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22.29-2018 第29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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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10 D 09 备案号64067- 20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29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9 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9 Metal and non- metal mines underground 2018 - 12 - 17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322.29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容 ........................................................................... 2 3.1 基础管理要求 ................................................................... 2 3.2 场所环境 ....................................................................... 3 3.3 生产设备设施 ................................................................... 4 3.4 特种设备 ....................................................................... 6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6 3.6 用电 ........................................................................... 6 3.7 消防 ........................................................................... 6 3.8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6 3.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6 3.10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7 3.11 爆破安全 ...................................................................... 7 4 评定细则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5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6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与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0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4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0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4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7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8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爆破安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89 DB11/T 1322.292018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29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 ;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2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全明、张兴凯、卞杰成、贾克成、李倩、马存金、彭孟长、聂剑红、朱伟、 李广、李钢、赵祎、谷海波、陈振芳、张蓓。 DB11/T 1322.292018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9 部分 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4784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6541 竖井罐笼提升信号系统 安全技术要求 GB 18152 选矿安全规程 GB 18452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 20181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安全要求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9 空气压缩机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0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830 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规范 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 AQ 201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AQ 201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 AQ 2029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主排水系统安全检验规范 AQ 20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 20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AQ 203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 DB11/T 1251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生产安全规范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92018 2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制度 a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b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a 凿岩作业管理制度; b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c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d 井下支护作业管理制度; e 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 f 通风管理制度; g 防排水管理制度; h 探放水管理制度; i 防灭火管理制度; j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k 采空区管理制度; l 塌陷区管理制度; m 矿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n 安全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o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 p 人员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q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r 危险源监控防治制度; s 露天转地下(地下转露天、露天与地下同时)开采安全管理制度。 3.1.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3.1.3.1 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的,配备至少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 2 人; c 企业按照不低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但 不应少于 1 人。 3.1.3.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要以正式文件确认,在显著位置公示。 DB11/T 1322.292018 3 3.1.3.3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及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3.1.3.4 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开展有关防治水方面的调查、监测和预测预 报工作。 3.1.4 隐患排查治理 3.1.4.1 应有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统计分析。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排查治理程序,应实现隐患 排查与整改治理闭环管理;应健全班组、车间、矿、公司、总公司等隐患分级机制。 3.1.4.2 建立“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定期排查事故隐患。 3.1.4.3 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当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3.1.5 安全费用 企业应依据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预算,建立专门 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账。 3.1.6 信息化系统 企业应建立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系统应包含生产计划、调度指挥、人员管理与安全教育培训、安 全监控监测、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等内容。 3.1.7 安全评价 企业应每 3 年组织对地下矿山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 3.1.8 图纸 3.1.8.1 应建立图纸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图纸技术档案。 3.1.8.2 图纸的绘制和保存应符合 GB 16423 和 DB11/T 1251 的规定。 3.1.8.3 应建立健全图纸审签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并落实。矿山图纸应经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 签,标注审签日期。 3.1.8.4 图纸应填绘、标注齐全,并在有关图纸上真确标注以下内容 a 所有图纸应设有标题栏,标明图纸名称、设计人、设计日期、比例、各级审核者等; b 凡是与方向有关的图纸应标注指北针; c 已掘进巷道和计划(年度)掘进巷道的位置、名称、规格、数量; d 采空区、废弃井巷和计划(年度)开采的采场(矿块)的位置、数量; e 矿石运输线路; f 主要安全、通风、防尘、防火、防水、排水等设备和实施的位置; g 风流方向,人员安全撤离的路线和安全出口; h 采空区及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 3.2 场所环境 3.2.1 矿山总平面布置 3.2.1.1 企业地表工业场所和矿井的选址应符合 GB 50187 和 GB16423 的规定。 3.2.1.2 汛期应采用措施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 3.2.2 工业建(构)筑物 DB11/T 1322.292018 4 企业工业建(构)筑物(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16423 的规定。 3.2.3 井巷 3.2.3.1 掘进作业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3.2.3.2 井巷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3.3 矿井以及各生产水平(中段)安全出口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3.4 竖井及行人天井的梯子间,废弃矿井和废弃井下巷道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3.5 竖井与各中段连接处以及天井、溜井等处的防坠与作业安全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3.6 矿山井下支护应符合GB 16423和DB11/T 1251的规定。 3.2.3.7 溜井的管理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3.8 运输巷道宜布置在稳固的岩层中,宜避开应力集中区和含水层、断层或受断层破坏的岩层、 岩溶发育的地层和流砂层。 3.2.4 硐室 3.2.4.1 井下破碎硐室应符合GB 16423和GB 50830的规定。 3.2.4.2 井下主排水泵房和水仓应符合GB 16423和GB 50830的规定。 3.2.4.3 井下炸药库的通风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井下爆破器材库应符合GB 50830的规定。 3.2.4.4 井下变(配)电硐室应符合GB 50830和GB 50070的规定。 3.2.4.5 井下装、卸矿硐室应符合GB 50830的规定。 3.2.4.6 电机车修理硐室、消防材料硐室、井下避灾硐室等硐室应符合GB 50830的规定。 3.2.5 采场 3.2.5.1 采区(盘区、采场)安全出口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5.2 回采作业安全管理及采矿方法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2.5.3 井下爆破作业应符合GB 6722的规定。 3.2.6 采空区及地表塌陷区 3.2.6.1 应查明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 3.2.6.2 应处理地下开采形成的空区。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采空区的井巷应密闭。 3.2.7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4161和DB11/T 1251的规定。 3.3 生产设备设施 3.3.1 通用要求 3.3.1.1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装备,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 3.3.1.2 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3.2 采掘系统 矿山采掘系统设备设施应符合GB 16423和GB 50830的规定。 3.3.3 提升系统 DB11/T 1322.292018 5 3.3.3.1 提升装置应符合 GB 16423、GB 20181 和 GB 16541 的规定。 3.3.3.2 竖井井筒装置、钢丝绳与连接装置、提升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的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以及提升 装置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3.3 提升系统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于提升人员的竖井应优先选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 应限期淘汰非定型罐笼、 φ1.2m 以下 (不 含φ1.2m)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JTK 型矿用提升绞车以及 KJ、JKA、XKT 型矿井提升机, 不应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 b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应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应与提升机控制实 现闭锁。 3.3.4 运输系统 3.3.4.1 运输系统设备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4.2 井下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架设以及人行道设置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4.3 带式输送机的设置应符合GB 14784的规定。 3.3.4.4 斜坡道、无轨运输的设置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5 通风系统 3.3.5.1 矿井通风系统设置应符合AQ 2013.1的规定。 3.3.5.2 矿井通风系统检测应符合AQ 2013.3的规定; 3.3.5.3 矿井通风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阻力的测定应符合DB11/T 1251的规定。 3.3.5.4 主通风机的设置应符合GB 16423和AQ2013.1的规定。 3.3.5.5 局部通风系统应符合GB 16423和AQ2013.2的规定。 3.3.5.6 井下通风构筑物的设置、使用与检查维护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5.7 矿井防尘措施应符合GB 16423和DB11/T 1251的规定。 3.3.5.8 矿井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应安装风压传感器,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b 密闭废弃井巷,并设置警示标志; c 应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应畅通。 3.3.6 防排水系统 3.3.6.1 矿山防排水系统应符合GB 16423和DB11/T 1251的规定。 3.3.6.2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设施(含井下水仓)的设置与安装,应符合GB 50830和GB 16423的规定; 3.3.6.3 主排水系统的检测检验,应符合AQ 2029的规定; 3.3.6.4 矿井排水监测系统的建立,应符合DB/T 1251的规定。 3.3.6.5 地面防水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3.3.6.6 井下防水安全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积水的废旧井巷、采区、强含水层等不安全地带,应留设防水矿(岩)柱。相邻矿井井下不 应贯通,不应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 b 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应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 c 水文地质情况复杂的矿井应建设紧急避险设施, 并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 设备。 3.3.7 破碎设备设施 DB11/T 1322.292018 6 破碎设备的设置及运行应符合GB 18452的规定。 3.3.8 选矿设备 磨矿与分级设备、磁选机和脱水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运行维护应符合 GB 18152 的规定。 3.3.9 安全监测监控 3.3.9.1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设置应符合AQ 2031和DB11/T 1251的规定。 3.3.9.2 通信联络系统的设置应符合AQ 2036的规定。 3.3.9.3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应符合AQ 2032的规定。 3.4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3.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1 锅炉房 锅炉房应符合GB 50041的规定。 3.5.2 油库 油库应符合GB 50074的规定。 3.5.3 空气压缩机 空气压缩机应符合GB 50029的规定。 3.6 用电 3.6.1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 GB50070、GB50052 和 GB16423 的规定。 3.6.2 电气设备防雷应符合 GB 50057 和 GB 50070 的规定。 3.6.3 井下电缆应符合 GB 50070 和 GB16423 的规定。 3.6.4 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50070 和 GB16423 的规定。 3.6.5 电气保护应符合 GB 50070 的规定。 3.6.6 井下电气保护接地应符合 GB 50070 和 GB16423 的规定。 3.6.7 电机车牵引网络应符合 GB 50070 的规定。 3.6.8 井下照明及电气信号应符合 GB 50070 和 GB16423 的规定。 3.7 消防 3.7.1 消防器材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7.2 地下矿山的地面防火和井下防灭火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3.7.3 地下矿山应使用具备阻燃特性的电缆、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 3.8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3.8.1 一般要求 3.8.1.1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不应使用淘汰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 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DB11/T 1322.292018 7 3.8.1.2 产生粉尘、噪声的生产设备,宜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采取密闭、隔离等措施,避免直 接操作。 3.8.1.3 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特性,设置通风、除尘、降噪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制(GBZ 2)的规定。 3.8.2 预防和控制 3.8.2.1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3.8.2.2 开采区、运输区、加工区应有抑尘设计及喷水(雾)降尘设施。 3.8.2.3 粉尘区内的作业设备、场所的门、窗应齐全、完好。 3.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9.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应符合 GB/T 11651 和 GB/T 29510 的规定。 3.9.2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类别、使用数量、有效使用时间合理发放,并保存发放领用记录; b 应定期对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当确认其失效时,应及时报废和更换。 3.10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10.1 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应违章作业。 3.10.2 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自救 互救及应急处置方法。 3.10.3 当操作人员不了解工艺规程、不熟悉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要点时,不应进行作业。 3.10.4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回采作业前,应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作业; b 工程地质复杂、地压活动严重的矿山应加强地压管理,并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 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c 应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 应检 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d 不应在井下吸烟,不应违规使用电器,不应使用电炉等电气设备; e 人员不应进入塌陷区和采空区; f 不应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和物料。 3.11 爆破安全 3.11.1 民用爆破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应符合 GB 6722 的规定。 3.11.2 井下爆破作业应符合 GB 6722 和 DB11/T 1251 的规定。 3.11.3 应执行爆破器材入库、保管、发放、值班值守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 4 评定细则 4.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DB11/T 1322.292018 8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4.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4.6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4.7 公用辅助用房与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4.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4.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4.10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4.1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4.12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4.13 爆破安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L。 DB11/T 1322.292018 9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3.1.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为否决。 3.1.1 3 企业应明确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 未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即为否决。 3.2.6.1 4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使用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即为否决。 3.3.1.1 5 企业应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使用未取得许可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即为否决。 3.4 6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3.3 7 企业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即为否决。 3.3.5.1 8 企业应建立排水系统。 未建立排水系统,即为否决。 3.3.6.1 9 企业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变(配)电所和其他变(配)电所, 应由双电源供电。 未建立双电源供电,即为否决。 6.1.2 DB11/T 1322.292018 10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280分。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3.1.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6 1) 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 每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3 分; 2) 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 和岗位,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 责任制,扣 3 分; 3) 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 与 实际不符的,扣 2 分。 3.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8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扣 2 分; 2) 每缺一个部门、 岗位的安全生 产责任书,扣 2 分; 3) 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 位逐级分解的,扣 2 分; 4)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3.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3 1) 未定期进行审核 (未见记录视 同未开展) ,不得分; 2) 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不 得分。 3.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3 1)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 3.1.1 DB11/T 1322.292018 11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况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2)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核的,扣 2 分。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 3.1.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形式、 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 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 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劳动保护用品选择、 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 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分 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 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g)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检维修等作业)管 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h)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取证、 复审、证书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i)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 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j)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告知、申报、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检修、检 测,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等要求; k)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验收、检查检测、维护 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l)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 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m)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 20 1)每缺一项规章制度(如企业 不涉及相关内容,可没有相关规 章制度) ,扣 5 分; 2)每有一处规章制度内容不全, 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2 分。 3.1.1 3.1.2.1 DB11/T 1322.292018 12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及档案等要求; n)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 制和评审,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o)安全生产例会规定了企业安全例会管理职能、组织、内容等要求; p)采矿设计管理规定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相关文件等要求; q)凿岩作业管理规定了职责、凿岩作业一般规定、凿岩作业相关文件等要求; r)爆破作业管理规定了爆破器材和爆破管理、预防爆破事故发生等要求; s)顶板分级管理规定了顶板管理、顶板级别鉴定、顶板松石预防等要求; t)井下支护作业管理规定了支护工程施工管理、支护方式、验收办法等要求; u)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规定了井巷、硐室检查、维修、报废等要求; v)通风管理规定了职责、通风管理工作程序、通风监测等要求; w)防排水管理规定了排水工艺、防排水、排水设备设施等要求; x)探放水管理规定了探放水准备、工作程序、相关文件等要求; y)防灭火管理规定了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器材管理、井下防火等要求; z)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监测监控设备、监测监控内容、相关文件等要求; aa)采空区管理规定了采空区监测、治理、测量等要求; bb)塌陷区管理规定了塌陷区测量、警界、巡查等要求; cc)矿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了设备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等要求; dd)安全供配电系统管理规定了供电系统设计、管理、维修等要求; ee)爆破器材库管理规定了相关职责、设备设施要求、收发管理等要求; ff)人员出入井登记和检查规定了出入要求、出入管理、乘罐规定等要求; gg)领导下井带班规定了下井计划、带班规定、带班人员职责等要求; hh)危险源监控防治规定了危险源识别、管理、控制等要求; ii)露天转地下(地下转露天、露天与地下同时)开采安全管理规定了相互之间 影响、注意事项、相关文件等要求。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 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责任部门或人员的,不得 分; 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2 分; 3)每有一处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要求不相符的,扣 1 分。 3.1.1 DB11/T 1322.292018 13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2 1)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署公 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发放的,扣 1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 次扣 1 分。 3.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1 未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审核更 新的(无更新记录视同未开展) , 不得分。 3.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 3 年。 15 1)每缺一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相关执行记录的(如企业不涉及相 关内容,可没有相关执行记录) , 扣 5 分; 2)每有一处执行记录档案、台账 记录不全,或存在伪造记录,或未 保存 3 年的,扣 5 分。 3.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20 3.1.1 1.3.1 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 数量不符的,每缺一个扣 2 分。 3.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5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没缺一 项,扣 2 分; 2)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不具有 可操作性的,每个扣 1 分。 3.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署公 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现行有效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1 DB11/T 1322.292018 14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未发放的,扣 3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 次扣 2 分。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5 1)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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