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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质 矿 产 行 业 标 准 DZ/02232011DZ/02232011 代替DZ/T 223200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编制规范 Compiling Code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Compiling Code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2011-07-07 发布 2011-08-3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 发布 目 次 前 言..................................................................................................................................................................... 1 引 言.....................................................................................................................................................................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 3 5 工作程序............................................................................................................................................................. 3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4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5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7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7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编制...............................................................................................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15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17 附录 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18 附录 G(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 19 附录 H(规范性附录)图件编制要求................................................................................................................ 21 附录 I(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 25 附录 J(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25 附录 K(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 27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Z/T 02232007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本标准与DZ/T 0223-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标准名称改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调整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删除了与修订后规范无关的引用文件,并进行了重新排序(见第2章);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并对相关措辞进行了相应变动(见第3章); 删除了总则部分条款,同时新增加了部分内容(2007版4.4、4.5、4.6;本标准4.1、4.5、 4.6); 增加了“评估范围”,合并了“评估工作任务”和“评估内容”,删除了“评估技术要求” 和综合评估的相关内容(2007版7.1、7.2、7.6;本标准7.1、7.2); 增加了第8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第9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措施”; 修改了附录B、附录E、附录F; 增加了附录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见附录I); 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007版附录I;本标准附录J); 修改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2007版附录J; 本标准附录K) 。 本标准的附录A~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J~K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分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 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重 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庆法、李明路、李建中、张进德、张德强、白光宇、田磊、张洪波、张 永波、徐友宁、杨义军、李益湘、李成秋、崔海英、巢志众、任幼蓉、卓弘春。 本标准于2007年5月21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引 言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发布)关于编 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特修订本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 II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总则、工作程 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 编制,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4538-1993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 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SL/T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 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1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3.1 矿山地质环境 mining geo-environment mining geo-environment 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3.2 3.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 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 崩塌、滑坡、泥石流、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3 3.3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和技术方法, 定性或定量地评价和估算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 影响程度。 3.4 3.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 生物措施,并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的方案。 3.5 3.5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要素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时空动态变化的观测。 3.6 3.6 含水层破坏 aquifer breakageaquifer breakage 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3.7 3.7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land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land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 因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而改变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坏、山体破 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2 4 总则 4 总则 4.14.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实施保护、 监测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技 术依据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4.24.2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 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 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4.34.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符合相关规划。 4.44.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 区。 4.54.5 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64.6 建筑用砂石粘土、油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 小的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可参照附录I执行。 5 工作程序 5 工作程序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图1程序进行。 3 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 案报告编写和图件编绘 图 1 工作程序框图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6.16.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范围应包括采矿登记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6.26.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以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为主。应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地形测量、遥 感、物探、钻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工作。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 规范。 6.36.3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内容参见附录 J。 6.3.16.3.1 矿山概况矿山企业名称、位置、范围、相邻矿山的分布与概况;矿山企业的性 质、总投资、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 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储量、矿床类型与赋存特征;矿山开采历史和现状;矿山开拓、采 区或开采阶段布置、开采方式(方法) 、开采顺序、固体与液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情况; 矿区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分布等。 6.3.26.3.2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类型与植被等。 6.3.3 6.3.3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 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4 6.3.4 6.3.4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包括地质 灾害的种类、分布、规模、发生时间、发育特征、成因、危险性大小、危害程度等。 6.3.56.3.5 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6.3.66.3.6 矿区含水层破坏,包括采矿活动引起的含水层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对生产 生活用水的影响等。 6.3.76.3.7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包括毁损的土地类型及面积。 6.3.86.3.8 采矿活动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 等的影响与破坏。 6.3.96.3.9 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 6.46.4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精度。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 110000,有重大影 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比例尺不得小于 11000。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7.17.1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 7.1.17.1.1 评估区范围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分析确定。 7.1.27.1.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应根据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矿山地 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确定,评估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见附录A。 7.1.37.1.3 评估区重要程度应根据区内居民集中居住情况、 重要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布 情况、重要水源地情况、土地类型等确定,划分为重要区、较重要区和一般区三级,见 附录B。 7.1.4 7.1.4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应根据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构造、环境地 质、开采情况、地形地貌确定,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见附录C。 7.1.57.1.5 矿山开采规模按矿种类别和年生产量分大型、中型、小型三类,见附录D。 7.27.2 评估任务与内容 7.2.17.2.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2.27.2.2 现状评估应在资料收集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 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作 出评估,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5 7.2.2.17.2.2.1 分析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分布、诱发因素、 危害对象与危害程度;分析与相邻矿山采矿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 7.2.2.27.2.2.2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情况。 包括含水层结构破 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地 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2.37.2.2.3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 情况。 7.2.2.47.2.2.4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7.2.37.2.3 预测评估应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地质环境条 件,分析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评估矿山建设和生产 可能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7.2.3.17.2.3.1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分析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矿 山建设和生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规 定执行。 7.2.3.27.2.3.2 预测评估由采矿活动导致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包括含水层结构破坏、含 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地下水水 质变化、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3.37.2.3.3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 地质遗迹、 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程度。 7.2.3.47.2.3.4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的类型、规模和程度。 7.37.3 评估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加权比较法、相关分 析法及模糊综合评判法等。 7.47.4 评估精度要求 7.4.17.4.1 一级评估以定量为主,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27.4.2 二级评估以定量与定性结合,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37.4.3 三级评估以定性为主,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6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8.18.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 划分为重点 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见附录F。各防治区可根据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 题类型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亚区。 8.28.2 按照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顺序,分别阐明各防治区的范围, 区内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矿山地质环境问 题的防治措施等。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9.19.1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提出矿 山地质环境预防措施。 9.1.19.1.1 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a)a)地面塌陷、地裂缝的防治措施 1)1)地下开采的固体矿山,应预留矿柱、矿墙,或采用充填法开采,及时回填 采空区,避免或减少采空塌陷和地裂缝的发生; 2)2)地下液体矿产开采,严禁过量开采,并采取回灌措施,避免或减轻地面沉 降、岩溶塌陷; 3)3)岩溶充水矿区,采取充填及排供结合等措施控制疏排水,防止岩溶塌陷。 b)b)滑坡、崩塌的预防治施 1)1)在存在滑坡、崩塌隐患的区域采矿,要消除隐患或采取避让措施; 2)2)固体废弃物有序、合理堆放,设计稳定的边坡角,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或修筑拦挡工程; 3)3)露天矿山开采应根据岩土层结构、构造条件,选择合理的坡角范围,必要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修筑拦挡、排水、防水工程。 c)c)泥石流的预防治施 1)1)合理堆放废渣弃土,并做好护坡,消除或固化泥石流物源; 2)2)修筑拦挡工程、疏浚矿区排水系统,消除诱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 7 9.1.29.1.2 根据含水层结构及地下水赋存条件,结合采矿工程,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含水层 破坏。 a)a)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废水、固废淋滤液污 染地下水; b)b)揭穿含水层的井巷工程,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c)c)采取帷幕注浆隔水、灌浆堵漏、防渗墙等工程措施,最大限度的阻止地下水进 入矿坑,减少矿坑排水量,保护地下水资源。 9.1.39.1.3 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减少采矿活动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 a)a)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少破坏耕地; b)b)合理堆放固体废弃物,选用合适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综合利用量,减少对地 形地貌的破坏; c)c)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植被; d)d)采取围栏、警示牌、避让、加固等措施保护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遗迹 和人文景观。 9.29.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措施。 9.2.1 9.2.1 地面塌陷治理,应根据地面塌陷的类型、规模、发展变化趋势、危害大小等特征,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a)a)未达到稳定状态的,宜采取监测、示警及临时工程措施; b)b)达到稳定状态的,应采取防渗处理、削高填低、回填整平、挖沟排水、植被重 建等综合治理措施; c)c)对岩溶塌陷区,可采取注浆、回填等措施控制塌陷的发展,减少危害。 9.2.29.2.2 地裂缝治理,应根据地裂缝的规模和危害程度采取土石填充并夯实、灌浆、防渗 处理等措施。 9.2.3 9.2.3 崩塌、滑坡治理,主要采用清理废土石和危岩以恢复场地;削坡减荷、锚固、抗 滑桩、支挡、排水、截水等工程措施进行边坡加固。 9.2.4 9.2.4 泥石流治理,可采用清理泥土石以恢复场地,或者修筑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 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治理可采用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消除引发泥石 流的水源条件。 8 9.2.59.2.5 含水层破坏治理,可采用回灌、修补含水层、置换等措施;造成周边居民生活用 水困难的,应采取措施解决替代水源。 9.2.69.2.6 丘陵山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可采用边坡加固、采坑回填、植树种草或者挂 网客土喷播等工程措施,以修复景观;平原区可采用清理废石(渣)、采坑(塌陷坑) 回填、整平、覆土、复绿、造景等工程措施进行地形地貌景观重建。 9.39.3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9.3.19.3.1 监测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及采矿活动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 滑坡、泥石流、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要素。 9.3.29.3.2 监测方法主要有 a)a)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监测,可采用遥感、GPS、全站仪、伸缩性钻孔桩、钻孔深 部应变仪、人工观测等方法监测; b)b) 崩塌、 滑坡、 泥石流的监测, 按照 崩塌、 滑坡、 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0221-2006 执行; c)c)含水层破坏的监测,主要是定期测量井孔地下水位高程、埋深,矿坑排水量, 泉水溢出量,地下水水质,地下水降落漏斗及疏干范围,可采用人工测量和自 动监测仪测量等方法; d)d)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监测,可采用人工现场量测、遥感解译等方法进行监测。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编制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编制 10.11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由报告书(报告表)和附图两部分组成。 10.210.2 报告书编写题纲见附录G。 10.3 10.3 报告书编写要点如下 a)a)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依据和适用年限。主要阐述本方案的编 制依据以及本方案的适用年限。 适用年限应根据矿山服务年限和开采计划确定。 b)b)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任务。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体目标任务和阶段目标任务。 c)c)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背景。简述矿山企业基本概况,矿山开发方案或开发 计划,矿区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 9 d)d)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明确评估级别和评估精度,确定评估指标、评估标准 和评估方法,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e)e)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评估结果,在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 域经济发展影响前提下,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 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 f)f)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部署。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和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提出总 体工作部署和本方案适用期内分年度实施计划。 g)g)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署,明确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监测的对象和内容,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并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h)h)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经费估算。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 程部署、工程量及工程技术手段,参照相关标准,进行经费估算。经费估算包 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恢复治理、监测等直接费用及勘察、设计、监理 等间接费用。 i)i)保障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措施,保障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j)j)效益分析。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环 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 10.4 10.4 报告表的编制按附录I执行。 10.510.5 附图编制按附录H执行。 1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表 A.1 给出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表 A.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表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评估区重要程度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复杂 中等 简单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区 小型 一级 一级 二级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较重要区 小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大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 小型 二级 三级 三级 1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表B.1 给出了评估区重要程度的确定因素及指标。 表 B.1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重要区 较重要区 一般区 分布有500人以上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分布有 200~500 人的居民集中居住 区 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口 在 200 人以下 分布有二级公路、小型水利、电力工 程或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 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 分布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 中型以上水利、 电力工程或其他重要 建筑设施 紧邻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或较重要 旅游景区点 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 点 矿区紧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含地 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或重要旅游 景区点 有重要水源地 有较重要水源地 无较重要水源地 破坏耕地、园地。 破坏林地、草地。 破坏其它类型土地。 注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确定采取上一级别优先的原则,只要有一条符合者即为该级别。 12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C.1C.1 表 C.1 给出了地下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表 C.1 地下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附近 或以下,矿坑进水边界条件中等, 充水含水层和构造破碎带、岩溶裂 隙发育带等富水性中等,补给条件 较好,与区域强含水层、地下水集 中径流带或地表水有一定联系,老 窿窑水威胁中等,矿坑正常涌水 量 3000~10000m 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下, 矿坑进水边界条件复杂,充水水源 多,充水含水层和构造破碎带、岩 溶裂隙发育带等富水性强,补给条 件好,与区域强含水层、地下水集 中径流带或地表水联系密切,老窿 窑水威胁大,矿坑正常涌水量大 于 10000m 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 矿坑进水边界条件简单,充水含水 层富水性差,补给条件差,与区域 强含水层、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或地 表水联系不密切,矿坑正常涌水量 小于 3000m 3/d,地下采矿和疏干排 水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充水含水层破 坏可能性小 3/d,地下采矿和疏 干排水较容易造成矿区周围主要充 水含水层破坏 3/d,地下采矿和疏干排水 容易造成区域含水层破坏 矿床围岩岩体以巨厚层状-块状整 体结构为主,蚀变作用弱,岩溶裂 隙带不发育,岩石风化弱,地表残 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小于 5m,矿层(体)顶底板和矿床围岩 稳固性好,矿山工程场地地基稳定 性好 矿床围岩岩体以薄-厚层状结构为 主,蚀变带、岩溶裂隙带发育中等, 局部有软弱岩层,岩石风化中等, 地表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 度 5~10m,矿层(体)顶底板和矿 床围岩稳固性中等,矿山工程场地 地基稳定性中等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碎裂结构、散 体杰构为主,软弱岩层或松散岩层 发育,蚀变带、岩溶裂隙带发育, 岩石风化强烈,地表残坡积层、基 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大于 10m,矿层 (体)顶底板和矿床围岩稳固性差, 矿山工程场地地基稳定性差 地质构造较复杂,矿层体和矿床 围岩岩层产状变化较大,断裂构造 较发育,并切割矿层(体)围岩、 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 ,导水断裂 带的导水性较差,对井下采矿安全 影响较大 地质构造复杂,矿层体和矿床围 岩岩层产状变化大,断裂构造发育 或有活动断裂,导水断裂带切割矿 层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 (带) ,导水性强,对井下采矿安全 影响巨大 地质构造简单,矿层体和矿床围 岩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造不发 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和围岩 覆岩,断裂带对采矿活动影响小 现状条件下原生地质灾害发育,或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多,危害 大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 型较多,危害较大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 型少,危害小 采空区面积和空间小,无重复开采, 采空区得到有效处理,采动影响较 轻 采空区面积和空间较大,重复开采 较少,采空区部分得到处理,采动 影响较强烈 采空区面积和空间大,多次重复开 采及残采,采空区未得到有效处理, 采动影响强烈 地貌单元类型单一,微地貌形态简 单,地形起伏变化平缓,有利于自 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于 20, 相对高差小,地面倾向与岩层倾向 多为反交 地貌单元类型较多,微地貌形态较 复杂,地形起伏变化中等,不利于 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为 20~ 35,相对高差较大,地面倾向与 岩层倾向多为斜交 地貌单元类型多,微地貌形态复杂, 地形起伏变化大,不利于自然排水, 地形坡度一般大于 35,相对高差 大,地面倾向与岩层倾向基本一致 注采取就上原则,只要有一条满足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13 C.2 C.2 表 C.2 给出了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表 C.2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采场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 采场汇水面积小,与区域含水层、 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采场正常涌 水量小于 3000m 采场矿层(体)局部位于地下水位 以下,采场汇水面积较大,与区域 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较密切,采场 正常涌水量 3000~10000m 采场矿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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