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22.19-2017 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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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65 备案号56057- 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19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9 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19 Sanitation enterprises 2017- 06- 28 发布 2018- 01-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322.19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定内容 ........................................................................... 2 4.1 基础管理要求 ................................................................... 2 4.2 场所环境 ....................................................................... 2 4.3 生产设备设施 ................................................................... 2 4.4 特种设备 ....................................................................... 4 4.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4 4.6 用电 ........................................................................... 5 4.7 消防 ........................................................................... 5 4.8 危险化学品 ..................................................................... 5 4.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5 4.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5 4.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6 5 评分细则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4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1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0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6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91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02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04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05 DB11/T 1322.192017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11部分家具制造企业;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第15部分仓储企业; 第16部分印刷企业;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18部分燃气供应企业; 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环境卫生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欣艳、白永强、张旭、戴志锋、张浩、张馨月、马媛、尹朋建、张超、程伟、 张闻涛、祝国伟、王震亮。 DB11/T 1322.192017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9 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环卫从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环卫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10892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CJJ/T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128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范 CJJ 133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卫从业单位 sanitation enterprises DB11/T 1322.192017 2 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以及道路清扫保洁等工作的企 事业单位。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4.1.1 通用要求 环卫从业单位的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 1322.22017第3章的相关规定。 并应依据安全生产需 要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风、防汛、防疫等管理制度。 4.1.2 安全投入 环卫从业单位应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2 场所环境 4.2.1 厂房结构 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2.2 厂区道路 4.2.2.1 厂区大门、出入口、厂区道路、道路安全设施应符合 GB 50187、GBJ 22 的相关规定。 4.2.2.2 交通标志应符合 GBJ 22 和 CJJ 47 的相关规定,烟火管理提示应符合 CJJ 47 的相关规定。 4.2.3 车间 4.2.3.1 车间内应实行定置管理。 4.2.3.2 车间通道应满足相关人员和车辆进出,无堆放杂物。 4.2.3.3 工位踏板应齐全完好,牢固可靠,且应采取防滑措施;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操作 位不应设置在安全通道上或跨越安全通道标记线。 4.2.3.4 车间照明灯具完好率应达到 100。 4.2.4 梯台 4.2.4.1 作业梯台的结构件应牢固。 4.2.4.2 钢直梯应符合 GB 4053.1 的相关规定。 4.2.4.3 钢斜梯应符合 GB 4053.2 的相关规定。 4.2.4.4 工业护栏、平台应符合 GB 4053.3 的相关规定。 4.2.5 防雷装置 4.2.5.1 厂区内建(构)筑物应设置防雷装置。 4.2.5.2 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4.2.5.3 填埋场堆体应采取有效防雷措施,并定期检测其避雷性能。 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DB11/T 1322.192017 3 4.3.1.1 设备设施危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线。 4.3.1.2 设备中运动的部件或工件应采用防护装置;设备底脚应有固定部件;设备所有连接螺栓、外 罩、吊支架等应紧固可靠。 4.3.1.3 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装置。 4.3.1.4 电控箱应有效的接地,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等非带电的裸 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保护,且连接正确、可靠。 4.3.1.5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 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完好;附属装置应齐全。 4.3.1.6 具有视觉盲点的闸阀、坑池、机械设备、设施等,关键部位应具有视频监视。 4.3.1.7 设备设施进料口、出料口,应具有防止人员靠近受伤、防止重物跌落、防止飞溅伤人等安全 防护措施。 4.3.1.8 设备中承受介质压力的部件应设有同该设备使用等级相符的安全阀或安全装置。 4.3.1.9 设有自动控制装置设备,还应有一套手动装置。 4.3.1.10 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设备设施,其排气孔(管)末(外)端应设有防火网和 防火装置。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运行的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4.3.2 环卫车辆 4.3.2.1 环卫车辆应完好整洁,定期维护保养。 4.3.2.2 环卫车辆应配备行车记录仪。 4.3.2.3 环卫车辆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中爆炸危险环境时,应配备防火帽。 4.3.2.4 进入机动车道作业的环卫车辆应配备作业警示灯、示宽灯等作业标志。 4.3.2.5 环卫车辆应安装倒车影像。 4.3.3 汽车衡 4.3.3.1 汽车衡前方减速带应完好。 4.3.3.2 汽车衡应采取雨雪天防滑措施。 4.3.4 装卸平台 4.3.4.1 垃圾卸料口应设置车挡等防护装置和限位报警装置。 4.3.4.2 引桥应设置护栏、防滑等安全防护措施。 4.3.4.3 卸料平台应有地面冲洗、废水导排设施,并应具有路面防滑措施和卫生防护措施。 4.3.4.4 粪便消纳站、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卸料平台采用水封的接受口应保持水封高度,寒冷季节应采 取防冻措施。 4.3.5 输送装置 4.3.5.1 输送设备下方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1.9 m,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跨越工作位置或 通过人员上方的区域,应设置护网或护板。 4.3.5.2 人员穿越输送线应设过桥,过桥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4.3.5.3 在操作工位、升降段和线路转弯处应安装紧急停车开关。 4.3.5.4 升降路段应安装上下限位装置及止挡器。 4.3.6 厌氧处理设施 4.3.6.1 厌氧处理设施、沼气储柜气囊和沼气处理利用区域应配置有效的防爆装置或措施。 DB11/T 1322.192017 4 4.3.6.2 应检测甲烷、氧气含量,并记录监测结果。监测设备应定期检定。 4.3.7 气体火炬 4.3.7.1 火炬的气体进口管道上应设置与气体燃烧特性相匹配的阻火装置。 4.3.7.2 气体火炬应配备甲烷、氧气检测设备,应具有自动点火、熄火装置,应具有防回火、防爆等 安全保护功能。 4.3.8 易产生沼气设施 4.3.8.1 易产生、易聚积沼气的设施应设置甲烷、氧气含量监测及其报警装置、应急排风系统。 4.3.8.2 焚烧厂垃圾池应设置消防水炮、事故排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处于负压状态。 4.3.9 水池 4.3.9.1 水池应设置护栏或加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有救生设备。 4.3.9.2 水池检查入口处应锁定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并备有安全带、踏步、扶手、救生绳、挂钩、 吊带等附件。 4.3.10 垃圾填埋堆体 4.3.10.1 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符合 GB 50869 的相关规定。 4.3.10.2 生活垃圾填埋气导排、抽气、处理和利用的设施设备应符合 CJJ 133 的相关规定。 4.3.10.3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坝、填埋堆体均应进行安全稳定性分析并有记录。 4.3.10.4 填埋场地在作业期间应进行地质沉降监测并有记录。 4.3.10.5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堆放高度不应高于周围地坪 3m。 4.3.11 垃圾焚烧厂 垃圾焚烧厂应符合CJJ 128的相关规定。 4.4 特种设备 应符合DB11/T 1322.22017的相关规定。 4.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5.1 锅炉房 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041的相关规定。 4.5.2 空压机 应符合GB 10892的相关规定。 4.5.3 气瓶间 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5.4 内部加油站 4.5.4.1 平面布置、工艺及设施安全要求、油罐通气管、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50156 的相关规定。 4.5.4.2 防雷、防静电接地应符合 GB 50057 的相关规定。 DB11/T 1322.192017 5 4.5.4.3 内部加油站防爆应符合 GB 50058 的相关规定。 4.5.4.4 应保存下列资料加油站、油罐设计资料、导除静电接地布置图及验收和定期测试记录、防 雷设计及定期检测报告、消防审批及验收资料。 4.6 用电 应符合DB11/T 1322.22017第3章的相关规定。 4.7 消防 应符合DB11/T 1322.22017第3章的相关规定。 4.8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使用应符合DB11/T 1322.12017第3章的相关规定。 4.9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4.9.1 治理和防护 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申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职业 健康体检,进行职业健康治理和防护。 4.9.2 车间环境 4.9.2.1 职业病危害不应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9.2.2 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有通风除尘设施;产生噪声工艺,应采取减震降噪措 施;高温设备应采取隔热措施。事故通风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4.9.3 公告栏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的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9.4 警示标志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 志应符合GB 2894的相关规定。 4.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10.1 应按照工作环境中主要危险特征及工作条件特点,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10.2 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不应使用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4.10.3 应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10.4 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应做好人员安全防护。 4.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5 评分细则 DB11/T 1322.192017 6 5.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相关规定。 5.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项条款见附录 A。 5.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5.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5.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5.6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5.7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5.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5.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5.10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5.1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5.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5.13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L。 DB11/T 1322.192017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 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为否决。 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包括职业卫生责任制,即为否决。 4.1.1 2 a)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 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未设置安全生产的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即为否决。 2)职责未包括职业卫生,即为否决。 4.1.1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即为否决。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即为否决。 4.4 4 单位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即为否决。 4.8 5 a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为单层且独立设置。 b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和独立存储间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物内,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和独立存储间内不应设有地下室、 地下通道等建构筑物。库房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或休息室。 c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墙。危险化学品 仓库的建筑物构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 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1)危险化学品仓库不是单层且独立设置,即为否决。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和独立存储间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即为否决。 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和独立存储间内设有地下室、地下通道等建构筑物,即为否 决。 4)库房内设置员工宿舍或休息室,即为否决。 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未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墙,即为否决。 6)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物构架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 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即为否决。 4.8 DB11/T 1322.192017 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 基础管理 4.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4.1.1 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 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6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 1 项扣 1 分; 2)安全生产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 1 个部门、 1 个岗位、1 个职工的责任制,扣 1 分; 3) 安全生产的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的, 每 发现一例扣 1 分; 4) 无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制度的, 每发现一 例扣 1 分。 4.1.1 1.1.2 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 安全生产责任书。 5 1)每缺 1 个部门、1 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 书,扣 1 分; 2)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3)随机抽取部门和岗位人员,现场提问,不熟悉自己 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次扣 1 分。 4.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 录。 4 1)未进行审核更新,扣 4 分; 2)记录不完整,扣 2 分。 4.1.1 1.1.4 单位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少部门或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奖惩记 录的,每发现一例扣 2 分。 4.1.1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0 4.1.1 DB11/T 1322.192017 9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1 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 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 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 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 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 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 门及职责分工,劳动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 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 职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 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 要求;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 施的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 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g)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高 处、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检维修、盲板抽堵 等作业)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 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h)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取证、复审、证书 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i)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90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 分,无教育和培训制度,扣 5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 分,安全检查、无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扣 5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 4 分,无劳保管理制度, 扣 4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5 分,无奖惩制度扣 5 分;制 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5)事件事故管理 4 分,无事件管理制度,扣 4 分;制 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6)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管理制度 6 分,依据危险源分析,存在较大危险 源而无较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 6 分;制度缺项,每 发现 1 处扣 1 分; 7)危险作业管理 8 分,存在危险作业,无危险作业制 度,扣 8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8)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8 分, 存在 特种作业,而无特种作业人员制度,扣 4 分;存在特 种设备,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扣 4 分;制 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5 分无制度扣 5 分,记录每 缺一项扣 1 分; 10)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5 分,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 理制度,扣 5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 分,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 5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 扣 1 分; 4.1.1 DB11/T 1322.192017 10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1 工,购销、出入库登记、专用储存场所(专用仓 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存储和使用 现场管理、应急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j)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 等要求; k)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 业病危害告知、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 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护用品维护、检修、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 等要求; l)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验收、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 账档案等要求; m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 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 考核等要求; n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明确主责部门及职责分工, 资金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等要求; o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 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演练,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p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易燃易爆气体易产生、聚集场所的标识、监测、 通风及检查、报警、隔离、防火、消防及相关设 备维护保养等要求; q防风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组 织识别受大风天气影响的岗位,制定相应制度、 1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 分,无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 度,扣 5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 分,存在相关方,但无相 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扣 3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 扣 1 分; 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 分,无安全投入制度,扣 3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5)应急管理 4 分,无应急管理制度,扣 4 分;制度 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6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8 分,存在易燃易爆因素的场 所,无防火防爆制度,扣 8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7防风管理制度 3 分存在受大风天气影响的场所、 岗位,无制定相应制度,扣 3 分,制度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18防汛管理制度 2 分存在受强降雨天气影响的场 所、岗位,无制定相应制度,扣 2 分,制度缺项,每 发现 1 处,扣 1 分; 19)防疫管理制度 2 分无防疫制度,扣 2 分,制度 缺项,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4.1.1 DB11/T 1322.192017 11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1 配备相应设备设施,规定防风、消防及相关设备 维护保养等要求等要求; r防汛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雨 季组织防汛,采取相应措施、配备相应设备设施, 规定防汛、消防及相关设备维护保养等要求等要 求; s防疫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组 织防疫,采取相应措施、配备相应设备设施,规 定防疫物品管理制度和使用程序等要求。 4.1.1 1.2.2 单位应及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 1)未获取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扣 3 分; 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标 准要求不相符,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4.1.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现行有效版本应发 放至相关岗位和从业人员。 4 1)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署公布批准实施的,扣 4 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扣 2 分; 3)相关人员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4.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评审,适时更新,并保 存记录。 3 1)安全生规章制度未年审的,扣 3 分; 2)评审记录未存档的,扣 1 分; 3)未按计划修订的,扣 1 分; 4)无修订记录的,扣 1 分。 4.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 档且至少保存 3 年。 10 1)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扣 10 分; 记录和制度不对应或缺少,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保存期限小于三 年,每发现 1 处扣 21 分。 4.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30 4.1.1 DB11/T 1322.192017 12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3.1 ★单位应在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 全操作规程。 8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安全操作规程”评定要 素不得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符的,每缺 1 个扣 2 分。 4.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10 岗位操作规程内容每缺 1 项,扣 2 分; 4.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后发布,现行有效版 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署公布批准实施的,扣 2 分; 2)操作规程未发放至岗位的,扣 2 分; 3)相关人员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4.1.1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修订或更新岗 位操作安全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7 1)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评审、修订、更新的,扣 4 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每发现 1 项扣 1 分。 4.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5 4.1.1 1.4.1 单位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 未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 2 分。 4.1.1 1.4.2 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4的比例配备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3 未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 3 分; 4.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0 4.1.1 DB11/T 1322.192017 13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5.1 单位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 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扣 6 分; 4.1.1 1.5.2 单位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 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 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10 1)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无针对性,扣 5 分; 2)现场提问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效 果,培训效果不佳的扣 5 分。 4.1.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应少于 12 学时; b)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单位(厂) 、部门 (车间) 、基层(班组)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 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应少于 8 学时; c)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 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少于 16 学时,每 年继续教育不应少于 8 学时; d)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 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 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少于 8 学时,每年继续 教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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