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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矿制图标准 GB/T 50564-2010 2 目 次 1 总则„„„„„„„„„„„„„„„„„„„„„„„„„1 2 基本规定„„„„„„„„„„„„„„„„„„„„„„„1 2.1 一般规定„„„„„„„„„„„„„„„„„„„„„1 2.2 图纸规格„„„„„„„„„„„„„„„„„„„„„1 2.3 图纸标题栏„„„„„„„„„„„„„„„„„„„„4 2.4 比例„„„„„„„„„„„„„„„„„„„„„„„5 2.5 文字与数字„„„„„„„„„„„„„„„„„„„„6 2.6 图线„„„„„„„„„„„„„„„„„„„„„„„6 2.7 字母与符号„„„„„„„„„„„„„„„„„„„„8 3 图形及画法„„„„„„„„„„„„„„„„„„„„„„10 3.1 投影及视图 „„„„„„„„„„„„„„„„„„„10 3.2 尺寸标注 „„„„„„„„„„„„„„„„„„„„13 3.3 标高 „„„„„„„„„„„„„„„„„„„„„„18 3.4 方向与坐标 „„„„„„„„„„„„„„„„„„„19 4 图例„„„„„„„„„„„„„„„„„„„„„„„„„25 5 附录„„„„„„„„„„„„„„„„„„„„„„„„„40 附录一 本标准用词说明„„„„„„„„„„„„„„„„40 1 图2.1.3 1 总 则 1.0.1 为统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矿设计制图标准,实现制图标准化,提高制图效率,保证图面质量,不用或少用文字说明便能表达设计意图,使设计、施工和生产之间有简捷共同语言,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矿专业和井建专业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和通用图(包括CAD 绘图),制图中涉及其它专业时,应按有关专业制图标准执行。 1.0.3 本标准遵照国际标准,图纸中使用的简化汉字、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0.4 在复制地质图时,仍采用原地质图例进行复制,需要在复制图中增加内容时,应按规定的图例绘制。 2、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1.1 图纸应首先考虑视图简便,在符合各咨询和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要求前提下,力求制图简明、清晰、易懂。 2.1.2 工程咨询和设计图纸的度量单位,无论图面上和图中的文字说明,均应以法(规)定的计量单位表示。 2.1.3 各咨询和各设计阶段的图纸均应编制图纸目录,图纸目录应符合图2.1.3的规格、内容、要求,图纸目录的序号应按各咨询、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各设计专业的编号顺序、子项(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号顺序和孙项(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号顺序进行编制。 图2.1.3 图纸目录幅面格式 2 2.1.4 应根据不同咨询设计阶段、不同设计专业要求,采用适当的规格和比例的图纸;图面布局要合理,图面表达设计内容、要求应完整、简明,图形投影正确;图中数字、文字、符号表示准确,各种线条粗细符合本标准规定。 2.1.5 本标准技术术语应采用冶金矿山采矿术语标准YS/T5022-94的相关规定。 2.2 图纸规格 2.2.1 各阶段设计图纸的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图2.2.1及表2.2.1-1的规定。特殊情况时可将表2.2.1-1中的A 0-A 3图纸的长度或宽度加长。A 0图纸只能加长长边,A 1-A 3图纸长、宽边都可加长。加长部分应为原边长的1/8及其整数倍数,按图幅规格表2.2.1-2选取。 图2.2.1-1 A0 A1 A 2 A3图纸横式幅面 图2.2.1-2 A4 图纸立式幅面 图2.2.1-3 A1 A 2 A 3图纸立式幅面 3 表2.2.1-1 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mm ) 表2.2.1-2 图幅规格表(mm ) 2.2.2 A 0、A 1、A 2图纸内框应有准确标尺,标尺分格应以图内框左下角为零点,按纵横方向排列。尺寸大格长为100mm ,小格长10mm ,分别以粗实线和细实线标界,标界线段长分别为3mm 和2mm 。标尺数值应标于大格标界线附近。 2.3图纸标题栏 2.3.1 图纸必须设有标题栏,以表明该图纸名称、设计阶段、设计日期、版本、设计者和各级审核者等。标题栏应位于图纸右下角,A 4图纸位于图纸下边。特殊情况时可位于图纸右上角。 2.3.2 国内外工程图纸标题栏均宜采用以下两种格式,见图2.3.2-1和图2.3.2-2所示。格式一主要用于A 0-A 3图纸,格式二主要用于A 4和A 3立式图纸。国内工程设计图纸无特殊要求时,可以不注释外文。 图2.3.2-1 图纸标题栏格式一(32064) 图2.3.2-2 图纸标题栏格式二(18064) 2.3.3 竣工图图纸标题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图与原施工图不一致,需重新制图时,在图纸标题栏格式中的设计阶段栏填写竣工图。 2 竣工图与原施工图完全一致时,可以在原施工图图纸标题栏左边加盖竣工图签章,签章格式应符合图2.3.3的规定。 图 2.3.3 竣工图签章格式 2.3.4 复制和复用已有整套或部分图纸时,鉴定人应在原图纸标题栏左边加盖复制(用)图签章,签章格式应符合图2.3.4-1和图2.3.4-2的规定。 图 2.3.4-1 复制图签章格式 图 2.3.4-2 复用图签章格式 2.3.5 图纸内容需要几个专业共同确认时,必须在图纸内框外左上角设会签栏,其格式应符合图2.3.5的规定。 图2.3.5 图纸会签栏格式 2.4 比例 2.4.1 图纸必须按比例绘制,不能按比例绘制时,要加以说明。 2.4.2 应适当选取制图比例,使图面布局合理、美观、清晰、紧凑,制图比例宜按1(1,2,5)10n 系列选用,特殊情况时可取其间比例。 2.4.3 同一视图,采用纵向和横向两种不同比例绘制时,应加以注明;长细比较大,且不需要详细标注的视图,可不按比例绘制。 2.4.4 比例的表示方法和注写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示方法比例必须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12,150等。 2 注写位置 ⑴ 全图只有一种比例时,应将比例注写在标题栏内。 ⑵ 不同视图比例注写在相应视图名的下方,应符合图2.4.4的规定。 平面图 Ⅰ-Ⅰ 150 150 图2.4.4 视图比例标注法 2.4.5 工程图常用比例宜按表2.4.5选取。 表2.4.5 采矿制图常用比例表 2.5 文字与数字 2.5.1 图纸中的各种文字体(汉字和外文)、各种符号、字母代号、各种尺寸数字等的大小(号数),应根据不同图纸的图面、表格、标注、说明、附注等的功能表示需要,可选择采用计算机文字输入统一标准中的一种和(或)几种。但要求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布局清晰。 2.5.2 图纸中的汉字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广的简化字,不得用错别字(尤其是同音错别字)、生造字。 2.5.3 拉丁字母、希腊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如需写成斜体字时,其斜度应与水平上倾75,斜体字的字号要求与“2.5.1”款规定相同。 2.5.4 图纸中表示数量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6 图线 2.6.1 图线宽度系列应为0.18、0.25、0.35、0.5、0.7、1.0、1.4和2.0mm 。需要缩微的图纸,图线宽度不宜采用0.18mm 。 2.6.2 绘图时应根据图样复杂程度和比例大小确定基本图线宽度b ,b 宽宜采用0.35、0.5、0.7、1.0、1.4、2.0mm 。根据基本图线宽度b 确定其它图线宽度。图线类型及宽度见表2.6.2。 表2.6.2 图线名称、型式、宽度 2.6.3 平行线间隔不应小于粗线宽度的2倍,且不小于0.7mm 。 2.6.4 图线绘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虚线、点划线及双点划线的线段长短和间隔应大致相等。虚线每段线长3~5mm ,间隔1mm ;点划线每段线长10~20mm ,间隔3mm ,双点划线每段线长10~20mm ,间隔5mm 。 2 绘制圆的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 3 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段,应是线段而不是点。 4 点划线与点划线或尺寸线相交时,应交于线段处。 5 当图形比较小,用最细点划线绘制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6 采用直线折断的折断线,必须全部通过被折断的图面。当图形要素相同,有规律分布时,可采用中断的画法,中断处以两条平行的最细双点划线表示。 2.6.5 对需要标注名称的设备、部件、设施和井巷工程以及局部放大图和轨道曲线要素等,应采用细实线作为引出线引出标注(号),需要时应进行有规律的编号。同一张图上标号和指引线宜保持一致,并符合图2.6.5要求。 图2.6.5 标号和指引线 2.7 字母与符号 2.7.1 常用技术术语字母符号宜参照表2.7.1的规定执行。 表2.7.1 常用技术术语字母符号 2.7.2 工程常用钢筋(丝)种类及符号应按表2.7.2规定执行。 表2.7.2 钢筋(丝)种类及符号 2.8 数值精度 2.8.1 数值精度应按表2.8.1规定执行。 表2.8.1 数值精度表 2.8.2 计算中间的过程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比结果数值多1位,然后,其尾数采用四舍五入得计算结果数值。 3 图形及画法 3.1 投影及视图 3.1.1 设计图纸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一般只画出设计对象的可见部分,必要时也可画出不可见部分。可见部分用实线,不可见部分用虚线表示。 3.1.2 视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并采用第一角画法;图纸视图的布置关系见图3.1.2。采矿方法图、竖井工程图、巷道交岔点图等需用三视图表示时,正视图一般放在图幅的左上方,俯视图放在正视图的下方,侧视图放在正视图的右方。 (a ) b 图3.1.2 正投影法的第一角画法投影面的展开和视图布置 (a ) 正投影法的第一角画法投影面的展开 b视图布置 3.1.3 有坐标网的图纸,正北方向应指向图纸的上方;特殊情况可例外,但图上需标有指北针。 3.1.4 指示斜视或局部视图投影方向应以箭头表示,并用大写字母标注,如图3.1.4 所示。 图3.1.4 局部视图画法 3.1.5 剖示图在剖切面的起讫处和转折处的剖切线用断开线表示,其起讫处不应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并不得穿过尺寸数字和标题。在剖切线的起讫处必须画出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用罗马数字编号,如图3.1.5所示。 图3.1.5 剖切面画法 3.1.6 当图形的某些部分需要详细表示时,可画局部放大图,放大部分用细实线引出并编号,见图3.1.6,放大图应放在原图附近,并保持原图的投影方向。 图3.1.6 局部放大画法 3.1.7 采用折断线形式只绘出部分图形时,折断线应通过剖切处的最外轮廓线,如图3.1.7 ,带坐标网的图样不得用折断线画法。 (a ) b c 图3.1.7 折断线画法 3.1.8 通风系统图、开拓系统图及复杂的采矿方法图,用正投影画法不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时,可采用轴侧投影图或示意图表示,轴侧投影图中表示巷道时用二条或三条线均可。 3.1.9 倾斜、缓倾斜、水平薄矿体的开拓系统图、采准布置图应按俯视图绘制;斜井岔口放大图应用垂直倾斜面的视图画出。 3.2 尺寸标注 3.2.1 图样的尺寸应以标注的尺寸数值为准,同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表示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对表达设计意图没有意义的尺寸,不应标注。 3.2.2 图中所标尺寸,标高必须以米为单位,其他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当采用其他单位时应在图样中注明。 3.2.3 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起止符号可用箭头、圆点、短斜线绘制,见图3.2.3。 同一张工程图中,一般宜采用一种起止符号形式,当采用箭头位置不够时,可用圆点或斜线代替。 半径、直径、角度和弧度的尺寸起止符宜用箭头表示。 图3.2.3 尺寸标注画法(一) 3.2.4 水平尺寸线数字应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垂直方向尺寸线数字应标在尺寸线的左侧中部,当尺寸线较密时,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标于尺寸线外侧, 中部尺寸数字可将相邻的数字标注于尺寸线的上 下或左右两边,见图3.2.3、图3.2.4。 图3.2.4 尺寸标注画法(二) 3.2.5 尺寸界线应超出尺寸线,并保持一致。 3.2.6 在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需标注的线段平行。尺寸界线应与尺寸线垂直,当尺寸界线过于贴近轮廓线时,允许倾斜划出,见图3.2.6。 图3.2.6 尺寸标注画法(三) 3.2.7 当用折断方法表示视图、剖视、剖面时,尺寸也应完全画出,尺寸数字应按未折断前的尺寸标注。如果视图、剖视或剖面只画到对称轴线或断裂部分处,则尺寸线应画过对称线或断裂线,而箭头只需画在有尺寸界线的一端,如图3.2.7。 图3.2.7 有折断线时的尺寸标注 3.2.8 斜尺寸数字应按图3.2.8-1所示方向填写,并应尽量避免在图示30的阴影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3.2.8-2所示标注。 图3.2.8-1 斜尺寸标注(一) 图3.2.8-2 斜尺寸标注(二) 3.2.9 标注圆的直径和圆的半径时,按图3.2.9标注。表示半径、直径、 球面、弧时,应在数字前加“R (r )”、“φ(D )”、 “球R ”、“⌒”,如图 3.2.9-1。小圆及小圆弧(R ≤6mm )可按图3.2.9-2标注。 图3.2.9-1 半径标注 图3.2.9-2 圆及小圆标注 3.2.10 标注角度的数字,应水平填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必要时可填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外面,位置不够时也可用引线引出标注,如图 3.2.10。 3.2.11 凡要素相同,距离相等时,尺寸标注可按图3.2.11-1、3.2.11-2表示。 图3.2.11-1 相同要素的标注(一) 3.2.12 采矿图上表示巷道、路堑、水沟坡度时,应将标注坡度的箭头指向下坡方向,箭头上方标注坡度的数值,变坡处应标出变坡的界限。如图3.2.12。 3.2.13 表示斜度或锥度时,其斜度与锥度的数字应标注在斜度线上。如图3.2.13。 图3.2.13 锥度标注 3.2.14 巷道轨道曲线段的标注方法一般如图3.2.14a 表示,露天铁路 曲线段的标注方法一般如图3.3.14b 所示,公路曲线段的标注方法一般如图3.2.14 c所示。 a b c 图3.2.14 曲线段标注 (a )轨道曲线标注 (b )露天铁路曲线标注 (c )公路曲线标注 3.3 标高 3.3.1 采矿标高一般应标注绝对标高,标注相对标高时,应注明与绝对标高的关系。 3.3.2 标高符号标注于水平线上,其数字表示该水平线段的标高;标高符号标注于倾斜线上,表示该线段上该点的标高。标注于平面图整个区段上的标高,标高符号采用两侧成45(30)的倒三角形。标高符号空白的表示相对标高,涂黑的表示绝对标高。标高符号及标注方法见表3.3.2。 表3.3.2 标高符号 3.3.3 标高以米为单位,一般精确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正数标高数值前不必冠以“”号,负数标高数值前应冠以“-”号,零点处标高标注为0.000。 3.3.4 竖井及斜井井底车场的轨道及水沟的纵坡及变坡点标高,应以纵断面示意图画出,见图3.3.4-1和3.3.4-2。 3.3.5 露天矿铁路和公路运输,在变坡处应以坡度标表示,如图3.3.5。 3.3.6 地下工程其坐标点的编号如图3.3.6a 所示,变坡点的编号如图 3.3.6b 所示。 3.4 方向与坐标 3.4.1 绘制带有坐标网及勘探线的图纸时,应准确地按原始资料绘出,相邻勘探线或坐标网格之间的误差不得大于0.5mm 。坐标网格亦可用纵横坐标线交叉的大“十”字代替,大“十”字线为细实线。 3.4.2 坐标值、标高、方向等,应根据计算结果填写。计算坐标过程中,角度精确到秒,角度函数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6~8 位。计算 结果的坐标值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3.4.3 除井(硐)口及简单图纸外,坐标值一般不直接标注在图线上,应填入图旁的坐标表中,如坐标点多,占用图幅面积大时,可另用图纸附坐标表。 3.4.4 提升竖井应给定两个坐标点一是以井筒中心为坐标点,标高 为锁口盘顶面标高;另一点以提升中心为坐标点,标高为井口轨面标高,见图3.4.4。风井、溜井、人行天井、充填井等以井筒中心为坐标点,标高为井口底板标高。 图3.4.4 提升竖井坐标点标注方法 3.4.5 提升斜井井口应给出两个坐标点提升中心坐标点和井筒中心坐标点。提升中心为井筒提升中心线轨面竖曲线两条切线的交点,其标高为水平切线标高。井筒中心为斜井底板中心线与底板水平线交点,标高为井口底板标高,如图3.4.5所示。 图3.4.5 提升斜井坐标点标注方法 3.4.6 不铺轨斜井,如风井、人行井等,以斜井井筒底板中心线与井口地面水平线交点为井口坐标点。 3.4.7 有轨运输平硐在硐口轨面中心线上设坐标点,标高为轨面标高,如图3.4.7所示。无轨平硐在硐口中心线上设坐标点,标高为底板或路面标高。 图3.4.7 有轨运输平硐坐标点标注方法 3.4.8 施工图中交岔点处坐标点,只标注岔心点及分岔后切线与直线的交点的坐标,如图3.4.8中的①、②点。 图3.4.8 交岔点处坐标点标注方法 3.4.9 凡是与方向有关的采矿及井建工程图都必须标注指北针,如井筒断面图,马头门平面图、井底车场图、阶段平面图、坑内外复合平面图、露天开采设计平面图等。地下和露天开采平面图指北针标注在图纸中右上角,如图3.4.9-1所示。表示井筒、马头门及车场方位的指北针用箭头所示,见图3.4.9-2。 图3.4.9-1 平面图指北针标注方法 图3.4.9-2 井筒、马头门及车场方位指北针标注方法 3.4.10 线段方位角是指自子午线北端沿顺时针方向与该线段夹角,数值为0~360。线段方向角是指由子午线较近的一端(北端或南端)起至该线段的夹角,数值为0~90,标注方法为北偏东60写为N60E ,南偏西30写为S30W 。线段的方位角及方向角如图3.4.10所示。 图3.4.10 线段方位角、方向角标注方法 3.4.11 采用罐笼提升时,井筒出车的方位角系指北向起顺时针量至与矿车的出车方向相平行的井筒中心线止(标注为XX ),如图3.4.11所示。 图3.4.11 罐笼提升井筒出车方位角标注方法 3.4.12 采用箕斗提升时,井筒的卸载方位角系指北向起顺时针量至与箕斗在井口卸载方向相平行的井筒中心线止(标注为XX ),如图 3.4.12所示。 图3.4.12 箕斗提升井筒卸载方位角标注方法 3.4.13 采用罐笼和箕斗混合井提升时,井筒方位角以罐笼出车方向为准,指北向起顺时针量至与罐笼出车方向相平行的井筒中心线止,如图3.4.13所示。 图3.4.13 罐笼和箕斗混合井提升井筒方位角标注方法 3.4.14 无提升设备时,井筒方位角的标定必须在图上注明,如图 3.4.14所示。 图3.4.14 无提升设备井筒方位角标注方法 3.4.15 斜井及平硐方位角系指北向起沿顺时针量至延深方向中心线止,以0~360表示。(方向角指北(或南)向起量至延深方向中心线止,以NXX E 、NXX W 、SXX E 、SXX W 表示),如图3.4.15。 图3.4.15 斜井及平硐方位角标注方法 4 图例 4.0.1 矿石、岩石及材料图例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30 32 33 4.0.5 铁路、公路、桥涵图例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4.0.6 通风图例应符合表4.0.6的规定。 4.0.7 水采及船采图例应符合表4.0.7的规定。 续表4.0.7 水采及船采图例 续表4.0.7 水采及船采图例 5. 附录 附录一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严格程度要求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矿制图标准 (条文说明) 二OO 七年十一月六日 1、总则 1.0.1目前各设计单位使用的井建制图标准和采矿制图标准分别系1983年和1985年经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试行的标准。经20多年的实践,在制图方法和图面内容、深度上已有发展。同时与国际标准有许多不同之处,为统一采矿制图标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在原采矿制图标准和井建制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修订,更加适应采矿技术的发展和设计水平的提高,以满足设计、施工、生产的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于采矿专业和井建专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图、竣工图、改扩建工程的实测和通用图、标准图等。 1.0.3本标准对图纸上使用的简化汉字、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标准,使采矿制图便于国际交流,逐步与国际接轨。 1.0.4在设计过程中,复制地质图时,仍应遵照原地质图例进行复制。如果需要在复制的地质图中增添内容,应按规定的地质图例绘制,若地质图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按采矿制图标准中有关图例绘制。 2、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1.1由于在工程技术咨询阶段(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和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均有不同深度、不同数量的图纸,故本条规定了“在符合各咨询和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要求前提下,„„„”的要求。 2.1.2 考虑制图度量单位有的有“法定”计量单位,而有的仅有“规定”计量单位,故采取了“法(规)定”的方式规定,更切合实际。 2.1.3 规定中强调编目顺序是为了便于图纸检索,特别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量大,只有按专业及子项与孙项检索才易分类、归档、检索。但是,由于各咨询设计单位对采矿、矿建专业的顺序编号不完全相同,所以规定中明确可按各咨询、设计单位“自行规定”执行。 2.1.4 由于不同咨询、设计阶段和不同设计专业的内容深度要求不同,所以提出了适当的图纸规格和比例的灵活要求。 2.2.1 随着CAD 绘图技术的广泛应用,图形编辑轻松实现,勿需在图框上专门设置对中符,剪切符,方向符等标记。在图纸内边框线上设置了标尺,图中任一视图有对应一个位置,故可取消以往图框边的分区代号。 当出现所绘图形长宽方向尺寸差异较大的特殊情况时,图幅可根 据需要按边长的1/8及其整数倍加长或加宽。 2.3.1图纸标题栏兼顾以往常用格式,除包含传统的工程信息和人员信息外,增加了图纸修改版本信息栏。由于A4图纸和A3立式图纸下边较窄,只适合放置格式二标题栏,但当出现修改版时,版本信息栏可放置图纸右上角。 不同设计阶段的图纸标题栏,可在设计阶段栏填写不同内容,如“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等。 2.3.5图纸会签仅需在设计内容需几个专业共同确认的情况下进行。一般由项目设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签。若会签人员较多,会签栏可沿图纸内框线左上角依次往下排列。 2.4.2 制图比例按1(1,2,5)10n 系列选用,构件图或局部放大图表示的不合理、不美观时,可取其间比例。 2.6.2图线宽度按表2.6.2规定选取是传统的线宽确定原则,在当前CAD 绘图手段普及情况下,也有采用以颜色区别线型,在打印模式中对不同颜色线型赋予线宽值,以达到对各种图线宽度的控制。 2.7.2 工程结构设计使用的钢筋种类和符号应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的相关规定。热轧钢筋HPB235、HRB335、HRB400和RRB400分别对应Ⅰ、Ⅱ、Ⅲ和Ⅳ级钢筋。 3 图形及画法 3.3 标高 标高,一般指地图上地面点的高程,也作为“高程”的别称(见辞海1443页)。 高程,地面点至高程基准面的铅垂距离(见YS/T5022-94,冶金矿山采矿术语标准)。 在控制测量工程中通常采用“高程”术语,如高程控制测量、高程控制点、高程控制网、高程联系测量等。在矿山测量中将地面的高程系统按一定的测量方法,导入地下井巷内的水准起算点上的高程,也称导入标高。 阶段平面图巷道各点标高用该点坐标的Z 值表示,有轨巷道为轨面标高,无轨巷道为巷道底板标高,硐室、部件图的标高按表3.3.2表示。 3.3.1 标高分绝对标高与相对标高 绝对标高,由平均海水面起算的地面点高度,也称海拔标高或绝对高程。相对标高,按假定的标高为基准所确定的标高,也称假定标高或相对高程。 使用相对标高时需说明与绝对标高的关系。 3.4 方向与坐标 由于采矿制图的特点,图面表示的区域面积大,为了定位,有时 图纸必须有坐标和方向。 如阶段平面图、 坑内外复合图等要有坐标网。 在一张坐标网的图纸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几位数省 略, 其省略数应在附注中加以注明。 坐标网用最细的实线表示、 或 “十” 字线表示,坐标代号用大写“X、Y、Z”表示。 对同一图中比较重要的坐标,如竖井中心坐标、提升中心坐标要 反复核实,准确无误。 4 图例 为了图纸美观,应采用统一的图例。 在地质图基础上进行设计时,地质图例仍采用原地质图例。 除按规定绘制图例外,图纸内相关内容可涂上颜色,以示区别。 5. 附录 附录一为本标准用词说明, 把本条编进标准中是使绘图用词更准 确,避免用词不当或含混不清。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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