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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加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言稿,括号内小四号内容为学习、了解部分,不作现场宣讲。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有幸应乐加乡政府安排前来参加乐加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下已是秋冬季节,气温开始逐渐下降,逐渐进入用气高峰期,同时也是燃气安全事故高发期。据燃气安全网统计,全国燃气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仅次于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频率,13年全国发生燃气安全事故7万余起,也就是说平均每7分钟就有一例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将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境内的燃气营运安全和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吸取泸州“12.26”天然气爆炸、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苏州燃气集团生活区办公楼“6.11”爆炸、“8.18”山西长治景山花园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其中又特别是“7.11高雄爆炸事故”的教训,全面剖析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 燃气泄漏引起的中毒、死亡、爆燃、爆炸等事故主要是因为燃气泄漏和燃气器具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其中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在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非法开挖、取土、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等,至使燃气泄漏,管线破损,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中法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2、私自拆改燃气管线。很多用户在装修、安装热水器等燃具时聘请无资质人员擅自对燃气管道进行改动、包裹,无任何验收手续,所使用的材料也没有质量保证。部分用户甚至将燃气管道埋入墙体、地板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第三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用户对燃气器具选购、安装、维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法律意识。 燃具销售市场混乱,不合格产品、淘汰产品遍地都是。相当一部分用户仍然在购买烟道式热水器和不带熄火保护的灶具(国家早在99年就禁止生产、销售上述产品)。 燃具安装、维修市场不规范。安装单位没有资质证书,安装个人没有岗位证书,这些商铺、个人却长期从事燃具销售、安装、维修业务。(早在2000年3月国家建设部就颁布实施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要求安装、维修企业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要求不得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4、不切实学习、掌握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由于居民的安全意识薄弱,使用时没有保持用气房间通风透气,超长时间使用热水器,忘记关燃气阀门,连接软管老化,连接软管两端未用管夹固定,一些房屋长时间无人居住连接软管被老鼠咬破 建议 建立属地长效检查机制。属地政府、街道办、企业、社区互动建立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各燃气供应企业、社区派人参加、形成固定网络,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依靠街道、乡镇政府,通过各类媒体载体、燃气供应企业和社区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和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重视程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以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使用氛围。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安装、维修燃气器具单位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工作;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建设部门牵头进行查处。 通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燃气零事故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到镇乡人民政府、社区等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政府、社区、村社积极配合供气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使用天然气常识,引导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的自救能力,确保我镇燃气零事故。 我公司将继续做好 1、继续健全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了安检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入户安全检查重在落实责任,查处隐患, 要求客户管理员要严格按照入户检查七大项内容认真负责进行入户检查。要求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任务指标化,职责明确化,内容清晰化,工作流程化,行为规范化,整改及时化”。 2、认真做好入户检查各项内容,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把燃气安检工作做扎实、做具体,在源头上把 好关,让辖区内用户安全平稳的用上天然气。 3、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公司首先不断提升客户安检管理员 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 家每户。组织安全宣传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大力宣传用户安全使 用天然气小常识、注意事项、燃气规范,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器具等等,提高社区居民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公司将用报纸、电视台、投影仪、用户事故案例安全知识宣传,印制温馨提示牌张贴于各小区、各企业,为努力保障安全 供气、平安用气做好宣传工作 谢谢大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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