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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65 备案号56055- 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15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5 部分仓储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15 Warehousing enterprises 2017 - 06 - 29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322.15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容 ........................................................................... 1 3.1 基础管理要求 ................................................................... 1 3.2 场所环境 ....................................................................... 3 3.3 生产设备设施 ................................................................... 4 3.4 特种设备 ....................................................................... 5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5 3.6 用电 ........................................................................... 6 3.7 消防 ........................................................................... 7 3.8 危险化学品 ..................................................................... 7 3.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8 3.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8 3.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8 4 评定细则 ...........................................................................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5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2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4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4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5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细则 ............................... 67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0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1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2 DB11/T 1322.152017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含仓储) ; 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 9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 10 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 11 部分家具制造企业; 第 12 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 13 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 14 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第 15 部分仓储企业;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15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制冷学会、北京 全方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波、贾海江、张振广、唐俊杰、商跃、李鹏、王昕、綦长茂、闫益民、马进、 孙大琪、孙赟。 DB11/T 1322.152017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5 部分仓储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仓储企业安全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储存丙、丁、戊类物品的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粮库和白酒库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23468 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30041 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 GB/T 30134 冷库管理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b健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 c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包括必要资源、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等; DB11/T 1322.152017 2 d安全生产事故检查、处置、上报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3.1.2.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b贯彻、执行、检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c对安全生产事故检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3.1.2.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b学习、遵守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 c岗位检查、事故隐患上报、设备设施保养、岗位记录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3.1.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3.1.3.1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应由 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企业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按照本机构的职责, 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1.3.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1.3.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 3.1.4 应急救援 3.1.4.1 应建立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责任体系。 3.1.4.2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 3.1.5 劳动防护用品 3.1.5.1 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3.1.5.2 应按照识别、评价和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 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a接触有毒和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 防护服、 防 护手套和防护鞋等防毒、防尘、防静电劳动用品; b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 8h 的等效声级 大于等于 80dB 小于 85dB 的工作场所时, 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 当暴露 于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 8h 的等效声级大于等于 85dB 的工作场所 时,应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 c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 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可参照电离 辐射的相关标准及 GB/T29510 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d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的劳动者,应参照 GB/T 11651、 GB/T 30041 和 GB/T 23468 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3.1.5.3 应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3.1.5.4 应放在通风容易获取的专用柜子里,并有明显标志,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3.1.6 特种设备安全 3.1.6.1 使用特种设备的工程项目设计、更新改造设计应由取得特种设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DB11/T 1322.152017 3 3.1.6.2 特种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由取得特种设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和维修单位进行。 3.1.6.3 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应选择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设计、制造单位的产品。购置的特种设备应在 设备明显部位装设产品名牌和注册名牌。 3.1.6.4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其产品应具有产品 质量证明书,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3.1.6.5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安装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 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3.2 场所环境 3.2.1 一般要求 3.2.1.1 仓库和制冷机房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1.2 仓库的防火等级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1.3 仓库内应按照设计要求划定堆装区域线和储存物品。 3.2.1.4 储存的物品质量不应超过楼地面的安全载荷,当储存吸水性物品时,应考虑灭火时可能吸收 的水的质量。 3.2.1.5 仓库应按照 GB 50057 的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并应每年检测一次。 3.2.1.6 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电缆钢铠外皮及钢筋构架应等电位联结。 3.2.1.7 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3.2.1.8 库区内应设视频监控系统,库内宜装视频监控系统。 3.2.1.9 库区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限速和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的颜色和式样应符合 GB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 3.2.1.10 场(厂)内机动车充电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应采用增安型灯具,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3.2.1.11 库区车辆应停放有序,行驶畅通。 3.2.1.12 库区环境应保持清洁,排水系统畅通。 3.2.1.13 仓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 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00 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 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2.2 冷库 3.2.2.1 冷库内不应设置与仓库、堆场生产和管理无关的其它用房。 3.2.2.2 冷库的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开锁装置,并设有醒目的标识。门口附近应设置能将信号传 送至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房间的呼叫按钮。 3.2.2.3 氨制冷系统的建筑、安装在室外的氨制冷设备和管道与其它建筑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 3.2.2.4 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室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3.2.2.5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量应按 183m 3/(m2.h)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排 风量不应小于 34000m 3/h。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 3.2.2.6 氨制冷的冷库,其制冷机房等液氨泄漏的主要防范部位,应设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氨气浓 度报警装置,其报警浓度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并应能在报警时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 DB11/T 1322.152017 4 3.2.2.7 氨制冷的冷库,其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其照度和持续时间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 氨制冷机房靠近其疏散出口的外墙上, 应设置除事故排风机和应急照明灯具以外制冷机房其它 用电设备的手动电源紧急切断装置,并应有警示标识。 3.2.2.8 氨制冷的冷库,其制冷机房泄压设施应按设计和验收要求维护,不得随意更改。 3.2.2.9 氨制冷的冷库液氨管线不应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 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应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2.2.10 氨制冷的冷库,在库区的明显位置设置风向标。 3.2.2.11 氨制冷的冷库应设置紧急泄氨装置。 3.2.2.12 氨制冷的冷库,库房的安全出口应设在穿堂附近,开向穿堂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多层、高 层冷库的办公和更衣应设置在首层,且应至少有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3.2.3 自动化立体仓库 3.2.3.1 自动化立体仓库堆垛机外围或与其相关的出入库输送机系统外围应设 1.8m 高的护栏。 3.2.3.2 堆垛机运行时, 应设置防止工作人员穿越巷道的保护装置, 并设有禁止穿越巷道的警示标志。 3.2.3.3 堆垛机运行终端应设置用以逃生的安全通道。 3.2.4 露天堆场 3.2.4.1 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堆垛与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m,组与组 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堆垛高度的 2 倍,且不应小于 10 m。 3.2.4.2 储存区不应堆积可燃性杂物,并应控制植物和杂草生长,定期清理。 3.2.4.3 可燃物材料堆场与建筑物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 3.3 生产设备设施 3.3.1 一般要求 3.3.1.1 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3.1.2 所有可能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可靠接地。 3.3.1.3 具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 接近。 3.3.1.4 具备防止人员受到伤害的防护装置和警示牌。 3.3.1.5 相关技术资料和制度齐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3.1.6 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3.3.1.7 设备的铭牌上应包括产品型号、名称、额定生产能力、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3.3.2 堆垛机 3.3.2.1 与操作无关人员不应操作或进入司机室,司机室搭载人数不应超过 2 人。 3.3.2.2 每次开机前应发出警告信号。 3.3.2.3 在明显的位置应有不应进入堆垛机运行区域、堆垛机载货台上下不应站人和钢丝绳卷筒处小 心夹手等安全标志。 3.3.2.4 应在堆垛机前后设置异物监测装置。 3.3.3 带式输送机 停用并在露天存放时应盖上苫布。 DB11/T 1322.152017 5 3.3.4 悬挂式输送机 所有装载、卸载和操作工位以及悬挂式输送机通道应保持整洁。 3.3.5 裹包机 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在闭锁位置时,任何起动设备的操作不能进行。 3.3.6 货架 3.3.6.1 各个连接处应牢固。 3.3.6.2 垫片、锚栓、锁定装置和柱及柱的保护装置安全有效。 3.3.6.3 应设置防超高超宽,防超载,防撞击,防头重脚轻等安全设施。 3.3.6.4 应设置限重(额定载重)的标志。 3.3.7 搬运机器人 3.3.7.1 机器人运动部件和周围环境中的物体之间(如结构支柱、平顶隔栅、防护栏、电源线等)要 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3.3.7.2 控制柜宜安装在安全防护空间外。当控制柜安装在安全防护空间内时,控制柜定位和安装应 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空间内人员的安全要求。 3.4 特种设备 3.4.1 一般要求 特种设备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1 一般要求 3.5.1.1 具备防止人员和设备受到伤害的防护装置及警示牌。 3.5.1.2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5.2 机械通风系统 3.5.2.1 通风系统完好,风道内无积水、异物和粉尘,衔接部位牢固合缝。 3.5.2.2 防噪装置齐备安全有效。 3.5.3 制冷设备 3.5.3.1 制冷压缩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体表面无锈蚀,油漆无脱落,无油污; b机组本体及管路的动静密封点无泄漏,机组油封渗油在允许范围内; c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音,各连接部位牢固无松动; d运行时,其性能参数在规定的技术范围内,无超压和超温等; e机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在检测有效期内。 3.5.3.2 冷凝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表面无严重腐蚀和结垢,性能稳定可靠; b运行参数稳定; DB11/T 1322.152017 6 c循环水泵无锈蚀、裂痕和异常振动,运行平稳; d泵的机械密封处无泄漏,压力在正常范围内; e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齐全,在检测有效期内。 3.5.3.3 蒸发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与储存的货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30134 的规定; b冷风机的各个电机要单独设置配电线路、断相保护和过载保护。 3.5.3.4 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观整洁,无油垢,漆层无脱落; b内外密封部位及连接处无渗漏; c开闭灵活,开闭及开度指示正确,各部件连接紧固可靠; d编号制式统一,标识清晰,重要阀门应加锁。 3.6 用电 3.6.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6.2 库房用电设备 3.6.2.1 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质保持不小于 0.5m 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3.6.2.2 电动传送设备、 装卸设备和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 散热等防护措施。 对提升和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3.6.2.3 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和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及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6.3 配电室 3.6.3.1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 m; 当低于2.5 m时, 应设置不低于GB4208 规定的遮拦或外护物,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 2.2 m。 3.6.3.2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 6 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 2 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 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 15 m 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3.6.4 变压器 3.6.4.1 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7 m 的固定围栏(墙);变压器外廊 与围栏(墙)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0.8 m;变压器底部距离地面不应小于 0.3 m;相邻变压器外廊之 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5 m。 3.6.4.2 设置于变电室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 1.7 m 的固定遮拦,遮拦网孔不 应大于 40 mm40 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 0.6 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0 m。 3.6.4.3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屋内的设施。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 管道通过。 3.6.5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 3.6.5.1 触电危险性较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3.6.5.2 仓储场所的每个仓库或堆场应在其外单独安装的配电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 必要电源。 DB11/T 1322.152017 7 3.6.6 固定电气线路 3.6.6.1 配电线路应装过载和短路保护。 3.6.6.2 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 自增加用电设备。 3.6.6.3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检测,不应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6.7 照明电气 3.6.7.1 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性防水照明电器。 3.6.7.2 丙类固体物品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 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6.7.3 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不应使 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3.7 消防 3.7.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7.2 其它要求 3.7.2.1 仓库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 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 3.7.2.2 仓库内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 0.5 m,与供暖机组、风管炉、 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 1 m。 3.7.2.3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定 期处理。 3.7.2.4 冷库穿过冷库仓库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应采取防冷桥和防火措施。 3.7.2.5 氨制冷的冷库,库区及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门外应设室外消火栓。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对 外进出口处宜设室内消火栓并配置开花水枪。 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的楼梯间或穿堂内, 环境温度低于 0℃时应采用干式系统。 3.7.2.6 氨制冷的冷库,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并选用开式喷头。 3.7.2.7 建筑高度大于 50 m 的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仓库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3.7.2.8 仓库或堆场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7.2.9 冷库的防、排烟设施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 3.8 危险化学品 3.8.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8.2 液氨使用要求 3.8.2.1 液氨管道系统应选用具有制造资质的单位生产的氨专用阀门。 3.8.2.2 设置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液氨和消防废水收集与储存的设施。 DB11/T 1322.152017 8 3.8.2.3 液氨使用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8.2.4 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设置固 定甲级防火密封窗;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3.8.2.5 具有液位控制的设备应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控制室。 3.8.2.6 制冷设备和管道的颜色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并标有流向。 3.8.2.7 室外罐区应设置遮阳设施。 3.8.2.8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使用装置或设施应配备温度、压力和液位等信息不间断的采集和监测 系统,系统应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和信息储存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 3.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3.9.1 噪声 3.9.1.1 设备控制室顶棚使用吸音材料,完好有效。 3.9.1.2 设备采取各类减噪、防振措施。 3.9.1.3 设备润滑状态良好,无异常噪声。 3.9.2 液氨 3.9.2.1 液氨制冷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持系统密闭。 3.9.2.2 进行系统维护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携带酸性饮料。 3.9.2.3 进行系统维护时现场应进行强制通风。 3.9.3 低温 应给低温环境下作业人员按标准配备防寒用品。 3.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10.1 一般要求 应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10.2 液氨作业场所 3.10.2.1 氨制冷车间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 2 套,其它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 3.10.2.2 以氨作为制冷剂的仓储企业在机房内应设置专用的洗眼冲洗设施, 并携带在保质期内的酸性 饮料(柠檬酸、硼酸和酸性浓缩柠檬汁、酸梅汁)、食用醋等。 3.10.3 低温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应穿防寒服、防寒鞋和配戴防寒帽进行作业。 3.10.4 常温作业场所 3.10.4.1 从业人员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和配戴工作帽进行作业。 3.10.4.2 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配戴适用的护听器。 3.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DB11/T 1322.152017 9 3.11.1 一般要求 3.11.1.1 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不应违章作业。 3.11.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11.1.3 对涉及传动部位的清洁,应停机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1.1.4 设备的检修及故障处理,应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悬挂安全警示牌后进行。 3.11.2 危险作业 3.11.2.1 危险作业审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危险作业前进行审批,作业现场保存危险作业审批单; b 审批表中规定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限、交底人和监护人等内容; c 审批前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等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d 更换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重新审批。 3.11.2.2 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前,清理现场易燃物,确保易燃物品与动火点保持安全距离; b 动火现场周边配备监火人和灭火器材; c 对于现场条件可能引发起火的动火作业,制定动火方案,规定动火的步骤、方法和现场应急处 置措施等;动火方案经过专业人员评审并经批准,作为动火审批的依据和现场作业的指导书; d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露天作业。 3.11.2.3 高处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应悬挂在建筑物设施或固定 装置上; b 不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载人登高; c 梯子、升降台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内,不堆放杂物; d 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它物品; e 使用的各类梯台结构件不应有脱焊、变形、腐蚀、断开和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光滑无毛刺。 f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露天作业。 3.11.2.4 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 b 作业前,对受限空间内部强制通风,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氧气浓度检测,浓度符合安全指 标后,方可进行作业; c 作业时,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照明设备采用防爆型,供电电压使用安全电压; d 作业时,有监护人,监护人不得擅离职守,并且与作业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e 作业完毕后应清点人员、机具、设备,并将孔口盖封好,恢复原貌后方可离开。 4 评定细则 4.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4.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4.6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DB11/T 1322.152017 10 4.7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4.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4.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4.10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4.1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4.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4.13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L。 DB11/T 1322.152017 1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2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它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3 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DB11/T 1322.152017 12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400分。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40 3.1.2 1.1.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职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负责人明确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 求;明确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 和工作内容的要求; 明确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包括必要资源、 组织 机构、人员配置等) ;明确对安全生产事故检查、处置、上报、应 急救援的要求; 2)分管负责人明确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 求;明确贯彻、执行、检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要求;明确对安全生产事故检查、处置、应急救援的要求。 3) 岗位 明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明确学习、 遵守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明确岗位检查、事故隐患上报、 设备设施保养、岗位记录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分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0 1)每缺 1 项扣 2 分; 2)每 1 项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3)每 1 项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 1 分。 3.1.1 3.1.2 1.1.2 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1)未制定的不得分; 2)未逐级签订的扣 5 分。 3.1.1 DB11/T 1322.152017 13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1.3 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10 缺少现行版本的,不得分。 3.1.1 1.1.4 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10 未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3.1.1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 3.1.1 1.2.1 应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 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 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 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劳动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 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 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 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 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危险源范围、 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 求; g)危险作业(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 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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