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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1.020 Y 75 备案号56051- 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9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9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9 Clothing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2017 - 06 - 29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322.9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容 ........................................................................... 1 3.1 基础管理要求 ................................................................... 1 3.2 场所环境 ....................................................................... 1 3.3 生产设备设施 ................................................................... 2 3.4 特种设备 ....................................................................... 3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3 3.6 用电 ........................................................................... 4 3.7 消防 ........................................................................... 4 3.8 危险化学品 ..................................................................... 4 3.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4 3.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4 3.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4 4 评定细则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5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7 附录 F(规范性附录)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0 附录 G(规范性附录)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5 附录 H(规范性附录)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0 附录 I(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9 附录 J(规范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0 附录 K(规范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1 附录 L(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2 DB11/T 1322.92017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 9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京工服装集团有限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亚博、代宝乾、杨建军、许建平、韩长安、谢昱姝。 DB11/T 1322.92017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A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GA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DB11/ 450 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2 场所环境 3.2.1 厂区环境 3.2.1.1 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按 GB 4387 的规定设置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 3.2.1.2 厂区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1.3 厂区应至少设置 2 个出入口,且人员出入口应与货物出入口分开。 3.2.2 厂房 3.2.2.1 厂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门和通道等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2.2 物品应实行定置管理,各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应有突出或 锐边物品。 3.2.2.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应符合 GA 703 的规定。 DB11/T 1322.92017 2 3.2.3 仓库 3.2.3.1 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3.2 仓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 150 m 2,库房内主通道 的宽度应不小于 2 m。物品堆放应符合 GA 1131 的规定。 3.2.3.3 仓库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3.2.3.4 仓库内车辆、电气装置的使用应符合 GA 1131 的规定。 3.2.3.5 仓库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和禁止使用明火等标志。 3.2.4 建筑物防雷 应按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每年检测一次,并应取得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测试合格证 书。 3.3 生产设备设施 3.3.1 一般要求 3.3.1.1 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按 GB 2894 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3.1.2 应在设备设施的适当位置或附近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3.1.3 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等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计划需要拆除的,应采 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3.1.4 设备设施应运转正常,保持清洁,不应有积尘及浮毛。 3.3.2 专业设备要求 3.3.2.1 验布机的卷布轴应支撑稳定,防止脱落。 3.3.2.2 裁剪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裁剪机应按规定妥善安装或安放,专人专用; b 压脚(保护架)灵敏可靠; c 钢带应有防护罩; d 磨钢带砂轮应有防护罩; e 移动式裁剪机导线应使用橡胶护套线,长度不超过 5 m; f 裁剪工作台的地面宜设绝缘垫。 3.3.2.3 粘合机的温控装置应灵敏有效。 3.3.2.4 缝纫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旋转、冲压、用刀等部位应安装防护装置; b 护针器应安装到位; c 缝纫机的地面宜设绝缘垫; d 设备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3.3.2.5 熨烫定型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温控器应完好无损; b 蒸汽管应悬吊在操作台上方,与熨斗的接头牢固,完好不漏气; c 附属蒸汽发生器的运行指示灯完好,安全阀和压力表应运行良好,定期进行检测; d 放置熨斗的耐火架应保持完好。 3.3.2.6 液压龙门断机、裁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使用双手控制的安全连锁开关,且开关完好有效; DB11/T 1322.92017 3 b 旋转、冲压用刀等部位应安装防护装置,且完好有效。 3.3.2.7 充绒机应进行防静电接地,且接地装置良好有效。 3.3.2.8 洗脱机、烘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转笼内壁、散热器和过滤器等零件完好,开关及各机件传动正常完好; b 回转气流、蒸气管路顺畅,传送带链条、轴承和仪表运转正常。 3.3.2.9 自动吊挂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动吊挂系统各部件应保持良好; b 应由专人操作,并有运行警示标识; c 紧急暂停装置应运行良好。 3.4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1 锅炉房 3.5.1.1 锅炉房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041 的规定。 3.5.1.2 锅炉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记录归档; b 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每周应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并记 录归档; c 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检修保 养记录、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 3.5.2 工业管道 3.5.2.1 工业管道外观完好,无锈蚀、泄漏。 3.5.2.2 工业管道的漆色、色环应符合 GB 7231 的规定,且应有流向指示标志。 3.5.2.3 管道敷设在通道上方时,管道(包括保温层或支架)最低点与通道地面的净高不应小于 2 m, 且不应妨碍门、窗的启闭。 3.5.2.4 管道阀门等部位应悬挂状态提示标志。 3.5.2.5 管道使用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安全检定。 3.5.2.6 热力管道应敷设保温层。 3.5.2.7 热力管道不应与输送易挥发、易爆的管道和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惰性气体的管道敷设 在同一地沟内。 3.5.3 食堂 3.5.3.1 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浸泡、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 3.5.3.2 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 mA 的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 3.5.3.3 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 3.5.3.4 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记录归档。 3.5.3.5 凡有用燃气管道和用燃气设备的场所(含用餐场所、瓶组气化间、用气设备房间等),均应 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且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房间内。 DB11/T 1322.92017 4 3.5.3.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应符合 DB11/ 450 的规定。 3.6 用电 用电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7 消防 消防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8 危险化学品 3.8.1 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3.8.2 酒精、清洁剂、油墨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存放在专柜内,并远离火源、电器设施和热源; b 专柜应有明显标识,标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责任人等信息; c 应在专柜内分类摆放,并放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3.9.1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应设置相关的职业卫生警示标志。 3.9.2 充绒间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充绒车间应与其他车间分开设置,且门窗密封良好; b 充绒车间应安装机械吸风设施,并保证完好有效; c 当班工作结束后,应使用吸尘器清扫机器及车间,保持车间环境良好; d 吸尘器应安装导出静电装置,并当班清理。 3.9.3 胶粘工序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胶粘工位呼吸带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b 使用低毒、无毒的胶粘剂或使用其它替代物替代有毒胶粘剂。 3.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a 充绒间操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防尘口罩、工作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b 胶粘工序的操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防毒口罩、工作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c 产生粉尘的车间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防尘口罩; d 裁剪工在裁剪时应佩戴防割手套; e 其他操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等防护用品。 3.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11.1 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自救互救 及应急处置方法,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11.2 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活动。 3.11.3 对涉及传动部位的清洁,应关车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1.4 设备的检修及故障处理,应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悬挂安全警示牌后进行。 4 评定细则 DB11/T 1322.92017 5 4.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4.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4.6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4.7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4.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4.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4.10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4.1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4.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4.13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L。 DB11/T 1322.92017 6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3.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3.1 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房和仓库内不应设置住宿; b)厂房和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宿舍。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2.3 4 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4 5 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8.1 DB11/T 1322.92017 7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3.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5 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扣 3 分; 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 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3 分; 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符的, 扣 2 分。 3.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扣 3 分; 2)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 的,扣 2 分; 3)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扣 2 分; 4)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3.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未定期进行审核(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 不得分;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3.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 3.1 DB11/T 1322.92017 8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0 3.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 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 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 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 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劳动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 账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 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 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 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 要求; g)危险作业(吊装、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 断路、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h)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 分工,培训、取证、复审、证书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i)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 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j)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告知、 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检修、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 等要求; 20 1) 每缺一项规章制度 (如企业不涉及相关内容, 可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扣 5 分; 2)每有一处规章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 的,扣 2 分。 3.1 DB11/T 1322.92017 9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2.1 k)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验收、 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l)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m)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准、用 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n)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队伍建 设,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演练,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 和使用等要求; o)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1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 任部门或人员的,不得分; 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2 分; 3)每发现一处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现行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相符的,扣 1 分。 3.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 位的从业人员。 5 1)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署公布批准实施 的,不得分; 2)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扣 3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2 分。 3.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未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审核更新的(无更 新记录视同未开展) ,不得分。 3.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 3 年。 15 1)每缺一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 的(如企业不涉及相关内容,可没有相关执行 记录),扣 5 分; 2)每有一处执行记录档案记录不全,或存在伪 造记录,或未保存 3 年的,扣 2 分。 3.1 1.3 安全操作规程 25 3.1 DB11/T 1322.92017 10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3.1 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并追加扣 10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符的, 每缺一个扣 2 分。 3.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5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每缺一项,扣 2 分; 2)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每个扣 1 分。 3.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 位的从业人员。 5 1)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署公布批准实施 的,不得分; 2)现行有效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的,扣 3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2 分。 3.1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 保存相关记录。 5 1)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 得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扣 2 分。 3.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20 3.1 1.4.1 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管理人员 a)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 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4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 从业人员 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不得 分。 3.1 1.4.2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0 未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 得分。 3.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0 3.1 1.5.1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 1)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2)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 3 分。 3.1 DB11/T 1322.92017 11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5.2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应急预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 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 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5 1)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扣 3 分; 2)各层级人员培训内容相同,无针对性的,扣 3 分; 3)培训内容不全,每缺 1 项扣 3 分。 3.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2 学时; b)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 “单位 (厂) 、部门(车间) 、基层(班 组)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4 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8 学时; c)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 少于 16 学时,每年继续教育不应少于 8 学时; d)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少于 8 学时,每年继续教育不应少于 4 学时。 10 1)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或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未取证或证书过期的,不得分; 2)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4 分。 3.1 1.5.4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 有关规定,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8 每有一个需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的人员未 取得相应资格的 (证件过期视同无证) , 扣 4 分。 3.1 1.5.5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重新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 4 每有一人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包括记录不完 整、记录内容不详实、学时不足的) ,扣 2 分。 3.1 1.5.6 企业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从业 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 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4 每有一人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包括记录不完 整、记录内容不详实、学时不足的) ,扣 2 分。 3.1 1.5.7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学生、学习 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能 提供培训记录的,视同未进行培训) ,不得分。 3.1 1.5.8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 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 10 1)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造培训档案,视同未开 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 素不得分。 2)培训资料不全的,扣 5 分。 3.1 DB11/T 1322.92017 12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6 应急救援 50 3.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10 3.1 1.6.1.1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 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0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1 1.6.2 应急预案 32 3.1 1.6.2.1 企业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5 未进行事故风险评估或应急资源调查的,不得 分。 3.1 1.6.2.2 ★应根据本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 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事故风险单一、危险 性小的企业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下 列要求 a)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 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 理等内容; b)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处置程序和措施 等内容; c)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 内容; d) 应急预案中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 应急组织机构和 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应与实际相符。 5 1)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应急救援”要素不得 分; 2)每有一项应急预案不符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 际情况,或与本企业应急能力不相符的,扣 3 分; 3)每有一项应急预案基本要素不齐全完整的, 缺少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 或缺少明确应急保障措施的,扣 2 分; 4)每有一项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能 相互衔接的,扣 3 分。 3.1 1.6.2.3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 3 重点岗位未张贴岗位应急处置卡,不得分。 3.1 1.6.2.4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并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 至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5 1)未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的(无书面纪 要或论证记录的,视同未开展评审或论证) ,不 得分; 2) 未对应急预案签署公布批准实施的, 不得分; 3)现行有效的应急预案未发放的,扣 3 分; 4)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2 分。 3.1 DB11/T 1322.92017 13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6.2.5 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 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全员的疏散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三年应实现对本企业 所有专项预案演练的全覆盖。 应急演练内容应包括预警与报告、指挥与协调、应急通讯、事故 监测、警戒与管制、疏散与安置、医疗卫生、现场处置、社会沟 通、后期处置和其他应急功能。 5 1)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不全的, 每缺一项扣 2 分; 2)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 2 分; 3)未实现每三年对本企业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 练全覆盖的,扣 2 分。 3.1 1.6.2.6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 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演练评估内容包括 演练基本情况演练的组织及承办单位、演练形式、演练模 拟的事故名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过程的情景描述、主要 应急行动等; 演练评估过程演练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和主要安排; 演练情况分析依据演练评估表格的评估结果,从演练的准 备及组织实施情况、参演人员表现等方面具体分析好的做法和存 在的问题以及演练目标的实现、演练成本效益分析等; 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演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 见和建议; 评估结论对演练组织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并给出优(无 差错地完成了所有应急演练内容) 、良(达到了预期的演练目标, 差错较少) 、 中 (存在明显缺陷, 但没有影响实现预期的演练目标) 、 差(出现了重大错误,演练预期目标受到严重影响,演练被迫中 止,造成应急行动延误或资源浪费)等评估结论。 5 1)无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2)评估报告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 2 分。 3.1 1.6.2.7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 出结论。 4 应急预案未按要求进行评估(未见修订记录视 同未开展) ,不得分。 3.1 1.6.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5 3.1 1.6.3.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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