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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关于印发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市国土局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使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市局编制了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或治理效果,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 本技术指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除执行本技术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3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利用保证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 1.0.4 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另有规定时,本技术指南相应调整。 1.0.5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工程设计和质量检验标准。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工况条件进行选择,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指南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规范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指南,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规范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指南。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 50143-200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 0238-2004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SL/ 204-199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UDC-TD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GB/T 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JJ 10-86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DZ/T 0222-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0.1 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指采矿活动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3.0.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指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变异或破坏的事件。主要包括矿山区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0.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对各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和工程手段,因地制宜地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安全、可再利用状态的治理活动或过程。 4 基本规定 4.1 一般要求 4.1.1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为了消除或减轻因矿业活动导致的滑坡、崩塌、危岩体、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恢复因采矿造成的植被破坏,综合整治矿业活动过程中因挖损、破坏的土地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堆场及其压占的土地。 4.1.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方案应有治理工程设计内容,进行工程设计前应搜集治理区详细的地质勘查资料。 4.1.3 治理工程结束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 4.2 工程设计 4.2.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涉及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矿山地质、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工程专业特点执行相关的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 4.2.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安全性与耐久性、工程措施的社会服务功能或使用功能、工程投资的经济性和环境保护水准,对不同的工程措施进行综合选择、配置和优化组合。 4.2.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措施可划分为削坡工程、护坡工程、支挡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和集蓄水工程等六大类如表4.2.4所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应根据具体治理项目进行工程措施的配置和组合。 表4.2.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措施一览表 序号工程名称结构材料适用范围 1削坡工程 不稳定边坡、危岩体 2护坡工程砌体护坡砖、石、预制件易受水流侵蚀的缓坡 格构护坡砖、石、预制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易受水流侵蚀的边坡 石笼护坡石笼、块石易受山洪侵蚀的边坡 喷锚护坡锚杆、喷射混凝土裂隙和节理发育的边坡 注浆护坡水泥、砂浆崩塌堆积体和松动岩体 植被护坡挂网绿化、植生袋、喷混植生利于植物生长的土质边坡 3支挡工程重力挡墙砖、石、混凝土不稳定边坡、小型滑坡 加筋挡墙土、石、合成材料沟谷和边坡脚支挡、地裂缝防治 抗滑桩钢筋混凝土非塑流滑坡 预应力锚索锚杆、锚索滑坡、不稳定边坡、危岩体 4场地平整工程 露天采坑、坑凹地形和固体废弃矿渣堆 5排水工程排水沟、地下涵洞管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疏导、排泄和利用 6集蓄水工程集水池井、蓄水池井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收集、储存和利用 4.3 质量检验 4.3.1 治理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3.2 施工单位应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和验收,重要的中间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应由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4.3.3 治理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4.3.4 治理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定。 5 削坡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削坡工程适用于不稳定岩质或土质边坡的治理。 5.1.2 削坡工程内容一般包括清除边坡危岩、降低边坡坡度以及设置边坡平台等。 5.1.3 削坡工程设计必须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与分析。 5.2 工程设计 5.2.1 削坡工程设计应明确削坡范围、工程量、稳定坡度和平台宽度等。 5.2.2 边坡高度大于8m时应设置多级平台,平台宽度2.0~5.0m。 5.2.3 削坡方案可选用爆破、人工或机械作业方式。设计方案应根据地质条件和作业环境,明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5.3 质量检验 5.3.1 削坡工程范围或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长度和宽度检查点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5.3.2 平台高程和宽度检查点均为每10m各取1点,每级平台不应少于1点。 5.3.3 坡面坡度和平整度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3点。 5.3.4 削坡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削坡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平面位置5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检查1点 2平台高程和宽度20mm水准仪和钢尺测量,每10m检查1点 3坡度0.5铅垂线或坡度尺检查,每100~400㎡检查1点 4坡面平整度50m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每100~400㎡检查1点 6 护坡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护坡工程是指对易受侵蚀和风化的边坡坡面采取的防护措施。 6.1.2 护坡工程内容一般包括坡脚、坡肩和坡面的防护以及排水系统设置。 6.1.3 护坡工程类型有砌体护坡、格构护坡、石笼护坡、防护网护坡、锚喷护坡、注浆护坡和植被护坡等。 6.2 工程设计 6.2.1 坡面防护措施应根据边坡岩土体的性质、工况条件和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进行选择。 1 砌体护坡适用于坡比为1.0∶2.0~1.0∶3.0之间的土质边坡。砌体选材根据工程使用性质选择坚硬石材和成品构件砖体或混凝土预制件,也可根据不同需要选择干砌或浆砌,铺砌厚度0.15~0.45m。 浆砌石护坡应设置反滤层、泄水孔和伸缩缝,泄水孔横向垂直间距不大于2m、纵向间距不大于5m,纵向伸缩缝间距不大于15m。 2 格构护坡适用于坡比为1.0∶1.5~1.0∶3.0之间土质和风化岩质边坡。格构骨架选材一般为石材和成品构件砖体或预制件,格构内一般采用植物防护等其他辅助措施。对于坡度较缓的边坡一般采用块石、卵石或砖体格构骨架,截面尺寸为0.45m0.45m;对于较陡的边坡宜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格构骨架,截面尺寸为0.3m0.3m。 格构型式有矩形、菱形、人字型或拱形,格构间距不大于5m。 钢筋混凝土格构设计应采用简支梁法进行弯矩计算。纵向钢筋宜采用直径14mm以上的热轧钢筋,箍筋宜采用直径8mm以上的钢筋,若配筋率过小可按少筋梁结构处理。格构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宜大于C25。 砌石格构嵌置深度应大于截面高度的2/3,伸缩缝间距小于20m。砌筑石料最小尺寸大于150mm、强度等级大于MU3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大于M7.5。 3 石笼护坡适用于易遭受洪水侵蚀的沟谷边坡。石笼网有宾格网、重型六角网等类型。石笼网使用镀锌铁丝线、外层包裹PVC防护材料,石笼网规格一般为2m1m0.5m长宽高。石笼网箱内填筑质地坚硬、抗风化性强的石材。 4 喷锚护坡适用于易风化的岩质边坡。锚喷护坡主要由锚杆、钢筋网、细石混凝土和排水孔组成。 锚杆锚固深度不小于0.5m,间距不大于2.0m,采用M10水泥砂浆固定。钢筋网由直径6mm圆钢双向绑扎制成,间距200mm。细石混凝土厚度100mm,强度等级不低于C20。锚杆与钢筋网采用点焊连接。排水孔按矩形布置,间距2.0m,孔径0.1m。 5 注浆护坡适用于碎石堆积边坡或岩石松动边坡的防护。注浆护坡材料为水泥砂浆或水泥浆,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10,水泥浆的水灰比为0.8~1.5。 注浆工程的设计参数如注浆压力、加固体强度和范围等应根据岩土体条件和防护要求通过试验或工程经验确定。 6 植被护坡适用于对环境和景观有特殊要求的边坡防护。植被护坡的类型主要有直接绿化、挂网绿化、喷混植生和植生袋等。 直接绿化是在边坡上植草种树,采用生物措施对坡面进行多层次的立体防护。挂网绿化、喷混植生和植生袋是在岩土体坡面上通过锚杆固定塑料网或镀锌网和植生袋,并在塑料网或镀锌网和植生袋内填充土壤、基材和植物种子进行绿化的一种综合措施。 6.2.2 无论何种边坡防护均应按不利工况条件进行边坡稳定和变形验算,必要时结合支挡措施增强边坡稳定性。 6.2.3 坡肩和坡脚须采取防护措施。坡肩防护宽度应大于0.3m,并与坡面防护措施相衔接。坡脚防护措施应与坡脚排水沟或压脚墙综合设计。 6.2.4 坡脚和坡面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坡脚的距离不小于0.5m。坡肩应设置截水沟,截水沟与坡肩的距离不小于1.5m。排截水沟断面尺寸根据汇水面积计算确定,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应小于2‰。 6.2.5 砌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和喷射混凝土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 6.2.6 喷锚护坡工程中如遇受力锚杆时,其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 6.2.7 植被选择应坚持生物多样性和乔灌藤草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性、适宜性和环境保护功能。 6.3 质量检验 6.3.1 石材、砖体、混凝土预制件、钢筋钢丝、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复验,检验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 6.3.2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取样试验。 1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2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3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4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6.3.3 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3.4 注浆效果检测可采用钻孔取芯、标准贯入试验和波速探测等方法,检测点数一般为注浆孔数的3~5。 6.3.5 植被成活率一般为95,珍贵物种的成活率保证100。 6.3.6 砌体、格构和石笼护坡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表6.3.6 砌体和格构护坡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轴线位置砌体、石笼5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 m检查1点 混凝土30mm 2断面尺寸砌体、石笼40mm钢尺检查,每20 m检查1点 混凝土20mm 3坡面平整度50mm靠尺和塞尺检查,每100~400㎡检查1点 4坡度0.5铅垂线检查或坡度尺检查,每20 m检查1点 6.3.7 喷锚和注浆护坡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喷锚和注浆护坡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孔位10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抽查2 2孔深锚杆孔深 20mm检查施工记录,全部 注浆孔深 200mm检查施工记录,全部 3钢筋网间距20mm钢尺测量,每100㎡抽查1点 注浆孔偏斜率3检查施工记录,全部 4混凝土厚度10mm钢尺测量,每100㎡抽查1点 6.3.8 植被护坡的普通绿化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8-1的规定,挂网绿化和喷混植生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8-2的规定,植生袋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8-3的规定。 表6.3.8-1 普通绿化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株数5现场计量 2行间距50mm钢尺测量,抽查2 3面积5现场计量 表6.3.8-2 挂网绿化和喷混植生护坡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锚杆孔位10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抽查2 2锚孔深度 20mm检查施工记录,全部 3网间距5mm钢尺测量,每100㎡抽查1点 4土壤、基材和种子设计要求现场抽查,每100㎡抽查1点 表6.3.8-3 植生袋护坡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平面位置范围10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抽查1点 2坡度0.5铅垂线或坡度尺检查,每100~400㎡检查1点 3植生袋设计要求现场检查,抽查10 4土壤、基材和种子设计要求现场抽查,抽查10 6.3.9 截排水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表6.3.9 截排水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长度-500钢尺检查,每20m抽查1点 2平面位置50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每20m检查3点 3断面尺寸-20钢尺检查,每20m检查3处 4沟底纵坡1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5沟底高程50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6表面平整度凹凸差20靠尺检查,每20m检查3处 7 支挡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支挡工程适用于不稳定岩质或土质边坡的加固处理。 7.1.2 支挡工程主要有重力挡墙、加筋挡墙、抗滑桩和预应力锚索等类型。支挡工程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边坡岩土体特点、现场工况条件和施工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7.1.3 支挡工程必须进行结构和边坡的安全稳定性评价。 7.2 工程设计 Ⅰ重力挡墙 7.2.1 重力挡墙是指依靠墙身自重抵抗土体侧压力来维持其稳定性的支挡工程。浆砌石挡墙高度不宜超过3.0m,干砌石挡墙高度不宜超过1.5m。 1 重力挡墙设计必须进行抗滑稳定、抗倾覆稳定、地基承载力和墙身结构强度验算。抗滑稳定、抗倾覆稳定和地承载力安全系数应满足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要求。 2 作用在挡墙上的荷载力系及其组合应考虑墙背承受的侧压力、墙身自重力、墙顶有效荷载、基底法向反力、摩擦力、静水压力和浮力等;特殊荷载考虑地震力和动水压力。 3 墙身材料选用石材或素混凝土时,材料抗压强度应大于墙体内最大压应力的1.2倍,材料抗剪强度应大于墙体内最大剪应力的2.5倍。墙身材料为钢筋混凝土时应根据钢筋混凝土结构规范进行强度验算。 4 挡墙泄水孔直径不小于l00mm,间距2m~5m,倾斜度不小于5,泄水孔进口处应设置反滤层。 5 挡墙沉降缝间距不大于20m ,缝宽20mm,缝中填充沥青麻筋、沥青木板或其他有弹性的防水材料。 6 在设计中可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采用仰斜式、直立式、俯斜式等不同断面型式的挡土墙墙型。 Ⅱ加筋挡墙 7.2.2 加筋挡墙作为柔性支挡结构工程,由基础、面板、筋带和填土等部分组成,通过土体--筋体的相互摩擦加固,以平衡侧向土压力。 1 加筋挡墙适用于宽阔的沟谷地段,挡墙断面可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采用矩形或梯形,挡墙高度不宜超过8m。 2 填筑材料的选择可以消化治理区挖方弃土,若填料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进行级配选取。 3 在地基软弱和富水地段,应进行地基处理,以满足加筋体整体稳定性要求。 4 面板和基础类型选用应分别进行弯折强度和地基承载力验算。 5 筋体类型选择应充分考虑筋体的抗拉强度、抗蠕变和抗衰老化等因素,优先采用土工格栅或高强土工布等筋体材料。当采用加筋带作为筋材时,宽度应大于50mm,厚度应大于3mm。 6 加筋挡墙的作用荷载应根据挡墙类型及工况确定。基本荷载包括加筋体自重、土体侧压力、墙顶荷载、静水压力和浮力;特殊荷载考虑地震力和动水压力。 7 挡墙的整体稳定性应考虑抗滑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其设计安全系数推荐如下 基本荷载情况 抗滑稳定性Ks≥1.5,抗倾覆稳定性Ks≥2.0,地基承载力Ks≥2.0; 特殊荷载情况 抗滑稳定性Ks≥1.3,抗倾覆稳定性Ks≥1.8,地基承载力Ks≥1.7。 8 加筋土挡墙结构设计和施工执行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1998。 Ⅲ抗滑桩 7.2.3 抗滑桩是穿过滑坡体深入滑床的桩柱,用以支挡滑体的滑动力,起稳定边坡的作用。 1 抗滑桩所受推力可根据抗滑体的物质结构和变形滑移特性,分别按三角形、矩形或梯形分布考虑。 2 抗滑桩设计荷载包括岩土体自重、孔隙水压力、渗透压力、地震力等。抗滑桩设计计算方法可参照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执行。 3 当抗滑桩所受弯矩过大时可采用预应力锚拉桩。 4 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采用C20、C25或C30。地下水或环境土有侵蚀性时,水泥应按有关规定选用。 5 桩体纵向受拉钢筋应采用Ⅱ级以上的钢筋或型钢。纵向受拉钢筋直径应大于16mm,净距120~250mm。如用束筋时,每束不宜多于三根。如配置单排钢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两排或三排,排距宜控制在120~200mm 之内。钢筋笼的混凝土保护层应大于50mm。 6 桩内不宜配置弯起钢筋,可采用调整箍筋的直径、间距和桩身截面尺寸等措施,以满足斜截面的抗剪强度。 7 箍筋宜采用封闭式。肢数不宜多于三肢,其直径在10~16mm 之间,间距应小于500mm。 8 钢筋应采用焊接、螺纹或冷挤压连接。接头类型以对焊、帮条焊和搭接焊为主。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孔内制作时,纵向受力钢筋应以对焊或螺纹连接为主。 9 桩的两侧及受压边,应配置纵向构造钢筋,其间距为400~500mm,直径不应小于12mm。桩的受压边两侧,应配置架立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16mm。 Ⅳ预应力锚索 7.2.4 预应力锚索主要由内锚固段、张拉段和外锚固段三部分构成。锚固段由砂浆固结或树脂胶结,张拉段由高强度钢筋、钢纹线或螺纹钢筋构成,外锚固段是锚索的锁定部位。 1 预应力锚索材料宜采用低松弛高强钢绞线,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铰线GB/T5224-2003标准。 2 预应力锚索设置应保证达到所设计的锁定锚固力要求,避免由于钢绞线松弛而被拉断;同时,应保证预应力钢绞线有效防腐,避免因钢绞线锈蚀导致锚索强度降低、甚至断裂。 3 预应力锚索长度一般不超过50m,单束锚索设计值宜为500~2500kN,锚孔布置间距宜为4~10m。 4 预应力锚索设计前应进行拉拔试验。锚索试验内容包括内锚固段长度、砂浆配合比、拉拔时间、造孔钻机及钻具选定等。 5 预应力锚索极限锚固力通常由破坏性拉拔试验确定,容许锚固力由极限锚固力除以适当的安全系数通常为2.0~2.5确定,通常为设计锚固力的1.2~1.5 倍。 6 预应力锚索应根据岩土体结构和变形状况确定锁定值,一般为设计锚固力的80。 7 预应力锚索应设置对中支架架线环,每间隔1.5m~3.0m,设置一个对中支架。 8 注浆管用高压胶管或塑料软管的直径宜为25mm。注浆完毕后,应拔出注浆管。 9 固结砂浆用砂含泥量不应超过总重量的3;云母及轻物质含量不应超过总重量的3;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时,不应深于标准色。 10 预应力锚索锚具品种较多,工程设计应明确锚具的型号、标记和锚固性能参数。 7.3 质量检验 7.3.1 石材、钢筋钢丝、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复验,检验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 7.3.2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取样试验。 7.3.3 重力挡墙和加筋挡墙的断面尺寸、地基基础、沉降缝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材料、密实度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 7.3.4 抗滑桩孔径、孔深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布置、绑扎、焊接和搭接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 抗滑桩宜采用动力检测和钻孔抽芯检测方法检测桩身质量,动力检测和钻孔抽芯检测数量一般为总桩数的5~10。 7.3.5 预应力锚索的锚孔位置、锚孔直径、倾斜角度、锚杆长度、锚固长度、张拉荷载和锁定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绞线强度、配置和锚具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 锚索承载力检验数量为锚索总数的10~20,张拉力为设计锚固力的120。 7.3.6 重力挡墙和加筋挡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6的规定。 表7.3.6 重力挡墙和加筋挡墙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轴线位置砌石挡墙5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抽查1点 混凝土挡墙30mm 加筋挡墙100mm 2高程5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抽查1点 3断面尺寸砌石挡墙40mm钢尺检查,每20m抽查1处 混凝土20mm 加筋挡墙100mm 4坡度0.5铅垂线检查或坡度尺检查,每20m抽查3点 5表面平整度凹凸差砌石挡墙20m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每20m抽查3点 混凝土10mm 加筋挡墙50mm 7.3.7 抗滑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表7.3.7 抗滑桩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桩位10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全部 2桩长200mm钢尺测量,全部 3垂直度1铅垂线检查,全部 4主筋间距20mm钢尺测量,每桩2个断面 5箍筋间距10mm钢尺测量,每桩5~10个断面 6保护层厚度10mm钢尺测量,每桩5~10个断面 7.3.8 预应力锚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表7.3.8 预应力锚索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孔位50mm经纬仪或钢尺测量,全部 2孔深50mm钢尺测量,全部 3锚固角度2.5测斜仪测量,全部 4锚索长度50mm钢尺测量,全部 8 场地平整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场地平整工程适用于露天采坑、坑凹地形和固体废弃矿渣堆的治理。 8.1.2 场地平整工程内容一般包括填方、挖方、运输和碾压等。 8.1.3 场地平整工程必须进行填挖方平衡计算。 8.2 工程设计 8.2.1 填方工程应明确填埋场地的边界范围、填方工程量、填埋体材料及来源,并根据填埋后场地的用途确定填土压实系数和地形坡度要求。 塌陷坑治理须探明采空区范围和埋深厚度,选择适宜的回填材料、回填方式和施工方法。 8.2.2 挖方工程应明确挖方区范围、工程量、放坡坡度和施工技术要求。 固体废弃矿渣堆治理应评价矿渣边坡稳定性,清运出现场时应选择适宜的弃土场。 8.2.3 土石方碾压应明确填筑材料、分层厚度和碾压方法。 8.2.4 填挖方的平衡计算应综合考虑现场地形地貌特点、运输距离线路、机械设备选择等因素,做好土方调配,减少重复搬运。 8.3 质量检验 8.3.1 场地平整后的高程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3点;长度和宽度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8.3.2 回填碾压前应确定最优含水量和分层厚度,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无试验资料时可参考表8.3.2进行碾压施工。 表8.3.2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250~3006~8 振动压实机250~3503~4 柴油打夯机200~2503~4 人工打夯2003~4 8.3.3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厚度、含水量和压实程度。密实度检测可采用环刀法、灌砂灌水法和核子密度仪等方法。检查数量为每层每20m检查1处。 8.3.4 土方开挖的边坡值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 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 硬、塑1∶1.00~1∶1.25 软1∶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1.00 充填砂土1∶1.00~1∶1.50 8.3.5 场地平整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表8.3.5 场地平整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高程20mm水准仪测量,每20m检查1点 2坡度0.5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3分层厚度设计要求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检查1点 4压实系数设计要求规定方法,检查数量为每层每20m检查1处 5场地平整度50m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每20 m检查1点 9 排水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排水工程划分为地表排水工程和地下排水工程两大类型。 9.1.2 地表排水工程一般设计为不同断面形式的排水沟,砌筑材料一般选用砖体、块石和混凝土预制件。 9.1.3 地下排水工程一般设计为渗水盲沟或地下涵洞涵管。渗水盲沟选材为砂卵石、碎石和块石,地下涵洞可选用砌砖、砌石或现浇混凝土结构,地下涵管一般选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件。 9.1.4 排水工程应与其它工程措施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排水工程体系。 9.2 工程设计 9.2.1 地表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范围和汇水条件,准确、合理地选定设计标准,即选定某一降雨频率作为计算流量的标准。 9.2.2 排水沟断面形状可为矩形、梯形、复合型及U 形等。当排水沟断面变化时,应采用渐变段衔接。 9.2.3 排水沟的纵坡应根据地形、地质以及周围沟渠排水条件等因素确定。当自然纵坡大于1∶20 或局部高差较大时,可设置陡坡或跌水。跌水和陡坡段下游,应采用消能和防冲措施。当跌水高差在5m以内时,宜采用单级跌水;跌水高差大于5m 时,宜采用多级跌水。 9.2.4 砌筑排水沟砂浆宜用M7.5~M10,毛石混凝土或素混凝土宜用C10~C15。 9.2.5 排水沟伸缩缝间距为10~15m。伸缩缝内应设止水或反滤盲沟或同时采用。 9.2.6 外围截水排水沟应设置在坡体后缘,远离坡肩1.5m 以外的稳定斜坡面上。 9.2.7 地下盲沟适用于地下渗水的导流和汇水,通常以若干平行支沟集水、汇集于干沟,干沟与地表排水系统直接衔接。 9.2.8 地下涵洞涵管适用于存在地上构筑物的排水地段,通常由涵洞涵管和检查井构成。 9.3 质量检验 9.3.1 排水沟施工选用的石材、砖体预制件、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复验,检验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 9.3.2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取样试验。 9.3.3 排水沟的平面位置、埋置深度、断面尺寸、沟底垫层、沟底坡度、沉降缝伸缩缝应符合表9.3.3的要求。 表9.3.3 排水沟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长度-500钢尺检查,不少于2条 2平面位置50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每20m检查3点 3断面尺寸-20钢尺检查,每20m检查3处 4沟底纵坡1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5沟底高程50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6表面平整度凹凸差20钢尺检查,每20m检查3处 9.3.4 排水涵洞涵管长度坡度、平面位置、断面尺寸、埋置深度、垫层厚度应符合表9.3.4的要求。 表9.3.4 排水涵洞涵管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长度-500钢尺检查,不少于2条 2平面位置50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每20m检查3点 3断面尺寸-20钢尺检查,每20m检查3处 4纵坡1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5埋置深度20水准仪检查,每20m检查1点 6垫层厚度20钢尺检查,每20m检查1点 10 集蓄水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集蓄水工程包括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 10.1.2 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砌筑材料一般选用砖体、块石和钢筋混凝土,也可选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水管或两者结合使用。 10.1.3 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设计内容包括地基基础、防水防渗、池壁或井壁、出入口、顶板或井盖。 10.2 工程设计 10.2.1 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设计应根据实际使用条件确定集水或蓄水容量、选择构筑材料和平面布置位置。 10.2.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结构荷载或储水压力要求,基础埋深应考虑冻土深度,池壁构造应符合砌体工程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规范。 10.2.3 出入口和盖板设计应满足集水池和蓄水池的使用功能要求。 10.2.4 集水池位置和集水面设置应充分考虑集水效果,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蓄水池可采用标准图集。 10.2.5 集水井或蓄水井设计应根据出水量用水量确定滤水管直径、长度和埋深,滤水层选材应满足渗透系数要求。 10.3 质量检验 10.3.1 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施工选用的防水防渗材料、石材、砖体预制件、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复验,检验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 10.3.2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取样试验。 10.3.3 集水池井和蓄水池井的平面位置、埋置深度、断面尺寸、基础垫层应符合表10.3.3的要求。 表10.3.3 排水沟允许偏差项目表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平面位置高程50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全部 2埋置深度50钢尺检查,全部 3断面尺寸20钢尺检查,纵横断面各1处 4垫层厚度20钢尺检查,纵横断面各1处 5墙壁平整度凹凸差20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纵横断面各3处 附录A 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1 一般要求 1.0.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贯彻“以人为本,全面规划,重点治理,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 1.0.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和目标任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施方案、投资概算、项目资金来源组成、资金数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及项目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1.0.3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实施方案应以野外调查和地质勘查为依据,在获得水文、气象、地形、地质、建筑材料、社会经济条件等基本资料和数据以及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 治理方案应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结合治理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周围环境和施工条件,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选择。 1.0.5 技术线路和工作方法应在遵循治理目标和原则的基础上,从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社会效益和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 1.0.6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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