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22.68-2019 第68部分:设施蔬菜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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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B 50 备案号62682- 20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68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68部分设施蔬菜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68 Facilities vegetable production enterprises and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2019 - 09 - 26 发布 2020 - 01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322.68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容 .......................................................................... 1 3.1 基础管理要求 .................................................................. 1 3.2 场所环境 ...................................................................... 1 3.3 生产设备设施 .................................................................. 2 3.4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3 3.5 用电 .......................................................................... 3 3.6 消防 .......................................................................... 3 3.7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3 3.8 其他 .......................................................................... 4 4 评定细则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6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8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9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1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4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其他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6 DB11/T 1322.682019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68部分设施蔬菜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6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学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 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尤秋菊、刘双庆、王瑜、肖勇、潘望、董杰、刘永霞、朱伟、郑建春、丁雯、芮 静、王晶晶、刘梦婷、洪晟。 DB11/T1322.682019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68 部分设施蔬菜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设施蔬菜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 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151.1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拖拉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B/T 10288 连栋温室技术条件 JB/T 10594 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结构与性能要求 NY/T 2205 大棚卷帘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 2798.1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1.2 应建立、健全农药和肥料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3.2 场所环境 3.2.1 一般要求 3.2.1.1 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管理办公区应分开。 3.2.1.2 场区大门、场内应设限速标识,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 3.2.1.3 场区应设置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道应畅通。 3.2.2 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防火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3.2.3 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与连栋温室 3.2.3.1 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的结构与性能应符合 JB/T 10594 的规定。 3.2.3.2 连栋温室结构应符合 JB/T 10288 的规定。 3.2.4 农机具库房(棚) 3.2.4.1 通道应保持畅通,通道上无障碍物。 3.2.4.2 农机具存储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3.2.4.3 存储区内农机具应摆放整齐有序,不应有其他杂物堆放。 3.2.4.4 电器设备与可燃物应保持安全防火距离。 DB11/T 1322.682019 2 3.2.5 冷库 冷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建筑面积大于 1000 m 2的冷藏间应至少设两个冷藏门,面积不大于 1000 m2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 藏门。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并应有醒目的标志; b 制冷压缩机应设置压力、电机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联轴器或传动皮带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制 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c 制冷剂分配站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 d 贮液器应设液位指示器; e 冷库应具备应急逃生设施; f 制冷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 g 制冷机房门应向外开; h 设在室外的制冷辅助设备应设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i 冷库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 j 制冷管道应标志管道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 k 冷库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应擅自拆除。 3.2.6 检测室 3.2.6.1 检测室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3.2.6.2 除检测仪器设备外,不应放置与检测室无关的物品。 3.2.7 分级包装车间 3.2.7.1 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应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3.2.7.2 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安全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 分离或分隔。 3.3 生产设备设施 3.3.1 一般要求 3.3.1.1 应采购合格的产品。 3.3.1.2 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3.3.1.3 产品标牌应信息清晰。 3.3.1.4 应有使用说明书。 3.3.1.5 设备设施的防护装置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 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3.1.6 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设备设施附近悬挂操作规程。 3.3.2 拖拉机 拖拉机应符合 GB 16151.1 的规定。 3.3.3 微耕机 3.3.3.1 不应超负荷作业。 3.3.3.2 传动箱、发动机螺栓应稳固牢靠,操作部件(位)灵活有效。 3.3.3.3 防护装置应固定牢固。 3.3.4 卷帘机 3.3.4.1 卷帘机应符合 NY/T 2205 的规定。 3.3.4.2 不应满载荷和超载运行。 3.3.4.3 覆盖物不应过湿、过重作业。 3.3.4.4 除卷轴外,其余外露回转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3.3.4.5 应配备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电路开关和控制开关。 3.3.4.6 供电线路敷设不应妨碍其他机械作业。 3.3.4.7 开关箱应加锁,专人负责。 DB11/T1322.682019 3 3.3.4.8 作业时,应有 2 人以上(含 2 人)配合作业。 3.3.5 加温、补光、通风设施 3.3.5.1 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3.5.2 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漏电性能。 3.3.6 轨道车 3.3.6.1 电动轨道车应设置时速限制装置。 3.3.6.2 轨道两旁不应堆放物品。 3.3.6.3 轨道车制动系统应安全可靠。 3.4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沼气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料口、出料口(水压间)应加防护盖; b)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防火等安全标志; c)沼气池区域内应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及消防警示牌,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状况。 3.5 用电 用电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6 消防 3.6.1 消防应符合 DB11/T 1322.2 的规定。 3.6.2 易燃物区域应有明显禁火禁烟标识。 3.6.3 场区应有充足的消防水源。 3.7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7.1 作业人员不应私拉乱接电线。 3.7.2 挪动配电箱和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相关电源。 3.7.3 高处作业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7.4 棚室消毒期间,人员不应进入。 3.7.5 高温闷棚期间,应停止作业、断电,做好用电设施防护并设置警示牌。 3.7.6 夜间检查或添加药剂时,不应使用明火照明。 3.7.7 应定期对沼气池输气系统开展漏气检查。 3.7.8 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符合要求 后,安排作业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b 作业者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备,并与监护者 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c 作业完成后,作业者应将全部作业设备和工具带离有限空间; d 清理现场后应解除作业区域封闭措施。 3.7.9 施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前经过培训,具备一定植保知识; b 作业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c 配制和喷施农药时,非施药操作人员不应进入配药现场; d 施药前应检查施药机械的完好性,配物器中的药液不应装满、溢出; e 施药场所应备有足够的水、清洗剂、急救药箱等应急物品; f 施药期间,不应进食、饮水、吸烟; g 配药容器应专用,装农药的容器和包装袋使用后应送回库中或及时妥善处理。 3.7.10 机械操作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酒后或过度疲劳时不应开机作业; b 添加油料时应停机并避开火源; c 应掌握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技术要求,正确操作机器; DB11/T 1322.682019 4 d 应穿着符合劳动防护要求的工作服装; e 设备设施保养和检维修时,应切断动力源并采取锁定措施。 3.7.11 旋耕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非操作人员不应靠近或尾随; b) 刀轴上杂草缠绕时,应停机切断旋耕机动力,旋耕机刀轴停止运转后,再清除杂物; c) 保养或修理时,应停机切断动力并将旋耕机降落放平后进行; d) 临时停放时,应将旋耕机降落于地面,不应在提升位置停放。 3.7.12 微耕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双手操作; b) 转弯、上坡、下坡或在凸凹不平的场所,应降低速度; c)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背对坎边小于 1 m 时,不应使用倒挡; d) 机器倒退时,应停止旋转作业部件运行; e) 地块间转移时,应停止旋转作业部件运行; f) 机器发生异常振动、声响或撞到杂物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g) 机器处于无人操纵状态时,应挂空挡,切断动力输出; h) 视野或光线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3.7.13 卷帘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中遇故障或异常时,应先停机,关闭电路开关,切断电源。不应靠近运转中的机器; b 操作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其他人员不应靠近固定支架、卷轴及机械的运转部件; c 卷放过程中传动轴和主机上、传动轴下的温室面上和支撑架下不应有人。 3.8 其他 3.8.1 农药和肥料 3.8.1.1 存放场所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保持场所通风、干燥和清洁。 3.8.1.2 农药采购和存储应符合 NY/T 2798.1 的规定。 3.8.1.3 贮存的农药包装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且不应与其他生产资料混放。 3.8.1.4 固体、液体宜分类存放。 3.8.1.5 存放架应牢固,耐腐蚀,同一存放架上应液体在下层,固体在上层。 3.8.2 特殊天气 3.8.2.1 暴雪天气应及时清除温室和大棚表面积雪并在棚室薄弱处增加临时支柱。 3.8.2.2 大风天气前应加固棚室,包括加固压膜线、修补破损棚膜等。 3.8.2.3 大雨天气前做好棚室周边清淤排涝工作。 3.8.2.4 严寒低温季节设施内不应使用明火增温。 3.8.2.5 冰雹天气应做好温室和大棚防护措施。 3.8.3 访客 3.8.3.1 访客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来访日期、来访目的及携带物品等。 3.8.3.2 应对访客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风险告知。 4 评定细则 4.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 DB11/T 1322.1 的规定。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4.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4.6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4.7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4.8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4.9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DB11/T1322.682019 5 4.10 其他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DB11/T 1322.682019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3.1.1 2 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 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为否决。 3.1.1 3 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安全设 备,即为否决。 3.3.1.2 DB11/T 1322.682019 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300分。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40 3.1.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0 1)责任制内容或要素不全,扣 5 分; 2)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每缺 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4 分; 3)职责描述不清晰或与实际不符,扣 3 分。 3.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1)未指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责任书内容不全,扣 1 分; 3)责任书未亲笔签字,扣 1 分。 3.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10 未记录视同未开展,不得分。 3.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 10 1)未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不 得分; 2)考核记录不全的,每缺一个部或岗 位的考核记录,扣 1 分。 3.1.1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6 3.1.1 DB11/T 1322.682019 8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1 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 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 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 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 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d)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取证、复审、证书 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e)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 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f)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验收、维护保养、 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g)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 考核等要求; h)农药和肥料出入库登记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登记 及台帐等要求; i)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0 1) 每缺一项规章制度 (如企业不涉及, 可不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扣 5 分; 2)每有一项制度内容不全,扣 2 分; 3) 每有一项制度与法规规定或与实际 不符,扣 2 分。 3.1.1 3.1.2 1.2.2 应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修订或更新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 1)未定期识别和获取,不得分; 2)每有一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现 行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要求不相符, 扣 2 分。 3.1.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 员。 4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经批准实施, 不得分; 2) 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 放,扣 3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 2 分。 3.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4 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3.1.1 DB11/T 1322.682019 9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 3 年。 4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未存 档,不得分; 2)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不全或伪造记录, 扣 2 分; 3)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未保存 3 年,扣 2 分。 3.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26 3.1.1 1.3.1 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全覆盖,每缺一种 扣 2 分。 3.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b)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c)个体防护要求; d)严禁事项; e)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8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不全,每种扣 2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不具有可操 作性,每种扣 2 分。 3.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6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批准实施,不得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至相关岗位, 扣 2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 2 分。 3.1.1 1.3.4 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6 1)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扣 2 分。 3.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6 3.1.1 1.4.1 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 人员 4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1 6 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1.1 DB11/T 1322.682019 10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6 3.1.1 1.5.1 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 1)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2)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 3 分。 3.1.1 1.5.2 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现场处置方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 典型事故案例等。 8 1)未执行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2)各层级人员培训内容相同,无针对性, 扣 3 分; 3)培训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 3 分。 3.1.1 1.5.4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安全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或复审。 6 应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人员未取 得相应资格或资格过期,每人次扣 3 分。 3.1.1 1.5.5 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等 有关书面材料。 6 1)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造培训档案,视同 未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评定要素不 得分; 2)培训资料不全,扣 3 分。 3.1.1 1.6 应急救援 36 3.1.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6 3.1.1 1.6.1.1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 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 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6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按要求配备应急管 理人员,不得分。 3.1.1 1.6.2 现场处置方案 14 3.1.1 1.6.2.1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企业 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8 1)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的, “应急救援”评 定要素不得分; 2)现场处置方案不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或 未涵盖本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不得分; 3) 现场处置方案基本要素不完整, 扣 5 分。 3.1.1 1.6.2.2 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 1)无演练记录,不得分; 2)演练记录不全,扣 2 分。 3.1.1 1.6.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8 3.1.1 1.6.3.1 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并建立使用状况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 8 1)无应急物资管理档案或台账,扣 2 分; 2)配备不全,扣 4 分; 3.1.1 DB11/T 1322.682019 11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3)无维护保养记录,扣 4 分。 1.6.4 应急响应 8 3.1.1 1.6.4.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8 未按要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不得分, 未发生事故,此项视同为合格。 3.1.1 1.7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58 3.1.1 1.7.1 危险源辨识 16 3.1.1 1.7.1.1 应组织从业人员针对所从事的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 10 1) 未建立本企业危险源清单, 不得分; 2) 危险源辨识不全, 每缺一种扣 5 分。 3.1.1 1.7.1.2 应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对其控制措施进行更新,并保存记录。 6 1)未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不得分,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2)未对控制措施进行更新,不得分,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3.1.1 1.7.2 事故隐患排查 22 3.1.1 1.7.2.1 应结合本企业危险源情况,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应 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8 1)未提供隐患排查清单,不得分; 2)隐患排查清单覆盖不全,扣 5 分。 3.1.1 1.7.2.2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8 1)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得分,并 追加扣 5 分; 2)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不得分。 3.1.1 1.7.2.3 当发生下列情形,应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 a)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 修订; 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c)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更; d)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 未按要求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清单并开 展排查, 不得分,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3.1.1 1.7.3 事故隐患治理 20 3.1.1 1.7.3.1 应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 8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不得分,并 追加扣 5 分;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未制定治 理方案,不得分。 3.1.1 DB11/T 1322.682019 12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7.3.2 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 划和规定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 范措施。 6 未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 行跟踪并提供相应记录,不得分。 3.1.1 1.7.3.3 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 6 未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不得分。 3.1.1 1.8 相关方安全 32 3.1.1 1.8.1 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企业、承包(承租)企业,对供应企业、承包(承 租)企业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对供应企业、承包(承租)企业选择、 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 6 1)选用不具有相应资质企业,不得分 并追加扣除 5 分; 2)未见过程管理记录,扣 3 分。 3.1.1 1.8.2 应与供应企业、承包(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 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6 1)未签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 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不得分; 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超期未重 新签署,不得分。 3.1.1 1.8.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到本企业现场服务或作业的相关企业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 括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配置、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 与监督、事故隐患排查等职责和管理要求; b)对房屋租赁企业应明确房屋日常消防管理、房屋结构、用途变更等事项的 各自职责和要求。 8 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4 分。 3.1.1 1.8.4 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6 未按要求对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 不得 分。 3.1.1 1.8.5 应对承包(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对发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6 1)未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安全检查, 不得分; 2)现场发现安全问题未督促相关企业 整改,不得分。 3.1.1 注二级否决条款用“★”予以标出。 DB11/T 1322.682019 1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150分。 表 C.1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2 场所环境 150 3.2 2.1 一般要求 14 3.2.1 2.1.1 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管理办公区应分开。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1.1 2.1.2 场区大门、场内应设限速和警示标识,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 6 1)未按要求设置限速 和警示标志,扣 2 分; 2)未在交通视线盲区 设置反光镜,扣 2 分。 3.2.1.2 2.1.3 场区应设置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道应畅通。 4 每有一处不符合要 求,扣 2 分。 3.2.1.3 2.2 办公场所 12 3.2.2 2.2.1 建筑物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 燃材料。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2 2.2.2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 房。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2 2.2.3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 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2 2.3 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与连栋温室 34 3.2.3 2.3.1 大棚的跨度宜在 6m~14m 之间,高度宜在 2.3m~3.5m 之间,长度宜在 30m~60m 之间,两 侧肩高宜在 1.2m~1.5m 之间。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3.1 2.3.2 设有外保温覆盖物保温被机械卷铺装置的,其工作应灵活、可靠,保温被卷起单程时间 不应大于 5min。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3.1 2.3.3 温室骨架应保证其稳定性。前屋面应设纵向拉杆,纵向拉杆应设置于拱架下弦杆上,并保 6 每有一处不符合要 3.2.3.1 DB11/T 1322.682019 14 表 C.1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证处于张紧状态,纵向拉杆数量不少于 3 道。 求,扣 3 分。 2.3.4 对跨度超过 8m 的大棚,立柱或拱架埋深应不小于 40 cm,同时在立柱或拱架的基部应铺 垫砖层或其他建材。在季节性风、雪载荷比较大的地区建设的大棚,应浇铸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基础的深度应不小于 40 cm,横向尺寸不小于 10 cm。立柱、拱架与土壤直接接触 的部分应采用薄塑料管在现场热套装密封或其他防锈措施。 6 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 扣 2 分。 3.2.3.1 2.3.5 连栋温室的朝向宜取南北走向,若限于条件,必须取东西走向时,应妥善布置室内走廊 和栽培床,或适当采取局部人工补光措施,使作物栽培区得到足够的光照。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2.3.2 2.3.6 每座温室应在明显部位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包括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生产厂名、厂址; c)商标;主要参数; d)产品标准编号; e)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10 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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