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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202-2002 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bauxite,smelter-grade magnesite exploration 2002-12-17发布 200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 DZ/T 0202-200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 4.2 矿石质量研究 4.3 矿石加工技术条件研究 4.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 4.5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5 勘查控制程度 5.1 勘查类型的确定 5.2 勘查工程间距 5.3 矿床控制程度的确定 6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 地形及工程测量 6.2 地质填图 6.3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6.4 探矿工程 6.5 化学样品的采集、加工、化验分析 6.6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样品的采集与分析、试验 6.7 岩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样品的采集与试验 6.8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6.9 计算机技术及其他新技术的应用 7 可行性评价工作 7.1 概略研究 7.2 预可行性研究 7.3 可行性研究 8 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8.1 资源/储量分类 8.2 资源/储量类型条件 9 资源/储量估算 9.1 资源/储量估算的工业指标 9.2 资源/储量估算的方法和一般原则 9.3 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 9.4 资源/储量分类结果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铝土矿石品级标准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菱镁矿矿床类型 C.1 铝土矿矿床类型 C.2 菱镁矿矿床类型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菱镁矿矿石类型 D.1 铝土矿矿石类型 D.2 菱镁矿矿石类型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菱镁矿矿体厚度稳定程度划分标准及类型系数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菱镁矿矿体规模划分标准及类型系数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菱镁矿矿床勘查类型工程间距参考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附录I(资料性附录) 堆积型与红土型铝土矿参考工业指标 附录J(资料性附录) 冶镁菱镁矿主要参考工业指标 附录K(资料性附录) 工业加工技术及应用对铝土矿、冶镁菱镁矿矿石的质量要求 K.1 工业加工技术对铝土矿石的质量要求 K.2 工业应用对菱镁矿矿石的质量要求 附录L(资料性附录) 铝土矿用作电熔刚玉和高铝水泥原料时的质量要求企业标准 DZ/T 0202-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对铝土矿地质勘探规范(1984.3)和菱镁矿地质勘探规范(冶镁部分)(1988.4)等两个规范进行修订的,并合并改为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 本标准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2003年3月1日起所有报批的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查批准决议书、审查意见书,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制定的于1984年3月试行的铝土矿地质勘探规范和1988年4月试行的菱镁矿地质勘探规范(冶镁部分)。 本标准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河南地质勘查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公一、王志光、张录星、崔亳、吴国炎、周祖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DZ/T 0202-2002 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工作的内容及要求,包括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研究程度、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要求、可行性研究工作、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各勘查阶段的工作部署,可作为验收、评审铝土矿、冶镁菱镁矿资源/储量及地质勘查报告的总体要求,还可作为铝土矿、冶镁菱镁矿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评价、计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勘查的最终目的是为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建设设计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必要的地质资料,以减少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并尽可能获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2 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 3.2.1 预查是通过对成矿远景区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地质观测,极少量的槽、井探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 3.2.2 普查是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采用中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和数量有限的槽、井探及钻探工程进行勘查,相应进行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普查区的含矿性做出初步评价,估算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若有详查价值,则应圈出详查区范围。 3.2.3 详查是使用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和系统的槽、井、钻(坑)探工程等有效方法手段,对详查区进行较详细的勘查,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进行勘探工作和制定矿业开发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 3.2.4 勘探是对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进行详细勘查、研究,为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在确定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产品方案等方面提供依据。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 4.1.1 预查阶段 全面收集区域地质矿产资料,概略了解区域地质构造的基本轮廓和有关矿产信息,对预查区的成矿地质条件进行类比分析。对不同类型的矿床,应有所侧重。对沉积型铝土矿应侧重区域地层、构造、含矿系的层位、岩性、岩相古地理等;对堆积型铝土矿还应初步了解区域的第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对镁质碳酸盐岩层中的菱镁矿床应侧重调查地层、构造、岩石、变质作用等;对与超基性岩有关的菱镁矿床则应重点了解超基性岩的特征、蚀变特征和风化壳的发育程度等。 对预查中发现的矿层、矿化体露头应开展剖面性地质工作,布置极少量槽、井探工程加以揭露和追索,采集代表性样品以初步了解矿层的分布范围、面积大小、矿体厚度、产状、矿石成分、品位、结构构造和自然类型,提出能否转入普查阶段的依据,对预查区的找矿远景做出初步预测。对能圈出预测矿产资源范围、有估算资源量的必要参数(长、宽、厚)的地段,采用实测或类比的体重值,估算预测的资源量(334)。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工作或研究已往资料的基础上,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通过中一大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大致查明其成矿地质条件和铝土矿、菱镁矿点的分布规律及成矿远景;对矿层(体)的露头及浅部运用少量槽、井探工程加以追索和控制,对其深部关键部位用稀疏钻(坑)探工程进行探查,从而大致控制矿层(体)的总体产状、形态、长度、厚度、可能的延深和空间位置;大致查明成矿控制因素;对沉积型铝土矿侧重含矿岩系的岩相古地理特征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对堆积型铝土矿还应侧重第四纪岩溶发育程度和地貌对铝土矿的控制作用;大致查明对矿体起破坏作用的断裂破碎带的性质、产状和分布范围。查明是否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床或矿层,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 4.1.3 详查阶段 对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分布规律应有较全面的了解;基本查明矿区地层层序、含矿岩系的层位、岩性、厚度、标志层、岩相古地理特征、变化规律及其对矿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与矿床有关的岩浆岩类型、岩性、产状、形态、规模、相带、时代、岩石地球化学特征、风化壳的类型、分带及其对矿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对形成红土型和堆积型铝土矿床有重要作用的第四纪地质与地貌特征;对成矿的控制因素、矿床分布和富集规律有了基本认识。 应基本查明矿体(层)的数量、连接对比条件、分布范围、产状、厚度、规模、形态特征、品位及其变化特征;基本确定矿体连续性;基本查明矿体中的夹石、无矿天窗及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厚度和分布情况,为是否进一步勘探提供依据。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在系统收集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及勘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勘查区各勘查阶段所获得的新资料,通过综合研究,阐明区域成矿地质条件、主要控矿因素,对铝土矿和菱镁矿及其主要共、伴生矿床的区域成矿远景做出评价,并指出今后的找矿方向。 4.1.4.2 矿区地质查明矿区地层、构造、岩性,详细划分含矿岩系的层序,研究其岩性特征及相变规律;查明铝土矿含矿系底盘古风化侵蚀面的形态特征及其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对菱镁矿还须详细研究与成矿有关的侵入岩种类、规模、产状、形态、岩相变化、风化壳的发育程度及其与成矿的关系。研究主要构造的性质、规模、形态、产状及分布规律,查明构造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及成矿后破坏影响程度。研究与成矿有关的变质作用,查明其与成矿的关系。 4.1.4.3 矿体地质通过系统的加密探矿工程及相应地质工作,查明勘探区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分布范围、顶底板岩性;查明主要矿体的规模、形态、产状、内部结构、厚度、品位及其变化规律,确定矿体的连续性;查明主矿体内的无矿地段和夹石规模、形态、产状及分布规律;查明主矿体底部界线的起伏变化规律。 4.2 矿石质量研究 4.2.1 预查阶段 对预查中发现的矿体应采集代表性样品,大致了解矿石品位、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构造、矿石自然类型及共伴生有益组分。 4.2.2 普查阶段 大致查明矿石的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矿石品位及其空间变化特征,矿石结构构造特征和矿石自然类型,矿石中有用组分、共生或伴生有益组分及其利用的可能性。初步评价矿石的工业利用价值。 4.2.3 详查阶段 通过系统的探矿工程样品,基本查明矿石的矿物种类、含量、共生组合及矿石结构构造特征,矿石的化学成分、有益有害组分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和分布特征,划分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为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提供相应的依据。 4.2.4 勘探阶段 详细查明矿石矿物组分和化学成分,并划分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和品级。查明矿石矿物组分的种类、含量、粒度、嵌布特征及其共生关系;研究伴生有用、有害组分的种类、含量及其赋存状态和分布规律。 在研究矿石化学成分时,对铝土矿要求查明Al2O3、SiO2、Fe2O3、TiO2、烧失量等的含量、赋存状态及其变化规律,并计算其铝硅比值;当矿石中伴生有黄铁矿、白铁矿时,应研究硫的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对用做电熔刚玉、高铝粘土及高铝水泥的铝土矿石还应查明CaO、MgO、K2O、Na2O、CO2等成分的含量和变化情况。对菱镁矿则要求查明MgO、CaO、SiO2、Al2O3和Fe2O3(或FeO)等成分的含量、赋存状态和变化规律。 对矿床的近矿围岩和夹层、脉岩应采取适当数量的样品了解其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以便考虑开采贫化或为综合利用提供资料。 4.3 矿石加工技术条件研究 4.3.1 预查阶段 对矿石加工技术条件研究不做具体要求。 4.3.2 普查阶段 对发现的矿体,应与邻区、同类型矿山进行类比研究,通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有用、有害组分的对比分析,对矿石加工选冶的可能性做出概略评述。 4.3.3 详查阶段 应通过实验室加工技术性能试验,对矿石工业利用性能做出评价。对铝土矿,应进行初步可溶性试验,以基本查明矿石中Al2O3的可溶性及赤泥沉降性能,若老矿区外围已有类似矿石的生产技术工艺资料并可进行对比时,则可少做或不做。对菱镁矿,应进行可选性试验,对新类型或组分复杂的矿床还应进一步做实验室流程试验。 4.3.4 勘探阶段 对铝土矿进行详细可溶性试验,以查明各种矿石类型和品级在拜尔法、烧结法、联合法、选矿拜尔法等氧化铝生产中的技术条件。 对菱镁矿应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对新类型或组分复杂的矿床,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性试验。 4.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 4.4.1 预查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初步了解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4.4.2 普查阶段 顺便了解、收集区域和普查区内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为详查工作提供设计依据。根据与同类型矿山开采资料的对比,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做出概略评价。对拟选的详查区,应适当进行水文地质工作,了解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分布、厚度和地下水的埋深、水质水量等水文地质条件,初步了解矿体顶、底板围岩和矿石的稳定性,了解环境地质情况,为能否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提供依据。 4.4.3 详查阶段 基本查明矿区含(隔)水层、构造破碎带、风化带、岩溶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基本查明地表水体分布范围、水位、流速、流量、水质、水深、水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及淹没范围;基本查明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及地表水和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基本查明矿床主要充水因素及其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必要时初步预测矿坑涌水量,评价其对矿床开发的影响程度;调查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和利用条件,指出供水方向。 依据矿层、围岩类型及矿石特征,初步划分矿区工程地质岩组,测定主要岩、矿石力学性质;基本查明构造发育程度和岩体风化、蚀变程度及深度,基本查明软岩和软弱夹层分布规律及其工程地质特征。研究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岩、矿石稳固性和露采边坡的稳定性。初步划分矿床工程地质类型、确定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基本查明矿区岩、矿石、地下水中对人体有害的元素、放射性、有害气体的成分、含量状况;搜集地震、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有关资料,预测矿山开采时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 综合矿区水、工、环地质条件,划分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类型,为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 4.4.4 勘探阶段 4.4.4.1 水文地质搜集评价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所需的水文、气象资料;在调查研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查明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查明含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埋藏条件、裂隙或岩溶发育程度、渗透系数、水头高度、水质、水温、水量、动态变化,各含水层的水力联系,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稳定性和隔水性;查明矿区地表水体的分布、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和对矿床开采的影响;查明矿坑的充水因素、进水方式及途径;划分矿床水文地质类型和确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建立水文地质模型,结合矿床可能的开拓方案计算首采区第一开采水平的涌水量,预测下一开采水平或最低开采水平的涌水量;对矿床疏干、排水、矿山供水问题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4.4.4.2 工程地质在研究矿区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基础上,划分岩(土)体工程地质岩组,查明对矿床开采不利的工程地质岩组的性质、产状和分布;测定矿石和近矿围岩的体积质量(体重)、块度、湿度、松散系数、安息角、抗压和抗剪强度、硬度系数、含矿率、含泥率等,评价其稳定性,远离矿体顶、底板10m~30 m范围的围岩只做大致研究;查明各类结构面(断层、裂隙、节理、软弱夹层等)的发育程度、分散和组合特征;调查岩石强风化带发育深度及分布。位于老矿山或已勘查矿区附近的地质构造条件类似的矿床,应充分利用和研究已有矿山开采技术条件方面的资料,少做或不做物理力学性质的测试。结合矿山工程建设的需要,对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做出初步评价,预测矿山开采时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4.4.4.3 环境地质收集矿区及邻近地区有关地震活动历史情况和新构造活动特征等资料,参考全国地震烈度分区,对矿区的稳定性做出评述。调查矿区内自然灾害地质现象和地表及地下水的质量、矿石放射性活度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结合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对矿床开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做出评价。对矿床开采中和开采后可能造成的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进行预测,提出防治意见。 根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划分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类型,并做出总体评价,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4.5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为了最大限度的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在勘查铝土矿、菱镁矿的同时,对于达到一般工业指标要求,又具有一定规模的共、伴生矿产,如沉积铝土矿床中的耐火粘土、熔剂灰岩、硫铁矿、铁矾土、煤层、伴生镓、锂等,红土型铝土矿中的钴土矿等,菱镁矿床中的白云岩、滑石、石棉、透闪石等,超基性岩型菱镁矿床中的镍、钴、铬、蛇纹岩和铂族元素等,应进行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4.5.1 预查阶段 在收集区域地质矿产资料过程中,应初步了解与铝土矿、菱镁矿有关的矿产信息。对预查阶段发现的矿层、矿化体要大致了解其共、伴生矿产的种类。 4.5.2 普查阶段 对发现的可能具有工业价值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共、伴生矿产应了解其种类、质量、赋存部位、大致规模。 4.5.3 详查阶段 主要利用勘查主矿产的探矿工程,基本查明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和伴生有用组分的种类、分布、矿体规模、物质组分、赋存状态、共伴生关系并进行资源/储量估算和综合评价。 4.5.4 勘探阶段 对共、伴生矿产,除详查阶段的要求外,还应研究其分布规律、富集规律,并按有关矿种勘查规范和伴生有用组分综合利用的规定,估算其资源/储量,并做出综合评价。 5 勘查控制程度 5.1 勘查类型的确定 5.1.1 划分矿床勘查类型的目的 综合运用以往地质勘查经验,针对不同矿床勘查的难易程度,正确选择勘查方法和手段,合理确定勘查工程间距,有效地控制和圈定矿体,估算各类资源/储量。 5.1.2 影响矿床勘查类型的主要地质因素和类型系数 铝土矿、菱镁矿的勘查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矿体规模大小、矿体形态复杂程度、矿体厚度稳定程度、矿体内部结构复杂程度及构造影响程度等五个主要地质因素。品位的变化对铝土矿、菱镁矿矿体的勘探控制和研究影响不大,只要上述诸因素予以查明,品位问题也即相应地得到解决,故不属于主要地质因素。为了量化这些因素对矿床勘查类型划分的影响,特提出类型系数的概念即对上述五个主要地质因素,根据其规模大小、复杂程度或影响大小分别赋予一定的对应值,即类型系数;根据每个矿床的五个地质因素类型系数之和即可确定属何种勘查类型。 在影响勘查类型的五个地质因素中,一般来说,矿体的厚度稳定程度比较重要,故所赋予的类型系数值要大些,即权值占30%;构造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应要小些,其权值占10%;其余三个因素的权值各为20%。但对个别特殊地区的矿床,如黔中地区受构造影响较大的铝土矿床,则可在说明地质依据后,适当调整有关因素的权值。 5.1.2.1 矿体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其具体划分标准和类型系数见附录F。 5.1.2.2 矿体形态按复杂程度分为三类,其判别标准和类型系数如下 a) 简单矿体形态为层状、似层状,矿体连续,矿体平面形态较规则,矿体边界有弯曲但不大,类型系数为0.6; b) 中等矿体形态为透镜状、扁豆状,矿体连续或稍有间断;矿体平面形态边界弯曲,无矿区成港湾状伸入矿体内部,但深度不超过矿体长度的三分之一,类型系数为0.4; c) 复杂矿体形态为小透镜体或漏斗状、不规则状,矿体连续性差,矿体平面形态边界极弯曲,沿一边或两边分叉成树枝状、不规则状,类型系数为0.2。 5.1.2.3 矿体厚度按稳定程度,分为稳定、较稳定、不稳定三类,其量化判别标志和类型系数见附录E。 5.1.2.4 矿体内部结构复杂程度,根据矿体有无夹层及无矿天窗分成三类,其判别标准和类型系数如下 a) 简单矿体内部无夹层或极少夹层,平面上局部偶见有无矿天窗出现,面含矿系数大于0.9,类型系数为0.6; b) 中等矿体内局部有夹层,平面上有少数无矿天窗出现,面含矿系数为0.8~0.9,类型系数为0.4; c) 复杂矿体内普遍有夹层或多层矿、平面上无矿天窗和表外矿频繁出现,面含矿系数小于0.8,矿体连续性差,类型系数为0.2。 5.1.2.5 构造影响程度,根据褶皱、断裂构造对矿体产状及形态的影响大小分成三类,其判别标准和类型系数如下 a) 影响小矿体呈单斜产出,倾角平缓,基本无断层破坏及褶皱影响,类型系数为0.3; b) 影响中等矿体产状略呈波状起伏,倾角中等,内部有断层或小岩脉穿插,影响不严重,类型系数为0.2; c) 影响大矿体呈不规则褶曲,倾角陡;断层发育,将矿体切割成断块状,使矿体遭受严重破坏,类型系数为0.1。 5.1.3 矿床勘查类型划分 根据上述五个地质因素类型系数之和确定,划分为三种勘查类型(表1)。 表1 矿床勘查类型及矿床实例一览表 勘查类型 复杂程度 类型系数和 矿床特征 矿床实例 I 简单 3.0~2.5 规模一般为大型,个别中型 铝土矿 山西克俄、贵州猫场、 河南贾沟 菱镁矿 辽宁海城 形态简单的层状、似层状矿体 厚度较稳定,一般变化系数<40% 内部结构简单,无夹层或无矿天窗 构造简单 Ⅱ 中等 2.4~1.9 规模一般以中型为主,个别大型 铝土矿 山西白家庄、贵州九架 炉、河南支建 菱镁矿 辽宁小圣水寺、 辽宁青山怀 形态较简单的大透镜状矿体 厚度变化较大,一般变化系数40%~80% 内部结构较简单,有少量无矿天窗 构造较简单或虽有破坏,但影响不大 Ⅲ 复杂 1.8~1.0 规模通常为中型以下或小矿体 铝土矿 河南张窑院2号矿体、 贵州燕垅老虎石、 山东北焦宋 菱镁矿四川桂贤 形态多为复杂的小透镜体或漏斗状矿体 厚度变化大,变化系数一般>80% 内部结构复杂,多夹层和无矿天窗 构造破坏、影响一般较大 必须注意,在划分铝土矿和菱镁矿矿床勘查类型时,对每一个具体矿床的地质特征需要有一个认识过程,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判定影响勘查难易程度的主要地质因素;其次,要遵循以主矿体为主的原则, 有的矿床由多个矿体组成,勘查类型划分应以一个或几个主矿体为主。对于大型矿床也可依据不同地段勘查的难易程度,分段确定勘查类型。 5.2 勘查工程间距 5.2.1 勘查工程的布置 常以一定几何形态的网格来控制矿体。根据矿体沿走向、倾向的变化规律性,勘探网可选用正方 形、矩形、菱形等,并以不同的工程密度估算相应类型的矿产资源/储量。 勘查工程的布置应该由浅而深、先稀后密,在不断研究矿床地质特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 5.2.1.1 预查阶段的勘查工程,一般布置在矿体(层)的露头上或浅埋区,仅以极少量的取样丁程进行揭露,以便对预查区的找矿潜力进行评价,并圈定可供普查的区域。 5.2.1.2 普查阶段通常布置稀疏的取样工程,以初步查明是否有具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体。对已发现的矿体(点)进行大致控制,掌握其实测和推测的规模、长度、厚度及可能的延伸,首先是地表或浅部的延展情况。 5.2.1.3 详查阶段勘查工程布置是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初步查明矿体分布之后,布置系统工程进行 控制。工程间距视不同勘查类型而定。该工程间距是进行高级别勘查的基本网度,也是估算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 5.2.1.4 勘探阶段工程的布置,是在详查阶段后对所圈定控制的资源/储量基础上,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密勘查工程,其工程间距为估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根据开采设计需要,矿区的不同地段可以有不同的工程间距。 5.2.2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5.2.2.1 确定因素与不同的矿床勘查类型有关,亦即与矿体本身的主要地质因素有关(规模、形态、内部结构、厚度变化及构造影响等),类型越简单,则工程间距越大,反之亦然。 5.2.2.2 确定原则以矿区内的主要矿体为主,注意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一般情况下,地表工程的间距应比深部工程加密一倍。 5.2.2.3 确定方法对于勘探工程数量较多的矿床,可运用地质统计学或其他数理方法确定最佳工程间距;对于一般的中、小型矿床,有类比条件时运用传统的类比法确定最佳工程间距;对于大型矿床,应进行不同勘查工程间距验证,试验确定最佳的工程间距。 5.2.2.4 不同类型铝土矿和菱镁矿矿床的勘查工程间距要求见附录G。 5.2.3 勘查方法和手段的选择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地表用槽探或浅井工程揭露,深部以岩心钻探为主,地形陡峻处可用坑探揭露。 5.3 矿床控制程度的确定 5.3.1 矿床控制程度的确定原则 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矿床勘查控制程度与所投入的工程数量、密度紧密相关,但并非工程越多、越密越好,应从需要、可能、效益等多方面综合权衡来考虑,确定不同勘查阶段的控制程度,矿床勘查的垂直深度一般不超过200 m~300 m。 5.3.2 预查阶段 对发现的矿体,可根据极少量取样工程所揭露的地质资料,估算预测的矿产资源量(334),并能为区域远景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 5.3.3 普查阶段 除初步查明矿体地质特征外,由稀疏的取样工程数据,并根据地质成矿规律等估算推断的矿产资源量(333)和预测的资源量(334),为矿山远景规划提供资源依据。 5.3.4 详查阶段 应基本查明矿床(体)的地质特征,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如果具有工业价值,应圈出勘探地段的范围并根据系统采样工程估算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 5.3.5 勘探阶段 除矿床地质研究要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外,由经加密后的工程圈定的首采区内估算的探明储量应达到矿山首期建设返还本息的要求。 对适于露天开采的矿床,要控制、圈定主矿体四周边界和露天采场底部边界。 6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 地形及工程测量 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查工程测量,应采用全国统一的坐标系统和最新的国家高程基准点。在少数地区(如边远山区)无法按上述要求进行测量时,可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建立独立坐标系统测图,但必须说明假定坐标及高程的依据。测量的精度要求,应执行DZ/T 00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2 地质填图 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填图,都应以地质观察为基础,其精度要求按相应比例尺地质填图规范执行。 预查阶段进行(1∶50 000)路线地质踏勘;普查一勘探阶段要进行地质填图,以正规地形图为底图填制矿区(床)地形地质图,其比例尺,普查阶段(1∶10 000)~(1∶50 000);详查阶段(1∶2 000)~ (110 000);勘探阶段(1∶1 000)~(1∶2 000)。对于矿体厚度薄、分布面积广的红土型铝土矿床,地形地质图可与设计部门协商,一般选用比例尺(1∶2 000)~(1∶5 000)。地质点要布设在界线上或有特殊意义的地方。对于薄矿体(层)及其他有特殊意义的地质现象,必要时应扩大表示。地形地质图及勘探线剖面图必须实测。 6.3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工作,应符合GB 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等相应勘查阶段的规定规范要求。 6.4 探矿工程 铝土矿、菱镁矿地质勘查中通常采用槽探、浅坑、井探、坑探和岩心钻探等探矿工程。 槽探、浅坑、井探工程主要用于揭露地表地质构造界线和系统控制矿体在地表及近地表浅部的实际位置。控制矿体的工程要揭露出其顶底板。槽井探和浅坑工程应掘至基岩新鲜面。 当矿体产状陡、地形条件又有利的情况下,也可使用少量坑探工程,用以探明矿体情况和验证钻探成果并考虑将来可为矿山生产所利用。坑探工程质量按DZ/T 014194地质勘查坑探工程规程执行。 岩心钻探用以探索深部矿体和地质构造情况。其工程质量按岩心钻探规程执行。对矿体及其顶底板(包括耐火粘土、铁矿等共生矿产)5 m内的矿心、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80%。在矿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一般不大于1 m。若连续两个回次采取率低于80%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岩层分层采取率不得低于65%。 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必须按岩心钻探规程的规定准确地测定顶角和方位。同时做好简易水文观测、孔深校正、原始记录和岩(矿)心保管等工作。钻孔完工后要按照地质设计要求进行封孔,并埋设好孔口标志。封孔质量不符合规程或设计要求时需返工重封。 全部探矿工程必须及时取样、编录和整理。 6.5 化学样品的采集、加工、化验分析 6.5.1 化学样的采集 揭露和圈定矿体的全部探矿工程必须采样化验。 对于沉积型铝土矿床,在槽探、浅坑、井探、坑探工程中采取化学分析样品一般采用刻槽法。刻槽断面规格根据矿石物质组分均匀程度一般采用(5 cm3 cm)~(10cm 5 cm)。矿心取样,沿矿心长轴劈取二分之一作为样品。采样长度一般0.5 m~1 m,不同矿石类型应分别取样。当矿体物质组分均匀,矿石类型单一或矿体厚度大时,采样长度可适当放大。 对于红土型和堆积型铝土矿,一般以全巷法或剥层法取样并筛选,用净矿作化验样品并计算含矿率。同时,对原矿也采取适当样品进行化验。全巷法或剥层法采样,其样品体积应不小于0.2 m3~0.5 m3,样长一般不大于1 m。当矿体厚度大、矿石块度小,且分布均匀时,也可采用断面为(20 cml0 cm)~(20 cm 20 cm)的刻槽法,采样长度一般0.2 m~1 m。但需要有全巷法或剥层法予以检查验证。 对于菱镁矿床,在槽井探、浅坑、坑探工程中采取化学样品一般采用刻槽法。刻槽断面规格10 cm 5 cm或5 cm 3 cm。矿心取样,沿矿心长轴劈取二分之一作为样品。采样长度一般应考虑可采厚度和夹石剔除厚度。 6.5.2 化学样品的加工 样品的加工缩分严格按公式Q=Kd2进行。 其中 Q样品质量(重量)(kg); d样品破碎后最大颗粒直径(mm); K缩分系数(经验系数)。 根据矿石质量变化均匀程度,铝土矿、菱镁矿样品缩分系数K值一般采用经验数据0.1~0.2。加工中样品损失率应小于5%,缩分误差小于3%。 6.5.3 化学样品的化验分析 6.5.3.1 基本分析样 目的是确定主要有用、有害组分的含量,用于圈定矿体。铝土矿一般分析项目为Al2O3、SiO2、Fe2O3、TiO2、、烧失量,当S、MgO、CaO等含量超过允许含量时应列为基本分析项目;若作电熔刚玉和高铝耐火材料时,当CaO、MgO、Na2O、K2O含量大于允许含量时应列入基本分析项目;若作高铝水泥原料时,当MgO、K2O、Na2O超过允许含量时,应列入基本分析项目。冶镁菱镁矿基本分析项目为MgO、CaO、SiO2。 6.5.3.2 全分析样 目的是了解各种矿石类型或品级的铝土矿中的各种元素或组分的含量,全分析包括光谱全分析和化学全分析,而化学全分析项目可根据光谱全分析结果确定。各种矿石类型全分析样一般为1件~2件。化学全分析样品采自组合分析的副样或单独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 6.5.3.3 组合分析样 目的是确定在已圈出的矿体中,某一地段内的伴生有用组分或有害组分的含量及其分布。铝土矿的组合分析样,分析项目根据全分析结果确定,一般基本分析样中已做的项目可以不做。但当需研究有用有害组分与主要组分的相互关系时也可同时进行分析。组合样品的采集应考虑矿石类型及伴生有用组分、有害组分的变化大小,以单工程、一个勘探线剖面或一个地质块段中的矿石类型相同的几个工程组合成一个样品,样品组合方法应根据基本分析样的采样长度按比例用其副样进行组合。根据组合样分析结果,计算具有工业价值的伴生有用组分的储量。菱镁矿的组合分析样,应按矿体、分矿石类型和品级、单工程或块段,从破碎程度相同的基本分析副样中采取。从每件副样中采取的质量(重量)应与其采样长度成正比。组合分析项目为Al2O3、Fe2O3、烧失量。分析项目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 6.5.3.4 多元素分析样 菱镁矿应分别在不同矿体、矿石类型、品级的组合分析副样中采取3件~5件样品,分析项目为P2O5、SO3、H2O、CO2、MnO、K2O、Na2O、B2O3;、Ti02、Sr、Ba、V等。 6.5.3.5 内、外检样的抽取 用做储量计算的基本分析结果应做内、外部检查。内部检查目的是确定基本分析中可能产生的偶然误差,并及时消除不允许的偶然误差。检查样品应由送样单位的地质人员从基本分析样的副样中(徐注粒径<1mm的粗副样)(在各种矿石类型、品级及含量在边界品位附近的矿石样品中)编密码抽取,送原分析单位进行验证,不得用分析单位复份分析的自检样代替。内检样数量一般应占基本分析样品数的7%~10%。外部检查目的是了解基本分析单位工作中有无系统误差。外检样亦编密码,附原分析方法的说明,送指定的水平较高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外检样品数量一般为基本分析样品的3%~5%,外检样品总数不得少于30个。 6.5.3.6 内、外检质量检查 化学分析质量及内、外部检查分析结果误差处理办法按DZ/T 013094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执行。规范确定的矿石允许误差计算公式如下 C20 x-0.60 x≥3.08 Y C12.5-0.182 x<3.08 式中 Y计算相对误差(%); C修正系数,铝土矿中SiO2为0.67,A12O3、TiO2、Fe2O3、CaO、MgO、K2O、Na2O、S、CO2 P2O5、、烧失量为1.00; 菱镁矿中MgO为0.67,CaO、SiO2、A12O3,、Fe2O3、CO2、烧失量为1.00; x测定结果浓度值(%)。 6.6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样品的采集与分析、试验 6.6.1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样品的采集必须具有代表性,并考虑开采的贫化率。一般应按矿石类型、品级分别采取。如为了解不同矿石类型、品级混合处理的可能性,要采混合样。采样时应按各种矿石类型、品级的储量比例采取。当矿石中有共、伴生有用组分时,采样时应一并考虑其代表性。采取样品要与有关单位协商并编制采样设计。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的各环节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6.6.2 在铝土矿的地质勘查中,在预查阶段对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不做具体要求,可通过少量矿石进行类比研究,初步做出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的判断和预测;普查阶段,一般进行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的对比研究,做出是否可作工业原料的评价;在详查、勘探阶段,应进行实验室加工技术性能试验,根据矿石铝硅比值Al2O3品位高低,采用烧结法、拜尔法或联合法进行可溶性试验。 a) 初步可溶性试验一般在详查阶段或勘探初期进行。目的是研究矿石中的Al2O3的可溶性及型赤泥沉降性能。实验样品可按矿石类型、品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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