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兴国县画眉坳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初步勘查设计施工业务 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兴国县画眉坳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初步勘查设计、施工业务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兴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项目情况 该矿区位于兴国县兴江乡陈也村辖区内,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代理该项目的初步勘查设计、施工招标业务。 工作时间要求 当日确定为中选人后,即开展相关业务。 二、暂定委托内容 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业主单位和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安排,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1、 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 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印刷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等; 3、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如有需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5、 组织或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6、 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 7、 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8、 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资格。 本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请于2010年3月9日上午1200前至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同时本项目接受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报名。比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费缴入以下账号并将缴款收据(注明项目名称)传真我单位后获取比选文件。 户 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帐 号2860000103100000077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2010年3月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97-5308856 七、部分名词解释 比选人是指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建设单位,也是招标项目中的招标人。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响应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和招标投标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书是指比选申请人为响应比选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格式编制的申请文件。 中选是指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比,比选人最终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八、比选人和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对比选文件和比选过程、结果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兴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3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