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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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XX.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 DZ/T 223200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编制规范 CompilingCompiling RegulationRegulation onon thethe ProjectProject ofof MiningMining Geo-environmental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Protection andand IntegratedIntegrated RenovationRenovation (修订稿) --发布--实施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土土资资源源部部 发发布布 1 目 次 前 言........................................................................................................................................................................1 引 言........................................................................................................................................................................2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4 4 总则.......................................................................................................................................................................4 5 工作程序...............................................................................................................................................................5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6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7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8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8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1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16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18 附录 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19 附录 G(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提纲..............................................................20 附录 H(规范性附录)图件编制要求..................................................................................................................22 附录 I(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25 附录 J(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6 附录 K(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图常用图例......................................................28 1 前 言 本标准由十部分内容构成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矿山地质 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恢复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J、附录K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适用范围作了适当调整,补充了 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修改完善了总则部分条款,对评估任务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两个章节等。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修订单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 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重 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陶庆法、李明路、李建中、张进德、张德强、白光宇、田磊、张洪波、张 永波、徐友宁、杨义军、李益湘、李成秋、崔海英、巢志众。 2 引 言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发布)关于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特修订本标准。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工作 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编制和审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恢复方案使用,闭坑矿山参照执行。建筑用砂石粘土、油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 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可参照附录I执行。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4538-1993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 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 0133-19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4 SL/T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 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矿山地质环境 Mining Geo-environment 指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3.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 指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 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3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评价和估量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 度。 3.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技术措施,并做出总 体部署和安排。 3.5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要素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监视性测定。 3.6 含水层破坏 Aquifer Breakage 指地下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3.7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land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 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坏、山体破 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4 4 总则总则 4.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 技术依据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5 4.2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 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 “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4.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4.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4.5 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5 5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 图 1 工作程序框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的编制 接受委托 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及部署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评估范围确定,评估级别划分 6 6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6.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范围应包括采矿登记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6.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以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地形测量、遥 感、物探、钻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工作。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符合相关的技 术规范。 6.3 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6.3.1 矿山概况矿山企业名称、位置、范围、相邻矿山的分布与概况;矿山企业的性 质、总投资、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 产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储量、矿床类型与赋存特征;矿山开采历史和现状;矿山开拓、 采区或开采阶段布置、开采方式(方法) 、开采顺序、固体与液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情 况;矿区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分布等。 6.3.2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类型与植被等。 6.3.3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 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6.4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参见附录 J,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6.4.1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包括地质 灾害的种类、分布、规模、发生时间、发育特征、成因、危险性大小、危害程度等。 6.4.2 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6.4.3 评估区含水层破坏,包括采矿活动引起的含水层破坏范围、程度,及对生产生活 用水的影响等。 6.4.4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包括压占、毁损的土地类型及面积。 6.4.5 采矿活动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 等的影响与破坏。 6.4.6 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 6.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精度。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 110000,有重大 影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比例尺不得小于 11000。 7 7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评估 7.1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 7.1.1 评估区范围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 7.1.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应根据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矿山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确定,评估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见附录A。 7.1.3 评估区重要程度应根据区内居民集中居住情况、重要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 布情况、重要水源地情况、土地类型等确定,划分为重要区、较重要区和一般区三级, 见附录B。 7.1.4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根据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构造、环境地 质、开采情况、地形地貌确定,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见附录C。 7.1.5 矿山开采规模按矿种类别和年生产量分大型、中型、小型三类,见附录D。 7.2 评估任务与内容 7.2.1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2.2 现状评估应在资料收集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 作出评估,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7.2.2.1 分析评估区内存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分布、诱发 因素、危害对象与危害程度;分析与相邻矿山采矿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 7.2.2.2 分析评估由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情况。包括含水层结构破 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 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2.3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 坏情况。 7.2.2.4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7.2.3 预测评估应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地质环境 条件特征,分析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评估矿山建 设和生产可能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8 7.2.3.1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分析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 矿山建设和生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 规定执行。 7.2.3.2 预测评估由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包括含水层结构破 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 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3.3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程 度。 7.2.3.4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的类型、规模和程度。 7.3 评估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加权比较法、相关 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判法等。 7.4 评估精度要求 7.4.1 一级评估应定量半定量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2 二级评估应半定量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3 三级评估应半定量定性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8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8.1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 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8.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 区,分区参见附录F。可根据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亚区。 8.3 按照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顺序,分别阐明防治区的面积, 区内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矿山地质环境 问题的防治措施等。 9 9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9.1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9.1.1 科学合理地制定开采计划与采矿方案,规范采矿活动。 9.1.2 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应在确定潜在的地质灾害威胁对象的基础上,根据可能诱发 地质灾害的种类、规模特征,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科学处置地 下采空区、有效防护露天采场边坡与设置排水系统等。 9.1.3 矿区含水层破坏预防要根据含水层结构及地下水赋存条件,结合采矿工程,采 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防止含水层破坏。 9.1.4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防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恢复植被,尽量减 少山体破损、岩石裸露。 9.1.5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采矿造成的土地资源、地质遗迹、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等的破 坏。 9.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9.2.1 地面塌陷治理应根据地面塌陷的类型、规模、发展变化趋势、危害大小等特征,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9.2.1.1 对开采沉陷区,未达到稳沉状态的,宜采取监测、示警及临时工程措施,消 除安全隐患;达到稳沉状态的,应采取防渗处理、削高填低、回填整平、挖沟排水、 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措施。 9.2.1.2 对岩溶塌陷区,可采取注浆、回填等措施控制塌陷的发展,减少危害。 9.2.2 地裂缝治理应根据地裂缝的规模和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规模和危害程度 较小的,采用土石填充并夯实,防渗处理等措施;规模和危害程度较大的,可采取填 充、灌浆等措施。 9.2.3 崩塌、滑坡治理,可采用清理废土石和危岩以恢复场地,或者修筑拦挡工程和 排水工程防止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潜在的崩塌、滑坡灾害,可采用削坡减荷、锚 固、抗滑、支挡、排水、截水等工程措施进行边坡加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0 9.2.4 泥石流治理,可采用清理泥土石以恢复场地,或者修筑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 泥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可采用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消除引发泥石 流的水源条件。 9.2.5 含水层破坏治理可采用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措施,堵截含水层中地下水的 溢出,减少疏干排水量。 9.2.6 丘陵山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可采用边坡加固、采坑回填、植树种草或者挂 网客土喷播等工程措施,以修复生态;平原区可采用清理废石(渣)、采坑(塌陷坑) 回填、整平、覆土、复绿、造景等工程措施进行生态重建。 9.3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9.3.1 监测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及采矿活动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 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要素。 9.3.2 监测方法。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可采用遥感、高精度GPS、全站仪(水准仪)、伸 缩性钻孔桩(分层桩)、钻孔深部应变仪、人工观测等方法监测;崩塌、滑坡、泥石 流的监测参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含水层破坏可采 用人工现场调查、取样分析、安装地下水位自动监测仪等方法进行监测;地形地貌景 观破坏可采用人工现场量测、遥感解译等方法进行监测。 10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1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由文字报告和附图两部分组成。 10.2 文字报告编制按附录G执行,各部分编制要点如下。 10.2.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依据和适用年限。主要阐述本方案的编 制依据以及本方案的适用年限。适用年限应根据矿山服务年限和开采计划确定。 10.2.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体目标任务和阶段目标任务。 10.2.3 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背景。简述矿山企业基本概况,矿山开发方案或开发 计划,矿区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 11 10.2.4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评估。明确评估级别和评估精度,确定评估指标、评估 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10.2.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评估结果,在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 发展影响前提下,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 治区、一般防治区。 10.2.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部署。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和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提出总体工作 部署和本方案适用期内分年度实施计划。 10.2.7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部署,明确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监测的对象和内容,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并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10.2.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经费估算。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 程部署、工程量及工程技术手段,参照相关标准,进行经费估算。经费估算包括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治理恢复、监测等直接费用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间接费用。 10.2.9 保障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措施,保障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0.2.10 效益分析。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 10.3 附图编制按附录H执行。 12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 表 A 给出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 表 A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复杂中等简单 大型一级一级一级 中型一级一级一级 重要区 小型一级一级二级 大型一级一级一级 中型一级二级二级 较重要区 小型一级二级三级 大型一级二级二级 中型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区 小型二级三级三级 13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表B 给出了评估区重要程度的确定因素及指标。 表 B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重要区较重要区一般区 1.分布有 500 人以上的居民集中居 住区; 1.分布有 200~500 人的居民集中 居住区; 1.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中居住区人 口在 200 人以下; 2.分布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 路、中型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或其 他重要建筑设施; 2.分布有二级公路、小型水利、电 力工程或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 2.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 3.矿区紧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含 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或重要 旅游景区点; 3.紧邻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或较 重要旅游景区点; 3.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 ; 4.有重要水源地;4.有较重要水源地;4.无较重要水源地; 5.破坏耕地、园地大于 10 公顷。5.破坏林地、草地面积 5~10 公顷。 5.破坏其它类型土地面积小于 5 公顷。 注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确定采取上一级别优先的原则,只要有一条符合者即为该级别。 1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表 C.1 给出了井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表 C.2 给出了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表 C.1 井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复 杂中 等简 单 1.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 以下,矿坑进水边界条件复杂, 充水水源多,充水含水层和构造 破碎带、岩溶裂隙发育带等富水 性强,补给条件好,与区域强含 水层、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或地表 水联系密切,老窿窑水威胁大, 矿坑正常涌水量大于 10000m3/d, 地下采矿和疏干排水容易造成区 域含水层破坏。 1.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 附近或以下,矿坑进水边界条件 中等,充水含水层和构造破碎带、 岩溶裂隙发育带等富水性中等, 补给条件较好,与区域强含水层、 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或地表水有一 定联系,老窿窑水威胁中等, 矿坑正常涌水量 3000- 10000m3/d,地下采矿和疏干排水 较容易造成矿区周围主要充水含 水层破坏。 1.主要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 以上,矿坑进水边界条件简单, 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差,补给条件 差,与区域强含水层、地下水集 中径流带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 矿坑正常涌水量小于 3000m3/d, 地下采矿和疏干排水导致矿区周 围主要充水含水层破坏可能性小。 2.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碎裂结构、 散体结构为主,软弱岩层或松散 岩层发育,蚀变带、岩溶裂隙带 发育,岩石风化强烈,地表残坡 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大于 10m,矿层(体)顶底板和矿床围 岩稳固性差,矿山工程场地地基 稳定性差。 2.矿床围岩岩体以薄-厚层状结构 为主,蚀变带、岩溶裂隙带发育 中等,局部有软弱岩层,岩石风 化中等,地表残坡积层、基岩风 化破碎带厚度 5-10m,矿层(体) 顶底板和矿床围岩稳固性中等, 矿山工程场地地基稳定性中等。 2.矿床围岩岩体以巨厚层状-块状 整体结构为主,蚀变作用弱,岩 溶裂隙带不发育,岩石风化弱, 地表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 厚度小于 5m,矿层(体)顶底板 和矿床围岩稳固性好,矿山工程 场地地基稳定性好。 3.地质构造复杂,矿层体和矿 床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大,断裂构 造发育或有活动断裂,导水断裂 带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和主 要含水层(带) ,导水性强,对井 下采矿安全影响巨大。 3.地质构造较复杂,矿层体和 矿床围岩岩层产状变化较大,断 裂构造较发育,并切割矿层(体) 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 , 导水断裂带的导水性较差,对井 下采矿安全影响较大。 3.地质构造简单,矿层体和矿 床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 造不发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 和围岩覆岩,断裂带对采矿活动 影响小。 4.现状条件下原生地质灾害发育, 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多, 危害大。 4.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的类型较多,危害较大。 4.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的类型少,危害小。 5.采空区面积和空间大,多次重 复开采及残采,采空区未得到有 效处理,采动影响强烈。 5.采空区面积和空间较大,重复 开采较少,采空区部分得到处理, 采动影响较强烈。 5.采空区面积和空间小,无重复 开采,采空区得到有效处理,采 动影响较轻。 6.地貌单元类型多,微地貌形态 复杂,地形起伏变化大,不利于 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 35,相对高差大,地面倾向与 岩层倾向基本一致。 6.地貌单元类型较多,微地貌形 态较复杂,地形起伏变化中等, 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 为 20-35,相对高差较大,地 面倾向与岩层倾向多为斜交。 6.地貌单元类型单一,微地貌形 态简单,地形起伏变化平缓,有 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 于 20,相对高差小,地面倾向 与岩层倾向多为反交。 注采取就上原则。前 6 条中只要有一条满足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15 表 C.2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复 杂中 等简 单 1.采场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 下,采场汇水面积大,采场进水边 界条件复杂,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 水联系密切,地下水补给、径流条 件好,采场正常涌水量大于 10000m3/d;采矿活动和疏干排水 容易导致区域主要含水层破坏。 1.采场矿层(体)局部位于地下 水位以下,采场汇水面积较大, 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较密 切,采场正常涌水量 3000- 10000m3/d;采矿和疏干排水比较 容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影 响或破坏。 1.采场矿层(体)位于地下水 位以上,采场汇水面积小,与 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 密切,采场正常涌水量小于 3000m3/d;采矿和疏干排水不 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的 影响或破坏。 2.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碎裂结构、 散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 工程地质层发育,存在饱水软弱岩 层或松散软弱岩层,含水砂层多, 分布广,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 带厚度大于 10m、稳固性差,采场 岩石边坡风化破碎或土层松软,边 坡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发育,易 导致边坡失稳。 2.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薄到厚层 状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 工程地质层发育中等,存在饱水 软弱岩层和含水砂层,残坡积层、 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 5-10m、稳固 性较差,采场边坡岩石风化较破 碎,边坡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 危岩,局部可能产生边坡失稳。 2.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巨厚层 状-块状整体结构为主,软弱 结构面、不良工程地质层不发 育,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 带厚度小于 5m、稳固性较好, 采场边坡岩石较完整到完整, 土层薄,边坡基本不存在外倾 软弱结构面或危岩,边坡较稳 定。 3.地质构造复杂。矿床围岩岩层产 状变化大,断裂构造发育或有全新 世活动断裂,导水断裂切割矿层 (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 (带)或沟通地表水体,导水性强, 对采场充水影响大。 3.地质构造较复杂。矿床围岩岩 层产状变化较大,断裂构造较发 育,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 和含水层(带) ,导水性差,对采 场充水影响较大。 3.地质构造较简单。矿床围岩 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造较 不发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 围岩、覆岩,对采场充水影响 小。 4.现状条件下原生地质灾害发育, 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多、危 害大。 4.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 题的类型较多、危害较大。 4.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 问题的类型少、危害小。 5.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大,边坡不 稳定易产生地质灾害。 5.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较大,边 坡较不稳定,较易产生地质灾害。 5.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小,边 坡较稳定,不易产生地质灾害。 6.地貌单元类型多,微地貌形态复 杂,地形起伏变化大,不利于自然 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 35, 相对高差大,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 采坑斜坡多为同向。 6.地貌单元类型较多,微地貌形 态较复杂,地形起伏变化中等, 自然排水条件一般,地形坡度一 般 20-35,相对高差较大,高 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 斜交。 6.地貌单元类型单一,微地貌 形态简单,地形较平缓,有利 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 于 20,相对高差较小,高坡 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 反向坡。 注采取就上原则。前 6 条中只要有一条满足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16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表 D 给出了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表 D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年生产量 矿种类别计量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 备注 煤(地下开采)万吨 ≥120120-4545 原煤 煤(露天开采)万吨 ≥400400-100100 原煤 石油万吨 ≥5050-1010 原油 油页岩万吨 ≥200200-5050 矿石 烃类天然气亿立方米 ≥55-11 二氧化碳气亿立方米 ≥55-11 煤成(层)气亿立方米 ≥55-11 地热(热水)万立方米 ≥2020-1010 地热(热气)万立方米 ≥1010-55 放射性矿产万吨 ≥1010-55 矿石 金(岩金)万吨 ≥1515-66 矿石 金(砂金船采)万立方米 ≥210210-6060 矿石 金(砂金机采)万立方米 ≥80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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