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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毕业论文资料库广东省在地质环境管理和灾害防治方面取得的成就 广东毕业论文资料库广东省在地质环境管理和灾害防治方面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 近年来,广东省在国土资源开发整治方面,尤其是在地质环境管理和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及全国同行的广泛关注。 1 地质环境管理法制化与系统化 11 地质环境管理机构不断完善 按照“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逐步完善了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一套管理系统,其组织结构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勘查与环境处-地级市地质环境科-县市或区地质环境管理专职干部;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直属事业单位-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县市或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镇村地质灾害监测组。目前,韶关等11个地级市设有地质环境科,阳江等10个地级市与矿产资源管理科合并,设有地质环境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深圳、韶关、河源、梅州、江门、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设立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另建县级监测站2个;62个县市设有专人负责地质环境管理工作,48个县级市区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县级以下非固定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约178人。 12 建章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被省人大通过并得以实施,使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纳入了法制轨道,尤其是通过实行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确保了由于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得到有效治理。省国土资源厅起草的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省国土资源厅以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暂行规定、广东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等5个规章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为了使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工作做到“行政行为规范化,工作程序清晰化,办事结果公开化”,首次建立了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库,在审查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设计、评估项目成果时,在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专家的办法,使广东省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13 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131 地质遗谠保护管理 1998年完成了广东省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初步规划,并纳入省计划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局编制的广东省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19962010年。1999年争取纳入省政府财政补贴的保护区13个,其中国家级1个,预选省级及市县级各6个。2000年以来,争取省级财政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经费80万元。目前全省共投入地质遗迹建设资金2320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地质遗产。广东省现有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41200ha。 13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 首先,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各市设立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新开办矿山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环境破坏问题。迄今为止,已开展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30余个。其次,对现有开采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制定规划,划定禁采区,限定开采区,规范了矿山开采和地质环境保护。1998年与省环保局联合调查矿山1972家, 面积87850ha,省财政投入资金187万元。再者,选择重点矿山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大宝山铁矿、凡口铅锌矿、云浮硫铁矿等国有大型矿山和广州、深圳市等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至2002年底,全省现存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面积约12500ha,累计恢复治理面积约9745ha,约占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面积的110,复垦土地3568ha。 133 地下水、地热、矿泉水资源保护 在实行矿泉水勘查、开采许可证制度的同时实施了矿泉水技术鉴定和认定及年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两级矿泉水技术鉴定的规定,确保了矿泉水水源质量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了矿泉水行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核定了311处地热点田,天然排泄量571104m3/d。截止2003年12月底,全省审查鉴定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301处,获国家级技术鉴定书278处,实际正常生产103108家,年生产销售总量79104m3;探明地热田点地热流体大于50104m3/d,目前开发利用地热点53处,开发利用资源量1067104m3/d;2002年完成了广东省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资源战略性研究工作,重新核定全省地下水补给资源为69478108m3/a,可开采资源为47842108m3/a,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提供了依据。 134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勘查 重点开展了粤北岩溶山区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调查、珠江三角洲环境地质和生态地质调查、全省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县市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以及重点城市地下水资源勘查、雷州半岛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推进和防海水入侵研究等项目;完成区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面积184578km2;探明和评价了5个大型、8个中型、18个小型供水水源地,新增地下水可采储量7175104m3/d,为广东的干旱、半干旱缺水地区和重要城镇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供水水源或后备供水水源。此外,商业性水文工程地质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广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 21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制度法规 广东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各级领导防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二是明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部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以主管副厅长为组长、地勘环境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常设办公室,各市成立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成立领导小组的地级市国土资源局12个、县市国土资源局27个;三是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扎扎实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改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章可循的被动局面,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5个规章制度,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队伍的管理。强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对已取得地质灾害资质证书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注重业绩,保证质量,讲究实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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