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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指导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06〕96号),在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理金属非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申报企业。 第三条 申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几下条件 (一)已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二)已按照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暂行)开展标准化工作,并自评达标。 (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等。 第四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分为安全管理和开采两系统进行。 (一)按照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安全管理考评标准),考评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分为l00分。按照企业安全管理考评的实际得分,自评不足75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能参加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 (二)按照浙江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见附件2)或浙江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见附件3,两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考评开采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开采系统标准分为l00分。按照企业考评的实际得分,自评不足75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能参加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 第五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分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和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标准如下 (一)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二)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 (三)安全管理与开采系统分别考评,得分等级不一致时,矿山标准化等级按得分低的等级确定。 第六条 考评机构 (一)申报一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由省安监局组织考评小组或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作为考评机构承担考核复评工作。 (二)申报二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由设区的市安监局组织考评小组或由相关的考评机构承担考核复评工作;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考评机构由各市安监局确定,报省安监局备案。 (三)考评小组由采矿、地质、爆破、矿山机电、安全管理等专家和安监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安全标准化企业申报、考评程序为 (一)企业自评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人员参加的自评小组,按照本办法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自评报告(简称企业自评报告)。 (二)企业申报省部属单位所属企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申请表(简称企业申请表,见附表1),经矿山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并经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表,经当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后, 按照申报等级向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报送企业自评报告。 (三)审查考评收到企业申请表和自评报告的省市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考评小组或复评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查考评,并在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核备案表(见附表2)签署意见。 (六)审核定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核备案表、企业申请表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决定是否达标,并发文公布达标情况,其中一级达标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二级达标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第八条 安全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规定 (一)省安监局对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考评机构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安监局负责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本辖区考评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不断对原有的标准化体系进行自我完善与提高,直到按规范要求建立新的标准化体系。达标取证的企业每年应进行自我复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考评机构;考评机构应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监督审查,指导督促企业按规范不断进行完善与提高,并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审查报告,交当地安监部门审核后,报送颁发等级证书的安监部门。 (四)考评机构应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对出具的备案表、评审意见和有关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取得安全标准化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企业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企业,以及没有按规范要求积极进行自我完善与提高的企业,予以降级或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对考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一级企业在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后,没有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的,在换证时免于现场审查,凭安全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标准化达标证书直接由省安监局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企业在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后,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在换证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酌情简化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对于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标准化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实施分类指导,突出监管重点”的要求,有差别地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 附表1.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 2.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核备案表 3.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暂行) 附表1 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 矿山企业情况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 从 业 人 数 人(所有参加生产和管理人员) 开采矿种 生 产 规 模 产量 万吨/年 产值 万吨/年 专职安管机构 名称 负责人 专职安管人员 数量 人 其中高中以上 人,大学以上 人 初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高级职称 人 平均工作时间 年 矿山开采方式 口露天开采 口地下开采 矿山企业自评情况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 自 评 结 果 安全管理 得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开采系统 得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矿山企业 总分合计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申请安全标准化等级 口一级企业 口二级企业 企业第一责任人承诺 第一责任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省部属单位矿山企业管理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县级监管部门公章 (省部属单位矿山企业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市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核备案表 矿山企业情况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 从 业 人 数 人(所有参加生产和管理人员) 开采矿种 生 产 规 模 产量 万吨/年 产值 万元/年 专职安管机构 名称 负责人 矿山开采方式 口露天开采 口地下开采 评审机构及评审情况 评 审机 构 名 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组 组长 成员 评 审 结 果 安全管理 得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开采系统 得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矿山企业 总分合计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评审机构意见粘贴处(含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评审机构的改进建议) 核准部门 名 称 通讯地址 核准部门 联 系 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是 否 同 意 评 审 机 构 评 审 意 见 口是 口否 核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 口一级企业 口二级企业 核准意见 核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 (暂 行) 一、安全管理考评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适用于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安全管理等级考评。 2、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分为6个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如附表A。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对考评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考评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考评类目下各考评项目考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 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分为l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按照实际得分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级分为二级。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安全管理简称一级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75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安全管理简称二级安全管理。 90 附表A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 安全管理自评/评审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自评/评审单位业务负责人签字 自评/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 1、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 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 检查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100人以上的企业,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100人以下的企业,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4分;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下列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 1矿长经理; 2 负责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副矿长副经理或总工程师。 6 检查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间内或与任职单位不相符,视为没有证书,一人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扣3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限内,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6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类别、持证情况。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或资格证不符合要求的,一人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岗位、但未设具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个岗位扣2分;缺少一个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矿山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或按规定与邻近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4 检查救护机构设置或协议情况。无救护队又未签订救护协议的不得分。救护协议中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 小计 24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主要负责人; 2分管负责人;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4车间、班组、职能部门; 5各岗位人员。 8 检查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没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视为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缺少一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3分;缺少一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一类个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活动(会议)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 检查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如果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了解该制度视为制度不落实,缺一项制度扣3分;一类制度不落实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应建立、规范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 2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台帐; 3安全活动(会议)台帐; 4设备管理及维修台帐;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台帐; 6安措费提取和使用台帐; 7安全生产有关奖惩台帐; 8伤亡(险肇)事故台帐; 9劳动防护及职工健康监护台帐等; 10爆破器材管理台帐。 15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缺少一项台帐扣3分,一项台帐不规范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岗位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6 检查矿山工种种类及相应的工种操作规程。缺少一个工种的操作规程扣2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38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矿山企业的培训和教育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贯彻落实“三级”教育制度; 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4 现场检查和查阅培训、考试档案资料。无培训计划本项目不得分;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没有记录存档扣1分;一人未经培训上岗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6 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试档案,现场能力测试。没有进行过培训不得分;没有教育培训资料扣2分;缺少一项培训内容扣2分;一类培训时间不满足要求扣1分;一类培训内容与要求不符合扣1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2培训内容符合各类人员培训大纲的规定; 3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并考试合格; 4新进露天矿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考试合格; 5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并考试合格; 6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分;一人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0 四、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投入 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1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3按计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 检查矿井年度安措计划和财务统计资料、使 用情况记录档案。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不得分;不设置安全生产专款的不得分;没有安全生产专款使用制度规定扣2分;没有安全生产专款使用情况记录扣2分;完全没有按照安全生产专款使用制度使用安全生产专款扣5分;部分没有按照安全生产专款使用制度使用安全生产专款扣3分;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日常安全管理要求扣5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扣4分,有一人不参加扣一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0 五、职业危害管理 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矿山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 6 查阅职业危害措施和检测记录。在应采取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场所(地点)没有采取措施的,发现一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物质、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处扣3分。没有职业危害检测记录扣4分。职业危害检测记录不全的扣2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劳动保护用品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 检查发放记录、作业人员档案和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发放记录不得分;发放的为非合格产品无防护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不得分。应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人员没有发放的,每发现一个工种扣2分;发放周期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职工健康监护 矿山企业应定期为职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2 检查职工体检档案。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全,缺一人扣1分。没有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不得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1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4 检查应急救援的相关文件资料。无预案不得分;预案不以企业文件下发不得分;预案与实际的灾害事故性质或生产、企业情况不符合,有一项扣2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救灾演习 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灾演习。 3 检查演习相关资料、记录。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演习不得分;应该演习的主要岗位和人员没有参加演习,缺少一个岗位扣1分。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7 总计 100 二、露天开采系统考评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适用于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开采系统考评。 2、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开采系统的考评分为露天采场单元、边坡管理单元、运输单元、供电单元、防排水单元和排土场单元。 3、各单元下设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评出考评项目的实际得分。 4、考评类目中不存在的考评项目不参加考评。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考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 5、单元中不存在的考评类目不参与考评。单元考评以l00分为满分,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 1露天采场单元分为6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1进行考评。 2边坡管理单元分为3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2进行考评。 3运输单元分为3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3进行考评。 4机电单元分为3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4进行考评。 5防排水单元分为3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5进行考评。 6排土场单元分为10万吨以下的排土场单元和10万吨以上的排土场单元(含10万吨)。各分为3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6-1或附表6-2进行考评。 6、排土场规模10万吨以下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露天采场单元、边坡管理单元、运输单元、机电单元、防排水单元和排土场单元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45、O.20、0.15、0.10、O.05和O.05。 排土场规模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露天采场单元、边坡管理单元、运输单元、机电单元、防排水单元和排土场单元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40、O.15、0.15、0.10、O.05和O.15。 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开采系统考评实际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考评实际得分所有考评单元考评实际得分与其权重系数乘积之和。 7、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开采系统标准分为l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按照开采系统考评实际得分,自评不足75分的矿山企业不能参加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 附表1露天采场单元自评/评审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自评/评审单位业务负责人签字 自评/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一、开采要求和图纸资料 1、开采要求 露天开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 2设计规定保留边坡、台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 3应按开采设计方案分层开采;实施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6米;实施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由设计确定; 4在地下开采的岩体移动范围内包括10~20m保护带,不准进行露天开采。 30 检查现场和查阅开采技术资料。不符合1和4项不得分;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没有实施台阶式开采的不得分;既没有采用规范的台阶式开采又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的不得分。不符合2项扣10分;分层高度、台阶高度、平台宽度、最终边坡角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8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图纸资料 具有下列露天采场的开采技术资料和图纸,有关图纸应不定填绘 1经审查通过的,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交的矿山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及图纸、有关部门的批批复; 8 查阅图纸资料。没有开采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分;缺少一类图纸扣2分;图纸应不定时和现场有重大变化时进行填绘,有一项图纸与实际不符或填绘不及时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2地形地质图; 3 采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 服务年限5年以上的矿山有开拓、运输系统图; 5 不能实现自然排水和凹陷露天开采的矿山有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小计 38 二、作业现场管理 1、警示标志 露天采场作业现场应有以下警示标志 1露天矿边界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2开采境界内有人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 3 检查现场。露天矿边界没有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扣2分;开采境界内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没有加盖、没设栅栏或没设明显的警示标志,有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作业照明 露天采场作业现场在下列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1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地点; 2露天采场人行通道。 2 检查现场。作业现场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工作边帮、边帮浮石 采场内无边帮浮石。生产过程中边帮浮石未清理完毕前,其下方不得生产。 4 检查现场。有浮石或浮石未清理完就进行生产不得分。 4、采掘设备管理 采掘运输设备满足下列要求 1采场的每台设备应有专用的受电开关; 2有齐全可靠的机电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 3 检查现场。采掘设备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5、定置管理 矿山道路两侧堆放物品稳固,堆放物边缘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lm。 3 检查现场。堆放物品不稳固或边缘距离不符合规定,有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职业危害管理 有以下职业危害管理措施 1爆破点、凿岩作业、装卸点、破碎车间等地点和作业采取防尘技术措施; 2有噪声、粉尘、热害和放射性危害的作业地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进入采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记录。缺一项防尘技术措施扣1分;缺少噪声、粉尘、热害和放射性等危害预防措施一项扣1分;作业人员在作业地点不佩带防护用品有一人次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8 三、台阶构成 1、台阶高度 采用直接机械铲装作业方式时,松软岩土的台阶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坚硬稳固的矿岩台阶高度由设计而定。 3 检查现场。台阶高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坡面角 人工开采时,松软矿岩的坡面角不大于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固的矿岩坡面角不大于50。,坚硬稳固矿岩的,坡面角不大于8O。,非工作帮的最终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工作平台宽度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分。 4、爆堆高度 挖掘机或铲装机铲装时,爆堆高度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3 检查现场。爆堆高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小计 12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四、穿爆作业管理 1、穿孔作业 (1)穿孔作业按爆破设计参数进行。 (2)穿孔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穿孔参数有一处不符合爆破设计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钻机作业位置 钻机作业时其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钻机稳车时,钻机距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台钻为1m,其他钻为2m; 2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阶段边缘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 3钻机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坡项线的最小距离台钻2m,其他钻3m。 3 检查现场。距离和夹角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3 查阅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和爆破记录。没有爆炸器材的管理、领用和清退制度或没有执行情况记录不得分。 4、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爆破作业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说明进行,采用非电起爆,禁止用导火线逐个点炮; 2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内,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3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查看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协议; 4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炮员操作; 6 查阅爆破设计资料和检查爆破施工现场。没有爆破设计说明书扣3分;有一处没有按照设计进行爆破施工扣1分;爆破前没有设置岗哨、标志和警戒或两个以上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没有人统一指挥不得分;有一人没有有效爆破作业上岗证而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分;有一人次没有持证上岗扣1分;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扣3分;掩体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没有采用非电起爆,用导火线逐个点炮的不得分。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5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6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掩体开口设置应考虑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5、爆破检查和记录 爆破作业后,应进行爆破检查和记录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 2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并及时处理; 3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3 检查现场和查阅爆破记录。无爆破记录或爆破后不执行检查制度不得分;爆破记录不全,有一次扣1分;爆破后,没有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8 五、铲装作业管 理 1、挖掘机安全作业 挖掘机的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侧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4 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应满 1同一平台上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挖掘机之间的间距;汽车运输时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不小于50m; 2 检查现场。距离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2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阶段方向错开的距离在上阶段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超前下一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小计 6 六、推土机作业 管理 1、作业坡度 推土机在倾斜工作面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应小于其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坡度。 2 检查现场。作业坡度大于推土机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最大坡度不得分。 2、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作业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得超出平台边缘; 2推土机距平台边缘小于5m时,必须低速运行 3禁止推土机后退开向平台边缘。 2 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推土机牵引车辆作业 推土机牵引车辆或其他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 1被牵引的车辆或其他设备应有制动系统并有人操纵; 2推土机的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 3下坡牵引车辆或设备时,禁止用缆绳牵引。 2 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推土机检修 推土机的检修、润滑和调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平整的地面上进行;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实得分 2检查刮板时,应将刮板在垫板上放稳,并关闭发动机。 2 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8 总计 100 附表2边坡管理单元自评/评审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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