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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费说明 一.本定额计量单位是井筒、巷道以每10米成巷、成井计算 室以每100立方米掘进量计算,其中包括了支护发生的费用。 二.本定额施工期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从井筒破土动工至全部工程按设计要求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全部工序,已综合考虑施工中一般的自然条件影响时间,凡定额中包括的内容不得另行计算辅助费。 三.本定额施工期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移交生产时,永久设备的联合试运转和试生产; 2.因围岩地质原因造成片帮冒顶,平均厚度在0.8米以上、且一处冒落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上; 3.井巷施工中的探、放水及工作面注浆封水; 当工程施工中发生上述一例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办法另行计算辅助费;当发生二、三例情况不能继续掘进、支护是可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实际中的安排,按以下办法计算辅助费补偿费 BDKT 式中;B辅助费补偿费 D停工井、巷10米或硐室100立方米辅助费估价表 T停工天数 K进度折算表 工程项目 竖井井筒 斜井斜巷、斜坡道 平硐、平巷 一般硐室 特殊硐室 系数K 0.064 0.108 0.168 0.16 0.092 四.本定额中施工工期按施工阶段分为井筒期、巷道期、尾工期。 五.本定额中的硐室章节分为一般硐室跟特殊硐室,划分原则为 一般硐室硐室结构类似水平巷道,掘进断面<25㎡的硐室工程 (调度室、医疗室、信号室、工具室、等候室、变电所、电机车库、修理室、矿车修理室、小绞车硐室)以及硐室中的设备基础、管缆沟等。 特殊硐室硐室结构比较复杂,施工进度慢或掘进断面>25m的硐室。 (箕斗装载硐室、卸矿硐室、净径>3m的溜井、矿仓、炸药库、破碎硐室、提升机房、防水防火硐室、粉矿回收硐室、翻车机硐室、胶带运输机接头硐室、马头门、交叉点、吸水小井、高压排泥仓)以及硐室中的设备基础、管缆沟等。 各类硐室的通道选用相应的巷道定额。 六.本定额是按整个设计工程全部由一个施工单位承包考虑编制的,如施工单位只承担井筒期工程,在选用定额时调1.05的系数;如只承担巷道期工程,在选用定额时调1.02的系数。一座矿井由几个施工队伍施工,在选用定额时按各自承担的工程套用巷道工程量。 七.井筒装备定额是按预留梁窝制定的实际为凿梁窝时,调1.25的系数;实际为锚杆架设时,调1.05的系数;原有准备拆除,按相应条件井筒准备定额的40%计取辅助费。 八.巷道期独头巷道施工长度>600m时,按下表计取辅助费 独头长度 <600 <1000 <1500 <2000 <2500 系数 1.0 1.15 1.33 1.51 1.69 九.本定额是按施工企业自行设有独立的辅助系统编制的,如与生产矿山公用辅助系统的,按本定额的40%计取公用系统的辅助费用;所谓公用,系指个辅助系统的主要设备,如提升系统的提升机、排水系统的主排水泵、通风系统的主扇风机等。 若生产矿山与基建交叉进行时,可根据不同情况调整,调整系数控制在1.05以内。 十.定额巷道期及尾工期的巷道工程量是指出了井筒期以外的全部巷道设计长度,硐室、交叉点也按设计纵向长度计入巷道工程量内。 十一.本定额时按单一开拓方式编制的,若是联合开拓方式,可按以下方式选用定额 1.井筒期工程分别按设计特征套用定额,其提升深度或斜长是指整个井筒深度即包括井底水窝在内 2.巷道期工程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排矸方式分别套用定额,其井深或斜长是指提升深度或斜长,不包括井底水窝;如井筒一次施工而中段分期施工时,巷道期工程承包期内最低中段提升深度计算。 十二.涌水量计算及调整 1.本定额井筒期的涌水量是指单个井筒平均涌水量;巷道期是指施工期间全矿井的平均涌水量(主、副、风井各施工区域平均涌水量之和);编制预算时,井筒期按设计涌水量的50%,巷道期按设计涌水量的60%选用定额,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对涌水量进行实测,每旬一次,经业主认可后可按实测平均涌水量办理结算。 2.本定额井筒期排水电耗是按各档全量计算的,如<20m/h是按每小时20m排水电耗计算的;巷道期是按100m/h计算的。当实测涌水量与定额不同时,井筒期排水系统第一类费用不做调整,巷道期排水系统第一类费用按下表系数调整 涌水量 巷道 工程量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25000 1.0 1.3 1.5 1.65 1.85 2.0 >25000 1.0 1.1 1.25 1.5 1.6 1.8 排水电耗均按下列公式调整 DD1QQ1 式中D调整后的排水电耗 D1选用定额的排水电耗 Q编制预算涌水量 Q1 选用定额涌水量 十三.本定额斜井开拓是按<30倾角编制的,设计>30时,井筒、巷道期均用1.25系数调整提升系统电耗,用1.43系数调整排水系统电耗。 十四.竖井井深、斜井斜长、斜坡道长、平硐硐身长超过最大档距时,可用等差法计算出新子目使用。 十五.汽车排矸 1. 竖井、斜井开拓采用井口汽车排矸时,井筒期用0.2系数调整运输系统的费用,另加收井口汽车排矸;巷道期用0.8系数调 整运输系统费用后另加收井口汽车排矸;平硐开拓按相应定额全费用另加收汽车排矸。 2.地面二次转矸按相应定额全费用另加收二次转矸费用。 3.当汽车排矸、二次转矸运距超过2公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排矸费 运距 吨位 2.5 3.0 4.0 5.0 6.0 7.0 8.0 4.0 1.1 1.33 1.46 1.68 1.88 2.13 2.29 8.0 1.07 1.32 1.42 1.65 1.86 2.10 2.25 4.汽车排矸定额不含排矸推土机及平整费用。 十六.工程施工中,对下列情形可用系数调整定额全费用 1.无轨运输井下砼路面厚度超过200㎜以上时,选用相应的巷道定额用0.12(全费用的0.12,即1.12)的系数调整;厚度不足200㎜超过100㎜时,按相应的巷道定额用0.06的系数调整。 2.竖、斜井开拓方式的暗竖、斜井工程,(包括井筒及利用暗井筒开拓的巷道、硐室等)按相应条件的明井定额调1.315系数;如明井系统由业主承担则按1.1的系数调整;盲井下面的盲井工程,如二个盲井和明井均是施工单位承担用1.63系数调整;如明井系统由业主承担,用1.415系数调整;如明井和上层盲井有业主承担,用1.15系数调整。 3.盲井工程施工时的明井井深>300m或斜长>500m时每增加100m(含100m内)在盲井调整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02的调整系数。 4.在不稳固岩层中采用短掘短砌(即掘5m以内即需支护)方法施工时按相应条件定额调1.1系数。 5.矩形井筒按其断面折合成圆形井套用定额。 6.经认可的巷道先刷大在支护的工程,按相应条件的一般硐室选用定额;只刷大不支护的竖井、天溜井、巷道工程,按相应条件一般硐室定额的40%计取辅助费。 7.需设矸石山排矸的工程,井筒期调1.05系数,巷道期调1.03系数。 8.高压排泥的高压系统按相应条件特殊硐室调1.5系数。 9.<60的天溜井岸相应条件的岩石斜巷选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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