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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TSC2008062802】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 方东莞市天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16楼 联 系 人代伟 13925534159 联系电话0769-23134393 传真号码0769-22208245 根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共同执行。内容如下 一、主旨就乙方承包甲方“闭路监控系统安装工程”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名称 。 三、工程地点 。 四、工程总价 1 工程总价(RMB)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2 工程所需设备详见报价单。 3 上述工程总价包括工程所需,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之物品租用费、运输费、人工工资、设备调试费、利润等。 4 本工程总价为固定价格,双方均不可因市场价格之涨跌而提出调整。因工程量、工程所需设备的更改而引起工程总价的变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工程期限 5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6 完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7 凡因不可抗力或其它甲乙双方认可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消失后,乙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工的责任。 六、工程配合 8 甲方应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施工场地、施工条件(供电、楼梯等),并指定专人对乙方施工进行协调、指导。 9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设备,应经甲方指定人员检查合格以后方准使用,不合格之材料乙方应无条件立即更换。 10 施工过程中乙方所需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 11 本工程使用之材料及设备,甲方在乙方进场时须进行查验,查验无误请即鉴收并将回执联交乙方人员带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绝不移出任何物品 12 本工程系统未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前,甲方应对乙方提供之所有设备给予安全保护,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否则甲方应予以赔偿。 七、售后服务 13 免费培训操作人员、维护人员。 14 免费保修一年。 系统故障排除(当系统运行确实发生现场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我公司在得到通知后采取应急措施,将在1个工作日派遣具有故障排除技能的工程服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发生硬件故障无法现场维修,我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备件)。 系统自身功能的增加和更改。 系统自身的免费升级服务。 非规范操作、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如火灾、水灾、雷击、地震等,不在免费保修之列。 15 保修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对设备继续提供保养,保养费用 元/年。内容如下 系统自身功能的增加和更改。 系统自身的免费升级服务。 系统故障的诊断及软故障的排除。如系统硬件出现故障,乙方无法修复,必须送往维修站或原厂维修,维修费及运输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得另外收取任何人工费用。 八、付款方式 整个工程之款项可以以现金、汇款、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分三阶段进行 16 第一阶段签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工程款; 17 第二阶段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即支付65的工程款; 18 第三阶段余下5的质保金甲方在一年之内付清。 九、仲裁 有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第一次及其它约定 19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一份两页(不含报价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组成部分。 2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东莞市天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开 户 行东莞银行东湖支行 帐 号550000105001220 签 字 签 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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