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 告 审 核 (前置条件办理建设项目批准书之前)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报行政审批科(窗口) 需补充资料的,地矿科通知业主修改、补充资料(申请人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不符报件要求的,审批科向业主退件 接件 预审 审批科初审,符合要件要求的出具接件通知书 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特 受 理 符合报件要求的,审批科、地矿科按照承诺时限办理 (1个工作日) 转主办科室(1个工作日) 审查 办理 主办科室地矿科 审批科 1个工作日 发 件 经办科室审批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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