。矿区采场现状调查得知地表强风化岩石厚度约10m,裂隙发育,完整性差;中风化岩石厚度一般57m,裂隙不甚发育。深部地段岩石较为完整。 矿体开采围岩为大理岩,岩石工程等级Ⅱ级(普氏系数f8), 抗压强度100-120MPa,抗拉强度大于5MPa,属坚固半坚固岩石。岩体质量系数为12.5,岩体整体质量等级中等,该岩性段岩体稳定性较好,不会对开采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故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七、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 经实地调查,该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剧烈,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矿山以往开采留有的露天采坑及矿渣堆。 (一)露天采坑 区内因原有采矿活动现留有露采坑一处。采坑长80m,宽25m,高40m左右。 (二)矿渣堆 原有开采产生的废弃石渣多已被运走卖至附近采石场另作他用,现矿山开采后仅存在少量废弃石渣堆积在采场坡角处,顺坡堆积,形成长约50m、高约3m、坡度50的渣堆。 综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即指对评估区内已经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本次现状评估范围是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以矿区矿界周边线适当外延,确定的评估区范围约1.11km2。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查阅辽宁省丹东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1/10万),本区域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类型分析,现状条件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通过现场调查评估区历史至今未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状下因人类工程活动留下的露天采场、渣台等,岩体边坡稳定状况良好,未发生过各种地质灾害。因此,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其危险性属小的。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指因矿山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对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地质理论依据,以保证矿山建设的安全。依据矿山工程建设特征、人类工程活动范围,预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形成及影响区域,本次将矿区范围适当外延确定为预测评估范围,其面积为0.796km2。 一、矿山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历史上未发生过地质灾害。但随矿山建设深入,人类工程活动加强,将会改变现有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可能引发相应的地质灾害。 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分析,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突水等。 (一)滑坡、泥石流 评估区自然坡面岩土体较松散,透水性较强,其下伏的基岩结构较密实,透水性较差,斜坡具二元结构。在长时间降雨作用下,雨水沿坡面松散岩土体下渗滞留于下伏岩体结构面中,并向表层松散堆积体空隙扩散,从而导致坡体松散覆盖层力学性质改变,坡体易失稳。谷底道路修等工程开挖坡角,使斜坡根部失去支撑部分,更易使坡体失稳并产生滑坡。 现状下已有大量的岩渣顺势堆积于陡度较大的谷坡上,由于它们堆放不当,会由于堆载过重使坡体下滑力加大。再者,矿渣颗粒成份不均,由粉渣及岩块混杂堆积而成,透水性较差,在饱水及强降雨侵蚀作用下均易引发松散体滑塌。 上述滑坡体和滑塌体在强降雨作用下易产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通过上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综合分析,矿山在建设、使用过程中引发、加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为中等;直接危害施工人员和矿区中居民;其危险性中等。 (二)崩塌 由于本矿山属露天开采,其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势必形成高陡边坡,由露天采场设计知,边坡最高处可达60米,由于岩石较为坚硬,其临空面较陡,坡角可达70,而岩体受构造断裂和节理裂隙的切割而形成散体状,岩块由于受人工切坡、地震、放炮等影响易于松动,从而剥落沿坡滚下形成岩块崩塌。由于矿山开采高度较大,坡角较陡,故发生崩塌的可能性为中等,危险性中等。 (三)岩溶突水 由于矿体围岩大理岩属可溶岩,其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发生溶蚀,在局部地段会生成溶洞及溶蚀凹槽等,由于地下水于孔洞中汇集,当爆破开采时岩石完整性遭受破坏,岩溶孔洞被破坏,孔洞中汇集的岩溶水外泄而出,危害作业人员。由于岩溶水赋水性较弱,预测矿山建设引发岩溶突水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危险性较小。 二、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根据预测评估结果,矿山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突水等地质灾害。随着矿山的建设,人类活动的加强,矿山本身将遭受其自身建设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突水等地质灾害的损坏。 (一)滑坡、泥石流 评估区自然坡面岩土体较松散,透水性较强,其下伏的基岩结构较密实,透水性较差,斜坡具二元结构。在长时间降雨作用下,雨水沿坡面松散岩土体下渗滞留于下伏岩体结构面中,并向表层松散堆积体空隙扩散,从而导致坡体松散覆盖层力学性质改变,坡体易失稳。谷底道路修建等工程开挖坡角,使斜坡根部失去支撑部分,更易使坡体失稳并产生滑坡。 现状下已有大量的岩渣顺势堆积于陡度较大的谷坡上,由于它们堆放不当,会由于堆载过重使坡体下滑力加大。再者,矿渣成份颗粒不均,由粉渣及岩块混杂堆积而成,透水性较差,在饱水及强降雨侵蚀作用下均易引发松散体滑塌。 上述滑坡体和滑塌体在强降雨作用下易产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通过上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综合分析,矿山建设有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存在,危害矿山工程及人的生命,因此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二)崩塌 由于本矿山属露天开采,其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势毕形成高陡边坡,由露天采场设计知,边坡最高处可达60米,由于岩石较为坚硬,其临空面较陡,坡角可达70,而岩体受构造断裂和节理裂隙的切割而形成散体状,岩块由于受人工切坡、地震、放炮等影响易于松动,从而剥落沿坡滚下形成岩块崩塌。故矿山建设有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存在,危害矿山工程及人的生命,因此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三)岩溶突水 由于矿体围岩大理岩属可溶岩,其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发生溶蚀,在局部地段会生成溶洞及溶蚀凹槽等,由于地下水于孔洞中汇集,当爆破开采时岩石完整性遭受破坏,岩溶孔洞被破坏,孔洞中汇集的岩溶水外泄而出,危害作业人员。故矿山建设有引发岩溶突水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存在,从而危害矿山工程及人的生命,但由于岩溶水赋水性较弱,因此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岩溶突水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分级 综合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标准,综合评估将评估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两个区,即危险性中等区、危险性小的区(详见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图)。划分如下 1、危险性中等区 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区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综合评估,将各矿体开采工程范围及岩渣堆放范围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该区域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 2、危险性小的区 评估区内危险性中等区以外的部分为危险性小的区。其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岩溶突水。 二、矿山建设的适宜性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中的〈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价为基本适宜矿山建设。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有关规定,采取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同时对工程施工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地质灾害知识的教育,增强防灾意识,提高防灾能力。为了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周边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一)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治 1、对于矿山建设可能引发滑坡地质灾害的边坡地段,高边坡可削成低边坡;可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在挡土墙施工前,先在滑坡体中的不同深度设置暗管,以便将滑坡体中的地下水排出。 2、由于老渣堆台规模较大,顺势堆放堵塞沟谷,影响泻洪存在安全隐患,可进行清除,再生产。 3、新矿渣要避开沟谷堆放, 严格控制渣台高度,要先筑坝,后堆放,边坡要石砌成墙。 (二)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对裂隙发育带、断裂带定时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3、每次爆破后认真检查掌面,发现危岩即时进行清理。 4、避免大规模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 (三)岩溶突水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加强注意观察围岩孔洞发育情况,如发现围岩孔溶发育、裂面锈蚀明显,应进行详细查明地下水的赋存情况,并采用必要的排水措施。 2、工作面开采发现岩石孔溶有渗水或突水现象时应采取适当措施,提前泄水,防止突水灾害的发生。同时完善排水设施。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评估级别的判定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辽宁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中的评估级别判定标准,该矿山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标准属于复杂,按照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标准,本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 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判定 区域年均降水量为1100mm,时有暴雨;评估区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地貌类型简单;地形复杂;地质构造简单;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源发[2004]198号),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复杂。 3、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结果 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4、地质灾害危险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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