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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30 C 67 备案号63567- 20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32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32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32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wholesale business enterprises 2019 - 01 - 02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322.322019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容 ........................................................................... 1 3.1 基础管理要求 ................................................................... 1 3.2 场所环境 ....................................................................... 2 3.3 用电 ........................................................................... 3 3.4 消防 ........................................................................... 4 3.5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4 3.6 运输 ........................................................................... 4 4 评定细则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9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9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运输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0 DB11/T 1322.322019 II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 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32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3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 究中心、河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代兰、董文学、陈晓玲、张珊珊、张蓓、王立新、崔宁、杜博文、于琦、李素 灵、吕良海、周扬凡、王玉瑾、王立君、崔雁生、许迎立。 DB11/T 1322.322019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32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AQ 4101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AQ 4102 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 GA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 3.1.2 应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存有完整的记录 a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 b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c 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工具管理台账; d 危险货物运输车台账; e 储存管理台账; f 产品流向登记台账; g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h 安全检查台账。 3.1.3 应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 3.1.4 应编制下列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天津地区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河北地区应符合 DB13/T 2510.2 的规定。 DB11/T 1322.322019 2 a 搬运、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 押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c 严禁动火、严禁库内开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等安全操作规程; d 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 保管和销售操作规程。 3.1.5 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b 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c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d 组织全员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e 落实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f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g 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h 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3.1.6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 3.1.7 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1.8 应储存允许销售、燃放和存储的烟花爆竹产品。 3.1.9 应按照 GB 18218 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构成重大危险源,应按要求进行备 案。 3.2 场所环境 3.2.1 库区 3.2.1.1 企业的选址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2.1.2 仓库的内部距离、外部距离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2.1.3 仓库围墙设置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2.1.4 距离仓库外墙四周 5 m 内宜设置防火隔离带。 3.2.1.5 运输烟花爆竹的主干道中心线与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m,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 6,手推车 运输烟花爆竹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 2。 3.2.1.6 仓库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2.1.7 1.1 级仓库应设置防护屏障。 3.2.1.8 防护屏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防护屏障可采用防护土堤、钢筋混凝土防护屏障或夯土防护墙等形式。1.1 级仓库计算药量小 于 100 kg 时,可采用夯土防护墙; b 防护屏障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 m,且不宜小于 1.5 m; c 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防护屏障内仓库侧墙顶部与被保护建筑物屋檐或道路中心线上 3.7 m 处之间连线的高度; d 防护土堤的顶宽不应小于 1.0 m,底宽不应小于防护土堤高度的 1.5 倍,边坡应稳定。夯土防 护墙的顶宽不应小于 0.7 m,墙高不应大于 4.5 m,边坡度宜为 10.2~10.25,应采用灰土 填料,地面至地面以上 0.5 m 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砌体或石块砌护墙。 3.2.1.9 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严禁烟火、禁止抽烟、库内禁止携带火种、进 库关闭手机、当心火灾等警示牌。 3.2.2 仓库 DB11/T 1322.322019 3 3.2.2.1 仓库的定级定量和储存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仓库的定级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b 1.1 级仓库单库存药量不宜超过 10000 kg,单栋 1.3 级仓库计算药量不宜超过 20000 kg; c 1.1 级仓库单栋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500 m 2,1.3 级仓库单栋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1000 m2,每个防 火分区面积不超过 500 m 2; d 库内烟花爆竹堆垛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0.7 m,堆垛距 内墙壁距离不宜小于 0.45 m,搬运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1.5 m。成箱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应超过 2.5 m,堆垛的边长应小于等于 10 m。并应挂牌标识产品名称。 3.2.2.2 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 1.1 级仓库建筑面积小于 20 m 2或 1.3 级仓库建筑面积不 超过 300 m 2时,建筑物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3.2.2.3 仓库室内梁或板中的最低净空高度不宜小于 2.8 m,并应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 3.2.2.4 仓库结构选型和构造,安全出口设置,门、窗设置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2.2.5 仓库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地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要做防潮处理,或铺设 30 cm 高的跺架。木地板、跺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顶头应低于木板外表面 3 mm 以上,钉孔应用油灰填 实。 3.2.3 建筑物防雷 3.2.3.1 1.1 级仓库防雷类别为一类;1.3 级仓库防雷类别为二类。 3.2.3.2 每半年进行一次防雷检测,并且防雷设施检验应合格。 3.2.4 防静电设施 3.2.4.1 仓库中可导电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支架及金属导体均应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3.2.4.2 静电接地系统应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超过 4 Ω。 3.2.4.3 仓库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3.2.5 视频监控和流向登记 3.2.5.1 库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2.5.2 库区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应符合 AQ 4101 的规定。 3.2.5.3 库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30 天。 3.2.5.4 企业应按照 AQ 4102 的规定登记、管理烟花爆竹流向,核对产品来源和去向。 3.2.6 其他要求 3.2.6.1 仓库外墙上应标识栋号、用途、危险等级划分、存药量、定员、负责人等六大安全要素内容。 3.2.6.2 仓库应设置温湿度计,库内温度控制范围应为- 20 ℃~45 ℃,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 50~ 85,专职人员每日应进行检查登记。 3.3 用电 3.3.1 变配电系统 3.3.1.1 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3.3.1.2 变压器低压侧中心点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Ω。 2 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天津地区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河北地区应符合 DB13/T 2510.2 的规定。 DB11/T 1322.322019 4 3.3.1.3 库区的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系统监控中心不应附建在仓库内。 3.3.2 用电场所 3.3.2.1 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3.3.2.2 1.1 级仓库电气危险场所为 F0 类,1.3 级仓库为 F1 类。 3.3.2.3 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3.2.4 仓库室内外电气线路选型和安装、室外电气线路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 3.4 消防 3.4.1 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和 GA 1131 的规定。 3.4.2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库给水系统应符合 GB 50161 和 GB 50974 的规定。 3.4.3 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 GB 50016 中甲类仓库的规定执行,消防延续时间按 3 h 计算。 3.4.4 供消防车或手抬机动消防泵取水的消防蓄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 m。 3.5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5.1 操作人员装卸、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轻操作,不应有拖拉、碰撞、抛摔、用力过猛等行 为。 3.5.2 装卸前应打开仓库相应的安全出口,机动车应熄火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 2.5 m 以外。 3.5.3 不应在仓库区吸烟、生火取暖;不应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火种进入库区。 3.5.4 不应在仓库内开箱。 3.6 运输 3.6.1 烟花爆竹仓库外的运输宜采用汽车运输;库区内运输可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手推车运输。 3.6.2 采用汽车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6.3 烟花爆竹库区内运输时,机动车不应进入仓库内。 3.6.4 烟花爆竹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应载人; b 运输车辆途中经停应有专人看守。 3.6.5 烟花爆竹运输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运输车辆应为危险物品运输车,每辆车均取得道路运输资质,并按规定年检; b 运输车辆车况应达到一级车况要求; c 运输车辆应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及时传输到监控系统; d 运输车辆进入库区,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速度不大于 15 km/h; e 运输车辆应配备消防灭火器,并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4 评定细则 3 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天津地区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河北地区应符合 DB13/T 2510.2 的规定。 4 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天津地区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河北地区应符合 DB13/T 2510.2 的规定。 DB11/T 1322.322019 5 4.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4.5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4.6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4.7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4.8 运输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5 北京地区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天津地区应符合 DB12/T 724.1 的规定。 河北地区应符合 DB13/T 2510.1 的规定。 DB11/T 1322.322019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A.1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为否决。 3.1.1 2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3 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4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即为否决。 3.1.1 5 应储存允许销售、燃放和存储的烟花爆竹产品。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8 6 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构成重大危险源,应按要求进行备案。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9 7 企业仓库的内部距离、外部距离应符合表A.2、表A.3、表A.4、表A.5、表A.6和表A.7的 规定。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1.2 8 1.1级仓库应设置防护屏障。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1.7 9 1.1级仓库防雷类别为一类;1.3级仓库防雷类别为二类。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3.1 10 每半年进行一次防雷检测,并且防雷设施检验应合格。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3.2 11 库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5.1 12 企业应登记、管理烟花爆竹流向,核对产品来源和去向。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2.5.4 注北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为序号1、4、5、6、7、8、9、10、11和12;天津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为序号1、3、4、5、6、7、8、9、10、11和12; 河北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为序号1、2、3、4、5、6、7、8、9、10、11和12。 DB11/T 1322.322019 7 A.2 表 A.2 给出了 1.1 - 1级仓库与邻近仓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1.1- 2级仓库与邻近仓库的内部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A.2 中规定的距离乘以 0.8,但不得小于表中 相应列的最小值。1.1 - 2级仓库与危险品总仓库区 10kV 及以下变电所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并不应小于 50 m。 表A.2 1.1 - 1级仓库与邻近仓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为米 计算药量(kg) 单有屏障 双有屏障 ≤100 20 12 >100 ≤500 25 15 >500 ≤1000 30 20 >1000 ≤3000 40 25 >3000 ≤5000 50 30 >5000 ≤7000 56 33 >7000 ≤9000 62 37 >9000 ≤10000 65 40 DB11/T 1322.322019 8 A.3 表 A.3 给出了 1.3 级仓库与邻近仓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1.3 级仓库与危险品总仓库区 10 kV 及以下变电所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并不应 小于 25 m。 表A.3 1.3 级仓库与邻近仓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为米 计算药量(kg)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00 15 >500 ≤1000 20 >1000 ≤5000 25 >5000 ≤10000 30 >10000 ≤15000 35 >15000 ≤20000 40 A.4 表 A.4 给出了 1.1 - 1级仓库与值班室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1.1- 2级仓库与值班室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 A.4 的要求乘以 0.8,但不得小于表中相应列的最 小值。当危险品总仓库区设置无固定值班人员岗哨时,岗哨与仓库的距离可不受表 A.4 的限制。 表A.4 1.1 - 1级仓库与值班室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为米 计算药量(kg) 值班室无防护屏障 值班室有防护屏障 ≤500 50 35 >500 ≤1000 65 50 >1000 ≤5000 110 80 >5000 ≤10000 140 100 DB11/T 1322.322019 9 A.5 表 A.5 给出了 1.3 级仓库与值班室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当危险品总仓库区设置无固定值班人员岗哨时,岗哨与仓库的距离可不受表 A.5 的限制。 表A.5 1.3 级仓库与值班室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为米 计算药量(kg)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00 25 >500 ≤1000 30 >1000 ≤5000 35 >5000 ≤10000 40 >10000 ≤20000 50 A.6 表 A.6 给出了 1.1 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表A.6 1.1 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为米 项目 计算药量(kg) ≤500 >500 ≤1000 >1000 ≤2000 >2000 ≤3000 >3000 ≤4000 >4000 ≤5000 >5000 ≤6000 >6000 ≤7000 >7000 ≤8000 >8000 ≤9000 >9000 ≤10000 10 户或 50 人以下的零散住户,50 人以下的企业围墙,无摘挂作业铁路中间站站 界及建筑物边缘,110kV 架空输电线路 115 145 185 210 230 250 260 275 290 300 310 村庄边缘,学校,职工人数 50 人及以上的企业围墙,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 界及建筑物边缘,220kV 以下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 架空输电线路 175 220 280 320 350 380 400 420 440 460 480 城镇规划边缘,220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 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 315 400 510 580 630 690 720 760 800 830 860 铁路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边、通航河流航道边缘 100 125 155 180 195 210 220 235 245 255 270 三级公路路边、35kV 架空输电线路 80 9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DB11/T 1322.322019 10 A.7 表 A.7 给出了 1.3 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表A.7 1.3 级仓库的外部距离 单位为米 项目 计算药量(kg) ≤500 >500 ≤2000 >2000 ≤3000 >3000 ≤4000 >4000 ≤5000 >5000 ≤6000 >6000 ≤7000 >7000 ≤8000 >8000 ≤9000 >9000 ≤10000 >10000 ≤20000 10 户或 50 人以下的零散住户,50 人以下的企业围墙,无摘挂作 业铁路中间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110kV 架空输电线路 35 40 45 48 50 55 57 60 65 78 85 村庄边缘,学校,职工人数在 50 人及以上的企业围墙,有摘挂作 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220kV 以下的区域变电站围墙, 220kV 架空输电线路 40 65 75 80 85 90 95 100 105 110 140 城镇规划边缘,220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 以上的架 空输电线路 7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50 铁路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边、通航的河流航道边缘 40 50 50 50 50 50 50 50 53 55 70 三级公路路边、35kV 架空输电线路 35 35 38 40 43 45 48 50 53 55 70 DB11/T 1322.322019 1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 条款 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1 基础管理要求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45 3.1.1 1.1.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保管人员、警卫人员、装卸搬运人员、驾驶员、 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20 1)责任制内容或要素不全的,扣 3 分; 2)职责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每缺 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2 分; 3) 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 与实际不符的, 扣 2 分; 4)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的,扣 1 分; 5)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 4 分。 3.1.1 1.1.2 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5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签订的,扣 3 分; 3)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扣 2 分; 4)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2 分; 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3.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未定期进行审核,不得分,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2)未根据进行更新,不得分,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3.1.1 1.1.4 应每年考核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履行情况。 5 1)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2) 考核记录不全的, 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考核记录, 扣 1 分。 3.1.1 DB11/T 1322.322019 12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 3.1.1 1.2.1 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 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 分工,培训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 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 工,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 登记;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 职责分工,劳动保护用品现则、采购、发放、使用、围 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 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 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 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 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 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g)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高处、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管 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 记录等要求; h)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责任 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取证、复审、证书保管及档案 等要求; i)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购销、出入库登记、专用储存场所(专用仓库、专用储 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存储和使用现场管理、应急措 施及记录等要求; 15 15 1)每缺一项制度(如企业不涉及,可不制定相应 制度) ,扣 5 分; 2)每有一项制度内容不全,扣 2 分; 3) 每有一项制度与法规规定或实际不符, 扣 2 分。 3.1.1 DB11/T 1322.322019 13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 条款 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j)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 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k)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 告知、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检修、检测,职业 健康监护及档案等要求; l)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 施验收、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m)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 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n)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 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o)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 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演练,应急设施、装备、 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p)产品购销合同及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规定购销合同 的签订部门或人员、存档记录,销售流向要进行登记; q)职工及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规定职工、外来人员进 出要进行登记,记录管理存档等要求; r)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规定车辆出入登记、 停留、停放位置管理等要求; s)夜间值守制度规定夜间值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值守 要求、紧急联系人等; t)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车辆必须年检等,并对驾驶员 及押运员的行为规范等提出要求; u)库区 24 小时值班制度规定库区 24 小时值班的责任部 门及职责分工、值班巡查、情况登记、紧急联系人等要求; v)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 DB11/T 1322.322019 14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1.2.2 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6 6 11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责 任部门或人员,不得分; 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 3)每有一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要求不相符,扣 2 分。 3.1.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 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未经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现行有效的版本未发放的,扣 3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 适时更新, 并保存记录。 5 5 8 1)未定期进行评审的,不得分,未见记录视同未 开展;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的,不得分,未见记 录视同未开展。 3.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 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 少保存 3 年。 4 1)制度相关执行记录未存档,不得分; 2)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不全或伪造记录的,扣 3 分; 3)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未保存 3 年的,扣 2 分。 3.1.1 1.2.6 应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存有完整的记录 a)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 b)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c)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工具管理台账; d)危险货物运输车台账; e)储存管理台账; f)产品流向登记台账; g)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h)安全检查台账。 5 5 12 1)未建立管理台账的,少一个扣 2 分; 2)管理台账不规范的,每一个扣 1 分。 3.1.2 1.3 安全操作规程 30 3.1.1 DB11/T 1322.322019 15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1.3.1 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 编制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a 5 5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并追加扣 2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符的,每 缺一个扣 2 分。 3.1.1 1.3.2 应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制、修订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 6 未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制修订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不 得分。 3.1.3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b)搬运、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c)押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d)严禁动火、严禁库内开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等安全操作规程; e)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f)保管和销售操作规程。 10 10 13 每有一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无法操作的, 扣 2 分。 3.1.4 1.3.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组织审 定并签发,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 员。 5 5 7 1)主要负责人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署公布批 准实施的,不得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 员的,扣 1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3.1.1 1.3.5 工艺、 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4 1)未及时修订或更新的,不得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扣 2 分。 3.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20 3.1.1 DB11/T 1322.322019 16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北京 地区 天津 地区 河北 地区 1.4.1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 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但不应少于 2 人; b)按照不低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的比例配备注册 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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