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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古佛镇鹿鸣村硐采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09〕176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富发改比备〔2011〕8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富顺县古佛镇鹿鸣村硐采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 富顺县古佛镇鹿鸣村与天洋村之间 实施时间 拟于2011年2月25日开工,工期为120天 工程规模 约0.24K㎡ 建设资金 2009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表二 施工1 富顺县古佛镇鹿鸣村硐采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①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矿山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审委员会核验);②采用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汇单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传真(0813)-7218156,并在转账单上注明“XX工程比选保证金(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2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1年2月1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 自贡市商业银行富顺支行 账 号 000001843847101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 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即北京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富顺县釜江大道东段658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富顺县釜江大道东段658号 邮 编 643200 联系人 钟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813)7218080 13890069663 传 真(0813)7218156 2011年 2 月 10 日(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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