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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B 09 备案号59482- 201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4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7 部分生物质气化站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47 Bio- gasification station 2018 - 06 - 15 发布 2018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322.47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定内容 ........................................................................... 1 4.1 基础管理要求 ................................................................... 1 4.2 场所环境 ....................................................................... 2 4.3 生产设备设施 ................................................................... 2 4.4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4 4.5 用电 ........................................................................... 4 4.6 消防 ........................................................................... 4 4.7 危险化学品 ..................................................................... 4 4.8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4 4.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4 4.10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 5 5 评定细则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3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7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1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3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4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5 DB11/T 1322.472018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7部分生物质气化站;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4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联合创业环 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宋红艳、赵洪叶、张定友、吕良海、魏晓明、罗红梅、史殿林、黄斌、王宇、 李文超、赵锦一。 DB11/T 1322.472018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7 部分生物质气化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生物质气化站(以下简称“气化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气化站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AQ 3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NY/T 2908 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运行与管理 NYJ/T 09 生物质气化站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物质气化站 sio- gasification station 以生物质为原料通过热解干馏或氧化气化的工艺生产可燃气的场所。 3.2 热解干馏 pyrolytic distillation 生物质原料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受热进行的热分解。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DB11/T 1322.472018 2 4.1.1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4.1.2 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生物质气化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并经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 4.1.3 站内专设放置本站全流程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操作生产手册、设备维修更换手册及重要生产设备 的厂家联系方式的地点。 4.1.4 气化站应向用户提供“燃气安全用气手册”,并保存发放记录。 4.2 场所环境 4.2.1 站外作业环境 气化站站址应符合 GB 50016 和 NYJ/T 09 的规定。 4.2.2 站内作业环境 4.2.2.1 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开设置。 4.2.2.2 站内道路或厂房、仓库等建筑之间的空地不应堆放物品。 4.2.2.3 气化生产车间地面应无积水、污垢、油污,且应有防滑措施。 4.2.2.4 可能有粉尘和燃气泄漏的封闭空间应进行防爆式强制排风,每平方米地板面积每分钟至少提 供 0.3 m 3的空气或至少 1 h 换气 6 次。 4.2.2.5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力装置设计宜将设备和线路,特别是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火花的设备 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当需设在爆炸性环境以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 4.2.2.6 对可能产生燃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 4.2.2.7 气化站内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4.2.2.8 焦油木醋液(生物质碳)应定期处理,焦油木醋液(生物质碳)储存池应做防渗并应设置防 护设施。 4.2.2.9 燃气应经火炬、燃烧器等用气单元完全燃烧。 4.2.3 安全警示标志 4.2.3.1 气化站内安全标志的颜色和样式应符合 GB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 4.2.3.2 气化站内出入口及站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防火、限速等安全标志。 4.2.3.3 存在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的设备名称显示和警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气化站门口、备料间、净化车间等工作现场应设置“严禁烟火”、 “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同时应设置“非本站专业人员不得操作”等警示标志; b 气化车间、气化炉应设置“高温危险”警示标志,气化炉平台应设置“防滑”、“防止坠落” 等警示标志; c 焦油木醋液(生物质碳)收集池应设置“危险”等警示标志; d 破碎设备应设置“危险”等警示标志; e 进料设备应设置“危险”等警示标志; f 燃气储气设备应设置“禁止烟火”、“易燃易爆请勿靠近”等警示标志; g 配电设备应设置“小心漏电”等警示标志; h 防雷装置应设置“请勿靠近”等警示标志。 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DB11/T 1322.472018 3 4.3.1.1 不应使用明令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3.1.2 振动设备应设置软接等减振装置。 4.3.1.3 阀门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4.3.1.4 仪器、仪表应按要求有专人定期负责维护。 4.3.2 原料储存单元 4.3.2.1 站内应设有专门的原料储存单元,原料储存单元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4.3.2.2 原料应按类别及工艺要求堆放整齐,应采取防火、防雨、防雪、防风措施。 4.3.2.3 原料堆放应与地面保持 10 cm~20 cm 间距。 4.3.2.4 原料储存单元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 4.3.3 原料破碎 4.3.3.1 站内应设有破碎车间,且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 4.3.3.2 破碎设备应在危险部位设置防护罩。 4.3.3.3 破碎车间内做好通风,应采用防爆生产设备。 4.3.3.4 破碎设备运行正常,设备表面不应附着杂物。 4.3.4 进料设备 4.3.4.1 对运动传递部件,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连锁防护装置。 4.3.4.2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维护,并记录。 4.3.5 气化炉 4.3.5.1 气化炉的各种仪表应定期校验,每年一次并记录。 4.3.5.2 气化炉及管路应定期清理,每周一次并记录。 4.3.6 燃气净化与储存设备 4.3.6.1 净化设备、储存设备安全设置应符合 NY/T 2908 的规定。 4.3.6.2 净化车间应设防爆型排风设备。 4.3.6.3 净化设备中的过滤填料应按照产品说明中的规定时间及时更换,更换后的填料应进行无害化 处理。 4.3.6.4 净化工艺管道及设备连接处应无燃气泄漏,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4.3.6.5 净化工艺设备应设置泄爆口及泄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设备间占地面积 10 的泄压面积,泄 压方向不应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应与这些地方相邻。 4.3.6.6 储存设备应完好无破损,应每天检查一次并记录。 4.3.6.7 储存设备的拆装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3.6.8 储存设备顶部应配置护栏、防滑设施。 4.3.7 燃气利用设备 4.3.7.1 站内低压燃气管道地上部分应采用钢管,地下燃气管道的干管不得从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的 下面穿越。 4.3.7.2 燃气排送机应密封良好。 DB11/T 1322.472018 4 4.4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4.1 给排水 4.4.1.1 站内应有充足稳定的生产用水及消防用水水源。 4.4.1.2 站内应设置给水系统,并应避免与处理装置直接衔接。当与处理装置相衔接时,应有防止污 染给水系统的设施。 4.4.1.3 站内应设置排水系统,拦截暴雨的截水沟和排水沟应与区域或厂区(场区)总排水通道相连 接。 4.4.1.4 循环水池应定期补充、更换清水。 4.4.2 照明 4.4.2.1 站内生产区照明及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4.4.2.2 室外照明灯应采用防水防尘灯,防水防尘等级不应小于 4 级。 4.4.3 防雷防静电 4.4.3.1 各类建 (构) 筑物、 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和必要的防静电装置, 防雷装置应符合 GB 50057 的规定。 4.4.3.2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装置应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并具有有效期内 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4.5 用电 用电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4.6 消防 消防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4.7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应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4.8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4.8.1 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特性,对操作过程中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设备设施,设置通风、 除尘、屏蔽、降噪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8.2 破碎区域,应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 4.8.3 作业人员进行原料粉碎时,应佩戴防护用具。 4.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9.1 配备要求 4.9.1.1 站内应为从业人员配备日常防护用品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棉布工作服、防尘口罩和应急 防护用品防毒面具等。 4.9.1.2 站内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不应超期使用。气化站 内管理人员应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9.1.3 在燃气净化、燃气储存等场所,作业人员在作业或巡查时,应穿戴防静电鞋、棉布工作服。 4.9.1.4 在产生噪声的场所,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等降噪防护设施。 DB11/T 1322.472018 5 4.9.2 发放和报废 4.9.2.1 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类别、使用数量、有效使用时间合理发放,并保存发放领用记录。 4.9.2.2 应定期对佩戴使用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当确认其失效时,应及时报废和更 换。 4.10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4.10.1 一般要求 4.10.1.1 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方法,并进行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0.1.2 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时,作业人员应在明显位置、电气开关处挂上安全标志牌,同时加设防 护装置(设施),必要时应设专人看管。 4.10.2 主要作业行为安全要点 4.10.2.1 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 GBZ/T 205 的规定。 4.10.2.2 动火作业应符合 AQ 3022 的规定。 4.10.2.3 各岗位作业人员,应按时准确地填写运行记录。 4.10.2.4 作业人员应按工艺和管理要求巡视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10.2.5 作业人员均需进行职业适应性选择,其生理、心理条件应满足工作性质要求。 4.10.2.6 作业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生物质气化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并能根据 其危害性质、途径和程度采取防范措施;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掌握个体防护用 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援方法。 5 评定细则 5.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5.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5.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5.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5.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5.6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5.7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5.8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5.9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5.10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5.1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5.12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DB11/T 1322.472018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站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4.1.1 2 站内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4.1.1 3 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生物质气化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并进行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1.2 4 对可能产生燃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2.2.6 5 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4.3.1 6 消防设备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6 DB11/T 1322.472018 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230分。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4.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4.1.1 1.1.1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 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4 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一处不符合要 求,扣 6 分; 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 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6 分; 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符的, 扣 6 分; 4)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 的,扣 6 分; 4.1.1 1.1.2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每年逐级签订。 3 1)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扣 1 分; 2)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3)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4.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3 1)未定期进行评审,不得分;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的,不得分; 3)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1.4 站内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 4.1.1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5 4.1.1 DB11/T 1322.472018 8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1 站内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 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内容、方法和周 期,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检查范围、内容、方式、 频次及检查档案等要求; d)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 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e)危险作业(吊装、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等作业) 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齐全。 f)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购销、出入库登记、专用 储存场所(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存储和使用现场管理、 应急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g)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 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告知、申报、职业病危 h) 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 检修、检测等要求; i)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 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j)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 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k)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0 1)现有规章制度中未包含上述内容 的,不得分; 2) 制度内容不全, 或与实际不符的, 出现一项,扣 5 分; 4.1.1 1.2.2 站内应及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 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5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责任部门或人员的,不得分; 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3 分; 3)每发现一处本站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 定不相符的,扣 2 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9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站内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 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 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 扣 2 分;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2 分; 4)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4.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未定期进行评审的,不得分;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3)未见评审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15 4.1.1 1.3.1 站内应在对所有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并 加扣 5 分; 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 符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4.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5 1) 岗位操作规程内容每缺一项, 扣 2 分; 2)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不具有可操作 性的,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1 分; 4)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0.5 分。 4.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管理部门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 的从业人员。 5 1) 主要负责人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的, 扣 1 分; 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1 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0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2 1)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的,不得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扣 1 分。 4.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0 4.1.1 1.4.1 站内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职管理人员。 10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 分。 4.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5 4.1.1 1.5.1 站内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 1) 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的, 不得分; 2) 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的, 扣 1 分。 4.1.1 1.5.2 站内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本行业危险 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自 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5 1)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的, 不得分; 2)各类人员(主要负责人、专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 培训内容相同,不得分; 3) 培训内容不全, 每缺 1 项扣 1 分。 4.1.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站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 b)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气化站、操作车间、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岗前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 c)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气化站,其主 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 d)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气化站,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 5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4.1.1 1.5.4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2 1)每有一类特种作业人员未取证或 证书过期的,扣 1 分; 2)每有一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 证或证书过期的,扣 1 分。 4.1.1 1.5.5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 操作车间和岗位的安全培训。 2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或未提供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1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5.6 站内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从业人员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2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 提供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4.1.1 1.5.7 站内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学习参观 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 提供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4.1.1 1.5.8 站内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培训签 到表等有关书面材料。培训档案应至少保存三年。 5 无教育培训档案或教育培训档案不全的, 不得 分。 4.1.1 1.6 应急救援 23 4.1.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3 4.1.1 1.6.1.1 站内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要求指定应急管 理人员的,不得分。 1.6.1.2 站内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 议。 1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专 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 4.1.1 1.6.2 应急预案 16 4.1.1 1.6.2.1 气化站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2 未进行评估和调查的,不得分。 1.6.2.2 ★站内应结合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 果,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4 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救援”评 定要素不得分; 2) 应急预案不符合本站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 不得分; 3)应急预案未涵盖本气化站存在的危险因素 的,不得分; 4)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或缺少 具体落实措施的,扣 1 分; 5)缺少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 序,或与本站应急能力不相符的,扣 1 分; 6)应急保障措施未明确的,扣 1 分; 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不齐全完整的,扣 1 分; 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能相互衔接的, 扣 1 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2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6.2.3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并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气化站有关 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4 1)未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的,或未 提供论证记录的,不得分; 2)主要负责人未对应急预案签署公 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4.1.1 1.6.2.4 站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4 1) 无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的, 不得分; 2)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演练基本 情况、演练评估过程、演练情况分 析、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评估结论 等不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4.1.1 1.6.2.5 根据气化站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三年应实现对气化站 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覆盖。 2 1) 无演练记录视同未开展, 不得分; 2)演练记录不全的,不得分; 3)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 扣 1 分; 4)未实现每三年对本站所有专项预 案演练全覆盖的,扣 1 分。 4.1.1 1.6.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3 4.1.1 1.6.3.1 站内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使用状况台 账,定期检测和维护。 3 1)无应急物资管理档案或台账的, 不得分; 2)应急设施、装备、物资配备不全 的,扣 1 分;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无专人维 护的,扣 1 分; 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无维护保 养记录的,扣 1 分。 4.1.1 1.6.4 应急响应 1 4.1.1 1.6.4.1 站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1 发生事故时,未按要求启动相关应 急预案的,不得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3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7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24 4.1.1 1.7.1 危险源辨识 7 4.1.1 1.7.1.1 站内应组织从业人员针对所从事的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 单,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 1) 未建立本气化站危险源清单的, 不得分; 2)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如本站不涉 及相关内容,可没有相关内容),不得分。 4.1.1 1.7.1.2 站内应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 对其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 并保存记录。 2 1)未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的,不得分,未 见辨识记录视同未开展; 2)未对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的,不得 分,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7.2 事故隐患排查 7 4.1.1 1.7.2.1 站内应结合本站危险源情况, 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事故隐患 排查应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 1)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不得分。 2)未提供隐患排查清单的,不得分; 3)隐患排查清单覆盖不全的,不得分; 4)隐患排查清单内容不完善的,扣 1 分。 4.1.1 1.7.2.2 站内应采用综合排查、 专业排查、 定期排查 (含季节性排查、 节假日排查) 、 日常排查等方式,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 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 台账。 2 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的,不得分。 4.1.1 1.7.2.3 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综合排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 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 站内综合排查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部门级综合排查每季 度不少于 1 次; b)专业排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主要是对设备设施、重点 场所、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进行专业排查。专业排 查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c)定期排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根据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 雨防汛、 防雷电、 防暑降温、 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排查; 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排查; d)日常排查分为岗位作业人员排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排查。设备操作者及 其他人员每日应对本岗位设备设施、作业行为、作业环境等进行排查;各 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排查。 1 1)隐患排查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隐患排查内容不完善的,不得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4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 定 得分 扣 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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