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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S 2 5 . 1 4 0. 1 0 J 4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 B / T 5 1 2 9 - 2 0 0 4 代替J B I I 5 1 2 9 -1 9 9 1 纯扭式气动螺丝刀 N o n - i mp a c t p n e u ma t i c s c r e w d r i v e r s 2 0 0 4 - 1 0 - 2 0发布2 0 0 5 - 0 4 - 0 1 实施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国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布 J B/T 5 1 2 9 -2 0 0 4 o li青 本标准是对J B /T 5 1 2 9. 1 9 9 1 气动螺丝刀的 修订。 本标准与J B / T 5 1 2 9 -1 9 9 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 一标准名称改为 纯扭式气动螺丝刀 ; 取消原表 1 中的接头螺纹列; 一 - 1 t加空转转速列; 一 一增加检验规则和抽样方案等相关内 容。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 A C / T C 1 7 3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前哨精密机械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魁顺、石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 B/ f 51 2 9 - 1 9 9 1 . J B/ r 51 2 9 -2 0 0 4 纯扭式气动螺丝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扭式气动螺丝刀的型式与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 验规则和 标志、 包装、 运输 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纯扭式气动螺丝刀 以 下简称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 后所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 2 8 2 8 .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I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 A Q 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 B / r 2 8 2 8 . 1 -2 0 0 3 , I S O 2 8 5 9 小1 9 9 9 , I D T G B / T 3 2 2 9 螺 栓螺钉用装配工具 机动螺刀头的六角 传动 端 G B /T 3 2 2 9 -2 0 0 0 , e q v I S O 1 1 7 3 1 9 8 8 G B / T 5 6 2 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G B / T 5 6 2 1 -1 9 9 9 , e q v I S O 2 7 8 7 1 9 8 4 G B / T 5 8 9 8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噪声测量方法 工 程法 G B / T 6 2 4 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术语 G B / T 6 2 4 7 - 2 0 0 4 , I S O 3 8 5 7 - 3 1 9 8 9 C o m p r e s s o r s ,p n e u m a t i c t o o ls a n d ma c h i n e s - V o c a b u l a ry- P a r t 3 P n e u m a t i c to o l s a n d ma c h in e s , I S O 5 3 9 1 1 9 8 8 P n e u m a t i c t o o l s a n d m a c h i n e s - V o c a b u l a ry , M O D J B / T 1 5 9 0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 B / T 3 5 7 6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防锈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3 9 0 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金属型、 砂型铸造铝合金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4 0 4 1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清洁度通用检测方法 J B / T 7 1 6 1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7 1 6 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7 3 0 2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9 8 5 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 型式、 基本参数 3. 1 型式 3 .1 . 1 产品按手柄型式分 a 直柄式; b 枪 柄 式。 3 . 1 . 2 产品按旋向分为 a 单向 b 双向。 3 .2 型号 产品型号宜 按J B / T 1 5 9 0 的规定编制。 3 . 3 基本参数 J B f 15 1 29 -2 0 0 4 产品的基本参数见表 产品系列 拧紧螺纹规格 m m 扭拒范围 N m 空转耗气量 U s 下 傀古卖右卖二 古 空转噪声 声功率级 d 旧 A 气管内径 m m 11 TIkg J二 丫 了 才 了 满口巴 r / mi n 直柄式枪柄式 2M 1 . 6- - M 20 . 1 2 8 -0 .2 6 44 . 0 0 1 0 0 0 9 3 63 0 . 5 0X 0 . 5 5 3M 2 -- M 30 . 2 6 4- 0. 9 3 55 . 0 0 x0 . 7 0 廷 0 . 7 7 l 9 8 4M 3- M 4 0 .9 3 5 - 2 .3 0 0 蕊 7 .0 0 0 .8 00 .8 8 5M 4 M 52 .3 0 0 - - 4 .2 0 0--8 0 0睡1 0 3 一 蕊 1 .0 0 } { 芝 1 . 1 0 { 1 6 M 5- M 6 4 . 20 0 - 7 . 2 2 0 蕊1 0 .5 0 扮6 0 0蕊 1 0 5 注 醚受 收气压为0 .6 3 MP a 4 技术要求 4 . ,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 . 2 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中 的术语应符合G B / P 6 2 4 7 的规定。 4 . 3 同一型号产品的零件、 部件均应达到互换的要求。 4 .4 机械加工件的 质量应符合J B / 1 7 1 6 4 的 规定。 4 .5 热处理件的质量应符合 J B / f 7 1 6 1 的规定。 4 .6 铝合金件的质量应符合 J B / T 3 9 0 4 的规定。 4 . 7 所有零件 包括外购件、 协作件和标准件 必须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 方可进行装配 4 .8 装配前, 零件应清洗干净. 装配时,除 另有规定外, 不得任意锉磨零件。 4 .9 产品装配应完整正确。 4 . 1 0 产品在正常润滑, 稳定运转下, 操作灵活可靠, 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表 1 的规定 4 . 1 1 产品 清洁度指标应符 合表2 的规定 表2 单 位 为 毫 克 4. 1 2 4. 1 3 4. 1 4 等 4. 1 5 产品防锈应符合J B J T 3 5 7 6 的 规定。 产 品 的 六 角 传 动 孔 与 螺丝 刀 的 配 合尺 寸 应 符 合G B / P 3 2 2 9 的 规 定。 产品外观应平整、光滑,无严重缺陷。 经表面处理的零件、 部件色泽应均匀,不得有锈蚀、 斑点 产品涂漆质量应符合J B / T 9 8 5 7 的规 定。 5 试验方法 5 . 1 产品的 性能试验按G B /T 5 6 2 1 的规定和行业质检中心现行的测试方法进行 5 .2 产品噪声测量按 G B /T 5 8 9 8 的规定进行 5 .3 产品清洁度检验按J B r F 4 0 4 1 的规定进行 5 . 4 产品的机重用称重法测量。 5 . 5 产品的外观质量、 标志和包装等用目 测检验。 6 检验规则 6 . 1 检验类型 J B广 f5 1 29 一2 0 0 4 产品检验分出厂 一 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型式检验由法定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 2 出厂检验 6 2 . 1 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并附有证明 产品 质量合格的 技术文 件方可出厂。 6 么2 产品的出厂检验由 生产企业根据具体产品制定检验规范, 但应保证空转转速和空转耗气量指 标值与表 1 规定的等效。 6 2 召 本标准规定的扭矩和空转噪声, 在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 允许不列 人出厂检验项目 6 念4 产品清洁度允许抽检, 但应保证每批产品 抽检一次。 6 .3 型式检验 6 .3 . 1 产品 在下 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研制的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 在设计、 工艺和使用的材料有重大变更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三年应进行一次; e 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 进行型式检验的 要求时。 6 一3 2 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从验收合格的 产品中 随机抽取 试验中,各 项性能和质量指标应达到 本标准的规定 6 .3 3 产品的抽样规则按6 .5 抽样方案进行。几 6 4 检验项目 及质且特性 检验项目 及质量特性类 别见表3 。 表3 序号检验项目 质量特性类别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类型 出 厂 检 验 一}型 式 检 验 一} 扭矩 A 4 」 0一}5l创 2 空 转噪 声一一A 4 注 。一}5 .2一 }一一 了 3 空转耗气量 B 4 注 0」}5l { 产- 丫 4}} 空 转 转 速1 一籅}一4 注 。 5 . 1 罕 5 清 洁 度一 }B一}4 注 1 5 . 3了 6一} 机 重 C 4 . 1 0 5 .4一}一 一外观质量 }c一{4 注 、 4 . 1 4 、 4 通 5一 }55}}/}一 8 产品标志 c}一 5 5 丫 一} 产 品 包 装 1一c7 2 、 7 35 1 5喇丫 6 石 抽样方案 6 .5 . 1 本标准按照G B fr2 8 28. 1 规定的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6 瓜2 以2 6 一5 0 台 单位产品作为一个提交检验批的 量. 6 石 .3 采用一般检验水平 1 。 6 一5 .4按表4 的规定 进行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中的A Q L 、 A 。 、 R 。 均按计数法 ‘ 即 不合格品数 计算 裹4 质量特性类别 }A}B{c 项目数 }2}3} 检验水平 I 样本量字码C 样 本 量}一5 接 睐 质 量 限协Q L 11 2 石11 0.1 5 A c , 凡 0 , 1}1 , 2}2 , 3 J B / T 5 1 2 9 -2 0 0 4 6 . 6 抽样 样本应从生产企业的 成品 库或用 户中随 机抽取。 在成品库抽样时, 库 存量应不小于检验批的量。 并 应有完整的 质量检验、 人库凭证等原始材料。 在用户中抽样不受此限制 6 .7 判定规则 6 .7 ., 根据抽样方案, 对 样本进 行全数 检验。 样本中 各质量特性类别对应的 不合格数小于 或等于A 。 时, 则接收此批大于或等于R 。 时, 则拒收此 批。 6 .7 .2 检验应按各类别抽样方案分别做出 接收与拒收的 判定。当 各类别全部接收时, 该检验批才能最 终被判为接收。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 . 1 每台产品应有如下标志 a 制造厂厂 名或商标 b 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 c 产品 编号 d 制造年、月 7 .2 产品包装 7 .2 . 1 产品包装应符合 J B / I 7 3 0 2的规定。 7 .2 . 2 外包装上还应有产品执行 标准、企业名 称、 地址和电 话等标识 7 .3 产品装箱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 维修说明 书 7 .4 产品 在运输和 贮存过程中应防水、 防潮、防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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