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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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1-19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内容 摘要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2. 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3.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四、职业危害告知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懂得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如何做好和预防职业病。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2-23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培训教案 培训内容 摘要 职业健康防护知识 一、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⑴化学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常见的有刺激性气体(如氯、氨、氮氧化物)、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溶剂(如苯、甲醇、汽油)、农药等;生产性粉尘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⑵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x射线、γ射线、异常的气象条件(高温、低温、高湿)和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 ⑶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医务工作者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 2、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视力紧张;不良体位或不合理工具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不同的特点。 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 常见的刺激性气体有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硫酸二甲酯、氯化氢、氨、臭氧等。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是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症状。比如眼结膜充血、流泪、流涕、咽干、咳嗽、胸闷等。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像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这时病人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发绀等,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 2、窒息性气体的危害 窒息性气体是一类对机体能产生严重危害的有毒气体。它可使机体吸收氧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导致机体缺氧。窒息性气体可造成人体系统损伤,但对神经系统的损害最为重要。接触浓度窒息气体可造成头痛、头晕、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接触高浓度窒息性气体可引起昏迷休克,甚至可造成电击样死亡。 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这些化合物进入机体后导致的组织细胞缺氧各不相同。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主要与红细胞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以致使红细胞失去携氧能力,从而组织细胞得不到足够的氧气。氰化氢进入机体后,氰离子直接作用于细胞色素氧化酶,使其失去传递电子能力,结果导致细胞不能摄取和利用氧,引起细胞内窒息。加完本身对机体无明显的毒害,其造成的组织细胞缺氧,实际是由于吸入气中氧浓度降低所致的缺氧性窒息。硫化氢进入机体后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硫化氢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活性,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硫化氢可与谷胱甘肽的巯基结合,使谷胱甘肽失活,家中了组织细胞的缺氧。另外,高浓度硫化氢通过对嗅神经、呼吸道黏膜神经及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的强烈刺激,导致呼吸麻痹,甚至猝死。 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凡是能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统称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统称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生产性噪声包括机械性噪声如冲压、打磨发出的声音;流体动力性噪声如空气压缩或释放(汽笛)发出的声音和电磁性噪声如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噪声主要引起听力障碍,也就是说噪音可以造成耳聋。此外,噪音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可产生影响,长期接触噪音可导致多梦、失眠、记忆力下降、心慌、血压不稳等症状,最严重的危害是噪音性耳聋。 三、如何预防职业病危害 1.毒物控制从根本上不直接接触,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化学物质如甲苯、二甲苯代替苯作稀料、生产过程要密闭化、自动化,严防跑、冒、滴、漏。安装毒物超标自动报警系统,严格控制空气中毒物浓度在安全标准内。加强通风,使毒物尽快排出。进入有毒场所,应佩戴防毒面具、送风面罩等。 2.噪声控制通过控制噪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强噪声设备如用无声液压代替高噪声的锻压、焊接代替铆焊等。控制噪声传播,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使噪声强度降低。采用隔音值班室,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加强个体防护,佩带耳塞、耳罩等。 3.粉尘控制主要通过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如采用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避免接触粉尘,用含石英低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为铸型材料以减轻粉尘危害。采用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等。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毒、防尘、防噪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何种危害因素,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预防等。 5.严格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企业由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强化法制监督管理。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做好健康监护,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职工知道了什么样的岗位存在那些是职危害了解了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单位建立的配套措施等。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正确的职业卫生习惯,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3-27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内容 摘要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以下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臵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臵,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臵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四、职业危害告知 第二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了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4-21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 培训内容 摘要 一、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依据以上原则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主要介绍以下几种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 1、噪声病预防 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接触到噪声,噪声引起的疾病,我们称之为噪声病。噪声病有两种类型, 非特异性噪声病和噪声性耳聋。非特异性噪声病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心悸、失眠、多梦等神经性衰弱综合症以及心脏、血管、血压的异常。噪声性耳聋是长期接触强噪声引起的内耳损伤,本病起病缓慢,开始常有暂时性的耳聋、耳鸣,脱离噪声环境后逐步好转,医学上称为听觉疲劳,这时如不脱离噪声环境,就会变成耳聋。非特异性噪声病和噪声性耳聋往往是伴随存在的,织布机、磨床、机床、电锯、抛光机、破碎机等发出的声音,都是强噪声(85分贝以上),长期接触这类噪声,就容易患上噪声病。噪声病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噪声病的措施包括 (1)降低噪声强度。这是防止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如鼓风机、电动机可隔离或移出室外;以无梭织机 代替有梭织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压铸代替锻铸此外,加强维修,减低由不必要的或松动的附件撞击的噪声等。 (2)采取隔声措施用某些材料、结构和装臵将声源封闭,以达到控制噪声。播的目的。常见的有隔声 室、隔声罩、隔声墙等。 (3)个体防护接触强噪声的工人,应配戴耳塞、耳罩。耳罩隔声效果较好,一般能使噪声衰减30分 贝,能减少噪声对工人人体的损害。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接触噪声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的检查,发现听力损伤应及 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准备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就业前体检,凡患有明显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禁止从事强噪声作业。2、尘肺病预防 尘肺病是由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简称尘肺。在我市,尘肺是危害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的疾病。 尘肺起病缓慢,一般是接触1年后才发病。临床表现为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即使脱离粉尘环境,病情仍可继续发展,日益严重。尘肺病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治疗尘肺,尘肺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粉尘作业工人应注意防护。 预防措施为预防尘肺病的发生,凡产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遵守如下管理制度(1)产生粉尘的岗位必须有机械通风除尘设施,密闭尘源;(2)接尘工人应配给防尘口罩并坚持佩戴上岗,加强个人防护; (3)对新上岗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者严禁从事本作业。 (4)接尘工人如发现有气短、胸闷、咳嗽等肺部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X线胸片检查,有可疑尘肺病者,应向区卫生防疫站或当地预防保健所报告; (5)粉尘作业场所每月要监测一次,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必须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接尘工人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6)主动为作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3、有害化学物质的预防及控制对策防毒对策 (1)物料和工艺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措施。(2)工艺设备生产装臵及工艺设备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防止有毒物质泄露、外逸。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 (3)通风净化受技术及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臵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臵,使生产场所达到卫生标准。通风排毒主要有两种形式全面通风、局部通风。 1)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应不断的向车间内供应新鲜空气或符合一定要求的空气,同时从车间内 排出有害空气。要使全面通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根据车间的用途,生产工艺布臵、有害物质散发源位臵及特点、人员操作岗位和其他有关因素合理的组织气流、确定合适的通风换气量。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系统由排风罩(吸气罩)、风道、净化器、风机和排气筒组成。从环保角度考虑,只有局部排风系统才能实现净化。4、高温危害预防与控制 ①高温作业定义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②生产性热源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③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 ④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的流动和热辐射四个因素。 ⑤高温作业的类型一类是高温、强辐射热作业,属于干热型作业。另一类是高温、高湿作业,这种作业又称湿热作业。 ⑥高温的危害 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主要的生理功能改变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泌尿、消化系统变化。主要表现为体温调节功能失调、水盐代谢紊乱、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导致心肌损伤、肾脏功能下降。同时高温作业可引起职业中暑。 ⑦防暑降温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合理安臵热源,尽量远离操作者;隔热措施建筑物隔热、设备隔热(热绝缘、热屏蔽);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及空调降温。 2、卫生保健措施 1)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及夏季以前应做好职业性体检,对患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高血压、甲亢、肝肾疾病等职业禁忌症人员,不得从事高温作业。 2)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提供清凉饮料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职业病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如何做好预防和防治职业病。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5-20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1、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 2、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培训内容 摘要 一、在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二、劳动者如果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赖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配合。如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措施 1、教育,使劳动者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之认识到,如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可能给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以及本人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 a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 b惩戒,对于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扣发安全奖,扣发其工资或其他处理等。如劳动者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违法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什么是职业禁忌症,常见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 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他人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少数健康的劳动者在接触三氯乙烯约23周可出现全身药疹样皮炎和肝脏严重损害,这种对三氯乙烯特别敏感的状态就决定他们不适宜从事接触三氯乙烯作业,这就是三氯乙烯职业禁忌症。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亦可导致劳动者原有的疾病加重或其他的健康损害。如有肺部疾病的劳动者从事接触粉尘工作可使其肺部病情加重,或更容易发展成尘肺病;有心血管疾病的工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接触强噪声作业时易诱发心脏病发作;有精神病史。 三、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a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b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c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 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d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e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f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g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h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i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j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职业病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了解了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单位建立的配套措施等。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正确的职业卫生习惯,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 培训日期 2017-06-26 培训时间 1300-1700 培训课时 4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 公司 培训人数 组织部门 安全科 授课人 评估人 培训课目/教材 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培训内容 摘要 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 2、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3、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4、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5、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天拿水”、“胶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6、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a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b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c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 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d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 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e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 评、检举和控告。 f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g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 h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i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j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培训效果 评估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什么是职业病,了解了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单位建立的配套措施等。了解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评估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参培人员 签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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