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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进入了新一轮事故高发期。通过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加大企业和公共安全投入,深化煤矿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2003年开始出现事故总量下降的“拐点”,最近几年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以煤矿为例,2002年全国煤炭产量14.15亿吨,事故死亡6995人,百万吨死亡率4.943。2007年全国煤炭产量25.5亿吨,增长78;事故死亡3786人,下降46;百万吨死亡率1.485,下降69.9。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如2008年8月,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二水平301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6人遇难;2009年2月,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四盘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78名矿工遇难。相继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制约着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状况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逐年减少。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但我国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2007年,全国煤矿安全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近三年(2005、2006、2007)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与2005年相比,2007年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3和65.4。与2002年相比,2007年全国煤炭产量25.5亿吨,增长78;煤矿死亡人数减少3209人,下降46。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4.94降到2007年的1.485,大大缩短了与先进产煤国家的差距。 2008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7年的1.485下降到1.182,同比下降20.4;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3和15.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1和34.4。 (二)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行业管理所弱化,煤矿生产与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存在结构性和阶段矛盾;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自然灾害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煤矿职业危害严重;煤矿科技装备水平不高,特别中、小煤矿;绝大多数为井下开采,工作条件艰苦;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较大。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主要是由我国煤矿的地址条件及其自然灾害状况决定的,下面对此做相对具体的介绍 (1) 地质条件。 (2) 瓦斯。 (3) 水害。 (4) 顶板。 (5) 煤尘。 (6) 煤层自然发火。 (7) 冲击地压。 (8) 热害。 (9) 矸石山灾害。 (三) 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对策 (1)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2)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3) 依靠科学技术,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安全状况的好转。 (4)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5)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6) 建立规范的工伤保险体系。 (7) 加快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 (8) 加快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9) 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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